跳转到内容

陈清华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陈清华(1954年9月),江西会昌人,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生平[编辑]

陈清华出生于会昌县文武坝镇林岗村下陈屋,早年就读于长春地质学院,1978年毕业後,获分配至江西省地质科学研究所工作,1982年回到家乡会昌县,在县地震台工作,以后又在会昌县经济委员会、县锡矿、县政协、县府任职。1994年,他调任县级赣州市(现章贡区),出任该市副市长,同年12月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2003年9月,升任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1]。担任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民革中央常委、江西省委主委。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2],代表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分入第三组。[3]

參考文獻[编辑]

  1. ^ 会昌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编. 《会昌县志 (1986-2009)》. 中国陕西: 三秦出版社. 2010: 808 [2024-06-18]. ISBN 9787807364825. 
  2. ^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名单. 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共2237人,2008年1月25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08年1月25日 [2013-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9月28日). 
  3. ^ 全国政协信息-陈清华. 全国政协委员会. [2013-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