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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

Wikidata weekly summary #631

維基媒體運動憲章的最終文本現已發佈在元維基上

您可以在元維基上找到這則訊息其他語言的翻譯版本。 請協助翻譯成您使用的語言

大家好,

維基媒體運動憲章的最終文本現已以二十多種語言發佈在元維基上供您閱讀。

維基媒體運動憲章是什麼?

維基媒體運動憲章是一份建議文件,旨在定義維基媒體運動所有成員和實體的角色和責任,包括創建一個新機構——全球理事會(Global Council)——以進行維基媒體運動的治理。

請參與維基媒體運動憲章的「發佈派對」

請參與 2024 年 6 月 20 日 14.00-15.00 世界協調時間您的當地時間)的 「發佈派對」。在這次線上會議中,我們將慶祝維基媒體運動憲章最終版本的發佈,並介紹其內容。請在投票之前參與此線上會議,並了解維基媒體運動憲章。

維基媒體運動憲章批准投票

投票將於2024 年 6 月 25 日 00:01(世界協調時間)在安全投票上開始,並將於2024 年 7 月 9 日 23:59(世界協調時間)結束。請在元維基上閱讀有關投票流程、投票資格標準和其他詳細資訊

如果您有任何疑問,請在元維基的討論頁面上發表評論或發送電子郵件至維基媒體運動憲章起草委員會[email protected]

謹代表維基媒體運動憲章起草委員會,

RamzyM (WMF) 2024年6月11日 (二) 08:45 (UTC)[回覆]

This Month in Education: May 2024

Weekly Summary #632

—此條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於2024年6月17日 (一) 16:14 (UTC)之前加入的。

方針

提議英維指引en: MOS:TVINTL經本地化後引入中維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電視

目前,英維en: MOS:TVINTL有限制維基百科應收集怎樣的播放資訊,但中維沒有相關限制,導致各電視節目(包括劇集及日本動漫)均記錄了世界各地每一地區的播放資訊或重播資訊,本人認為條目內記錄每一地區的播放資訊或重播資訊是非常冗長而沒經篩選,更甚有條目的播放資訊比例佔整個條目一半或更多,有機會違反WP:SOAPWP:NOTTVGUIDE。對此,引入en: MOS:TVINTL也許可解決問題。
en: MOS:TVINTL: Broadcast
This subsection should cover broadcast and release information about the series or season. This can include: the original network or streaming service of release in the country of production (e.g. the British network for a British series such as Doctor Who); a change in network throughout the run, such as with Futurama; start and end dates; and discussion of technical data such as picture and audio format, accompanied by critical commentary. Days or timeslots are not inherently notable, but if covering a series that switches these during its run, it may be helpful to note them for each season. If episodes are released all at once on a streaming service, it may be more appropriate to title this section "Release" rather than "Broadcast". Any syndication deals can also be noted.

As Wikipedia is not a television guide, do not include an indiscriminate list of every network that carried a series outside the country of production. Editors are encouraged instead to add noteworthy foreign broadcasts, if reliably sourced. These can include: broadcasts in primarily English-speaking nations such as the United States, Canada, United Kingdom, 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 special cases such as an American series airing its finale first in France; or a mass international distribution deal, such as Netflix acquiring the international rights for Riverdale and Designated Survivor. If reliable sources exist for English broadcasts in other countries, a talk page discussion should decide whether these are notable.


可以這樣本地化:

由於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在生產地區以外播放系列的每個播放平台。 相反,如果來源可靠,鼓勵編輯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產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訊。 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料;其餘地區除了特殊情況外,包括如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或大規模國際發行協議,否則不應被記錄。

下列資料不應記錄:

  • 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
  • 電視重播資訊
  • 電視延後播放資訊(只記錄該地區最先出現的資訊)
  • 馬拉松式播放資訊(例如在一天內連續播放5集電視節目)
  • 節目原產地區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 相關串流平台官網、其他可靠來源均沒有記錄相關節目的準確播放地區且相關播放平台設置了IP限制 (特別注意:Disney+NetflixAmazon Prime VideoTVB AnywhereViu OTT)
  • 如相關節目於中文地區有「代理發行」資訊,則只可記錄可在該播放平台清淅辨認相關代理資料的網絡播放平台。(特別注意:日本電視動漫)

由於此條文適用於所有曾於電視廣播的節目,故在此提案。部分字眼可改,只求盡快通過。--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7:16 (UTC)[回覆]

個人感覺:「值得注意的」是重點,但不十分明確。短期內或頻繁的重播可能瑣碎,得到有效來源介紹的則可考慮。「除了特殊情況外」後面的語句可能仍需潤色,不好懂。「播放時間」如果有來源我覺得可以,但可能很多是查證不足。「下列資料不應記錄」第三條及之後的含義和用法我不太明白,或許應補充例子。建議邀請活躍編者,可預期存在反對聲音,另外它是指引,強制力在短期內可能不會很高,只能作為理由依據。--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7:56 (UTC)[回覆]
  • 「值得注意的」段落可以extend,但應如何extend則交由社群決定。
  • 「頻繁的重播」當然是瑣碎,難道要準確收錄何時重播?
  • 「播放時間」見下方解答
  • 「第三條及之後的含義和用法」,不是電視節目條目編輯者不明白是正常的。
最後那點,請參閱在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冊/日本動漫遊戲 § 提議將WP:MOSACG跨媒體部分提升為指引的討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9:26 (UTC)[回覆]
那之前疫情的時候部分作品由於製作原因推遲播出,算不算電視延後播放信息?而且這一段(如相關節目於中文地區有「代理發行」信息,則只可記錄可在該播放平台清淅辨認相關代理資料的網絡播放平台。(特別注意:日本電視動漫))應該要加上特攝作品的信息。(有部分特攝作品也會標註其代理信息)--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2日 (一) 07:58 (UTC)[回覆]
第一點:想法是只記錄該集數最先出現的播放平台,例如「A節目在B平台的播放時間是0900,在C平台的播放時間是0930,在D平台的播放時間是1200…」,這樣寫實在太冗長及無謂。想法是「A節目於B、C、D平台上架。」
第二點括號內的是我個人想法,當然是不會加入條文之中。--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9:04 (UTC)[回覆]
第一個的話這個不反對(反正超級戰隊系列特攝作品條話一般都是按散文方式寫在哪一個平台上架不大受會受影響,但是假面騎士和奧特曼系列的話有可能會受到影響刪內容。)第二點的話就是說所有電視類條目都得遵守該規範嗎?--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2日 (一) 11:22 (UTC)[回覆]
總之曾在電視廣播的節目條目也適用。--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6:04 (UTC)[回覆]
MOS:CHINA,修改為「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大陸、台灣、」。--CaryCheng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18:21 (UTC)[回覆]
下一版本會更正。--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6:03 (UTC)[回覆]

版本2

由於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在生產地區以外播放系列的每個播放平台。 相反,如果來源可靠,鼓勵編輯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產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訊。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料;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或大規模國際發行協議。

下列資料不應被記錄:
  • 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
  • 電視重播資訊
  • 馬拉松式播放資訊(例如在一天內連續播放5集電視節目)
  • 節目原產地區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下列資料必須曾被播放平台官網或第三方可靠來源記載方能保留:
  • 誇地區網絡播放平台上架影片的準確上架地區 (特別注意:Disney+NetflixAmazon Prime VideoTVB AnywhereViu OTT)
  • 如相關節目於中文地區有「代理發行」資訊,則只可記錄可在該播放平台清淅辨認相關代理資料及相關代理公告了的網絡播放平台。(特別注意:日本電視動漫、 特攝作品等)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05:07 (UTC)[回覆]
另ping @PexEric、@BlackShadowG、@Cdip150、@U:Skiate--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05:12 (UTC)[回覆]
「下列資料不應記錄」之後的內容,不是英維既有的內容,不少看起來過於一刀切,個人認為相關條文有些不合實際操作:
第一條,日本動畫作品的時刻表通常使用三十小時制,不記錄「播放時間」,只記錄日期很容易出錯
第二條的實際操作預計會刪除很多內容,需要更多人參與討論,以減少潛在的編輯衝突,以還珠格格#電視節目的變遷舉例,要刪掉「復播」的內容。一些記錄特定電台的播放節目模板,如{{中視八點檔}}《還珠格格》幾輪重播都有記錄,這些又如何處理。
第三條個人認為有記錄必要,一來是平台發佈方式的不同,如Netflix是一次性全部發佈的,二來中國大陸節目播放是有政策限制的,2014年之前是「一劇四星」,之後是「一劇兩星」([1]
可靠來源才加入內容,這應該是一般的內容要求。「下列資料必須曾被播放平台官網或第三方可靠來源記載方能保留」的描述十分累贅,完全可以合併成一句話概括:「節目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
PS:錯字「地區」。--Nostalgiacn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08:49 (UTC)[回覆]
1. 編輯者有責任將日本30小時制轉換至中文地區的24小時制,這樣可提高條目可讀性。(註:近期日本動畫條目已停止記錄30小時制播放時間表,僅列出24小時制首播及完結日期。)
2. 不記錄重播資訊,只記錄首播資訊是英維要求。節目模板可以保留。
3. 可以刪除,反正第二條有相同功用。
4. 下一版本會更正,並放在首段。
整個句子可能是「節目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否則其他編輯者有權移除未能辨認可觀看地區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播放資訊。 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絡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絡播放平台連結、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及社群媒體並不是可接受能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10:24 (UTC)[回覆]
(+)支持。--CaryCheng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16:00 (UTC)[回覆]
對於日本動畫的話,電視播放途徑會有一手來源(官方本身有類似onAir的來源),可以考慮保留時間。網站播放途徑不確定其發佈時間是不是確定的,可以不保留。——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6日 (五) 01:10 (UTC)[回覆]
整頓完TV後就該整頓TV anime,電視聯播網也不知道是什麼…英維已有部分條目採用電視聯播網歸納全日本電視台,與中維日劇條目差不多處理方法。
況且播放時間能證明什麼?
時段可以,但準確時間萬萬不可。試想想,如果上一節目時段因為緊急直播10分鐘而導致此節目延遲10分鐘結束節目,編輯者通常在條目解釋為何延遲播放此節目,唯解釋普遍沒有來源且與節目條目無關,備註長度碪比節目介紹,香港電視條目正深受其害。--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3:25 (UTC)[回覆]
往常處理也是不考慮臨時的延時、改期情況,如果需要的話,是有來源引述時在動畫節目章節內導言中提及。時間的話,需要多精確?onair來源中來精確到「23:00」的話,就按照這個時間描述則可。電視聯播網現在ja都不提及的,電視播放渠道只需要按照來源說明哪個電視台播放基本足夠。——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6日 (五) 06:02 (UTC)[回覆]
  • 這裏該處理整體電視條目,而非單指日本電視動畫…
  • 「臨時的延時、改期情況」在日本條目實屬少見,唯香港條目是普遍。
  • 「23:00」時段即可,免得又說因為xxx事而延誤xx分鐘播放。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6:13 (UTC)[回覆]

版本3

由於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在生產地區以外播放系列的每一個廣播或串流資訊。 相反,如果來源可靠,鼓勵編輯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產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訊。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訊;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或大規模國際發行協議。節目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及符合可供查證原則,否則其他編輯者有權移除未能辨認可觀看地區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播放資訊。 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絡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絡播放平台連結、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及社群媒體並不是可接受能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

下列資料不應被記錄:
  • 準確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時段)
  • 電視節目即日延誤播放資訊(包括為何延誤播放及延誤時間)
  • 電視節目重播資訊
  • 節目原產地區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6:21 (UTC)[回覆]

那包含在特定節目內的應不應該記錄準確播放時間?(例如目前在翡翠台播出的小書痴以及東電在某些時段冠其他名稱的動畫)--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6日 (五) 07:13 (UTC)[回覆]
準確播間是類似香港TVB晚上八點檔愛回家,電視節目時間表寫20:00播放至20:30結束,但實際播放時間是20:03-20:27。
故寫播放時間時只需提及「此節目逢星期一至六晚上八時正首播。」--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7:43 (UTC)[回覆]
與原有時段嚴重不符的特殊偶發延誤資訊應可記錄,例如延誤半小時以上。亦即經常延誤的節目不宜記錄,例如習近平時代的央視新聞聯播其後的電視劇等節目;據稱胡錦濤時代的央視新聞聯播延誤極少,由此導致的節目延誤應容許記錄。--— Gohan 2024年4月27日 (六) 02:09 (UTC)[回覆]
如何符合列明來源及符合可供查證原則?
請提供相關記錄的例子,謝謝!--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7日 (六) 06:06 (UTC)[回覆]
與本問題無關(即不應因部分內容無來源而全面禁止以至牽連有來源的內容)。但有例子:フジテレビは地震発生時……映畫『ヲタクに戀は難しい』を放送……報道特番に切り替わり、深夜1時25分ごろに続きの放送が再開された。その後、2時間15分押しで深夜1時35分から『さんまのお笑い向上委員會』……--— Gohan 2024年4月27日 (六) 09:33 (UTC)[回覆]
只限於臨時的節目時間改動,有來源(例如報道)的情況就可以作為描述文段提及。至於其原有的周期性播放時間點,也按照已有來源參照描述則可。例如[2]這種,每個播放電視台的周期播放時間是可以引述來源上描述的,如果當時的播放時間有偏差(例如上面提及的《愛回家》的時間)或者突然的變動,有來源提及就描述,沒就不管。——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8日 (日) 02:06 (UTC)[回覆]
建議第2點改爲:
  • 推遲不足30分鐘或並非偶發的延誤播放之資訊
再者,一個節目若在滲透率二成的衛星電視或收費有綫電視頻道首播,而後在滲透率九成的地面電視頻道重播,後者應容許記載。故建議第3點改爲:
  • 重播資訊,除非傳播媒介不同而使該重播頻道滲透率倍增於此前任一已播出頻道
此外,「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文法不通,難以理解,應予修改;「在生產地區以外播放系列的每一個廣播或串流資訊」中,「系列」顯然是機械翻譯,亦應修改。
另外,建議條文可能致使編者以爲跨國播出只能在「播出國家/地區」欄目列出原產國或中維六地(例如以爲GEM TV ASIA的此列法違規)而令所示播出範圍小於實際,需要澄清;「廣播」一詞有歧義,在部分地方僅意味大氣電波播出,亦需更改。--— Gohan 2024年4月28日 (日) 07:48 (UTC)[回覆]
  • 第一點(+)支持,下一版本會更正。
  • 第二點有點麻煩,畢竟以「滲透率」作標準有爭議。
  • 第三點是英維要求,應如何改善?
  • 第四點(+)支持,下一版本會更正。
  • GEM TV ASIA是採用內嵌字幕,除了香港是嵌入中文外,其餘東南亞地區是嵌入英文,故列出東南亞地區其實是不符合最後一點原則。
  • 英維是採用「廣播」,中維可用「播放」,下一版本統一至「播放」。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08:43 (UTC)[回覆]
更正一點:GEM TV ASIA實際使用的是DVBSUB形式的隱藏式字幕並非是內嵌字幕。(部分運營商會將外掛式字幕轉為內嵌式字幕)--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8日 (日) 08:47 (UTC)[回覆]
「等主要中文地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08:58 (UTC)[回覆]
同一頻道同一時間播出何必作出區隔?省去幾個字國名?如此致使讀者以爲GEM TV ASIA在此時段香港才播出此節目,在其他地方不然。因此主張在任一地方滿足條件即可;同樣,在任一地方屬於首播即可,而不應刻意遺漏同一頻道同一時間播出同一節目而非首播的地方。--— Gohan 2024年4月28日 (日) 08:58 (UTC)[回覆]
這是英維「English licensee」所主張的。在英維,同一頻道列A地區不列B地區是常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09:33 (UTC)[回覆]
查無相似主張。英維的Release章節並不規定:若一個電視頻道同時向英語、非英語國家播出同一節目,只能列出英語國家;或一個電視頻道同時向多地播出同一節目,只能列出提供英文字幕的國家或地區。一個電視頻道同時向多地播出同一節目應視爲單一行爲,不宜片面陳述,正如可標識跨國流媒體「全球」播出。--— Gohan 2024年4月29日 (一) 06:34 (UTC)[回覆]
當然是查無主張啦,因為這僅是實際操作。
個人是反對「全球」一詞,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媒體可以全球通行,以 「全球」作結表示該名編輯者沒有進行資料搜集、原創研究、發放錯誤訊息。--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9日 (一) 12:59 (UTC)[回覆]
若在該串流媒體的任何任務區可看,「全球」無可厚非;或許只需一個自訂或變態的「 全世界」模板作解釋或tooltip。--— Gohan 2024年4月30日 (二) 08:22 (UTC)[回覆]
服務地區(Service Area)--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2:50 (UTC)[回覆]
按照您的說法那b站本身也不能作為可靠來源。(B站本身限制海外地區瀏覽中國大陸的影視內容只能通過B站以及代理商社交媒體查詢。)--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5月1日 (三) 08:42 (UTC)[回覆]
外維是直接禁止引用播放清單(不論英維還是其他維),但我的條文中卻只要求該播放清單全球任何一地均可閱覧及能清楚辨認屬地即可。
bilibili應該是不受影響,而YouTube, Netflix, Disney+, Viu OTT,愛奇藝等全球性平台才是影響較大。--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8:56 (UTC)[回覆]
雖然因為確實沒有主張,但是確實是有這麼做的(在WP:共識中有提到在維基百科,共識是一種典型但往往含蓄無形的過程。所有沒有異議或不被其他編者回退的編輯,均可假定其具備共識。)類似於J2更名為TVB Plus英語社群這邊鑑於該頻道只是更名並增加財經節目並不符合獨立關注度所以沒有跟現在中維一樣建立新條目而是將條目進行移動。(要是真按照英語的共識那高清翡翠台J5應該要合併到無綫財經 體育 資訊台並刪除大量瑣碎細節內容。以及按照命名常規將無綫財經 體育 資訊台更名為更常用的無綫財經體育資訊台)--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30日 (二) 06:49 (UTC)[回覆]
雖然二位都未明指「主張」是什麽,但是在下意會有關主張後隨機搜尋思緒中首先浮現的電視節目,竟就足以駁倒「確實是有這麽做的」:英維「如懿傳」條目國際播出章節列出:Star Chinese Channel在Hong Kong and Southeast Asia播出、三個越南電視臺播出三次越南語配音的版本,無論如何設想都不符合「若一個電視頻道同時向英語、非英語國家播出同一節目,只能列出英語國家;或一個電視頻道同時向多地播出同一節目,只能列出提供英文字幕的國家或地區」或「不應記錄」「節目原產地區外,不是以中(英)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此外,毫不認同有關英維J2的評論,離題不贅。--— Gohan 2024年4月30日 (二) 08:21 (UTC)[回覆]
然而相關方針指的是原生英文的節目。例如瑞克與莫蒂汪汪隊立大功這兩個條目都是以散文的形式標註具體提供的配音版本以及配音版本的播出頻道。(實際就是要求跟英文一樣儘量使用散文和信息框的形式,而不是純信息框。)--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30日 (二) 11:35 (UTC)[回覆]
日後希望您在提出有關方針或指引的説法,請明示依據或直接引述。至少en:Wikipedia:Manual of Style/Television查無有關「原生英文的節目」的條文,否則請指明;版本3至今所有人的提案中亦無「原生中文的節目」一説,您提出「原生英文」所爲何故?不免懷疑您在2024年4月28日 (日) 08:58 (UTC)下屬的一串討論中的近兩次留言已離題,也難以猜測「確實是有這麼做的」(2024年4月30日 (二) 06:49 (UTC))到底是指怎麽做?--— Gohan 2024年5月1日 (三) 03:54 (UTC)[回覆]
看了一下,確實沒有直接寫明禁止非英語但是提到英語系國家優先。(對應段落en:MOS:TVINTLAs Wikipedia is not a television guide, do not include an indiscriminate list of every network that carried a series outside the country of production. Editors are encouraged instead to add noteworthy foreign broadcasts, if reliably sourced.These can include: broadcasts in primarily English-speaking nations such as the United States, Canada, United Kingdom, 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5月1日 (三) 06:43 (UTC)[回覆]
要是真在某特定區域播出,直接寫對應的地區就行(例如無職轉生在東南亞地區曾在ANIMAX播出就直接寫東盟就行了。)--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8日 (日) 10:37 (UTC)[回覆]
你要說「東盟」或「東南亞」的話,請證明此動畫可在泰國以Animax觀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14:41 (UTC)[回覆]
該頻道本身在泰國已經於2017年停播,但是部分節目仍可在TrueID以點播的形式提供。類似於ANIPLUS在香港的情況。(而且在無職轉生的英語條目中對於該台播出的地區描述用的是模糊的東南亞地區而並未精準到國家)--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9日 (一) 00:05 (UTC)[回覆]
如無滲透率作標準,而全面禁止重播資訊,則會導致一個電視節目若在幾乎沒人會看(例如滲透率低於百分之一、收視率低於萬分之一)的頻道首播,在最多人收看(滲透率九成八)的頻道第二次播出,而後者不得記述,違背情理。--— Gohan 2024年4月29日 (一) 06:36 (UTC)[回覆]
真要按滲透率台灣的無線五台(台視、中視、華視、民視以及公視)與第四台(有線電視)的基本頻道滲透率相當(台灣的無線五台在第四台是必傳頻道)那怎麼算呢?(香港這種被TVB和政府壟斷而不能自由收視的地方真是令人悲哀。)--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9日 (一) 07:08 (UTC)[回覆]
滲透率相當,顯然不符合我所提議的條文中的豁免條件:「除非傳播媒介不同而使該重播頻道滲透率倍增於此前任一已播出頻道」。--— Gohan 2024年4月29日 (一) 11:51 (UTC)[回覆]
若要用滲透率作標準,則大大提高編輯難道或引起編輯爭議。
「我認為A媒體滲透高些,B很少人看。」
「我認為B媒體滲透高些,A沒有人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9日 (一) 13:02 (UTC)[回覆]
相較收視率或其他數字,滲透率穩定、透明、標準一致,最爲可取。若無更佳標準、不取滲透率,可以改爲禁止「同一收視方式或受衆更狹窄的收視方式的頻道重播之資訊」;若仍有爭議,恐怕只能改成禁止「同一頻道重播資訊」;以免「一個電視節目若在幾乎沒人會看(例如滲透率低於百分之一、收視率低於萬分之一)的頻道首播,在最多人收看(滲透率九成八)的頻道第二次播出,而後者不得記述」。此外,或許需要括注「(惟特有中文名稱可標注相應電視臺或頻道)」。--— Gohan 2024年4月30日 (二) 08:26 (UTC)[回覆]
這個世界有基於廣告的「電視覆蓋率(TV Overlay Rate)」。--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2:36 (UTC)[回覆]
依據目前資料理解,在任何框定區域內,A頻道與B頻道的滲透率的比率、A頻道與B頻道的覆蓋率的比率,是一致的(因爲A頻道與B頻道的滲透率的分母一致,A頻道與B頻道的覆蓋率的分母亦一致;A頻道的滲透率、覆蓋率的分子一致、B頻道的滲透率、覆蓋率的分子亦一致)。所以滲透率、覆蓋率孰優孰劣,在我的提議條文(「滲透率倍增」)中沒有差異。--— Gohan 2024年5月1日 (三) 03:53 (UTC)[回覆]
他願不願意願意到相關地區收看是他個人決定,總之這個台在該版權地區是有提供服務。
以日本為例,TVer的覆蓋範圍與ABEMA一致,可觀看人數達124,090,000人。
TVU福島覆蓋全福島縣,可觀看人數達 1,817,228人
TBS電視台覆蓋整個關東廣域圈,可觀看人數達43,191,414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2:49 (UTC)[回覆]
「滲透/覆蓋不到」即循此種方式無法觀看,外乎意願。--— Gohan 2024年5月1日 (三) 03:53 (UTC)[回覆]
我想探討一下「範圍」,以上面的全球和東盟為例,難道要為了幾個沒有營業國家/地區而特地列出實際有播出的國家/地區嗎?這對串流節目、大型賽事可是一大麻煩(例如歐洲歌唱大賽特地把俄羅斯以外的歐洲國家寫出來)。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5月1日 (三) 03:46 (UTC)[回覆]
至少英語社群相關方面都是直接寫模糊的地區而不是寫對應國家。--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5月1日 (三) 03:51 (UTC)[回覆]

