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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州 (瑞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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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條目推薦[編輯]

~移動自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最後修訂
瑞士行政區劃
瑞士行政區劃
~移動完畢~天上的雲彩 雲端對話 2007年5月31日 (四) 23:54 (UTC)[回覆]

翻譯問題[編輯]

請問這些州的名稱是自譯的還是臺灣(?)的地圖上的既有譯法?如果是臺灣的官方譯法,可以在文中加上{{NoteTA}}轉換標簽,如果是自譯的,建議直接使用大陸的官方譯法。(需要一併改的也包括最下面的模版。)

以下是大陸官方譯法:Bern 伯爾尼;Basel 巴塞爾;Luzern 琉森;Sion 錫永;Liestal 利斯塔爾;Graubünden 格勞賓登

-- polyhedron(古韻) 留言 2007年5月29日 (二) 22:39 (UTC)[回覆]

州的名稱基本上是按照中文維基百科的各州(或城市)條目的名稱,或是某些條目內文裏使用的名稱。—bstleetalk 2007年5月30日 (三) 09:32 (UTC)[回覆]

圖的字體大小[編輯]

最上邊那張圖不錯,但上面標的字不夠清楚。且如果點擊察看放大圖的話就沒有字在上面了。是否把文中的圖和字體都放大一些好看?但這樣可能又會讓文章正文不好看。還有「內阿彭策爾州民大會」那張圖在我的firefox裏會擋住一些文字。表格的編排也有些問題,有一個左邊空,一個太寬不在一整屏裏(可以考慮去掉德文發音,西班牙語和世界語不是瑞士官方語言,也應當去掉)。-- polyhedron(古韻) 留言 2007年5月29日 (二) 22:45 (UTC)[回覆]

我的瀏覽器看起來沒有這些問題,不過我會試着改善。—bstleetalk 2007年5月30日 (三) 09:32 (UTC)[回覆]

優良條目候選[編輯]

以下內容移動自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最後修訂版本
移動完畢。—長夜無風(風語者) 2008年7月16日 (三) 03:04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編輯]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瑞士行政區劃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7月12日 (三) 15:47 (UTC)[回覆]

瑞士區劃單位「Canton」的台灣譯名是什麼?[編輯]

年初的時候,Module:CGroup/CH Places公轉組裏「Canton」的台灣譯名被改成了「邦」,來源為駐瑞士台北文化經濟代表團,我看了一下確實如此,不過我看國家教育研究院樂詞網上用的是都是「州」(示例)。故「Canton」的台灣譯名是「邦」還是「州」?如果確定是「邦」了,那我就去將該公轉組同Module:CGroup/DE Places一樣添加規則。--BigBullfrog𓆏2024年6月21日 (五) 15:59 (UTC)[回覆]

漢語在翻譯西方行政單位時常有脫離語意歷史脈絡的問題。漢語中的「州」通常指中央集權制下的行政單位(州縣制),「邦」則指封建制度下的政治實體(邦國)。瑞士是聯邦制,不是中央集權制,譯成「州」是不符歷史脈絡的。同樣的例子有「加州」,其實應該譯成「加邦」,因為美國也是聯邦制,只是約定俗成,難以改回來。德意志聯邦的「薩克森自由邦」,則由於譯名出現時間晚一些,是準確的。--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6月23日 (日) 18:13 (UTC)[回覆]
討論已應WP:CON/TRIAL移動至條目討論頁,請先與其他編輯此條目的用戶討論。如討論無果,則可在討論串頂部添加{{rfc}}尋求更多維基人參與討論。--西 2024年6月26日 (三) 05:34 (UTC)[回覆]
副知@BigBullfrog@Happyseeu。--西 2024年6月26日 (三) 05:34 (UTC)[回覆]
國外資訊的話,一般我傾向以外交單位的寫法為準,樂詞網收的部份東西有點怪怪的……--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05:49 (UTC)[回覆]
我很懷疑過往常用的「聯邦制」判斷準則。現實使用情況纔是優先考慮重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28日 (五) 12:30 (UTC)[回覆]
外交部的譯名「邦」是正確的。「Canton」定義由來已久,早在13世紀的自由邦聯盟時期即是此名;1648年在列強權力平衡下依據國際條約承認建國名即「邦聯」,雖歷經變遷至1848年改組「聯邦」制,惟該名未變而仍沿用至今(請注意中文現名的「聯邦」是意譯,其四種官方語言的正式國名皆維持「邦聯」稱號)。由於境內民族、語言、文化與地區經貿圈有相當差異,有的邦因複雜的內部和國際因素而加入甚晚,因此其政府運作上始終保留許多明顯代表邦權的傳統象徵,與其他近代才形成的聯邦政府與各「州」(美國)或「省」(加拿大)間的法理形式定位乃至行政組織關係上略有背景上的不同,因此先例,尊重其保留歷史傳統的意願以維持其「邦」名定位之前後一致性較佳。不才拙見僅供參考。 Mickie-Mickie留言2024年7月5日 (五) 04:55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