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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紹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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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紹唐(?—?)原名陳自新江蘇揚州人,中華民國記者、政治人物。[1][2][3]

生平[編輯]

刺殺王之春[編輯]

1904年春,萬福華上海任教,經吳暘谷介紹而結識黃興劉揆一等人,並加入華興會[2]萬福華曾說:「歐美革新,無不自暗殺始,今中國無其人也,有之,請自福華始。」[1]1904年夏,萬福華、吳暘谷等人在南京組織暗殺團,謀刺清廷高官鐵良,但未能成功。[2]

1904年時,蔡元培在上海辦有一所中學,章士釗劉師培、林少泉(即林白水)均為該校教師。陳自新為該校學生,獲得劉師培、林少泉二人賞識,多次向章士釗推薦陳自新,稱他有荊軻聶政之志,願意聽指揮。萬福華自結識章士釗後,又結識劉師培、林少泉等人。劉師培、林少泉又向萬福華推薦陳自新。在劉師培、林少泉、萬福華等人策劃下,決定在金香谷菜館刺殺王之春[4][3]

1904年冬,前廣西巡撫王之春來到上海,聯絡俄國外交官。王之春在1900年至1901年任安徽巡撫期間,將安徽省30多處礦山出售給洋人,受到部分安徽人仇恨。1902年轉任廣西巡撫後,因為謠傳其勾結法國鎮壓廣西會黨(實際並無此事),激起中國國內的拒法運動,清廷將其革職。萬福華、吳暘谷等革命黨人謀刺王之春,模仿王之春的朋友吳保初淮軍將領吳長慶之子)的筆跡寫下一封請柬,邀王之春於1904年11月19日晚7時,到上海英租界四馬路金谷香菜館吃飯,準備在金谷香菜館刺殺王之春。暗殺團擬定的方案是,陳自新攜帶章士釗新購的手槍,喬裝成侍者,在金谷香菜館樓上動手,萬福華等數人埋伏在樓下接應。[2][1]

1904年11月19日晚7時許,王之春按時赴宴,但上樓後不見吳保初,忽然陳自新近身附耳,以日語要求筆談。陳自新是想先逼王之春寫下證據,再殺王之春。[1](另一種說法稱,陳自新是向王之春出賣了暗殺計劃。[4])王之春見筆談內容而起疑,迅速下樓。[1][2]

樓下的萬福華、章士釗看見王之春下樓走向馬車,萬福華拔出手槍衝到王之春身前,抓住其手臂大聲說:「賣國賊,我代表四萬萬同胞對你執行槍決。」但萬福華扣扳機多次,未能發出任何子彈。原來手槍是劉師培張繼處借來,撞針老壞,萬福華等人事先未試槍,所以不知用法。[1](另一種說法是萬福華的槍法不好,子彈僅射傷王之春一指,萬福華隨即被擁上來的王之春僕役擒獲。[2])萬福華和王之春糾纏時,圍觀者如雲,巡警隨即趕到,將萬福華逮捕。章士釗、陳自新等人四散。[1]

章士釗《書甲辰三暗殺案》記載,「後知自新佯充日本人,與之春筆談數語,之春見機反走。自經此役,吾在辛亥前後,都不聞自新消息。憶民國六七年間,忽於北京遇之,時已易名紹唐,奔走於段系之門,搖身而為浮濫政客。彼不自述,吾固不知即自新也,後十餘年,流浪於上海以死。」文中在「吾固不知」後面有註釋:「葉恭綽云:陳自新即為後之陳紹唐,以前絕不知之,稱為浮浪政客,甚相稱也。」[3]

從記者到政客[編輯]

1911年辛亥革命後,發生女子參政運動。1912年3月18日起,南京臨時參議院討論女子參政權案審查報告。3月19日,續開該案第二讀會,以多數可決通過審查報告,結論中稱:「本審查會一再討論,多數認為吾國女子參政亦應有之權利,惟茲事體重大,非可倉卒速定,應俟國會成立再行解決,以昭慎重。」這實際上否決了女子參政權案。為了抗議,從1912年3月19日起,請願女子多次大鬧南京臨時參議院。其中,1912年3月21日,請願女子增加到60多人,並且攜帶武器,欲直入南京臨時參議院,議長遂電請大總統孫文派來200名近衛軍士救援,故請願女子未能進入參議院,她們乃轉到總統府謁孫文求援。孫文答應代她們向參議院斡旋,並派女公子陪同她們前往。北京某報代表陳紹唐當時正在總統府內,也極反對參議院,當即偕孫文的女公子及某衛戍參謀官前往參議院排解。參議院乃允許女子同盟會再具一呈,將《中華民國臨時約法》重行提議。[5]

1913年1月印行的《統一黨第一次報告》中,記載陳紹唐任統一黨參事。統一黨是袁世凱資助的政黨。[6]

丁中江《北洋軍閥史話》「七十一、梁士詒和請願聯合會」記載,1914年袁世凱為稱帝造輿論時,拼湊擁護帝制的「全國請願聯合會」,正會長沈雲沛,副會長那彥圖張錦芳,請願團體名目表末行有「旅滬公民請願團陳紹唐」。[7]

