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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Selling England by the Po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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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Selling England by the Pound在这里翻译成用“英镑出卖英格兰”,我想还是翻成“论磅出售英格兰”比较合理。"By the pound"是指重量单位,差不多就是中文的“论斤出售”——把英格兰切碎零卖。如果pound当成货币单位,应该是说"Selling England in pound sterling"。 -- Toytoy 11:01 2006年1月12日 (UTC)

Untitled[编辑]

所言甚是。移动了。-- tonync (talk) 19:02 2006年1月12日 (UTC)
参见:。--Fauzty 19:06 2006年1月12日 (UTC)

== 用英镑出卖英格兰? == 移动自Wikipedia:互助客栈/聊天

en:Selling England by the Pound在这里翻译成用英镑出卖英格兰,我想还是翻成“论磅出售英格兰”比较合理。"By the pound"是指重量单位,差不多就是中文的“论斤出售”——把英格兰切碎零卖。如果pound当成货币单位,应该是说"Selling England for pound sterling."或是"Pricing England in pound sterling."。 -- Toytoy 15:45 2006年1月12日 (UTC)

我想这里带出了另一个问题:乐队名和唱片名应该翻译出来吗?人名、书名、电影名之类自然应该翻译,至于乐队和唱片......如非本身已有官方译名的,译了出来总觉得怪怪的,我愈想愈胡涂了,请大家给点意见。--邓启昌 00:43 2006年1月13日 (UTC)
我的看法:乐队如果有中文的翻译应该使用中文,否则使用原文;唱片也一样,除非有中文世界出版而具有中文名称外,否则应该使用原文(不是英文,例如俄国乐队和专辑应该使用俄文)。--百無一用是書生 () 01:07 2006年1月13日 (UTC)
个人翻译是否可以接受?我的意见是,官方中文翻译第一,没有的话由用户尽量翻成中文,但一定要表明原文、加interwiki。-- tonync (talk) 01:15 2006年1月13日 (UTC)
或者是否应该用原文作条目名称,而翻译只在内文的()入面出现呢?--邓启昌 01:48 2006年1月13日 (UTC)

这里有非官方但有来源的译法“用英镑出卖英格兰”[1]。根据Wikipedia:非原始研究,译法作为条目的一部分也应该有来源,因此在没有中文来源的情况下,应使用原语言,而不是维基人自己研究译法。当然官方来源的中文译法优先于非官方来源。--Wikijoiner 02:57 2006年1月13日 (UTC)

官方也只是某个地方的官方吧!当一个条目的翻译明显不符合原来用法时,有必要遵守吗?阿儒 05:11 2006年1月13日 (UTC)

在我看来,如果是明显错误的东西,维基不应该随之以讹传讹。--Theodoranian|虎儿 =^-^= 05:43 2006年1月13日 (UTC)

问题是有什么客观的标准来判断“明显错误”,不能你说“明显错误”就是“明显错误”。如果有人认为不是“明显错误”,这样的争议如何解决?到时还不是要抬出维基关于解决争议的方针来。如果Wikipedia:非原始研究方针遭到践踏,那么解决争议的方针同样也会遭到践踏,即可以不按“解决争议的方针”来解决争议了,到时维基百科就成为无休止争议的战场了。--Wikijoiner 05:52 2006年1月13日 (UTC)

岂码在这个例子上是错了。中文世界也有译成“论磅”的,请看[2] --邓启昌 07:09 2006年1月13日 (UTC)

论坛不能作为来源,参见Wikipedia:可以证实。--Wikijoiner 07:41 2006年1月13日 (UTC)

我只想说不是每个人都会译错,没有引用来作“来源”的意思。--邓启昌 08:01 2006年1月13日 (UTC)

这怎么会叫原始研究?by pounds应该译为“论磅(重量)”而非“用英镑”,因为pound要译为英镑是要跟着sterling一起。这不是原始研究,字典里面有说。如果照Wikijoiner的说法,所有的翻译都不用进行了。翻译不等同于原始研究。--Theodoranian|虎儿 =^-^= 08:15 2006年1月13日 (UTC)

同意。不过现在的问题是:乐队、专辑(我还想到了时装品牌)的条目,应该以原文还是译名作条目名称?(不管用那个,当然都会有重新导向)--邓启昌 08:27 2006年1月13日 (UTC)

翻译当然不是原始研究,但是研究一个专有词汇或专业词汇的原创性新译法就是原始研究。翻译是按照已有的辞典的义项对一般内容进行的,如果Selling England by the Pound出现在一个普通的句子中,并没有特指是一张专集,而只是表达一个普通意思的一部分,那么直接翻译就可以,没有需要注意什么。但是这里它是一个单词的特定组合表达特定的非普通的新意义。因此对它的翻译必须要参照可信赖的来源,就象单词的意义要参照字典一样,而不是由维基人来研究原创性译法。--Wikijoiner 10:40 2006年1月13日 (UTC)

呃,澄清一下,虎儿说的by pounds其实的确是“以英镑货币表述”,但唱片叫by the pound,是“一磅一磅的计算”的意思。这里不是创新译法的问题,而是根本的搞错了,就是把apple译做橘子一样,而且翻译来源不是官方,所以老实说没有什么好讨论的,维基的确不应该以以讹传讹。我认为如果没有官方译法,中文版应该“照字面翻译”。-- tonync (talk) 16:43 2006年1月13日 (UTC)
我想Genesis这么有名的乐团,在每个华人国家或地区应该都有代理商。如果产品目录上有中文标题,这里就可以用他们的中文译名。如果摇滚乐圈里有约定俗成的不同译名,当然也可以列进重定向。万一任何一方翻错,内文就该说明。如果真的没有可以接受的中文译名,最好以原文为条目名称。至于其他语文的条目名称,因为目前华人圈多半还是英语或日语辗转取得知识,对于这类透过中间语言得到的知识,用中间语言当条目名称可能比较合适。例如对于没有中文译名的古埃及跟马雅文化,不用英语或法语当条目名称,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以后有中文译名,再改条目名称就是。 -- Toytoy
说回这张专辑(selling England by the pound),我们应该用英文原文作条目名称呢,还是用现在的译名(论磅出售英格兰)?--邓启昌 02:53 2006年1月14日 (UTC)
因为我已经很多年不听音乐了,我在网络上找不到适当的网站提供资料。常买CD的人可以去唱片行的网站找这张专辑,或者看看在华人世界是交给谁代理(例如台湾是喜玛拉雅跟EMI),然后去他们的网站找发片的商品名称。唱片专辑是一种商品。我们要以合法商人在华人市场上公开贩售的商品名称作为标题。我觉得这张专辑好像在台湾已经绝版了。我想1980或1990年代合法代理商应该出过录音带跟CD,也许要找当时的纸本产品目录或是流行音乐杂志。 -- Toytoy 03:58 2006年1月14日 (UTC)

by the pound译成“一磅一磅的计算”不是创新译法,因为辞典上有。但是专集“Selling England by the Pound”翻译成“论磅出售英格兰”这个中文名,如果没有来源,就是创新译法。因为这个专集以前没有被以这种方式翻译过。Wikipedia: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文章说“百科全书是人类知识的总结,而不是宣传您个人见解的道具。”将Selling England by the Pound这张专集的名称翻译为“论磅出售英格兰”更合适,就是您个人的见解。“维基百科会待您的研究成为举世公认的知识后,再作报导。”即此专集的这种译法在可信赖媒体发表后就可以进入条目。--Wikijoiner 04:16 2006年1月14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