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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五典 (萬曆乙未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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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五典(?—?),字敕我,號敬吾,山東濟南府陽信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山東鄉試舉人,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進士。初授直隸束鹿縣知縣,節浮摧奸,興學育才。丁酉鄉試,連發田宰等三人。兩台察能,調清苑縣知縣。時有巨盜惠佃襲劫閩商陳姓者數萬金,盤踞京貴,邏者不敢至門,陳商叩閽鳴冤,奉旨捕獲,一訊立狀,而陳商完璧歸。三載奏績上考,踰年連丁父母憂。服闋,起補山西翼城縣知縣。三十三年(1605年)行取,擬授兵部主事,考選,改授陝西道監察御史[1]。首攻大臣之不法者三人,一時權貴落膽。丁祖父母憂,去職。服闋,補浙江道御史,巡按遼東。差竣報命,署掌河南道事。尋又奉差巡蘇松等處。升山西按察副使,再升四川參政,上疏乞休,四十七年(1619年)七月得旨歸[2]

參考文獻[編輯]

  1. ^ 萬曆三十五年七月癸亥,吏部同都察院考選,宜授御史者:呂圖南、黃一騰、熊廷弼、荊養喬、王象恆、陳於庭、穆天顏、房壯麗、侯執蒲、吳亮、劉光復、李橒、鄧渼、王國禎、顧慥、朱萬春、何太謙、彭端吾、馮嘉會、陸夢祖、金明時、張五典、梁州彥、董紹舒、管橘、張爾基、毛堪、楊一桂、王以寧、畢懋康、韓浚、顏思忠、鄭繼芳、曾用升、史記事、劉蔚、劉國縉、徐鑒等三十八人。
  2. ^ 《陽信縣志》:明大中大夫四川布政司參政前浙江道巡按遼東蘇松等處監察御史諱五典,字敕我,號敬吾張公。
官銜
前任:
顧四明
明朝清苑縣知縣
萬曆二十七年任
繼任:
劉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