版本4

由於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在生產地區以外的播放資訊。 相反,如果來源可靠,鼓勵編輯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產地區的播放資訊。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區的播放資訊;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或大規模國際發行協議。節目的播放平台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及符合可供查證原則,否則其他編輯者有權因可能違反著作權法為由移除未能辨認可觀看地區的整組播放資訊。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絡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絡播放平台連結、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及社群媒體並不是可接受能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

下列資料不應被記錄:
  • 準確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時段)
  • 推遲不足30分鐘或並非偶發的延誤播放之資訊。
  • 電視節目重播資訊(在該節目授權區域內的相關播放平台覆蓋比率/可觀看人數較首播平台的覆蓋比率/可觀看人數高一倍或更多除外。)
  • 節目原產地區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5:08 (UTC)[回覆]

你的文本內容越來越累贅,有些內容不妨說得再直白一點,修改一下部分描述:「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請勿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原產地之外的播放資訊。編輯者在有來源可靠的情況下,在條目中記錄值得注意的非原產地的播放資訊,如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還有原生中文節目在還非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或者大規模的國際播放資訊。節目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網絡電視節目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來源是否可靠請通過討論協商。」

英維原文可沒有「否則其他編輯者有權因可能違反著作權法為由移除未能辨認可觀看地區的整組播放資訊。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絡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絡播放平台連結、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及社群媒體並不是可接受能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這段,而是建議討論來源是否可靠,因為條目使用可靠來源本身就是「內容指引」,需要的是討論來源是否可靠(WP:RSP)。--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5:55 (UTC)[回覆]

第一段不反對,第二段僅重申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只是外部連結,並非來源。更什有編輯者直接扔了Netflix連結出來,當開啟連結時發現是Error。
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絡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絡播放平台連結—> 重新解䆁WP:可供查證WP:外部連結方針。--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8:13 (UTC)[回覆]
而如直接使用WP:RSP,bilibili及Youtube已經不給使用了。--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8:15 (UTC)[回覆]
WP:RSP描述是,官方內容作為一手資料可靠,也符合可供查證的自身說明(WP:ABOUTSELF)。bilibili及Youtube也適用,不過結合「網絡電視節目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的描述。更建議使用官方在官網、社交平台、或bilibili及Youtube上預告節目播放的日期動態/公告。--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01:22 (UTC)[回覆]


現行條文

由於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在生產地區以外的播放資訊。 相反,如果來源可靠,鼓勵編輯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產地區的播放資訊。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區的播放資訊;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或大規模國際發行協議。節目的播放平台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及符合可供查證原則,否則其他編輯者有權因可能違反著作權法為由移除未能辨認可觀看地區的整組播放資訊。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絡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絡播放平台連結、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及社群媒體並不是可接受能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

提議條文

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請勿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原產地之外的播放資訊。編輯者在有來源可靠的情況下,在條目中記錄值得注意的非原產地的播放資訊,如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原生中文節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或大規模的國際播放資訊。節目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網絡電視節目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關於個別播放平台節目連結是否可被直接引用,請在本指引討論頁討論協商或評選,唯討論重點應放在著作權法可供查證原則。

曾經有編輯者把盜版連結放入播放平台區域,故希望藉此指引提醒編輯者著作權法的重要性。--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8:34 (UTC)[回覆]

上方討論太長未看全,就該版本的疑問(如已有結論,希望加腳註):原產地之內的播放信息似乎被暗示可「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原產地的準確定義,範圍,聯合製作、外包、僅外銷等。很多字句應修飾,如「在有來源可靠的情況下」等,由於非定稿我暫時不全部列出。「網絡電視節目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聽上去有點奇怪,有點像某個來源非公開可用(需登錄/部分地區/線下來源)就不適合作來源,可能意思需改善,比如不能訪問現象本身、無法存檔的網頁內容,不適合作來源。--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9:36 (UTC)[回覆]
@YFdyh000:
歡迎任何具建設性的修飾句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11:07 (UTC)[回覆]
改為「原產地的首播資訊」就行,上面《還珠格格》就是限制播放資訊在「首播」。
YFdyh000提到的情況,我想起了近期一個例子《食草老龍被冠以惡龍之名》,日本輕小說,由中國大陸瀾映畫製作的動畫版在bilibili上首播(2022年7月),2023年1月才在日本電視台播出([3])([4])。這種涉及跨國版權的節目,「原產地」算中國大陸,還是日本。
早年中港港台合拍劇也不少,不過都屬於「中文使用地區的」,所以反而沒有這些記錄爭議。--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01:35 (UTC)[回覆]

版本5

希望這是最終版


標題:播放資訊

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請勿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電視節目的所有播放資訊。編輯者在附上可靠來源的情況下,可在條目中記錄值得注意的播放資訊,如節目原產地的首播資訊;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原生中文節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或大規模的國際播放資訊。節目的OTT播放平台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均需列明來源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建議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關於能否引用特定OTT播放平台的連結,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重點為著作權法非原創研究原則。

下列資料即使附上來源也不應被記錄:

  • 準確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時段)
  • 推遲不足30分鐘或並非偶發的延誤播放之資訊。
  • 電視節目重播資訊。(在該節目授權區域內的相關播放平台可觀看人數較首播平台的可觀看人數高一倍或更多除外。)
  • 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節目原產地區播放平台或以中文製作的節目除外。)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08:26 (UTC)[回覆]

「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語序希望優化;地區性或可能失效的視頻的網絡播放源,有時是有用的,作為某些信息的一手來源,{{Cite AV media}},但提供者唯一且無法存檔的確實不宜用。「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被運用時如何區分,我擔心存在理解差異。
「個別」是「特定(某個)」嗎。「直接引用」,所以有間接引用嗎。建議可在、協商或評選、唯應,感覺語意重複。「關於能否引用特定播放平台的連結,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重點為著作權和可供查證原則」。
「準確播放時間」指的是實際播出時點、時長嗎,是否與下一條有重複。
「非偶發的延誤播放之信息」指什麼,已宣佈的推遲播放不宜記錄?--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08:51 (UTC)[回覆]
  • 對不起,不能使用「視頻」字眼,因實際應用場合不同,放在繁體字地區,意思截然不同。
  • 網絡電視是IPTV,網絡播放平台是OTT。
  • 「關於能否引用特定播放平台的連結,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重點為著作權和可供查證原則」,這個可以。
  • 沒有重複。
  • 意指不應收錄恆常延誤播放資訊。如果每一集也記錄為什麼延遲播放,那麼與電視指南有什麼分別?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0:31 (UTC)[回覆]
@YFdyh000、@Nostalgiacn、@Milkypine、@Cwek、@CaryCheng、@甜甜圈真好吃、@神秘悟飯:
如沒有特別大的問題,3日後將按照版本5進行公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09:55 (UTC)[回覆]
我發現有些概念有待釐清,網絡電視目前英維對應是Streaming television,IPTV也可以翻譯做「網絡電視」。搞清楚條目內容和概念,可以更準確描述內容。Streaming television在描述上包括IPTV和OTT等情況。--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0:54 (UTC)[回覆]
沿用中文解釋及例子,因為這裏是中文維基百科。中文社群均認為OTT是類似Netflix, Disney+,甚至有播放平台以OTT自居,如myTV SUPER。更什台灣有OTT協會,大部分台灣網絡播放平台也加入了。--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00:33 (UTC)[回覆]
換句話說,除非有人重新整理該兩個條目至英維內容,否則再改也沒有意思。但是在中文社群而言,英維對OTT的理解是錯誤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00:47 (UTC)[回覆]
(+)支持。--CaryCheng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5:36 (UTC)[回覆]
——
3日內無反對聲音,現就版本5進行公示,公示7日至5月20日星期一止。--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03:25 (UTC)[回覆]
(+)支持版本5。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5月16日 (四) 14:33 (UTC)[回覆]