陶菊隱《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史話》「武夫當國」記載,陳紹唐曾任《上海時報》駐北京記者,常在報紙上稱國務總理段祺瑞為「相國」(此前袁世凱曾稱徐世昌為相國),由此獲得段祺瑞垂青,任命為國務院參議。在徐樹錚未就任國務院秘書長期間,陳紹唐經常被國務院派到大總統府來找大總統黎元洪辦理大總統蓋印手續。當時,黎元洪、段祺瑞正在「府院之爭」中,陳紹唐多次當面搶白黎元洪,黎元洪很生氣。[8]

丁中江《北洋軍閥史話》「一一〇、督軍團和公民團大鬧北京」記載,1917年5月,段祺瑞逼國會通過其外交主張,國會議員們不從,段祺瑞的手下組織「公民團」圍困國會,「有人看見國務院參議陳紹唐乘坐汽車往來指揮」。[7]

接收威海衛[編輯]

1922年9月,北洋政府英國談判接收威海衛事宜。1923年5月,擬成《接收威海衛協商意見書》,其中同意英國續占劉公島10年,並且有續租權,還允許英國人參與威海衛市政管理。這激起中國輿論指責,中國談判代表、接收威海衛委員長梁如浩被迫辭職。[9]1923年4月19日,北洋政府派陳紹唐為接收威海衛事宜幫辦。此後,陳紹唐在逼梁如浩辭職的過程中發揮了煽動性作用。據《申報》1923年8月的報道,陳紹唐任職後,一封他給梁如浩寫的所謂「私函」刊登在報紙上,其中說《接收威海衛協商意見書》「喪權辱國,莫此為甚」,聲稱自己「曾經竭力勸阻」,不料「迄未刪除,反加苛酷」,勸梁如浩「翻然覺悟」,不然自己便要「出死力抗拒,頭可斷,此事決不可行」。另外陳紹唐還在旅京山東同鄉會發表演講,斥責梁如浩「賣國」。經過陳紹唐的煽動,中國輿論紛紛痛斥梁如浩。連年輕的毛澤東也在《嚮導周報》上發表《英國人與梁如浩》,以陳紹唐的言論為根據,號召「國人應速起反對露骨侵略中國的海盜英國人!國人應速起反對漢奸梁如浩!」[10][11]

面對陳紹唐的誣陷,梁如浩發文斥責陳紹唐撒謊,「確非事實,毫無憑證」,並辭職而去,自此不問政務,投身慈善事業。全程參與過中日青島交涉、中英威海衛交涉的山東人陳幹,深知拖延解決時間正中英國人下懷,痛斥陳紹唐此舉「名為保鄉,其實害鄉」,純粹是為他自己博「愛國」的美名。陳幹說:「弱國外交無便宜可占,只怕懸擱,使英、日得以從容開闢。起鬨者有人,負責者無人。那些號稱愛國者的用心,不外乎將二案斷送,使陳某少有樹立。但只能徒供地方犧牲,將祖宗墓斷送,名為愛國,其實害國,名為保鄉,其實害鄉。」文中的「陳某」便指陳紹唐。結果連陳幹也在「愛國」熱潮中被原先推薦他的山東省議會免職,「不承認該員為東省與會人員。」當時,山東省的政治派系十分複雜,有些派系企圖利用民眾的愛國熱情,造謠生事,最終結果是英國獲得利益,中國受到損失。威海衛最終直到1930年才經王正廷收回,王正廷達成的協議同當年梁如浩的《接收威海衛協商意見書》在關鍵問題上並沒有根本性重大修改,當時英國因為國際形勢變化已無在山東同日本爭鬥的心力。[10]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万福华刺杀卖国贼王之春. 日本新華僑報網. 2011-11-07 [2021-08-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1-10). 
  2. ^ 2.0 2.1 2.2 2.3 2.4 2.5 合肥籍志士在外地的革命活动. 安徽文化網. 2008-11-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3. ^ 3.0 3.1 3.2 章士釗,書甲辰三暗殺案,載 全國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文史資料選輯第19輯,合訂本第5冊,中國文史出版社,1986年,第145-150頁
  4. ^ 4.0 4.1 6.为革命入监狱. [2015-01-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1-10). 
  5. ^ 李細珠,性別衝突與民初政治民主化的限度——以民初女子參政權案為例,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青年學術論壇2004年卷,2004年
  6. ^ 統一黨本部編,統一黨第一次報告,京華印書局,1913年
  7. ^ 7.0 7.1 丁中江,北洋軍閥史話,中國友誼出版公司,1996年
  8. ^ 革命党刺杀先驱万福华 手法拙劣不会使用手枪,凤凰网,2009-11-26. [2015-01-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1-10). 
  9. ^ 收回租界租借地,奉化新闻网,2008-09-11. [2015-01-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 
  10. ^ 10.0 10.1 被誤解的「漢奸」梁如浩,信息時報,2011-10-23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6-03-04.
  11. ^ 毛澤東,英國人與梁如浩,嚮導周報1923年第3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