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伯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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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工部左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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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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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府南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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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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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初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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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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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年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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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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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陈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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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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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刘庭翀、刘庭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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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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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伯跃(1503年—?),字起之,江西南昌府南昌县罗池里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江西乡试第三名举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会试第五十一名,登第二甲第八十三名进士[1][2]。授刑部主事,十四年乙未五月丁父忧。起礼部祠祭司主事,升本司员外郎,十九年升仪制司郎中,出为福建按察司副使,累官四川按察使、湖广左布政使。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九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三十五年四月入为工部右侍郎,三十六年四月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总督四川湖贵采办大木。丁忧归。三十九年九月起复工部左侍郎,严嵩父子倒台后,四十一年九月被革职闲住,十一月录采木诸臣功,复职致仕。
曾祖刘季彰;祖父刘子朋;父刘杰达(1477年-1535年)[3],母熊氏;继母孙氏。重庆下。兄刘伯秀,按察司副使;刘伯钦。弟伯翔、伯昇[4]。伯跃女嫁大学士严嵩之甥应枢。
参考文献[编辑]
嘉靖八年(1529年)己丑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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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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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9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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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2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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