方針研究

無奈衹能(-)反對,僅僅「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就不能作為來源的話,未免過嚴。舉例說:西遊記 (無綫1996年電視劇),那個年代TVB還沒有網站,這樣的規定豈不是不能引用首播前的廣告(廣告裏有說明首播日期)作為來源?(那個廣告衹在香港播出,理論上衹有香港地區才能看到)[當然有人在FB上傳了那個廣告而可能非法地突破了地區限制,故也因此將來可能隨時會被移除]--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5月17日 (五) 18:24 (UTC)[回覆]
  • 我有合理懷疑閣下並沒有仔細閱讀清楚條文,僅意氣用事。
  • 請望淸楚「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是針對那些媒介。
    • 針對那些媒介提及的例子,請問閣下可否拿出連結?
  • 既然閣下不打算改可供查證,不看得出對閣下提及的例子有任何影響,因條文建議編輯者依靠可供查證為個別媒體進行協商。
  • **條文並無要求傳統電視內容提供來源**
  • FB已被可靠來源方針定為不可靠(不是我改的)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04:01 (UTC)[回覆]
@Cdip150--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04:07 (UTC)[回覆]
問題不是出在針對哪些媒介,也不是是否要求傳統電視內容提供來源的問題。正如Ghren君在下面所述,地區限制的連結本來就是可供查證允許的東西,所以根本不可以「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為由去說「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換句話說,在現有可供查證方針下,這些連結本應就不需要經過協商便能使用,但您這樣一改變成把它預設為不適當、而需要額外的協商才能用,有僭越可供查證方針之虞。另外,由於有關問題需要繼續研討,恕敝人要先把公示中止。--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5月19日 (日) 10:34 (UTC)[回覆]
@Cdip150:
首先,我希望閣下可以看清楚到底是什麼需要什麼的來源。 該句的首句是「可觀看地區」需要來源,如果堅持是反對,看看閣下有沒有違反WP:非原創研究方針。換句話說,你要用一個網絡電視播放清單證明A,B,C地區可以觀看。
然而,運用CDN限制的平台,如果要證明A,B,C地區可以觀看,實際是違反WP:非原創研究的 「綜合已發表材料」段落。--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0日 (一) 01:13 (UTC)[回覆]
為了你,再改。但下次可否不要在公示完結當天反對?其實我可以因公示完成而無視閣下的反對。
———
節目的OTT播放平台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均需列明來源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關於能否引用特定OTT播放平台的連結,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重點為著作權法非原創研究原則。--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0日 (一) 01:37 (UTC)[回覆]
應該是描述有歧義,需要更準確的描述,現在的條文是可以理解成限制地區訪問的連結不能作為來源,這個思路會出現Youtube中國大陸不能訪問,所以不能用。
而你想限制的是來源不能用於說明可觀看地區。如,Ani-One Asia的Youtube頻道,過去的視頻簡介是沒有寫明可觀看地域([5]),近年有了「播放地區:孟加拉、不丹、汶萊、柬埔寨、斐濟、香港、印度、印尼、老撾、澳門、馬來西亞……」([6])--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22日 (三) 16:20 (UTC)[回覆]
對,沒有錯!這是呼應其他維(不限於英維)的實際做法,但稍微放寬。其他維是完全禁止使用播放清單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而我的提案只需符合著作權法和非原創研究原則即可。
.
以下是個人見解,與新提案可能有關。
Netflix, Disney+, Amazon Prime Video, YouTube, IQIYI, Viu OTT 的播放清單是肯定違反非原創研究方針。
friDay, KKTV, LiTV, Hami Video, myTV SUPER, now E 的播放清單可能違反是非原創研究方針中的「綜合已發表材料」 ,因播放清單中沒有說明可觀看地區,只在平台使用條款說明。--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2日 (三) 16:56 (UTC)[回覆]
「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如果「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記錄了可觀看地區,能否記錄?--Ghren🐦🕑 2024年5月24日 (五) 06:23 (UTC)[回覆]
是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8:22 (UTC)[回覆]
由於@Cdip150在本人回答及更正部分用詞後3天沒有進一步回覆。根據WP:共識#一般公示基本規定,現視播放清單不能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問題已經獲得解決。
————
現就版本5 V2進行公示,公示7日至5月31日星期五止。--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5:53 (UTC)[回覆]
正如Ghren君在下面所述,可以註明是在哪個地區下瀏覽(事實上cite模板還有location參數可以註明是哪個區的),自然也不會有原創研究的問題。還有搞清楚「綜合已發表材料」的前提——是將多個內容作出綜合才會觸法,也即是說如果從香港區的Netflix播放清單作為來源去證明香港區可以觀看及香港區的播放時間,是不會違反非原創研究方針中的「綜合已發表材料」,因為根本不是在多個內容中綜合出來的資料,而衹是取自一個內容。閣下上面的理由足見閣下對於非原創研究「綜合已發表材料」的見解並不正確,故此上述問題並未合理解決。而且,閣下在恢復公示後,Ghren君拋一個問題出來才又修改(公示後才將「不合適」改為「不建議」,兩個完全不同的意思),加上有關條文還是基於閣下對於非原創研究的可能不正確之見解,故此恕敝人還是要把公示中止,有關問題需要繼續研討。(還有請閣下說話前查明事實——我早在公示結束前3天已經提出反對,而非您說的在公示完結當天才反對)--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5月27日 (一) 19:44 (UTC)[回覆]
@Cdip150:
首先,如何證明你從香港區的Netflix播放清單作為來源去證明香港區可以觀看?按Netflix,除了網絡限制區不能瀏覽外,全世界也可瀏覽,你要如何證明特定播放清單內的特定集數可在特定區域成功觀看?這個見解請在及後的商議自行發表,而非在此發表。
其次,請看清楚「 「綜合已發表材料」」是針對哪些例子?
第三,請看清楚該段首句「 以下是個人見解」,如閣下認為Netflix可以基於版權及非原創可被引用,閣下應待通過後自行與其他編輯者商議。
回應@Ghren在上方述「 「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如果「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記錄了可觀看地區,能否記錄?」,既然該播放清單有提供所需資訊,為何不能遭引用?
——
另外,公示繼續,因提案提及對於非原創研究的理解是以集體商議為主,而非個人見解。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4:33 (UTC)[回覆]
承Ghren君在下面所說的:「就算是借閱,也是有指定圖書館的(地區限制)」,意味讀者衹需親身前往指定圖書館便可查證得到;換成香港區的Netflix播放清單的話,就是讀者親身前往香港並瀏覽Netflix便可證實得到「香港區可以觀看」;注意Ghren君也說的「『需要註冊、付費、特定區域、啟動外部程式或插件的網站』……也無損於來源的可靠性」。既然是維基制度內允許的東西,本應就是不用事先商討就能用的東西,「這個見解請在及後的商議自行發表」根本無從談起,不然您這樣有僭越方針之虞。
Wikipedia:非原創研究#綜合已發表材料針對的是「因為A和B,所以C」的情形,而編者直接瀏覽香港區的Netflix播放清單後將香港區的播放資訊寫在條目裏,明顯就不是「因為A和B,所以C」的情形(這是看到來源說了A,條目裏照寫A);所以直接引用Netflix播放清單並不違反非原創研究。(是故閣下所說「運用CDN限制的平台,如果要證明A,B,C地區可以觀看,實際是違反WP:非原創研究的『綜合已發表材料』段落」本身就是錯誤的說法,況且讀者可以親身前往A,B,C地區瀏覽有關資訊來進行驗證)
那麼既然一開始就不可以認定引用Netflix播放清單是違反非原創研究,何解還要「應待通過後自行與其他編輯者商議」?當本身就沒有違反非原創研究時,從何談起「對於非原創研究的理解是以集體商議為主」?也就是說,「關於能否引用特定OTT播放平台的連結,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這種規則本來就不該訂出來,這是變相預先假定引用特定OTT平台是在進行原創研究。
另外我是說「兩個完全不同的意思」,何解您會理解為「不能遭引用」?我根本沒有這個意思,衹是想說您公示後才改為意義不同的內容,根本不宜繼續公示。不過我也要指出的是:「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並非「不建議作為來源」的合理理由,原因如前述——讀者可親自前往所指的可播放地區瀏覽該網絡電視平台進行驗證。
基於上述指出的問題仍然有討論必要,本人中止此公示,在沒有得到明確結論前不應恢復公示,還望閣下留意。--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5月28日 (二) 19:51 (UTC)[回覆]
首先,針對Netflix,實際是違反「 維基百科不是存放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的場所。在維基百科裏所謂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指的是未發表的事實、爭論、觀點、推論和想法;以及對已發表材料進行的未發表分析、綜合或總結,並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以上意味着維基百科不是存放您的個人觀點、經驗或爭論的場所。」段落,而非綜合已發表段落。
Netflix有這樣的播放清單,但隻字不提哪裏可以看。如編輯者單憑一個Netflix播放清單就可判定哪些地區可以看,此僅是「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0:27 (UTC)[回覆]
另求管理員@Ericliu1912,希望我是對非原創研究方針的理解是沒有錯。--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0:30 (UTC)[回覆]
「實際是違反WP:非原創研究『綜合已發表材料』段落」這句明明就是閣下說的,所以您現在是反口嗎?不過也不緊要,請注意方針開頭的序言實際上是下面段落細節的濃縮版,條目內容實際有否違反方針,當然要依方針後面段落的明細來判斷,而非僅拿方針的序言就算,也就是說條目內容有沒有犯「維基百科不是存放原創研究……經驗或爭論的場所」,當然還是要看回相關段落(這裏也就是Wikipedia:非原創研究#綜合已發表材料)的詳細解釋。您現在僅僅引用方針開頭的序言就片面去說違反,怎麼可能恰當?
假設某人在香港,從播放清單觀看得到某節目,然後該人在該節目的條目中寫香港區可以看,這是一個非常直觀的描述,不屬於「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內容有沒有原創研究,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不可能事先認定使用某種來源就一定是原創研究。--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5月30日 (四) 23:57 (UTC)[回覆]
這個是其中一個笑話:PUI PUI 天竺鼠車車
「木棉花授權地區以外地區:Netflix」,意指公眾可在北韓俄羅斯等網絡限制區開Netflix即可查證…
還有的是「亞洲:Netflix」,意指公眾可在北韓中華人民共和國等網絡限制區開Netflix即可查證…--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31日 (五) 01:58 (UTC)[回覆]
我需要行政員@AT看看街燈的這個表述有沒有錯,畢竟之前有管理員以此進行封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31日 (五) 02:00 (UTC)[回覆]
您這樣相當於是說用Netflix作為來源表示北韓可看會是原創研究,繼而去說用Netflix作為來源表示美國可看也是原創研究,您這樣無疑是在以偏概全。還是這句:「內容有沒有原創研究,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不可能事先認定使用某種來源就一定是原創研究」。--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6月2日 (日) 17:43 (UTC)[回覆]
一個Netflix播放清單,配上播放地區,請問如何寫才不算原創研究?
文章沒有表述的而強行配上個人見解不是原創研究,這個「管理員」說法我一定會大規模推廣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00:26 (UTC)[回覆]
另外,格式手冊的精神不是防止人治嗎?
「內容有沒有原創研究,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不可能事先認定使用某種來源就一定是原創研究」—>這句在不少編輯者視為「如有任何爭議,依管理員決定為最終依歸」,而不是「如有任何爭議,依白紙黑字為最終依歸」
.
另外,此提案只有閣下一人反對,其他人也支持,顯然閣下希望擾亂共識。此外,本提案參與者普遍即日互相討論交換意見,顯然提案有迫切需要,而閣下也在我每次回應後臨近「一般公示基本規定」臨界點才提出回覆,顯然有「拉布」企圖。
.
另外,不知是哪位管理員(不點名批評曾被我ping過而默不出聲的管理員),更改了公告欄的標題,原標題已無法反映當前討論的內容,故本人更改了。
.
最後,煩請希望@Cdip150表達意見前ping一ping提案所有參與者,讓他們知道閣下的看法。--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11:28 (UTC)[回覆]
「編者直接瀏覽香港區的Netflix播放清單後將香港區的播放資訊寫在條目裏」這句我想已經說得很白;
文章沒有明確表述,但若文章本來就有所指的意思,則不屬於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或個人見解,很明顯您這樣的理解是在斷章取義。
「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從來就不是由管理員一個來決定,這是您個人猜想出來的見解,無從稽考。事實上也是要各人依照現有的規則去認定,談不上任何「人治」。
注意共識不是點票,況且其他人表示支持時敝人仍未指出問題,坦白說如果您不是另外又發起#提議外部連結指引WP:ELNO同時編入WP:可供查證,我也未必察覺到上述提案與現有的方針不相配,所以我才出手,並不是要希望擾亂共識。還有我除了一次是隔八天和一次是隔兩天半回覆外,基本上自閣下最後回應後不足兩天就回覆閣下,何來每次回應後臨近「一般公示基本規定」臨界點才提出回覆?另外本人因現實生活繁忙不太可能每天都上來回覆,隔幾天才上來這種事在參與本討論前已經出現,並非刻意拉布。再一次提醒閣下在說話前查明事實,勿輕率作出指控。@YFdyh000NostalgiacnMilkypineCwekCaryCheng甜甜圈真好吃神秘悟饭--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6月5日 (三) 00:17 (UTC)
試說明下列影片的完整可播放地區及說明閣下是基於甚麼證據會有這個見解? https://www.netflix.com/hk/title/81771389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6日 (四) 10:54 (UTC)[回覆]
參考「文章沒有明確表述,但若文章本來就有所指的意思,則不屬於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或個人見解,很明顯您這樣的理解是在斷章取義。」,請問文章本來所指的意思是什麼?如果閣下可根據Netflix的播放清單說明播放地區,那看來閣下才是「斷章取義。」--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6日 (四) 13:48 (UTC)[回覆]
利用代理器切到世界各個地區,每個地區都各瀏覽一次該網址便可查驗。日本區看到這是WIND BREAKER—防風少年—,其他區均顯示404信息。
儘管網站沒有表明香港可以瀏覽,但您在香港確實可以瀏覽該網站的話,如果僅因為網站沒有明確表示香港可以瀏覽,所以不能說香港可以瀏覽,就是在斷表面之意,而未取可以一望而知的實際意義(真的可以在香港瀏覽)。--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6月9日 (日) 04:01 (UTC)[回覆]
  • 「一望而知」概念僅適用於本地OTT平台,如一看到KKTV就想起只有台灣可以觀看。
  • 「利用代理器切到世界各個地區,每個地區都各瀏覽一次該網址便可查驗。」難道閣下不是花了4天才得出完整可觀看地區?如果可透過「一望而知」就知道可觀看地區,那還需要利用代理器切到世界各個地區,每個地區都各瀏覽一次該網址便可查驗?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9日 (日) 07:37 (UTC)[回覆]
不懂你們說什麼,但自己試出限制顯然不可靠、原創研究、非可供查證。網站可能屏蔽代理、雲主機等,校園網、家寬IP或網站防火牆等都會干擾結果。--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9日 (日) 11:04 (UTC)[回覆]
既然日本限定的難不到閣下,可挑戰台灣限定的。
這個是村裏來了個暴走女外科於Netflix的播放清單,當使用台灣代理器(大品牌)進入此播放清單,應被跳至(重路由至)南美洲,從而得出404。
在這個情況下,閣下提出的「就是在斷表面之意」就更不成立,因為測試過程可以被干擾。
https://www.netflix.com/hk/title/81592470--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9日 (日) 11:26 (UTC)[回覆]
「一望而知」並非「合計衹望一次而知」啊,是在說前往各地區進入一次後即可知道當前的地區能不能看,而非立即從播放清單的表面就知道哪裏能看。
事實上最正確的查驗方法是親身前往各個地區進入一次該網站,我用代理衹不過是盡量模擬真實情況來節省時間,不然我要花更長更長的時間才能答得到您(我切換到台灣區後是可以在Netflix看到村裏來了個暴走女外科),即使代理可能會因上述一些因素而未必準確,但不應因此也要認定親身前往特定地區瀏覽也是原創研究。另須注意花很久時間才能查證不代表不可查證,如果我旅行往日本在Netflix的播放清單看得到WIND BREAKER—防風少年—,然後當我說在日本可以用Netflix看也要被視為原創研究,我覺得有些不合情理。其實上面Nostalgiacn君已經指出了一點:英維對應的規則其實並沒有禁止或不建議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絡播放平台連結,已經可見一斑。還是這句:「內容有沒有原創研究,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不可能事先認定使用某種來源就一定是原創研究。」--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6月11日 (二) 06:39 (UTC)[回覆]
回應「英維對應的規則其實並沒有禁止或不建議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絡播放平台連結」,
本人於6月9日到英維互助客棧求助區查詢Netflix播放清單可不可以證明可觀看,結果有2名編輯者回答,一名有名編輯者表示會違反非原創研究方針,一名IP用戶表示如引用則會被封鎖,即使是管理員也如此。--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1:31 (UTC)[回覆]
回應「即使代理可能會因上述一些因素而未必準確,但不應因此也要認定親身前往特定地區瀏覽也是原創研究。」,
請問哪條方針指引容許「維基人到現場目測後在維基內記錄所見所聞」?--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1:35 (UTC)[回覆]
@HK5201314Cdip150我看了最近的一大串討論,Cdip150的觀點大概是來自英維的en:WP:SOURCEACCESS,本地可供查證尚缺乏這方面的討論。
就實體書而言,這個規則是默認的。簡而言之,編者在A國圖書館能找到這本書,B國編者在當地找不到,不能以此為由認為這個書「不存在」。你們上面的討論算是互聯網版本,除了一般的付費墻攔截問題,Netflix的國別限制訪問又出現新的問題。
我認為上面討論混淆了「能否訪問網頁」和「網頁上內容」兩個概念,後者容易理解,和「各地圖書館藏書」的例子一樣,B國無法訪問網站,不等於A國訪問看到的內容不算數。
前者就是現在爭論的點,網絡技術讓A國編者可以用VPN換地區一個一個試能否訪問,以得出「那些地區能訪問」的結論。這個行為,個人認同YFdyh000的說法試出限制顯然不可靠、原創研究、非可供查證。--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05:55 (UTC)[回覆]
@Nostalgiacn:
街燈管理員的例子應是:
編者A在A國圖書館能找到這本書,編者B在B國圖書館找不到這本書。於是編者A用該書本的「ISBN編號」說明A國圖書館能找到這本書。
.
然後不斷強調:
「內容有沒有原創研究,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不可能事先認定(使用某種來源)就一定是原創研究。」
換做例子,應是:
「內容有沒有原創研究,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不可能事先認定(引用ISBN編號證明該書本可於某地閱覽)就一定是原創研究。」
.
然而,可供查證方針僅指出內容本身,而非透過該內容的標題及其內容而說明可在哪個圖書館獲取相關書本。--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11:10 (UTC)[回覆]
這就是我說的混淆了「能否訪問網頁」和「網頁上內容」兩個概念。Cdip150說的是後者,你其實是想針對的是前者。為了避免前者的情況,限制「平台的連結」。造成他憂慮是變相限制「網頁上內容」的利用。
需要在描述上釐清兩者差異,避免可能的誤解。--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11:47 (UTC)[回覆]
原句:「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建議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
.
我針對的也是後者呀!「能否訪問網站」是可供查證本身規管的(現已放棄相關句子),而「網頁上內容」是原創研究規管的(此公示的句子)。網站本身沒有提及的要誣蔑它有說的是原創研究,對嗎?
原案也提及播放連結只是不建議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而不是不建議作為「正式標題」/在「??平台上架」的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12:08 (UTC)[回覆]
我明白你的意思,畢竟2024年5月22日我就在用Ani-One Asia的例子說明這種情況。請循其本Cdip150質疑的文段是「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單從這個描述,是可以簡單解讀為「B國無法訪問網站,等於A國訪問看到的內容不算數」這個結論。
然後你們討論開始歪樓到「能否訪問網頁」這個議題上了。說到底還是在條文上釐清兩者差異,避免可能的誤解。--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13:16 (UTC)[回覆]
(?)疑問:下列資料即使附上來源也不應被記錄:「電視節目重播資訊。」這是不是指大時代 (香港電視劇)#2015年翡翠台重播的內容全部都要刪除?--素菓霖 2024年6月15日 (六) 12:45 (UTC)[回覆]
如果是「大時代 (香港電視劇)#2015年翡翠台重播的內容」,一半準確。事件的重點應放在財政司司長的發言及萬千星輝頒獎典禮上,而非節目的播放資訊如播放平台及播放日期。--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14:55 (UTC)[回覆]
只針對@Kalin8111提出的疑問給出思想實驗
  • A是一個全球/區域性的作品,從上映到現在已經10年以上,也有至少多個系列作(含翻拍、重製、重剪輯或電影版)產生,一或多個區域每年重播。假設有帳號有能力針對每次重播提出來源,頁面增加將近1000個來源。在這個情境,是否適合記錄。
  • B是一個區域性的作品,從上映到現在大約將近1年,因為當地有多種平台(包含單一公司有數種播放平台),除了在首映的平台重播外,也在其他數個平台重播,假設有帳號有能力針對每次重播提出來源,頁面增加將近20個來源,在這個情境,是否適合記錄。
  • 第二項的情境,B每年固定增加同樣數值的重播資訊及來源,在這個情境,是否適合記錄。
  • 第三項的情境,B可以使用的來源幾乎全部是第一手來源,是否WP:關注度不足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20:17 (UTC)[回覆]
「 第一手來源」通常即指@Cdip150最關注的「播放清單」問題。如果他沒有其他反對論點的話,3日後即公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6日 (日) 05:20 (UTC)[回覆]

基於Cdip150對條文的異議並本人因他的異議而作出了用詞上的修訂(目標與原第五版一致)。在修訂後7日內,共有3名編輯者均對他提出見解及例子表示了其結構性問題,而他並沒有對相關問題有任何回應,根據WP:共識,Cdip150提出的疑問已獲得解決。 因此,本提案(版本5)將繼續公示,由2024年6月18日公示7日至2024年6月25日。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13:58 (UTC)[回覆]

關於國籍的原創研究

近日發現WP:CS4D內對於國籍的標記有所規範,然而發現當中有不合法律,原創研究的地方。中國很長時期對於國籍的法律編定都不上心,據站內中國國籍條目:

  • 1909年,清政府頒佈《大清國籍條例》
  • 1912年,北洋政府制定了《國籍法》
  • 198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 MOS:NATIONALITY1912年(不含)前(未內渡的臺灣(含澎湖)人則為住民去就決定日前)的大清臣民,其為大清臣民期間的國籍應表述為「清朝」。然而,「住民去就決定日」,即1895年時,清朝根本沒有國籍法,怎何能標示其所謂「國籍」?
  • 1949年後,1980年前,中國缺乏正式的國籍法規(請參考 Shao, Dan. Chinese by Definition: Nationality Law, Jus Sanguinis, and State Succession, 1909–1980. Twentieth-Century China. 2009, 35 (1): 4–28. S2CID 201771890. doi:10.1353/tcc.0.0019. ,第五頁)。MOS:NATIONALITY1949年以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如其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其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期間的國籍應表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國籍法規之下,將國籍硬說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否合適?設有戶籍則推定他有國籍這種做法又不知道是否合適?
  • 此外,如金毓黻。中華民國根本不承認滿洲國,資訊框寫1932年退出中華民國國籍,1936年重新加入中華民國國籍的說法,到底有沒有資料支持?

