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品牌生產
外觀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10年6月12日) 請協助改善這篇條目,更進一步的訊息可能會在討論頁或擴充請求中找到。請在擴充條目後將此模板移除。 |
自有品牌生產(英語:Original Brand Manufacturer,縮寫作OBM),也譯作原創品牌設計,所指的就是生產商建立自有品牌,並以此品牌行銷市場的一種作法。由設計、採購、生產到販售皆由單一公司獨立完成,或者管理外包[1]。
常見的例如富士康收購供應商後,推出自有品牌手機與電視等產品。
這是一篇經濟學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