--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13:04 (UTC)[回覆]

沒有國籍法=沒有國籍 嗎,值得探究「國籍」的含義、該填什麼。按資料,用憲法規定國籍最早見於法國1791年憲法,用單行法規定國籍最早見於1842年普魯士(德國)國籍法。瑞士國籍法始於1952年,丹尼爾·伯努利的國籍(Nationality)瑞士為錯誤信息?「1901年取得瑞士國籍」於 物理學小詞典[M]. 1987。「1923年,黑塞加入瑞士籍。」,英文條目「In 1923, Hesse was granted Swiss citizenship.」,而有些文章會寫成瑞士國籍。--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13:54 (UTC)[回覆]
同問,無國籍法即無國籍之説顯然不合常理。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2日 (日) 14:11 (UTC)[回覆]
(+)支持U:YFdyh000的論點。國籍是現代概念,而在介紹國籍法出現前的古代人物時,依WP:常識即可認定其國籍。--CaryCheng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16:14 (UTC)[回覆]
英文nationality有兩層含義,一層是the official right to belong to a particular country、一層是a group of people of the same race, religion, traditions, etc.。當我們說伯努利是瑞士數學家、古騰堡是德國印刷學者,用的是nationality後者的含義。在中文中「國籍」是這樣定義的:「一個人屬於某一個國家的國民或公民的法律資格」(《辭海》),沒有法律定義自然沒有所謂的「國籍」,沒有nationality的第二種含義。您可以說李善蘭是清朝數學家,但不能說他是大清帝國籍的數學家。不能這樣硬套上去的。--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16:59 (UTC)[回覆]
沒有為國籍這一概念立法時,就不存在「official right」概念了嗎。依舊有法律和現實意義上的國籍身份和權利義務,只是未成文或者以其他形式體現。[7]。當然,謹慎運用減少問題是應當的。另外,金毓黻條目那種,我會懷疑原創研究。--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17:17 (UTC)[回覆]
我會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於雖沒有為國籍這一概念立法,但有「official right」的說法,算作有國籍或者合適。但再拉前到清朝立國籍法前的年代,實在有欠謹慎。--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17:27 (UTC)[回覆]
另,馬丁·路德現時標注的國籍是「薩克森選侯國」。國籍形成在民族國家之後的事,為其標注國籍是否不正當?--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14:50 (UTC)[回覆]
民族國家產生之後一個人也不一定擁有國籍吧?
要沒有來源不如不標國籍,而且國籍是一個人屬於一個國家國民的法律資格,國籍法出現之前何來國籍之說呢?--newerdrawn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15:46 (UTC)[回覆]
可以參考UNHCR對1954年《關於無國籍人地位的公約》的闡述[8],【該定義中提及的「法律」應當寬泛理解為不僅包括立法,還包括部級法令、條例、命令、判例法(在有先例的國家),並在適當時包括習慣做法】,「包括習慣做法」。所以,正式設立國籍法前,在世俗意義上,仍可能認為和稱之為國籍?比如獲得了當地戶籍、居住權之類的?--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16:08 (UTC)[回覆]
所以您認為「薩克森選侯國」是合適的國籍?還是應該是「德國」?--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17:01 (UTC)[回覆]
這主要涉及到現代對於國家的認知。一般而言,中國大陸政治學界一般採取四元素論,即:主權、領土、人口、政府,如果一國能事實上作為「對內最高、對外代表」的存在,並符合有固定領土、統治之下有人口、有統治的政府,那麼可以認為是國家,進而存在國籍。往回追溯至威斯特伐利亞體系前,一般則認為其是否是主權者的臣民,如果該人是主權者的臣民則應被視為有一國國籍。綜上,薩克森選侯作為薩克森選侯國的主權者,如果其事實上有「對內最高」(即其命令不可被任何政治實體推翻)、「對外代表」(如可以簽署條約並被公認為是元首),則可以認為「薩克森選侯國」相比較於「神聖羅馬帝國」是更為合適的國籍。以上,供參考討論。--CHNAQW戳我進入討論頁!o(*^▽^*)o~2024年6月13日 (四) 06:19 (UTC)[回覆]
應該明確規定禁止擅自為近代以前歷史人物添加國籍,這是對資訊框nationality參數的濫用。至於「中共」國籍的例子,我就覺得有點吹毛求疵,無論如何要說彼時中國大陸居民處於無國籍狀態是不合情理的。但其實多數人物沒有添加nationality參數的必要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12日 (日) 17:02 (UTC)[回覆]
我承認有點吹毛求疪,但這是有實際問題的。像是韓戰間來台的大陸的「反共義士」的國籍、國軍與解放軍間的駕機叛逃事件等等的國籍問題等等。中華民國當時不承認大陸國籍,自然不存在「反共義士」的「中華民國」國籍被取消的問題。實務上,我認為搞不清楚就不要填為妙,就用「效忠」欄位繞過他就好嘛。--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17:23 (UTC)[回覆]
真要較真的話,那些人應該一直都是中國人(華籍),只是政府承認轉換問題,與國籍本來無涉。但這其實是政治問題,我認為本站編者不應該為自己憑空製造麻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13日 (一) 08:48 (UTC)[回覆]
或者沒有可靠來源提出該人的國籍,就不應當在條目中或信息框中註明國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13日 (一) 02:53 (UTC)[回覆]
應該慎重考慮引進,尤其近年來原創研究現象一直很嚴重。試想某人生於美國、居於美國、死於美國,那推想其國籍為美國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但資訊框這樣記載有什麼意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13日 (一) 08:48 (UTC)[回覆]
生於美國、居於美國、死於美國,還真的未必就是美國國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13日 (一) 09:01 (UTC)[回覆]
對呀!所以原創研究是不對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13日 (一) 17:04 (UTC)[回覆]
又順帶一提,像錢鍾書這種標示國籍,在國籍裏硬塞朝代變遷有什麼意義呢?--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17:49 (UTC)[回覆]
還有問題很嚴重的,像政治人物,每個職位都加上國旗,出生、逝世地點也要硬塞上國旗,生怕別人不認得。--Kethyga留言2024年5月22日 (三) 09:52 (UTC)[回覆]
不知道能不能要求信息框中國旗最多只能出現一次?--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30日 (四) 03:30 (UTC)[回覆]
職位根本就不應該添加旗幟。——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31日 (五) 05:54 (UTC)[回覆]
@Ghren我在想是不是可以修訂格式手冊,明定一般來說沒可靠來源編者就別在資訊框中自己推測了?不過因為已經成習,也不適合突然推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9日 (三) 21:56 (UTC)[回覆]
我覺得「國籍」的概念還是有必要搞清楚的。孔子是魯國人的來源一找一大把,如果不將概念搞清楚,很難單靠可靠來源將這些篩掉。當然,直接修訂對您維來說也是一大好事。--Ghren🐦🕐 2024年5月30日 (四) 05:42 (UTC)[回覆]
對於古代,簡易標準是在某國有戶籍或長期居住?古代的x國人不等同現代國籍,可能出生地或自我認同。--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7日 (五) 01:24 (UTC)[回覆]
古代都沒有國籍一說--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7日 (五) 07:05 (UTC)[回覆]
金毓黻有關問題我對閣下的意見表示贊同,條目內存在衝突。條目內經歷一章節表述其「......拒絕擔任偽職」,卻又與右側標註其中華民國國籍終止於1932年,存在邏輯衝突,應當予以改善。--CHNAQW戳我進入討論頁!o(*^▽^*)o~2024年6月13日 (四) 06:22 (UTC)[回覆]

為避免混淆討論重點,於是設置了懶人包

是次討論重點如下:

  •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手冊」廢除規管日本遊戲類別,新增規管所有電視及電影類別條目。
  • 日本遊戲納入「電子遊戲手冊」規管。日本遊戲命名方式由「命名先後次序」原則改為沿用一般遊戲的「通用的中文名稱命名」原則。
  • 建議新增誇媒介條目優先命名辦法。如小說、漫畫、動畫、電子遊戲、電視節目、電影、簡體中文、繁體中文、官方名稱、正式名稱、通用名稱等。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5:10 (UTC)[回覆]


討論內容如下:


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主張:(命名先後次序)

1.官方譯名、正式譯名和通用譯名相同。

2.正式譯名和常用譯名相同,無官方譯名或官方譯名與其他譯名不相同。

3.只有通用譯名,或通用譯名和官方譯名、正式譯名不相同。此情況常見於先在網絡流行一段時間的作品,導致字幕組等非正式譯名較官方和正式譯名通用。此外也有其他原因導致官方和正式譯名不通用。在這個情況下,可按命名常規的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規則使用通用譯名為條目名稱。

4.只有官方譯名和正式譯名。

5.只有正式譯名。

6.官方譯名、正式譯名和通用譯名均不存在時,應考慮在出現前述其中一種譯名後把條目移動至該名稱。


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電子遊戲)主張:

1.使用最為通用的中文名稱命名。對於外文遊戲通常即是由發行商或代理商確定的官方譯名,但如果代理商影響力較弱,導致其官方譯名通行程度遠低於通用譯名(多見於中國大陸),應選用通用譯名命名(例如中國大陸譯名馬里奧系列)。

2.中文譯名的選用標準僅包括是否官方、通用程度等客觀條件,譯名翻譯是否正確、是否信達雅等主觀因素不在此列。

3.鑑於華語各地區遊戲譯名往往不同,條目命名地域歸屬由編寫者「先到先得」,並通過地區詞轉換解決譯名差異問題。

4.地區名稱選取標準(包括是否使用中文譯名、使用何種中文譯名)僅以該地區情況為參考根據,各地名稱均獨立平等對待,互不影響,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某地區名稱條目移動至另一地區譯名。

5.原生中文遊戲因各地代理而名稱不同(多見於網絡遊戲)不視為譯名差異,條目應以開發公司最初定名為準,名稱不設轉換。

6.台灣、港澳地區命名使用繁體中文,中國大陸、新馬地區使用簡體中文。除技術限制外,條目命名應與轉換後名稱之一相符。

7.請為同一遊戲各地不同的譯名(例如「超級馬里奧兄弟」和「超級瑪利歐兄弟」)以及其他代稱(例如「超級瑪麗」)加入重新導向以引導至正確的頁面。對於名稱相似的不同遊戲,應在條目內加入頂註。


問題就來了:

1.兩者命名準則不一,而且也共同管理日本遊戲條目,如果編輯者想建立日本遊戲條目,應優先使用哪一個常規?

2.在電視類別方面,目前只有日本動漫設有條目命名常規,劇集、綜藝方面卻沒有特定命名常規,期望各位編輯者探討是否有空間更改兩個命名常規管理範圍。

以下是提案,如果各位編輯者支持此概念,才提出重寫方案。

  •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延伸至管理所有電視電影節目,並刪除與遊戲相關規條,可改名至「電視電影條目」;
  • 「電子遊戲」名稱及大部分內容維持不變,並與日本遊戲規條整合一起。
  • 當兩者有衝突時,以該項目首個發表媒介的官方/正式中文名稱為優先。
    • 如小說漫畫的官方/正式中文名稱是最先出現,則以小說漫畫為首。
    • 如電視電影的官方/正式中文名稱最先出現,則以電視電影為首。
    • 如電子遊戲的官方/正式中文名稱是最先出現,則以電子遊戲為首。
    • 如繁體中文名稱是最先發佈,則以繁體中文為首,其後使用字元轉換工具新增簡體中文名稱。
    • 如簡體中文名稱是最先發佈,則以簡體中文為首,其後使用字元轉換工具新增繁體中文名稱。
    • 如官方名稱不是中文,正式名稱是中文,優先使用正式名稱。(中文優先)
    • 如該項目沒有中文名稱,則以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一般規則處理。

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0:46 (UTC)[回覆]

註:此提案是基於Kizuna no Allele發現的bug,有中文名稱卻使用全英文字,有「妹大過主人婆」之嫌;而且Google TV首頁節目推介嚴重依賴維基百科譯名,電視語言設置為中文而電視IP在非中文地區的話,首頁的當地節目播放清單會改為顯示中文維基百科名字,非當地語言。故產生整合命名常規想法。--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1:18 (UTC)[回覆]
那對於有一些周邊產品的作品(例如特攝作品及部分推銷周邊玩具的動畫作品。)那周邊產品先出名稱的話那應該是周邊產品為準還是以作品本身為準?(兩岸三地通常是周邊產品先於作品本身推出)--LTA:LC99反對昌明政府的居心何在?。--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5月26日 (日) 11:37 (UTC)[回覆]
「最先出現」原則。(依從維基百科:命名常規:先到先得)--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1:55 (UTC)[回覆]
當然是針對主題本身來命名啊,周邊展品只能算條目中的一個小節(製作/宣傳章節)……--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2:56 (UTC)[回覆]
但是很多周邊產品的名稱會影響作品本身的名稱。--東姑阿都拉曼賣華公會是出賣馬來西亞華人利益的罪魁禍首--林吉祥 2024年5月27日 (一) 07:45 (UTC)[回覆]
所以說,條目命名以主題本身為準啊。就算周邊產品影響了,那條目還是依照作品本身來命名。只不過官方命名的緣由可能是「保持IP命名一致性」之類,這點如果需要介紹,可以在製作等章節說明。其他條目也有談到官方命名的理由;只不過你說的這種情況太平凡,很少有來源介紹,所以沒什麼好寫的)無論如何,命名的根本原則還是針對主題自身。--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4:19 (UTC)[回覆]

意見:

  1. 提案時請在對應的頁面留言,指出該頁面正在被討論,並告知相關專題。真正關注該領域命名的編者,未必有閒心天天盯着互煮客棧。
  2. 命名以最細的方針為準。遊戲條目(或以遊戲為原作的系列條目),當然優先依照遊戲命名常規遊戲#6;如果是動漫條目(或以動漫為原作的系列條目),則不套用遊戲命名常規。我想這個應該都能理解,我也確實沒在這方面見過有什麼衝突。
  3. 「如X體中文名稱是最先發佈,則以X體中文為首,其後使用字元轉換工具新增Y體中文名稱」可以說是完全推翻了現行的命名常規精神:
    遊戲領域各地區用字平權。如果條目以A地區用字創建,則實體標題只在A地區的名稱(包括官方名稱和常用非官方名稱)中考慮;亦即不得以B地區的官方名稱為由,將A地的常用非官方名稱移動到B地官方名稱中文命名規範#4。這是遊戲命名常規基石之一,當初也將許多地區詞移動戰消滅在了萌芽之中,要改這點就等於徹底重建遊戲條目命名體系了。實體標題是內部維護作用(zh對外是隱藏的),給讀者看的還是最終的各地轉換標題。包括先到先得也好,命名常規的作用就是解決爭議(特別是地區詞爭議);現在的方針實行有十年,我認為也確實解決了地區詞編輯戰的問題。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也有說「由於中國大陸地區代理作品機會較小,因此通常只需要確認譯名為最常用譯名(即第三項),而此譯名正常來說也是中國大陸地區順位最高的譯名(除非有更適合的譯名)。如條目適用的名稱符合上述譯名優先順序的使用規範(即該地區最適合的譯名),其他地區的譯名差異應以手動字詞轉換技術解決(即「先到先得」原則)」。不過仔細來說遊戲命名常規和日本動漫遊戲條目表述有點不同:如果編者以A地用字來命名,結果選了個既不官方也不常用的「錯誤」標題,按「日本動漫遊戲條目」要求,似乎不反對其他編者移動到B地的正確標題;但遊戲命名常規就明確規定,只能在A地的命名中重選一個😂
  4. ACG命名常規創立的一個前提是處理繁雜的命名衝突——此類作品在各地譯名往往不同,且即使在一個地區內,也會因為代理商的不同,有多個正式或民間的命名。遊戲條目主要是繼承了各地用詞互不干涉這塊,而且依照遊戲領域實際情況,也沒有搞「官方名稱」「正式名稱」那麼細。電視節目可能沒有太多可比性?

--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2:11 (UTC)[回覆]

1. 目前沒有電視電影命名常規,如要通知的話應該是放在電視電影命名常規,而非日本動漫命名常規,因為日本動漫原則是不受影響。
2.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也不受影響,真正受影響僅限日本遊戲及電視電影條目。
3. 近年,日本動漫已有真人化趨勢(如高木同學、殭屍100等),如不與時更新手冊的話,遲早出事。
4. 既然ACG有手冊規管,而當中「A」的父系「電視節目」卻沒有規管,這未免怪怪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3:07 (UTC)[回覆]
簡單來說,電子遊戲範圍以內可管理的繼續沿用電子遊戲規條,不過只是新增日本遊戲類別,此類別由「命名先後次序」原則改為沿用一般遊戲的「通用的中文名稱命名」原則。--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3:13 (UTC)[回覆]
電子遊戲的方針指引本來就規範所有的電子遊戲條目,包括日本的和非日本的。而現在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其實更像「日本動漫遊戲作品的地區詞與譯名處理原則」,本身沒有太具體的規則(例如OVA作品條目該用「OVA」還是「動畫」消歧義)?您的提案如果只是要擴大到其他領域那倒也無妨,但是您的提案相當與寫了一個和原方針幾乎完全牴觸的內容:原來的提案是「如果條目以一地的常用名稱創建,則其他編者不得移動到另一地的官方名稱」,而您的提案是「原標題已然合適的情況下,其他編者依然可以移動到另一地的官方名稱」。電子遊戲條目是繼承了現行原則的,您把原則內容都改掉了,那遊戲領域命名的命名常規又是依賴着什麼呢?
您是贊同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的理念,希望將這個原則擴大到其他作品領域;還是反對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的理念,希望重寫一個來取代;再還是您只是想讓影視領域也有一個命名方針,而沒理解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的理念和背景?您主張擴大適用範圍,但重寫方案又是一個完全相反的內容。我沒有理解您想表達什麼。---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3:39 (UTC)[回覆]
1.「只是要擴大到其他領域」:這個是理解正確的, 提案首句寫道「日本動漫遊戲條目」延伸至管理所有電視電影節目,並刪除與遊戲相關規條。
2. 現時兩本手冊沒有註明哪個媒介優先命名,有條目以遊戲命名,有條目以小說命名,也有條目以動畫命名,於是提議新增優先次序,方便之後處理命名爭議。--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3:59 (UTC)[回覆]
那麻煩您先在相關方針的討論頁留下通知,並告知所有受到影響的專題吧。(包括您認為受到規制和取消規制的)--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4:08 (UTC)[回覆]
通知了ACG Project, 和兩個受影響手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4:51 (UTC)[回覆]
3. 「原標題已然合適的情況下,其他編者依然可以移動到另一地的官方名稱」,這個想法是一半正確一半不正確的,這是依從「名從主人」方針,「如果一個條目所述的主體——人、物或可謂有「擁有者」之事,其擁有者或代表者的官方中文資料出現此主體的中文名稱,可優先考慮使用該中文名稱。」。
  • 但為避免產生大量落差及分別,遊戲條目/遊戲分段內繼續沿用遊戲手冊。
  • 新提案僅要求如該項目同時有電視及遊戲/電影及遊戲才適用於建議命名方法。這個命名方法目前是在中維是「不成文共識」,不過僅是「小說及動畫」類別。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4:16 (UTC)[回覆]
我們倆都是完全正確的 您強調的是命名總則針對一般條目的要求,而我表述的是ACG領域針對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的細節。有細節規則時,就按細節的規則來走(所以遊戲命名常規和ACG命名常規也不衝突)。
至於跨媒體的問題,我認為首先應該明確條目主題是什麼,也就是把定義句寫好。如果您是在介紹小說條目,那樣條目第一句就會是「《XXX》是20XX年發行的小說」,我們自然也就根據小說來命名(可能有先行熱身的動畫,但那不是條目的主題,只能放在宣發章節里)。--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4:35 (UTC)[回覆]
目前有不少日本小說沒有中文化,但有中文地區動畫代理商引入其小說改編的動畫,在這個情況下,現行中維做法是該條目標題以動畫為準。新提案是同時將這個做法成文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5:04 (UTC)[回覆]
條目主題是小說,那條目當然應該把小說當成獨立的主題,走一遍命名常規。如果來源普遍接受動畫的名稱來稱呼小說,那小說自然會以該動畫的名稱來命名;如果小說的「常用名稱」與動畫的官方名稱不同,那當然應該以小說的常用名稱命名。官方名稱就不是最高順位,更何況條目的主題是小說而不是動畫,所以這個「官方名稱」和條目主題沒有直接的聯繫,因此這個做法從邏輯上講就沒法「成文」。遊戲命名常規在這方面有明確表述:「其他媒體作品譯名僅當遊戲無中文譯名時作為參考遊戲#5,粗體為本人所加)。這種方式在肯定了現在做法的同時,邏輯上也很自洽。--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3:53 (UTC)[回覆]
範圍以內可繼續沿用子手冊,唯誇範圍時應優先考慮使用父手冊(NC:名從主人)。
很明顯20年前的編輯者在達成共識時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4:15 (UTC)[回覆]
本身我沒有興趣大改這三個命名常規,在看到閣下的言論後,才發覺這三個命名常規有這麼多的問題。
1. 名從主人論:父常規提出的「名從主人」指引原來是不適用於子常規(動漫及遊戲命名常規)
2. 主賓關係:編輯者要在創建條目之先就要決定哪個媒介是主,哪個媒介是賓。訂立條目名稱時,如該條目主體是小說,就必須使用小說的譯名,即使小說沒有官方/正式譯名也應原創一個出來,如改編漫畫有官方/正式譯名,也應繼續使用小說的原創譯名,因條目主體是小說。—>除非定立完整的ACG/文學創作格式手冊,媒介主賓關係不是命名常規能處理的,既然閣下有這麼多的想法,靠您由0開始撰寫,畢竟子系列的電視電影格式手冊還未完成。
3. 不成文共識:實際上目前99%新建條目也採用我提及的方法定名,包括上方提及的絆之Allele,如需將這個「不成文共識」砍掉,恐怕需要花極大量時間重新審視近20年以內的建立的ACG條目有否滿足要求。
近期,中國短影音興起,中國人會在短影音分享ACG劇情,但往往也原創一個新譯名而不採用當地代理商的譯名,每集觀看次數以十萬起跳。
  • 按照ACG的6個次序的次序1,由於通用譯名不一,故不適用
  • 按照ACG的6個次序的次序2,由於常用譯名與正式譯名不一,故不適用。
  • 按照ACG的6個次序的次序3,條目最後會採用非常具「熱度」的原創譯名,到最後公眾就會質問這個條目是形容什麼的作品,為什麼我在正版平台找不到與條目相同名稱的作品?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4:55 (UTC)[回覆]
方針指引是用來解決問題的,主手冊是,子手冊也是。主手冊能解決問題就主手冊就夠,但主手冊覆蓋面太寬,未必能針對具體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如果有更好的解決方法,自然可以單獨提出子手冊
即使是主手冊,「名從主人」作為「命名慣例」,比命名常規的「常用名稱」也低一檔。子常規也是常用優於官方。我只看到子常規是遵循主常規原則的。
「條目主體是小說」意味着我們要以小說為主體,套用命名常規原則來命名。小說沒有中文譯名的情況下:如果命名常規規定用原文那就用原文;如果命名常規規定可以參考系列其他作品,那就參考其他作品;如果命名常規允許生造一個,那就生造一個。但這不意味着,應該讓一個主題的名稱直接指向另一個主題的名稱上。
不成文共識又沒有寫到紙面上,請問怎麼砍,砍哪句話?另外我的表述是「其他媒體作品譯名僅當該作品無中文譯名時作為參考」和您表述的「最先出現」原則在很多情況下結果是一樣的,我沒明白這只是表述上的差異,還是邏輯上有根本不同。
我不熟悉其他領域作品的譯名情況。比如同為電視節目,我不熟悉「意大利電視新聞」和「日本電視動畫」的各地譯名情況是否一樣;同為文字作品,我不知道日本輕小說和《舞會之後》是否有區域間的,區域內官方和非官方的譯名分歧。我已經解釋了ACG領域的命名原則(和主手冊處理上所區別)。我贊同下方Ericliu1912的說法,您先分析一下「電視電影」領域的命名問題,看ACG命名常規是否適用於其他影視節目。如果比照ACG命名常規來操作,是否能解決當前的爭議?是否會勞心又勞力(比如涉及地區詞方面的移動,結果引來很多爭議)。
PS:ACG命名常規有兩個原則。一是常用優於官方;以前主手冊在字面上,常用和官方平起平坐,所以這個原則很有特色;但現在主手冊已經明確了兩者順位,所以這項就沒什麼特別的了。二是ACG命名手冊肯定了各地最優名稱平等,例如A地的常用名稱(沒有官方)和B地的常用兼官方名稱是平級的,不得以B地官方為由進行地區詞移動。從這個角度看,遊戲命名常規是繼承ACG命名常規的,依從遊戲命名常規就是依從ACG命名常規,沒有什麼衝突。--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5:35 (UTC)[回覆]
在完成「電影電視」前,優先解決ACG問題先。除非新常規完全不採用ACG方案及新常規成文化後即刪除ACG常規。
台灣及香港正式動畫名稱:她來自煩星 (2022年動畫)
中文顯示:福星小子_(2022年動畫)
香港區顯示:山T女福星 (2022年動畫)
按照目前常規,試評論一下這個標題有什麼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6:09 (UTC)[回覆]
「「條目主體是小說」意味着我們要以小說為主體,套用命名常規原則來命名。小說沒有中文譯名的情況下:如果命名常規規定用原文那就用原文;如果命名常規規定可以參考系列其他作品,那就參考其他作品;如果命名常規允許生造一個,那就生造一個。但這不意味着,應該讓一個主題的名稱直接指向另一個主題的名稱上。」
這個論點目前命名常規沒有要求,可在此一併解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6:17 (UTC)[回覆]
這個作品我不熟,我不知道信息框填寫的內容是否正確。但如果信息框的內容無誤,且官方譯名「她來自煩星」不常用,那香港和台灣顯示標題符合命名常規,沒什麼問題。--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6:38 (UTC)[回覆]
只是稍微修正下(以免其他人誤會),所謂「她來自煩星」嚴格來說只不過是代理商羚邦集團的正式譯名,而非真正的官方譯名。所謂正式譯名其實是指代理商譯名,不能完全代表作品官方之命名,並如前所說即使在一個地區內,也會因為代理商的不同,有多個正式或民間的命名。而真正的官方譯名是像類似「多啦A夢」(多啦A夢)這種由原作者、其他持有原作品版權的公司、組織或其法定分支機構所訂定及公佈的中文譯名。--Wengier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6:53 (UTC)[回覆]
問題是,如要嚴格按照ACG命名規則,官方譯名的序號是「4」,通用譯名的序號是「3」,這個已是一個結構性問題問題,危及近10年來條目的命名習慣,必要時可能要每一個條目重新審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7:02 (UTC)[回覆]
我覺得,有一定流通度的官方譯名(原作者譯名)應高於其它通用譯名。就以多啦A夢為例,「多啦A夢」(多啦A夢)是官方譯名,但在中國大陸、台灣等地亦常使用類似「機器貓」、「小叮噹」這樣的非官方譯名(出現於官方譯名之前),但條目仍遵循「名從主人」原則以官方譯名命名。即使不是ACG直接相關內容,其它條目如華特迪士尼公司也是以遵循「名從主人」的原則以官方譯名「迪士尼」來命名,而不是用諸如「迪斯尼」之類非官方的其它常用譯名命名。--Wengier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7:18 (UTC)[回覆]
您說的對。常用+官方(正式)譯名當然優於單純的常用譯名或單純的官方(正式)譯名。但這個「一定」實操上該怎麼判斷,我覺得社區條文和判例都不足夠。例如這個討論,「官方譯名」大概是「常用譯名」的一半,兩者搜索結果都是十萬數量級以上,這算不算有足夠流通度?最近我也提出過這個問題,「官方」這個標籤到底能加多少分?這還是得社群這個層面有個說法,具體領域才好執行。--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7:37 (UTC)[回覆]
以2006年標準,當年網絡不發達,不是每一個人也可以使用互聯網,更何況是一般個人在網上寫文章?
今年是2024年,互聯網已普及化,網絡撰稿員職業隨之誕生,在網絡上開帖發文已經很簡單,什至可以叫ChatGPT寫文。對此,有必要重新調整命名準則。
——-
優先考慮:棄用ACG命名規則,因為已經不合時宜。--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7:54 (UTC)[回覆]
討論方向:
1.定義條目主體賓體先(究竟條目標題應以小說/漫畫/電視電影為首)
2. 命名先後次序原則:
2.1 需要一個可量度的通用譯名準則(以搜尋器結果計算,還是討論區討論熱度)
2.2 時限性問題(參考山T)
2.3 名從主人常規是否更合宜或不合宜?
2.4 官方/正式/通用譯名使用先後次序
3. 是否同時處理角色命名問題?
4. 所有譯名是否需要附上來源,有沒有來源要求?
5. 小說沒有中文譯名的情況下:如果命名常規規定用原文那就用原文;如果命名常規規定可以參考系列其他作品,那就參考其他作品;如果命名常規允許生造一個,那就生造一個。
6. 中文優先常規是否更合宜或不合宜?--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8:07 (UTC)[回覆]
命名總則指出原則(常用名稱)高於慣例(名從主人)。這兩條規則原來是一個等級,正是2018年修正案提出劃分層次的,這等於說社群正是最近肯定了ACGNAME的思路……
ACGNAME和NCVG使用官方名稱的背書條款是NC:名從主人,但社群這個名從主人規則的也是個口袋規定:「……官方中文資料出現此主體的中文名稱,可優先考慮使用該中文名稱」。那到底什麼情況可以優先,什麼情況下優先也沒用?社群對此是否有初步概念?可否舉出一些臨界案例判定情況?至此,我成功地把鍋甩給社群,並且把想法傳達給po主了;再說下去就是車軲轤話了,我先撤了,各位繼續--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8:10 (UTC)[回覆]
同意以上說法,一個重點就在於「官方」這個標籤到底能加多少分。當然,要拿出很具體的量化標準也未必那麼容易,不太可能絕對化。但暫且在這裏拋磚引玉吧,比方說如果是「正式譯名」(代理商譯名),那麼搜索結果或許可以乘以1.5倍(左右)進行比較,而如果是「官方譯名」(原作者譯名),那麼搜索結果可以乘以2至3倍進行比較。類似這樣的算法和優先原則(當然可能還會有其它考量)。--Wengier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8:46 (UTC)[回覆]
我們好像忽視了「可靠來源譯名」…--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01:23 (UTC)[回覆]
或許可以這樣:如果某譯名是官方譯名或正式譯名,應該有可靠來源予以支持或證實。如果是非官方非正式的常用譯名,至少要有一個可靠來源支持(證實)該譯名的存在。然後再按之前所說的進行量化比較。而如果某作品沒有任何可通過可靠來源予以支持或證實的官方譯名/正式譯名/常用譯名,那麼只能儘量採用已被使用的譯名(即使只有非可靠來源使用該譯名)。--Wengier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02:02 (UTC)[回覆]
(+)支持:現就此方向寫「虛構」常規。--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4:41 (UTC)[回覆]
次序:
1. 官方譯名/正式譯名/通用譯名/可靠來源譯名均一致
2. 正式譯名和大部分可靠來源的譯名相同,無官方譯名或官方譯名與其他譯名不相同。
3.大部分可靠來源的譯名(量化準則待定)
4. 官方譯名(中文)
5. 正式譯名 (中文)
6. 官方譯名(其他語言)
7. 正式譯名 (其他語言)
8. 通用譯名 (字幕組等非可靠來源使用的譯名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4:51 (UTC)[回覆]
如果該片商/代理商宣傳到位的話,去到3就可以停了。所有日本動漫於台灣地區到3便完了,因為台灣動漫平台巴哈姆特獲社群評為可靠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5:06 (UTC)[回覆]
一般而言可以落到4或之後只有以下場境
1. 於中文地區沒有關注度可言
2. 可靠來源之間對使用哪個譯名的分歧很大--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5:11 (UTC)[回覆]
上面所說的「2. 正式譯名和大部分可靠來源的譯名相同,無官方譯名或官方譯名與其他譯名不相同」,這個顯然也需要量化標準,特別是有官方譯名但與其他譯名不相同的情況下。官方譯名顯然有一定的優先度,至於具體量化標準,可參考之前所說的其搜索結果可以乘以某個因數(比如2至3倍)進行比較。--Wengier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5:33 (UTC)[回覆]
用「比例」是否更合適?回應「 2. 可靠來源之間對使用哪個譯名的分歧很大」,如果是一半可靠來源用A譯名,一半可靠來源用B譯名,只會造成移動爭議,與其有這樣爭議,為何不跳到下一項?又例如,如果該譯名於各可靠來源至少佔7成或更多,是否算有夠流足夠流通性?--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5:46 (UTC)[回覆]
用「比例」或「比重」來形容當然也不錯,像官方譯名與正式譯名之間的比重差不多可以是二比一。舉例說明,假設官方譯名和正式譯名同時存在,但一半可靠來源用官方譯名,一半可靠來源用正式譯名,那麼肯定是使用官方譯名。但假如說75%可靠來源用正式譯名,25%可靠來源用官方譯名,那麼應使用正式譯名。--Wengier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5:58 (UTC)[回覆]
主體:
A:如 條目主要論述 <小說>, 條目標題就以<小說>走上述程序。
B:如條目主要論述 B年份的作品, 條目標題就以B年份為中心走上述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A及B的條目名稱可以不一致。--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4:58 (UTC)[回覆]
背景:
上一個使用「山T女福星」已是英屬香港時期,目前此條目的「主」是2022年改編動畫,而非20世紀的原作。
你試一下搜尋「山T女福星」,應該是沒有結果或結果不是指向2022年動畫。--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6:57 (UTC)[回覆]

如果小說的常用名稱是另一個與動畫不同的名稱,那自然以這個常用(但不官方)的名稱為準。相關媒體命名僅供參考,但不能作為直接命名依據。我認為這種表述邏輯上更自洽。--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 2024年5月27日 (一) 13:53 (UTC) 另外有中文名稱卻使用英文字的問題,我在這裏談過,本質上還是社群命名常規總則對「常用名稱」和「使用中文」的優先度解釋不清。比如ACG方針指出「維基條目通常應以中文命名」,遊戲命名方針也規定「外文名稱比中文更為通用時方可使用外文命名條目」;這兩個原則都是依賴命名常規總則的,但現在社群在命名常規執行上就是一鍋粥,說實話這不是兩個領域方針應該解決的問題。--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2:29 (UTC)[回覆]

我不認為有關電視及電影專題之變更應該動到此命名常規,請更新在別的地方。大可立一個新的「命名常規 (電視電影)」,順便整合其他既有慣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6日 (日) 21:08 (UTC)[回覆]
  • 既然ACG的「命名先後次序」行之有效,為何不延伸至電視及電影?
  • 提案同時是建議改名,脫離ACG專題,改為依從父系「電視電影」類別。
  • 有需要時可啟動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書籍)計劃,將當中的「C」納入,但命名準則參考「A」還是「G」待社群商議。
.
  • 「A」:簡單來說,可以理解成提案是建議廢除「日本動漫遊戲條目命名常規」,本身「日本動漫遊戲條目命名常規」99.9%內容可以移植至提議的「電視電影命名常規」
  • 「C」: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書籍)計劃可以啟動,但依從「A」還是「G」仍可商議。
  • 「G」:原先「日本遊戲」只是更改了依從辦法,減低編輯者對選擇依從哪個常規的疑問。
  • 至於「整合其他既有慣例。」,即誇媒介命名,可能要重寫維基百科:命名常規#動漫和電子遊戲作品段落。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5:54 (UTC)[回覆]
關於您最上方的總結,我就說一點吧。您列出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的6項看着長,但一言以蔽之就是「常用優於官方」。而這正是Wikipedia:命名常規_(電子遊戲)#中文命名規範的第1項的兩句話。遵守WP:ACGNAME就是遵守WP:NCVG第一條,反之亦然。在日本遊戲命名方式由「命名先後次序」原則改為沿用一般遊戲的「通用的中文名稱命名」原則中,您這個「改」字用得很不恰當--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6:46 (UTC)[回覆]

關於影視條目,已有命名常規草案,請另外提案修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8日 (二) 05:50 (UTC)[回覆]

不用「影視」,用「虛構」,因為上方編輯者提出主賓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4:39 (UTC)[回覆]
如果針對Kizuna no Allele的話,這個原作是電視動畫,屬於ACG組,優先使用ACG的命名常規;ACG命名常規對於使用非中文名作為命名有一個例外:「容許非中文命名的例外情況:如正式譯名使用或包含原名英文,條目名稱可根據命名常規的原文常用規則沿用原名。」並且舉例了,請自行參照。ACG命名常規的制定似乎被電子遊戲更早,可能早期是有包括電子遊戲的適用,但既然有針對電子遊戲專類的適配,如果條目主體概念是純電子遊戲類的,可以優先適用電子遊戲的命名規則;如果主體概念是跨媒體模式(同時介紹原作及改編媒體),可以按照原作媒體優先來處理。——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0:54 (UTC)[回覆]
針對兩個問題:1.對於日本電子遊戲的話,電子遊戲的範圍小於ACG(ACG專題也是統管電子遊戲專題),所以優先按電子遊戲專題;2.類似的日本電視動畫劇集的範圍小於通常性電視劇集(通常性電視劇集可以包括不同地區的不同類型電視劇集,包括真人類等),所以優先按ACG專題(更何況劇集類命名規則沒成事)。——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0:59 (UTC)[回覆]
對於對於現有的ACG的命名規則,G組有電子遊戲更小的對應命名規則;C(N)對應的書籍命名常規還沒成事,而且按照範圍的話,通用的書籍範圍比CN的範圍更大,不通用(另外,參考書籍關注度,有定向排除過(「暫不提供」)「漫畫、雜誌」等類似書籍,可能也存在這樣的問題);A組現在規則也沒有明顯衝突地方。似乎這樣修改有點多此一舉。——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1:06 (UTC)[回覆]
書籍影視的命名常規都沒搞好,就肆意破壞現有已行的規則,這看上去不像是一個良好的提案。——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1:10 (UTC)[回覆]
現在是提議用ACG常規(框架)管「 書籍、影視」,上方已開始有想法。--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1:16 (UTC)[回覆]
如果覺得ACG的命名方式(更準確來說,是其理念)對於「書籍、影視」也合適的話,意見是應該推動後者定向規則的指定,移植理念,而不需要改動現有的規則(已定規則擴界可能會有更多意想不到的與已有條目例子不符的問題,並且會破壞現有規則)。——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1:24 (UTC)[回覆]
No No No, 現在不是移植理念這麼簡單,單純「移植理念」已經不能滿足「主賓關係」問題,ACG常規沒有表明「主賓關係」,所以現正寫「虛構常規」,將包括管理條目名稱、分部標題、角色名稱、分集標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1:31 (UTC)[回覆]
鬼叫現在中維「 條目名稱、分部標題、角色名稱、分集標題」也有各自的條目。--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1:32 (UTC)[回覆]
不建議在現有已使用的規則的概念上無限上拓。另外對於主體牽引的列表類條目的作品名部分應該考慮用一致性來與對應的作品主體條目關聯。——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2:14 (UTC)[回覆]
如果針對的福星小子_(2022年動畫)福星小子,前者是改編動畫,後者是原作漫畫,基於這點,再套用規則來判斷命名次序,不過,可能要靠這個特定改編媒體創建或者拆離自原作條目時的命名一致性,如果可以的話,應該和原作的命名方式一致。這點或者可以考慮補充到ACG命名常規中。——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1:20 (UTC)[回覆]

初步方向 (「A」部分/有足夠共識的話將同時掛在影視常規)

現行條文

1.官方譯名、正式譯名和通用譯名相同。
2.正式譯名和常用譯名相同,無官方譯名或官方譯名與其他譯名不相同。
3.只有通用譯名,或通用譯名和官方譯名、正式譯名不相同。此情況常見於先在網絡流行一段時間的作品,導致字幕組等非正式譯名較官方和正式譯名通用。此外也有其他原因導致官方和正式譯名不通用。在這個情況下,可按命名常規的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規則使用通用譯名為條目名稱。
4.只有官方譯名和正式譯名。
5.只有正式譯名。
6.官方譯名、正式譯名和通用譯名均不存在時,應考慮在出現前述其中一種譯名後把條目移動至該名稱。

提議條文

1. 官方譯名/正式譯名/通用譯名/可靠來源譯名均一致
2. 正式譯名和大部分可靠來源(量化準則:按該譯名於各可靠來源出現比例)的譯名相同,無官方譯名或官方譯名與其他譯名不相同。
3.大部分可靠來源的譯名(量化準則:按該譯名於各可靠來源出現比例)
--
除非沒有可靠來源證實或可靠來源之間對使用某譯名的分歧很大,否則很難落到第四次序
--
4. 官方譯名(含中文字元)
5. 正式譯名 (含中文字元)
6. 官方譯名(不含中文字元)
7. 正式譯名 (不含中文字元)
8. 通用譯名 (字幕組等非可靠來源使用的譯名 )

簡單說明:現行版本是2006年版本,當時沒有Netflix等串流平台播放,嚴重依賴極少量的電視台播放。 目前是2024年,網上串流服務市場已成熟,觀眾可透過OTT平台收看正版節目,仍然將字幕組譯名先於合規譯名已不合時宜,對正版節目是一種侮辱。至於「通用譯名」,何謂通用應優先交由可靠來源決定,而非單單一句「另有翻譯:」。 如果官方及代理商宣傳到位的話,可靠來源譯名相等於官方譯名及正式譯名,而且如果某譯名是官方譯名或正式譯名,應該有可靠來源予以支持或證實。另外這還是優質的二手來源,減低使用一手來源或不列來源的概率。--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2:49 (UTC)[回覆]

然而並不符合中國大陸地區的情況。由於中國大陸存在先審後播的情況很多媒體基本上都會使用字幕組提供的翻譯名稱(尤其是代理商不宣傳以及未引進的低齡向作品)--東姑阿都拉曼賣華公會是出賣馬來西亞華人利益的罪魁禍首--甜甜圈 2024年5月29日 (三) 04:34 (UTC)[回覆]
我們這不是有字詞轉換嗎?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9日 (三) 04:39 (UTC)[回覆]
然而我指的是來源問題,而不是語言問題。--東姑阿都拉曼賣華公會是出賣馬來西亞華人利益的罪魁禍首--甜甜圈 2024年5月29日 (三) 06:17 (UTC)[回覆]
所以「可靠來源的譯名」先於官方譯名及正式譯名。--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5:08 (UTC)[回覆]
所以有什麼必要改日本動漫命名常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9日 (三) 04:57 (UTC)[回覆]
標準化「通用譯名」--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8:49 (UTC)[回覆]
「官方譯名及正式譯名」不就是一種「可靠來源的譯名」?而且還是考慮部分跨地區跨語種的平台的不普及性(可能某些極端案例下,華語使用範圍的平台沒有播放某部作品,而只有華文字幕組有譯製),依然應該以常用判斷優先。看不出這樣提高「可靠來源的譯名」的意義何在。——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6:32 (UTC)[回覆]
「譯名決定辦法」其實也確定不同地區的取名模式的優先序:先到先得,即可能台地區有一個正式譯名,大陸地區有一個通用譯名,如果兩者相同的話,適用序列2(台的正式譯名),如果兩者不同,原則應該適用序列3(大陸的通用譯名),(後一點不能確定)但可以遵從先到先得來搶坑。整體而言,通用的命名常規和細則ACG命名規範,一直都是通用(常用)優先,只是通用有可能和官方的一樣。類似的論述:Wikipedia:官方名稱——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6:40 (UTC)[回覆]
「如果官方及代理商宣傳到位的話,可靠來源譯名相等於官方譯名及正式譯名」,如果官方等宣傳到位,這個名字不就成了通用名稱(常用)?那字幕組等另開名字就還是搶不到常用啊?你官方不給力不就是官方的問題嗎?——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6:44 (UTC)[回覆]
可能參考Wikipedia_talk:命名常規_(日本動漫遊戲條目)WikiProject:ACG/譯名與命名/決議投票WikiProject:ACG/有關正式譯名/決議投票WikiProject_talk:ACG/譯名與命名Special:重定向/revision/13760352(ACG命名規範建立前比較近的一版命名常規)、Special:重定向/revision/4002166(對應Wikipedia:格式手冊/日本動漫遊戲2006年的命名規範)時的討論意見。對於常用命名判斷的話,我認為可以參考搜尋引擎的量來推斷,如果某個特定名字相對其他名字在數量上足夠拉開數量級差距,並且有相關的符合可靠來源要求的來源引述過(可能是傳統媒體或專門資訊報道、或者研究文章等),則可以作為可選的通用(常用)名稱選擇;退而次至是非符合可靠來源(也就是類似字幕組的譯製名來源等);再次至就是只看搜索量。——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7:07 (UTC)[回覆]
可不可以簡單點列閣下的次序?--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9:00 (UTC)[回覆]
?——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9:30 (UTC)[回覆]
是指通用名稱篩選策略:通過搜尋引擎等可以測定名稱使用量的機制,對特定(作品)命名的用詞的數量進行統計。如果某個特定名字相對其他名字在數量上足夠拉開數量級差距,並且1.有相關的符合可靠來源要求的來源引述過(可能是傳統媒體或專門資訊報道、或者研究文章等);2.非符合可靠來源的來源(類似字幕組的譯製名來源等)引述過;3.無法確定,只能評價統計的數量級。優先選擇序列為1>2>3。——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9日 (三) 09:30 (UTC)[回覆]
換句話說,即「可靠來源譯名」優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10:02 (UTC)[回覆]
官方譯名(原作者譯名)及正式譯名(代理商譯名)只要能被證實同樣是一種「可靠來源的譯名」。如前面的討論,官方譯名及正式譯名的話同時按一定比例加分,與普通譯名進行比較。--Wengier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18:50 (UTC)[回覆]
準確來說,是通過統計分析(方法不限,可以包括搜尋引擎測試)下,占常用優勢的,依次序優先下降是「有可靠來源引述的」、「『不太』可靠來源引述的」、「無可靠來源引述」,單純「可靠來源引述的譯名」並不夠,可能只是沒人用的「官方」或「代理」譯名。——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30日 (四) 00:13 (UTC)[回覆]
現行條文
  • 通用譯名(常用譯名):該作品在某地或更多地方經常使用或普遍使用的中文譯名。其通用程度可以使用譯名的書籍冊數、出版量等來驗證,並須遵守Wikipedia:關注度所訂立的標準。
提議條文
  • 通用譯名(常用譯名):該作品在某地或更多地方經常使用或普遍使用的中文名字/譯名。其通用程度可以可透過搜尋引擎測試等方式判斷,該作品的特定名字/譯名於搜尋引擎測試較其他名字/譯名在數量上足夠拉開數量級差距,並曾至少被一個可靠來源引述的可優先使用,另須遵守Wikipedia:關注度所訂立的標準。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30日 (四) 01:29 (UTC)[回覆]
如改定義,則條文如下:
現行條文

1.官方譯名、正式譯名和通用譯名相同。
2.正式譯名和常用譯名相同,無官方譯名或官方譯名與其他譯名不相同。
3.只有通用譯名,或通用譯名和官方譯名、正式譯名不相同。此情況常見於先在網絡流行一段時間的作品,導致字幕組等非正式譯名較官方和正式譯名通用。此外也有其他原因導致官方和正式譯名不通用。在這個情況下,可按命名常規的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規則使用通用譯名為條目名稱。
4.只有官方譯名和正式譯名。
5.只有正式譯名。
6.官方譯名、正式譯名和通用譯名均不存在時,應考慮在出現前述其中一種譯名後把條目移動至該名稱。

提議條文

1. 官方譯名/正式譯名/通用譯名譯名均一致
2. 正式譯名和曾被可靠來源證實的通用譯名的譯名相同,無官方譯名或官方譯名與其他譯名不相同。
3. 曾被可靠來源證實的通用譯名
--
除非完全沒有可靠來源證實或各譯名之間未能有足夠數量級差距,否則很難落到第四次序
--
4. 官方譯名(含中文字元)
5. 正式譯名 (含中文字元)
6. 官方譯名(不含中文字元)
7. 正式譯名 (不含中文字元)
8. 其他通用譯名 (字幕組等未被任何可靠來源使用的譯名 )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30日 (四) 01:42 (UTC)[回覆]
正如維基百科需要列明來源,在這的次序可是二手(曾被可靠來源使用),一手(官方/正式),原創/來源不佳(字幕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30日 (四) 01:49 (UTC)[回覆]
我覺得舉幾個例子進行說明或許不錯,可讓大家看看其具體如何執行以及執行中可能出現的問題。至於二手、一手的順序,大體應該是如果二手能拉開足夠數量級差距時用二手,否則優先考慮一手。--Wengier留言2024年5月30日 (四) 02:32 (UTC)[回覆]
完善「通常譯名(常用譯名)」的定義即可,但沒必要改動下面的判斷順序,因為應該一直以來「常用優先於官方」,嚴格來說,字幕組的發佈內容也算是(譯名的)一手來源信息。當時這個不考慮來源的可靠性也可能基於來源本身難滿足可靠來源的要求。——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30日 (四) 02:36 (UTC)[回覆]
貌似所謂「常用優先於官方」的原則只不過是「有時」,並僅限於維基百科中的部分內容。上面就說過「以前主手冊在字面上,常用和官方平起平坐」,可見並非「一直以來」都是這樣。再以華特迪士尼公司條目為例,其對話頁中顯然有部分使用者多次要求將其中的「迪士尼」改為「迪斯尼」(被認為在中國大陸更常用),但每次都被其他維基人以名從主人的原則拒絕。可見名從主人的原則對於這些條目命名之重要性。--Wengier留言2024年5月30日 (四) 02:44 (UTC)[回覆]
但現時命名常規,常用是第一級的「命名原則」,名從是第二級的「主要命名慣例」,就好像美國的名從為「美利堅合眾國」、蘇聯的名從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而且過往命名常規版本下,常用也似乎一直壓着名從。根據應該一位老人Chiefwei所說([9]),名從實際上2008年引入的(oldid=8766872),而且不是來自en的,ACG的命名規範是2006年確定的。——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30日 (四) 03:04 (UTC)[回覆]
說明一下,上面說的「官方」譯名不是指所謂沒人用的「官方」譯名,而是指存在一定使用度的官方譯名,雖然也許在所有中文譯名中僅排名第二。比如說非官方的某中文譯名的使用度為60%,而官方中文譯名的使用度為40%。兩者其實均為常用譯名,而前者為最常用譯名,後者則為官方+第二常用譯名。但兩者顯然並不能拉開足夠數量級差距。上面主要說的就是類似這種情況(即使是2005年的ACG命名規範的文氏圖顯然亦認為官方+通用譯名高於單純官方或通用譯名)。而不是說類似非官方的某中文譯名的使用度為90%,而官方中文譯名的使用度僅為10%之類的存在數量級差距的情況。閣下提到的老人Chiefwei所說的話,他自己承認「個人對這一條並不以為然」(表明為個人意見),同時承認「目前中文維基百科的命名常規確實是衝突的」。不同維基人顯然可能對命名常規存在不同理解,像華特迪士尼公司等條目就是典型的例子。--Wengier留言2024年5月30日 (四) 03:27 (UTC)[回覆]
「一定使用度的官方譯名」,就是同時具有「通用譯名」和「官方譯名」/「正式譯名」兩個性質的名字,實際上這樣就屬於序列1、序列2的情況。現在來看,這部分除了完善「通用譯名」的定義外,沒需要調整選擇排序。——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30日 (四) 06:04 (UTC)[回覆]
更改定義後,整體多了2個選項。故有必要重新調整選擇排序。--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31日 (五) 02:05 (UTC)[回覆]
而且
「3.只有通用譯名,或通用譯名和官方譯名、正式譯名不相同。此情況常見於先在網絡流行一段時間的作品,導致字幕組等非正式譯名較官方和正式譯名通用。此外也有其他原因導致官方和正式譯名不通用。在這個情況下,可按命名常規的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規則使用通用譯名為條目名稱。
4.只有官方譯名和正式譯名。
5.只有正式譯名。
6.官方譯名、正式譯名和通用譯名均不存在時,應考慮在出現前述其中一種譯名後把條目移動至該名稱。」
寫到一舊舊咁(不清不楚),導致現行編輯者使用更簡單昜明的名從主人原則,GA上的條目標題也是以「名從主人」為依歸,而非「通用譯名」。--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31日 (五) 02:11 (UTC)[回覆]
「 (不)含中文字符」這個說法好像有衝突或者不必要,因為原規則也聲明了「如正式譯名使用或包含原名英文,條目名稱可根據命名常規的原文常用規則沿用原名。」,下面也有舉類似例子,也就是翻譯後的名稱(舉例為官方性譯名,但不確定有沒涉及常用譯名的例子)包含外文「不譯」則保留「原文」。至於第三條的說法,後大部分是對於前面規定的一些補充解釋,核心是前面「只有通用譯名 | 或通用譯名和官方譯名、正式譯名不相同」,也就是存在一個譯名判斷為「通用譯名」,而沒有官方性譯名;或者存在官方性譯名,但其無法判斷為「通用譯名」的,選具有「通用譯名」性質的那個。其實看規則上面的文氏圖,就是看某個譯名具有三個屬性中的哪種,按照規則的指定歸屬和順序就是優選順序。——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31日 (五) 03:34 (UTC)[回覆]
又以「官方譯名」Kizuna no Allele作例,你認為 Kizuna no Allele 的排名是否應比 絆之Allele 高?--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31日 (五) 05:32 (UTC)[回覆]
使用Google搜尋測試來看:「"Kizuna no Allele" -"絆之Allele" -"絆的Allele" -wiki -"维基" -"維基" -site:wikipedia.org」的索引量為203000,「"絆之Allele" -"Kizuna no Allele" -"絆的Allele" <排除词,略>」為303000,「"絆的Allele" -"絆之Allele" -"Kizuna no Allele" <略>」為6330,從數量級的話「Kizuna no Allele」,「絆之Allele」相近(雖然前者基本上都是英文的搜索內容),都近似常用,前者具有「官方」性質(也能使沒完全翻譯?),我認為根據規則來看,選「Kizuna no Allele」似乎也可以。——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2日 (日) 07:30 (UTC)[回覆]
問題是這裏是中文維基百科,而非其他文維基百科。論搜尋量來說,一定是外文比例佔優,但新定義如何確保中文地位為優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14:22 (UTC)[回覆]
字幕組等中文譯名(只要有一定使用量,不管能不能找到可靠來源)應高於純粹的非中文名稱。--Wengier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15:41 (UTC)[回覆]
例如規則舉例Fate/stay night的說明(或者說Fate系列)。如果非要中文的話,那只能套用通用常規的「使用中文」命名原則(與「常用」同等)。(好吧,還有IBMGoogle)——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3日 (一) 05:55 (UTC)[回覆]
那麼,用第二個計算又如何?
  • 通用譯名(常用譯名):該作品在某地或更多地方經常使用或普遍使用的中文名字/譯名。其通用程度可以可透過搜尋引擎測試等方式判斷,該作品的特定名字/譯名於搜尋引擎測試(並使用「所有中文結果」功能篩選)較其他名字/譯名在數量上足夠拉開數量級差距,並曾至少被一個可靠來源引述的可優先使用,另須遵守Wikipedia:關注度所訂立的標準。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11:08 (UTC)[回覆]
seems good,但是否保留「使用譯名的書籍冊數、出版量」這個判斷方式(雖然感覺是判斷官方的出版物,但是否也適用於其他紙質出版物的判斷,例如以前的資訊雜誌)。其實「Kizuna no Allele」對於例外規則也對不上:「如正式譯名使用或包含原名英文」,這個應該是官方譯名?——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4日 (二) 03:29 (UTC)[回覆]
按現行標準來說,使用「使用譯名的書籍冊數、出版量」已不合時宜。因書籍冊數及出版量只是傳統書才適用。對於近期興起的連載書及遊戲改編,完全不適用。
如以「書籍冊數、出版量」為標準,即提升正式譯名的地位。--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4日 (二) 13:10 (UTC)[回覆]
「雖然感覺是判斷官方的出版物,但是否也適用於其他紙質出版物的判斷,例如以前的資訊雜誌」,當然如果認為現在基本上沒有紙質非官方出版物,避免和官方的定義重合的,也行。——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5日 (三) 01:21 (UTC)[回覆]
另外看了GA的評選上,好像也沒有提及明顯的命名要求,如果需要滿足規範,命名規範的話就是跟隨通用的命名常規和針對性的ACG命名常規。——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31日 (五) 03:40 (UTC)[回覆]
就是有ACG條目當選了GA而沒有以通用翻譯為依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31日 (五) 05:27 (UTC)[回覆]
沒看懂?——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2日 (日) 07:30 (UTC)[回覆]
好像GA並有相關的限制?——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3日 (一) 05:55 (UTC)[回覆]

雖說我個人覺得外文衍伸作品(小說、劇集、電影、音樂和遊戲)其名稱應該和原作相同,但它們都該分別看待,

  1. 剛好相同如小說《群_(小說)》VS劇集《群_(電視劇)
  2. 剛好不同如小說《獵魔人》VS遊戲《巫師_(遊戲)
能一樣最好,但不一樣也不會怎麼樣。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6月5日 (三) 05:42 (UTC)[回覆]
《群》的舉例既不是ACG也不是電子遊戲;《巫師》或者適配電子遊戲組,但僅限於電子遊戲,另一個是普通小說,不屬於ACG(N)的輕小說範圍。當然,考慮這些本作條目及其改編媒體條目的命名一致性或者要考慮到。——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5日 (三) 06:06 (UTC)[回覆]
都談擴權了,就不特地找ACG正相關,但要找也是有啦,小說《All You Need Is Kill》VS電影《明日邊緣》。此外ACG(N)裏面的N比起輕小說更屬於小說吧,畢竟《十二國記》那年代誰會這麼分。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6月5日 (三) 06:37 (UTC)[回覆]
誰跟你談擴界啊¿ 還是前面說的,如果覺得ACG組的命名規範好的,可以將這套方案搬遷到其他主題,而不是擴界。其次ACG(N)也錨定以日式輕小說為主題,非日式小說體系的不歸ACG組管,自己找WikiProject:小說……哦,這個專題已經死了。WikiProject:文學WikiProject:電影WikiProject:電視……哦,半死不活的那種,大概。——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5日 (三) 08:06 (UTC)[回覆]
關於小說部分,最初錨定的是日式輕小說,但是也有一批日式傳統小說由於改編動畫、漫畫等,只能算是意外歸入(或者僅限於日式輕小說和改編動畫、漫畫過的日式傳統小說?)。——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5日 (三) 08:18 (UTC)[回覆]
也就是像這些改編過動畫、漫畫的《十二國記》、《古籍研究社系列》、《小市民系列》、《UN-GO》的原作小說,算是傳統小說還是輕小說。——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5日 (三) 08:22 (UTC)[回覆]
畢竟輕小說標準過於靈活,有種寶可夢日常被開除JRPG的美。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6月5日 (三) 09:10 (UTC)[回覆]
不一定是這個問題,輕小說到將自己定性為「輕小說」的連載雜誌出現後,這之後的媒體題材就基本能確定,而且也有一些明確的判斷來源。至於之前的沒有這樣定性自己的作品的,是看本項目能不能接納。如果我對這個定義的話,傾向就是1.日式輕小說、2.被改編為日式動畫(包括動畫電影)、漫畫、電子遊戲、真人演繹媒體的日式或者日語原作傳統小說,可以歸入ACG專題協作管理。(真人演繹主要就是All You Need Is Kill明日邊緣山田君與7人魔女山田君與7人魔女 (電視劇)……)——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5日 (三) 09:51 (UTC)[回覆]
至於All You Need Is Kill明日邊緣(Edge of Tomorrow),後者姑且能歸入ACG?或者對於ACG組來說,最近十年內的確多了一批西方資本購買日式ACG原作題材進行接近原作的改編或者徹底的新編,是ACG組過往少見的。(對於前面一對例子,姑且兩者的作品名字毫無關聯,題材上似乎大改不少,不提及估計不會認為後者是前者的改編)。——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5日 (三) 08:18 (UTC)[回覆]
反方向也不是沒有,例如電影《哈爾的移動城堡》VS小說《魔幻城堡》。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6月5日 (三) 09:13 (UTC)[回覆]
ACG污染:要麼本身就是ACG範圍內,要麼其被改編媒體變成ACG範圍內。類似GPL。但感覺為了一致性扯遠了,未完全解決歸屬方式下這種衍生改編容易帶出更多問題。——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5日 (三) 09:40 (UTC)[回覆]
不然改用原教旨主義,只有ACG才是ACG。漫畫出廣播劇、動漫出原聲帶、遊戲聯名奢持品以及主題樂園都不算。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6月6日 (四) 02:27 (UTC)[回覆]
感覺還是扯遠和玩笑開多了。如果真要認真討論的話,還需要這幾個議題:1.N的範圍(基礎部分為日式輕小說,但因為被改編為日式動畫、漫畫等媒體的原作(可能不限於日文或日式)小說是否也納入);2.真人演繹改編媒體的獨立條目(包括電影和電視連續劇)是否納入(主要是部分ACG(N)組內作品被改編為真人演繹作品,例如前述的《All You Need Is Kill》(有獨立條目)、《山田君與7人魔女》(有獨立條目)、《孤獨的美食家》(無獨立條目,不影響討論,暫時是)等,好像這不是罕見例子);3.在解決前面歸屬問題後,再就是不同媒體下的獨立條目的命名一致性問題(例如原作為漫畫的《All You Need Is Kill》,其改編真人電影的《Edge of Tomorrow》,是否需要系列命名的一致性);4.範圍「感染性」,就是前面一個小問題,被改編為ACG(N)組內媒體的獨立條目,如果存在對應的不屬於ACG(N)組的媒體的獨立條目,該條目是否也被納入組內協作管理(或者稱之為反向感染),正向感染似乎沒疑問,除非對類似《All You Need Is Kill》的例子有疑問。——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6日 (四) 03:10 (UTC)[回覆]
如果不納入組內管理的話,組外條目就自然不適用組內的規則,而且也不用考慮與組內條目的命名一致性需要。——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6日 (四) 03:12 (UTC)[回覆]

「A」、「C」、「N」部分第二版

只更改定義並新增:

現行條文
  • 通用譯名(常用譯名):該作品在某地或更多地方經常使用或普遍使用的中文譯名。其通用程度可以使用譯名的書籍冊數、出版量等來驗證,並須遵守Wikipedia:關注度所訂立的標準。
提議條文
  • 通用譯名(常用譯名):該作品在某地或更多地方經常使用或普遍使用的中文名字/譯名。其通用程度可以可透過搜尋引擎測試等方式判斷,該作品的特定名字/譯名於搜尋引擎測試(並使用「所有中文結果」功能篩選)較其他名字/譯名在數量上足夠拉開數量級差距,並曾至少被一個可靠來源引述的可優先使用,另須遵守Wikipedia:關注度所訂立的標準。

概念:

  • 此部分不適用於日本遊戲。關於日本遊戲,另請參閱電子遊戲手冊的命名次序。
  • 條目/段落命名次序須以條目/段落的中心媒介為首。如該條目/段落主要描述小說,條目/段落標題則須以小說走命名程序。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5日 (三) 12:03 (UTC)[回覆]

常用名稱本身就指的是可靠來源(而不是論壇或粉絲圈)中人、物或事項的常見的名稱,因此「至少被一個可靠來源引述」完全多餘——如果沒有可靠來源使用,這就不該叫作「常用名稱」。十來年前中維對來源可靠性的評估要求很低,所以那時候可能是來源都行;但現在逐漸注重來源可靠性,那之前關於「常用」的界說就極其粗糙了。而且關注度指主題獨立開設條目的資格,和條目起什麼名字無關。我想要改方針的話,那就直接按當今的標準改好。
不過借用其他討論中的一個論點,中維的基礎建設,大概執行時還是只能按以前的套路😂 而且當然中文圈在作品譯名方面,寧願生造硬編也不會像英文那樣用抄羅馬字兜底,這就的確很棘手。--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6月5日 (三) 14:31 (UTC)[回覆]
「至少被一個可靠來源引述」僅用作參考來源及歸納網絡通用性。若沒有「一個可靠來源」證實,我說網上流行這個譯名就行了?--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5日 (三) 15:07 (UTC)[回覆]
所以說,常用名稱本身就指的是可靠來源中的常用,而不是「網上流行」。完整來說「通用譯名(常用譯名是指該作品在可靠來源中經常使用或普遍使用的中文名字/譯名」,沒有可靠來源使用的名稱連入局資格都沒有。入局的名稱就是pk可靠來源使用量,所以「一個可靠來源」也說明不了什麼問題--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6月6日 (四) 13:03 (UTC)[回覆]
原定義僅指出通用程度只靠書籍出版量作定斷,隻字不提「可靠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6日 (四) 13:41 (UTC)[回覆]
嗯,正如您上方討論說的,十幾年足以讓很多東西變化;網路的興起與紙媒的衰落是如此,社群對條目命名等方針的理解也是如此。那按照今日的方針,原定義的內涵和表述是否還合適?畢竟在我看來,當年可能不講究,但今日我們都是按可靠來源說話,「某地或更多地方」這個表述預設就已經限定在可靠來源範圍內了。(除非您聲明包括論壇等不可靠來源在內)--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6月6日 (四) 14:00 (UTC)[回覆]
那就變成回到我之前說過的:「通過搜尋引擎等可以測定名稱使用量的機制,對特定(作品)命名的用詞的數量進行統計。如果某個特定名字相對其他名字在數量上足夠拉開數量級差距,並且1.有相關的符合可靠來源要求的來源引述過(可能是傳統媒體或專門資訊報道、或者研究文章等);2.非符合可靠來源的來源(類似字幕組的譯製名來源等)引述過;3.無法確定,只能評價統計的數量級。優先選擇序列為1>2>3。」或者說,我們現在還要不要接受以前那套不完全根據可靠來源來判斷這個事項。PS,一個作品的「常用名字」在愛好者間口口相傳,但就沒有中文的主流或者傳統媒體引用這個名字(或者無論哪個名字)關注或者詳細介紹,它在那,也不在那。——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6日 (四) 00:38 (UTC)[回覆]
1.官方譯名、正式譯名和通用譯名相同。
2.正式譯名和常用譯名相同,無官方譯名或官方譯名與其他譯名不相同。
3.只有通用譯名,或通用譯名和官方譯名、正式譯名不相同。此情況常見於先在網絡流行一段時間的作品,導致字幕組等非正式譯名較官方和正式譯名通用。此外也有其他原因導致官方和正式譯名不通用。在這個情況下,可按命名常規的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規則使用通用譯名為條目名稱。
4.只有官方譯名和正式譯名。
5.只有正式譯名。
6.官方譯名、正式譯名和通用譯名均不存在時,應考慮在出現前述其中一種譯名後把條目移動至該名稱。
@Cwek:
按照閣下的計劃,連同上方原有的次序,應如何排列?還是完全放棄上方原來次序?因為閣下的提案多了三個選項。--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6日 (四) 10:43 (UTC)[回覆]
我想,那三個選項是針對「通用譯名」怎麼判定的問題,不影響上方的原來次序。--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6月6日 (四) 13:25 (UTC)[回覆]
就是這個意思。——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7日 (五) 01:09 (UTC)[回覆]

上方的討論也提到過,這裏的「通用譯名」是只能有一個,還是可以有多個(1個最通用+n個次通用)?如果可以有多個「通用譯名」,那這個問題應該能得到一個大家都滿意的結果:

  • 沒有官方(正式)譯名,大家都是第3檔,那自然「最通用」優於「次通用」
  • 如果有官方(正式)譯名,就會出現「次通用+官方/正式」(第1/2檔)優於「最通用」(第3檔的情況)

那現在的問題就有兩個:一、「通用譯名」如何界說?是直接嚴格規定「可靠來源」中的通用,排除論壇、實況主的用法(能執行多好另說),還是保持現在的模糊表述?二、「次通用」的門檻是什麼?例如相對用量方面,之前討論也提到過很多數字,1/2、1/3、1/10(數量級)。--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6月6日 (四) 13:39 (UTC)[回覆]

數量級,以10的冪為一級,然後同級的話,按照同級有效值對比,例如10000比1000優先,9000比1000優先,5000比4000略優先,9200比9100略微優先(或者近似)。——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7日 (五) 01:09 (UTC)[回覆]
至於判定來源上,有符合可靠來源的情況(包括傳統媒體、專門資訊網站等)優先,沒有的話則考慮非可靠來源(也就是民間字幕組發佈信息,愛好者交流信息等)的情況。——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7日 (五) 01:09 (UTC)[回覆]
那大致就是下面這樣?

通用譯名(常用譯名):作品在某地或更多地方普遍使用的中文譯名(名稱)。原則上,應依據某地的獨立可靠中文來源,來判定譯名在該地是否通用。若可靠來源沒有形成使用慣例(如無可靠來源介紹主題),則編者可參考搜索量等資料,透過討論決定名稱通用性。條目應有一個最通用譯名,其他譯名在使用量上未與最通用譯名拉開數量級差距的,亦屬於通用譯名之列。

非可靠來源畢竟難登大雅之堂,方針上我就沒有明寫。另一個就是絕對數量的問題,雖然我上面留了個坑:如果只有惟一一個可靠來源提及了一個譯名,這個名稱到底算常用還是偶然 聳肩--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6月7日 (五) 13:53 (UTC)[回覆]
這個可以,如果更改了定義,應該還可以處理Gundom問題,將Gundom系列重新列入本手冊規管。畢竟不可能為公平性而將Gundom系列而用英文表達(中文地區Gundom沒有通用性,只有鋼達/高達)。
是的,是用「搜尋量」決定通用性,如果「鋼達」使用率高就用「鋼達」,如果「高達」使用率高就用「高達」。--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8日 (六) 10:40 (UTC)[回覆]
回應「 如果只有惟一一個可靠來源提及了一個譯名,這個名稱到底算常用還是偶然」,故建議先計算搜尋量,然後再找可靠來源補底。--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8日 (六) 11:48 (UTC)[回覆]
我的意思是,不是由搜索量本身決定,而是參考搜索量決定。或者說先檢查可靠來源,可靠來源沒有慣例用法後,再找搜索量補底。再或者說,先統計可靠來源中的搜尋量,如果可靠來源(幾乎)沒結果,再放開到其他網站。您的理解和我的表述可能還是不同。--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6月8日 (六) 14:20 (UTC)[回覆]
原來如此,可以。--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8日 (六) 14:33 (UTC)[回覆]
另外,建議閣下同時參與下方WP:IS的討論,因為下方討論內容會影響本提案的這句(應依據某地的獨立可靠中文來源)應如何理解。--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8日 (六) 14:42 (UTC)[回覆]

「A」、「C」、「N」部分第三版

更改如下:
1. 「日本動漫遊戲」(NC:ACG)更名至「日本小說、漫畫及動畫」(NC:ACN)
註:遊戲有遊戲手冊,談不上兩本手冊共同管理同一項目,而且原標題怱視了小說的存在。

2.

現行條文
  • 通用譯名(常用譯名):該作品在某地或更多地方經常使用或普遍使用的中文譯名。其通用程度可以使用譯名的書籍冊數、出版量等來驗證,並須遵守Wikipedia:關注度所訂立的標準。
提議條文
  • 通用譯名(常用譯名):作品在某地或更多地方普遍使用的中文譯名(名稱)。原則上,應依據某地的獨立可靠中文來源,來判定譯名在該地是否通用。若可靠來源沒有形成使用慣例(如無可靠來源介紹主題),則編者可參考搜索量(並通過「所有中文結果」進行篩選)等資料,於條目討論頁透過討論決定名稱通用性。條目應有一個最通用譯名,其他譯名在使用量上未與最通用譯名拉開數量級差距的,亦屬於通用譯名之列。
現行條文

只有通用譯名,或通用譯名和官方譯名、正式譯名不相同。 此情況常見於先在網絡流行一段時間的作品,導致字幕組等非正式譯名較官方和正式譯名通用。此外也有其他原因導致官方和正式譯名不通用。在這個情況下,可按命名常規的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規則使用通用譯名為條目名稱。

提議條文

只有通用譯名,或通用譯名和官方譯名、正式譯名不相同。 此情況常見於影片發行商/書藉出版商或代理商沒有引入相關作品到中文地區,導致機器譯名、自媒體譯名等非正式譯名於中文社群通用。此外也有其他原因導致官方和正式譯名不通用。在這個情況下,請依照通用譯名定義決定條目名稱。

註:這是2024年更新版(試行),如一年內效果顯著及測試成功(意指在2024-2025年新建或大規模修改的條目標題符合科學化通用標題為首的要求。),2025年將明確提出延伸至其他電視節目及相關條目。

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08:09 (UTC)[回覆]

大致如此,但還是不建議將這個特定專題的命名規則原地拓展到其他專題上。當其他專題(電視節目專題等)也想使用類似規則,可以移植條文。——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11日 (二) 02:15 (UTC)[回覆]
感謝支持,當然不會「原地拓展」。但因處理上方管理員的見解而頭痛,暫時沒想拓展方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1:40 (UTC)[回覆]
另,更新了次序3的句子。@User:cwek--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3:56 (UTC)[回覆]
另,命名常規的話原來應該是NC:ACG(還有WP:ACGNAME)吧。——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11日 (二) 02:15 (UTC)[回覆]

註:2006年沒有OTT平台,2024年有大量OTT平台,外地片源以比當年更容易進入中文社群,回應上方的編輯者語道今時今日還在口中提及字幕組等盜版平台是放不上枱面(桌子上),故簡單修改了使用通用譯名的原因。--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3:56 (UTC)[回覆]

seems good。但也仍存在部分作品沒有中文代理商,導致還是沒有官方性中文譯名。(好像本季度的Girls Band Cry的東映,好像連巴哈都沒有上線,雖然在B站上官方賬號有發佈過角色PV,作品名就是英文字型,角色名的假名字型不譯,嗯……)那個「等」字就當是也會考慮字幕組等蹭了常用度判斷的來源之一吧。——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12日 (三) 00:50 (UTC)[回覆]
按照新次序表,Girls band cry 可走到次序3的可靠來源部分,因為巴哈姆特GNN新聞有相關報導並使用「Girls Band Cry」一詞。
https://gnn.gamer.com.tw/detail.php?sn=261094--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11:21 (UTC)[回覆]
而「哭泣少女樂隊」是沒有可靠來源使用,故優先度次於Girls Band Cry.--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11:26 (UTC)[回覆]

ACG是專有名詞而ACN不是(?),可以考慮ACG重定向至ACGN,然後在頁面內添加「其中遊戲不在本頁面中敘述」之類的內容。--Leiem留言·簽名·維基調查 2024年6月12日 (三) 03:07 (UTC)[回覆]


公示版本

標題: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日本小說、漫畫及動畫條目)(NC:ACGN)

此規則是用於規範ACG的日本小說、漫畫及動畫部分條目及段落的命名規則。由於ACG條目中以日文系作品佔大多數,但根據《命名常規》,維基條目通常應以中文命名,因此社群在經討論後制定此規則以統一條目命名方式,並避免因條目命名問題而出現移動戰

此規則之多數定義與條文於2006年ACG相關條目譯名、命名決議投票相關討論及2024年通用譯名定義更新議案中獲得社群共識通過。

定義
  • 官方譯名:原作者、其他持有原作品版權的公司、組織或其法定分支機構所訂定及公佈的中文譯名。
  • 正式譯名:獲原作者、其他持有原作品版權的公司、組織或其法定分支機構授權出版、播放或發行該作品的機構或代理商所使用的中文譯名。
  • 通用譯名(常用譯名):作品在某地或更多地方普遍使用的中文譯名(名稱)。原則上,應依據某地的獨立可靠中文來源,來判定譯名在該地是否通用。若可靠來源沒有形成使用慣例(如無可靠來源介紹主題),則編者可參考搜索量(並通過「所有中文結果」進行篩選)等資料,並於條目討論頁透過討論決定名稱通用性。條目應有一個最通用譯名,其他譯名在使用量上未與最通用譯名拉開數量級差距的,亦屬於通用譯名之列。

按上述規則,以下是一個關於多啦A夢(日語:ドラえもん)譯名的例子:

官方譯名 正式譯名 通用譯名
(常用譯名)
中國大陸地區:哆啦A梦
臺灣地區:哆啦A夢
港澳地區:多啦A夢
中國大陸地區:多啦A夢、機器貓
臺灣地區:機器貓小叮噹、超能貓小叮噹、神奇小叮噹
港澳地區:叮噹
萬能小叮噹
小叮噹
優先次序

下圖說明了譯名使用的優先次序。

以下為上圖中各項目的說明。條目標題和正文中對作品的正式稱呼的譯名均應使用優先次序最高的譯名。如其後出現優先次序更高的譯名,應經討論確認使用新的譯名後移動條目。

  1. 官方譯名、正式譯名和通用譯名相同。
  2. 正式譯名和常用譯名相同,無官方譯名或官方譯名與其他譯名不相同。
  3. 只有通用譯名,或通用譯名和官方譯名、正式譯名不相同。
    • 此情況常見於影片發行商/書藉出版商或代理商沒有引入相關作品到中文地區,導致機器譯名、自媒體譯名等非正式譯名於中文社群通用。此外也有其他原因導致官方和正式譯名不通用。在這個情況下,請依照通用譯名定義決定條目名稱。
  4. 只有官方譯名和正式譯名。
  5. 只有正式譯名。
  6. 官方譯名、正式譯名和通用譯名均不存在時,應考慮在出現前述其中一種譯名後把條目移動至該名稱。
容許非中文命名的例外情況
  • 如正式譯名使用或包含原名英文,條目名稱可根據命名常規的原文常用規則沿用原名。以下是其中兩個例子:
譯名決定辦法
  • 港臺地區譯名應按上述規定,選取最適合的譯名。
  • 由於中國大陸地區代理作品機會較小,因此通常只需要確認譯名為最常用譯名(即第三項),而此譯名正常來說也是中國大陸地區順位最高的譯名(除非有更適合的譯名)。
  • 如條目適用的名稱符合上述譯名優先順序的使用規範(即該地區最適合的譯名),其他地區的譯名差異應以手動字詞轉換技術解決(即「先到先得」原則)。
源碼
{{NoteTA
| T= zh:條目名稱; zh-cn:中国大陆译名; zh-hk:香港譯名; zh-tw:臺灣譯名;
| 1 = zh:標題名稱; zh-cn:中国大陆译名; zh-hk:香港譯名; zh-tw:臺灣譯名;
| 2 = (其他項目轉換)
}}
若轉換項目眾多且為複數條目引用,請適當建立公共轉換組模板。既有模板參見分類:ACG公共轉換組模板分類:公共轉換組模塊
條目命名爭議的解決
  • 若對條目名稱有異議,需於條目討論頁提出討論。
  • 為方便處理紛爭,簡體中文的命名將以中國大陸地區的標準評核,而繁體中文的命名則以港臺地區的標準評核。
  • 若港臺地區和中國大陸地區的最合適譯名不相同,港臺地區命名應使用繁體中文,中國大陸地區則應使用簡體中文命名。

如無反對意見,3日後啟動公示程序。--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6日 (日) 07:29 (UTC)[回覆]

@Cwek、@Leiem、@For_Each_element_In_group_Next、@Milkypine、@Wengier、@甜甜圈真好吃:
.
7日內沒有人表示異議,因此本提案現正公示,由2024年6月18日公示7日至2024年6月25日。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14:07 (UTC)[回覆]
@HK5201314可否簡單解釋修改了什麼?上方討論過於冗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8日 (二) 16:46 (UTC)[回覆]
1.通用譯名定義(由 書本出版量 改為 依據可靠來源,如沒有可靠來源記錄,則依靠搜尋量)。
2.移除日本遊戲、新增日本小說。--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9日 (三) 00:16 (UTC)[回覆]
@Ericliu1912:即
#「A」、「C」、「N」部分第三版內容。
另外,這是為期一年的測試,看看變更定義後是否仍有效處理命名問題。有效的話才想其他延伸議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9日 (三) 00:20 (UTC)[回覆]
「簡體中文的命名」/「繁體中文的命名」是什麽?--— Gohan 2024年6月19日 (三) 12:30 (UTC)[回覆]
「原始碼」表格與上下文內容關聯不大,示意什麽?而且全文轉換規則若與標題轉換規則一致,則是多餘,平添日後維護勞力;zh:的「標題名稱」若與其後地區詞相同,也是多餘;不帶公共轉換組及其他地區詞或許不是妥當示範。內鏈轉換語法頁面即可,無需在此示範。--— Gohan 2024年6月19日 (三) 12:36 (UTC)[回覆]
這個(繁簡轉換及原始碼)是2006年的共識,不在本提案討論範圍。不過閣下的意見有助整理一年後的虛構命名手冊的提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9日 (三) 13:18 (UTC)[回覆]
2006年的過時、違規內容也應及時清除,如不清除,等於再次肯定。2006年尚未有星、馬、澳變體、公共轉換組,以及地區詞轉換方針指引,今時不同往日。2006年之後的幾年,機械人還會將zh-cn:替換爲zh-hans:,zh-tw:替換爲zh-hant:,現已違反Wikipedia:字詞轉換處理#繁簡與地區詞轉換分開;如再保留「為方便處理紛爭,簡體中文的命名將以中國大陸地區的標準評核,而繁體中文的命名則以港臺地區的標準評核。」,即鼓動編者在已可轉換地區詞的zh-cn、zh-tw之外,違規另加與此二者一致的zh-hans、zh-hant,甚或如十幾年前的機械人一般,將zh-cn、zh-tw替換為zh-hans、zh-hant。去除此句以及表格,不會阻礙對此ACGN規則理解、有利無弊,另在適宜字詞補充內部連結至Wikipedia:地區詞處理即可。最後一句「若港臺地區和中國大陸地區的最合適譯名不相同,港臺地區命名應使用繁體中文,中國大陸地區則應使用簡體中文命名。」當今亦是多餘的廢話,宜去除或改爲「香港、澳門、臺灣譯名應使用繁體中文,中國大陸、馬來西亞、新加坡譯名則應使用簡體中文。」。--— Gohan 2024年6月20日 (四) 00:35 (UTC)[回覆]
不是我不想改,而是共識認為不要搞那麼多東西。所以在首句列出「此規則之多數定義與條文於2006年ACG相關條目譯名、命名決議投票、相關討論及2024年通用譯名定義更新議案中獲得社群共識通過。」
.
另外我要重申,這本手冊是需要壽終正寢,因為我的目標是以更大範圍的「虛構命名手冊」取代NC:ACGN--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0日 (四) 10:53 (UTC)[回覆]
當「虛構命名手冊」出場後,這本手冊就可以壽終正寢了!--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9日 (三) 13:20 (UTC)[回覆]

就重修破壞方針徵求意見(討論通知)

請勿回覆此訊息,如有意見請至該討論頁發表。此討論通知不需存檔至對應討論頁,留在客棧存檔供記錄。

我方才發起了重修破壞方針提案,現正徵求社群廣泛意見,邀請社群用戶踴躍參與討論。--西 2024年6月1日 (六) 17:50 (UTC)[回覆]

提案正在公示,如有意見請儘快提出。--西 2024年6月10日 (一) 16:13 (UTC)[回覆]

關於列表條目中,編者自行選出部分項目置於條目頂端,是否符合中立觀點

如題。之前討論可見《Talk:蕉城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特色列表評選》。我的意見是違反WP:比重,不過其他用戶有些不同意見,現提交至互助討論,尚祈各位編者判斷。希望以後在遇到類似問題時有個共識可以參考。———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6月4日 (二) 09:16 (UTC)--———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6月4日 (二) 09:16 (UTC)[回覆]

粗略地看了一些特色列表,目前來說,除了幾個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沒有這樣做的。--———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6月4日 (二) 09:26 (UTC)[回覆]
那要看你是採用狹義認定還是廣義認定,如果是後者的話,那明朝年號列表明宣宗敕諭、後金及清朝年號列表宣統帝退位詔書也符合你所説的情形。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2:30 (UTC)[回覆]
而且,就算你採用的是狹義認定,你看的過程確實還挺粗略的,香港跨海大橋列表把其中三座大橋置頂,日本一世一元制施行後年號列表把平成大叔與令和大叔置頂,中國大陸各省區的國際友好城市列表在章節部分也有類近處理,「除了幾個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沒有這樣做的」之說完全不符現實。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2:39 (UTC)[回覆]
所以閣下對於這種用法是什麼意見?--———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6月5日 (三) 02:42 (UTC)[回覆]
我覺得沒有任何合理的邏輯或具體理由支持社羣干預這方面的事情。如果社羣真的要干預這方面的事情,而且還採用廣義認定的話,這意味着明朝年號列表後金及清朝年號列表需要把所有皇帝的敕諭都放上去,然而這顯然並不務實,而且強人所難。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2:48 (UTC)[回覆]
其實不放一樣也可以,圖片本就不是硬性要求。--———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6月5日 (三) 03:14 (UTC)[回覆]
並非如此,參見WP:特色列表標準第5b項。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6:40 (UTC)[回覆]
我前面這句話沒有在說特色列表。不過既然說到特色列表,我個人覺得類似於《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女主角》《奧林匹克運動會乒乓球獎牌得主列表》這種,在側邊列出部分圖片的做法,是合理的。--———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6月5日 (三) 06:50 (UTC)[回覆]
如果一定要評價的話,我個人傾向認為「自行選出部分項目」是不符合中立觀點的,按照一定的標準(比如政府名單中每一批次的第一個單位,比如只列出最高等級即全國級單位的圖片,等等)選出置於頂端的圖片才比較合理。--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5日 (三) 02:45 (UTC)[回覆]
  • 剛剛注意到Wikipedia:文件使用方針#使用守則在條目所使用的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圖像及影片;下同),應與條目有密切關連,且在條目內文有所提及。在條目內使用的檔案內容,亦須符合中立的觀點,客觀敘述檔案所展現之各方事實或觀點。違反中立的觀點、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或使用之字詞違反社群共識的文字、音訊等資訊不應出現。與文字相同,檔案所體現的觀點比重需合理,以免損害中立性及客觀性。條目應僅保留具代表性之檔案,而檔案數量應保持適中,使檔案不影響文章排版和讀者閱讀觀感,亦不違反維基百科不是檔案集與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等方針。———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6月5日 (三) 03:23 (UTC)[回覆]
    我沒理解錯的話,這條文恐怕應該是支持FradonStar的處理的?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6:51 (UTC)[回覆]
    閣下不妨具體談談你的理解?--———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6月5日 (三) 06:59 (UTC)[回覆]
    就說蕉城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的情況吧:
    1. 列表裏的圖片顯然「與條目有密切關連」、「在條目內文有所提及」;
    2. 相關圖片本身並不牽涉「各方事實或觀點」,因此「違反中立的觀點、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或使用之字詞違反社群共識的文字、音訊等資訊」與「檔案所體現的觀點比重需合理」的規定與相關圖片無關;
    3. 「檔案數量應保持適中,使檔案不影響文章排版和讀者閱讀觀感,亦不違反維基百科不是檔案集與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等方針」的規定意在防止用戶大規模羅列檔案,FradonStar的處理是在節選部分圖片放置,恰好符合該規定不大規模羅列檔案的意旨。
    因此我才會認為這條文是支持FradonStar的處理的。當時增加這條文的事情我自己也有參與,我能不清楚它在説甚麽嗎?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7:29 (UTC)[回覆]
    相關圖片本身並不牽涉「各方事實或觀點」←不認同,編者自行選出部分項目置於條目頂端,無異於暗示讀者該項目的重要性。但作為維基百科,應在儘可能沒有任何偏見的前提下,平等地表達出任何曾在可靠來源中發表過的重要觀點。(《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語)--———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6月5日 (三) 08:25 (UTC)[回覆]
    我覺得圖文混排舉例配圖可以,但選出部分作畫廊或單獨介紹而沒有充分原因,引起爭議,容易牽扯中立、比重、宣傳工具。--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6日 (四) 14:50 (UTC)[回覆]
    我覺得這裏所謂「中立」意見和圖片的選擇並無關聯,如果覺得選圖有問題,請跟原始編輯商討圖片選擇。或者乾脆「幹掉人質」。——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7日 (五) 03:07 (UTC)[回覆]
    請問「幹掉人質」是指不展示頂部圖片嗎?--———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6月7日 (五) 03:09 (UTC)[回覆]
    如果無法就圖片的使用雙方意見者無法達成共識的話,乾脆就不保留了,因為配圖並不是必要內容,多一個問題點就會整天為配圖選擇而發生可能的編輯戰或者不必要的時間討論。——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7日 (五) 06:04 (UTC)[回覆]

目前本討論基本已經沒人參與了,我是否可以理解為本次討論已經形成了「不保留頂部圖片作畫廊式羅列」的共識?———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6月11日 (二) 11:17 (UTC)[回覆]

重複個人意見(對所有類似條目):若放圖沒有爭議,則沒必要去除畫廊羅列,沒必要上升到「不中立」的角度;若有爭議,則應先達成一個較符合常識的中立的「放圖規則」,如在頂部放置最重要的國家級單位的圖片,如放置每一批次名單中的第一個單位,等等,以避免「編者個人愛好或情感」;實在無法達成共識的情況下,那就考慮直接去除頂部圖片羅列。--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2:07 (UTC)[回覆]
最重要的評判可能主觀。「如放置每一批次名單中的第一個單位」我傾向無意義,除非是自動化實現。--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6:16 (UTC)[回覆]
我這裏「最重要」就是特指「國家級」(嗯,如果借用英語語法分析,就是這個「最重要的」是「非限制性定語」而非「限制性定語」,並不是「在(國家級)單位中的最重要的」的意思,我不會用漢語語法分析了 囧rz……,當然不一定非是「國家級」,只要是「能通過列表中的表面信息直接得到的判斷『重要性』的客觀標準」就行,比如這裏「國家級單位」顯然比「省級單位」重要,至於國家級單位是不是確實被其他可靠來源或當地人認為「最值得保護」「最有名」等等,這些則是「主觀標準」,不在考慮之列。「每一批次第一單位」則是一種比「國家級」之類的更「中立」的解決方式,就是為了避免「人為選擇」。--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6:52 (UTC)[回覆]

過濾器創建方針討論

現行條文

防濫用過濾器是一個可以針對所有最近編輯動作進行自動化判斷的軟件系統。管理員可以針對特定的用戶行為設定過濾器,過濾器被觸發時可進行特定的操作。

提議條文

防濫用過濾器是一個可以針對所有最近編輯動作進行自動化判斷的軟件系統。管理員及模板編輯員可以針對特定的用戶行為設定過濾器,過濾器被觸發時可進行特定的操作。

這種改善制度不僅能夠加快編寫過濾器的效率,而且有更多人可以修正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必須防止濫用「防濫用過濾器」的問題。--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6月7日 (五) 04:14 (UTC)[回覆]

你對過濾器的能力認知不足啊。過濾器有能力阻止某一特定使用者的一切編輯,形同封鎖。--MilkyDefer 2024年6月7日 (五) 04:26 (UTC)[回覆]
不是有過濾器助理嗎,怎麼扯到模板編輯員。而且增人會增加問題和編輯戰,沒解決問題。--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7日 (五) 04:34 (UTC)[回覆]
要不就單獨設一個過濾器創建員?--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6月7日 (五) 04:47 (UTC)[回覆]
不需要,是需要比較明確的流程、參與者和至少兩名活躍的管理員。--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7日 (五) 05:23 (UTC)[回覆]
好像過濾器不支持根據用戶組來控制可以配置的過濾器選項。而且Wikipedia:模板編輯員主要是用來處理高風險模板的編輯,根本不適合用來處理過濾器編輯工作。提案者有沒仔細研究這些規則和配套的技術說明?例如前面的Wikipedia:修訂巡查,那東西基金會嫌太笨重了不好用,已經不允許再新開了,相關的權限問題討論根本沒必要。——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7日 (五) 05:46 (UTC)[回覆]
看了下提案者的註冊時間……嗯~——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7日 (五) 06:01 (UTC)[回覆]
不妥,模板編輯員目前和過濾器助理的條件並非完全重疊(當前的條件限制可以讓一個人是模板編輯員但不能申請成為過濾器助理),而且不認為模板編輯員就一定有辦法改防濫用過濾器。--SunAfterRain 2024年6月16日 (日) 13:40 (UTC)[回覆]
跟模板編輯員有什麼關係?……--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03:16 (UTC)[回覆]

附加條文

當過濾器被觸發時,模板編輯員可以設定如下操作(大致根據行為的嚴重程度從輕到重排序):

  • 所有觸發過濾器的行為均會被記錄在特殊頁面的日誌中。(強制,無法取消)
  • 給用戶的操作加上標籤,以便進一步的核查。
  • 用戶收到警告訊息。
  • 用戶的操作被阻止。
  • 用戶的自動確認狀態被隨機取消5天。
  • 封鎖使用者帳號或IP位址(可分別指定期限)。
  • 用戶的所有用戶群組被移除(例如機械人、管理員、回退員等)。(本地未啟用)

—-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6月7日 (五) 04:38 (UTC)[回覆]

技術上不能阻止有編輯過濾器權限者設定封禁、取消自動確認等過濾器。而且我也不確定新設立一個權限組是否能有效提升過濾器請求受理活躍度。此外,模板編輯和過濾器無關,過濾器編輯者應該精通正則表達式,而不是模板。--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6月17日 (一) 07:01 (UTC)[回覆]

是否應參考英維更新維基百科:獨立第三方來源?

某些用戶再次以其自身的「獨立」、「第三方」定義對內容與來源進行審查。而該頁作為解釋頁最初建立亦參考英維,卻長久以來一直未相應更新。是否應參考目前英維相關頁面與時俱進,以免部分用戶可再次以此為藉口進行內容審查、雙標進而違背「《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中立的觀點是一種觀點,而不是缺乏觀點或消除觀點。因此,以「條目內容觀點不中立」為由消除條目內容並不合理。條目內容應該清晰地說明、表達與描述出主題中的爭議,並不對其中任何一種觀點表示贊同。條目應提供足夠的背景材料,說明何人持有觀點,持有的是何觀點,為何持有這一觀點,哪種觀點更受歡迎;詳細的條目中還可以包括對每種觀點的評價,但必須避免偏袒」以及「《維基百科:可靠來源》指引:在一些場合,不中立的來源是最好的對某個主題的各方觀點的支持性來源;」。 」--MINQI留言2024年6月8日 (六) 08:32 (UTC)[回覆]

個人認為更新WP:IS有一定困難,與英維或其他維更新也沒有意思,因為全世界沒有一個維基計劃將WP:IS成文化,每一個計劃也清楚表明這是論述,而非方針或指引。如果閣下有意提出共識去成文化的話,那就稱得上「遙遙領先」、「超英趕美」。--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8日 (六) 10:31 (UTC)[回覆]
不完善(不更新)不行了,某幾位已經到自己加冕為維基律師——原創研究解讀方針或指引,還慫恿其他編者無視WP:IS、「自行比對」。要不所有維基編者出家或者龍場悟道?[開玩笑的]--MINQI留言2024年6月8日 (六) 11:07 (UTC)[回覆]
反而可以參考WP:IS內容大幅增加可靠來源方針內容。
正如上方我的提案中有管理員「原創研究解讀方針」,導致提案遭拉布。清楚定義何謂優質來源是一件好事。建議先從英維/日維的那個表格入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8日 (六) 11:55 (UTC)[回覆]
沒理解要做什麼。不中立的支持性來源,可能為了條目中立而作來源,但不是獨立第三方來源。您參與的討論:關貴敏,我覺得那是支持性來源、可靠性可疑、影響力未證明,不宜對應傳記的重大事項(卒年),能否找出可靠的轉述/回應/評價來源證明該消息的影響。--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8日 (六) 11:43 (UTC)[回覆]
完善對「獨立第三方來源」的解釋:部分編者長久以來不斷藉口「非第三方」、「非獨立」多次刪除「不中立的來源」並藉此消除觀點。亦或是純粹為了闡釋觀點僅對其不中意的來源加入“{{需要第三方来源}}”模板或對來源的說明性文字,如「此」。看沒其他編者注意就又進行刪除,甚至以「歷來如此」、「穩定版本」為由霸佔條目所有權。目前該說明頁未能解釋何為「獨立」、「第三方」也未明確對「不中立的來源」使用規則。而對比英維:英維在改進後明確了「獨立」、「第三方」的解釋以及兩者之間關係,並且明確了編輯時編者把握的尺度——「when directly specified otherwise in the policy or guideline, it is sufficient for a source to be either independent or third-party, and it is ideal to rely on sources that are both.」以及後文。
@YFdyh000,請教下此篇是否可算「可靠的轉述」?另有一篇側證轉載(「關貴敏(『法輪功』邪教旗下「神韻藝術團」副團長)……等一眾『法輪功』組織高層、骨幹相繼病亡」)。只不過這兩更是另位編者口中的「非獨立第三方」。--MINQI留言2024年6月8日 (六) 13:53 (UTC)[回覆]
我覺得不算,可能屬於同一出處。我期望如外媒報道「某某稱」,至少體現出關注,不然有宣傳稿無限制傳播到條目的問題。就生者傳記而言,單一有爭議消息來源需慎用。注,目前沒找有無額外來源。--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8日 (六) 14:03 (UTC)[回覆]
了解了,多謝。--MINQI留言2024年6月8日 (六) 14:12 (UTC)[回覆]
(?)疑問-MINQI您好,[10],為何您兩次在客棧屏蔽在下發言,還稱「不要誹謗」?這樣的作法干擾了討論、影響用戶發言交流的權益。在下留言並未如其所稱「離題」、也並未「誹謗」。在下列出的是關於既有維基方針,關於「第三方來源」的一些內容。還請您注意WP:文明WP:不要人身攻擊方針。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6月8日 (六) 09:22 (UTC)[回覆]
1.請問你在這解釋什麼是「第三方來源」和我說「是否應該參考英維進行說明頁面的更新,因為當初該頁面就是參考英維而目前英維已經大改進,中維的已經老舊」有何關係? 警告:如果你不能解釋你的行為或你聲稱的「非離題」,那麼你就是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
2.請問你是不是分不清「摺疊」與「屏蔽」?摺疊離題內容是正常操作,且你可繼續正常回復。
3.我沒義務向你解釋何為「如果當前論題確實與對方有關,那麼並不是訴諸人身」。
4.請不要誹謗!請你注意WP:文明WP:不要人身攻擊方針。--MINQI留言2024年6月8日 (六) 09:29 (UTC)[回覆]
(!)意見-MINQI您開頭就聲稱其他用戶以「「第三方」定義對內容與來源進行審查」,在下說明與您討論關於方針中提到第三方的情況,當然不是「離題」。但您兩次「折疊」他人留言,實質影響他人留言被閱讀理解,這有沒有屏蔽的效果呢?況且您自己就在討論 條目議題。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6月8日 (六) 18:48 (UTC)[回覆]
嗯,說明你如何繼續原創研究解釋方針中的「第三方」並且你為了闡釋這個觀點而擾亂整個討論。說白了你就是在重複你原創總結(A+B+C→D)的謬論:「A.這幾個媒體是黨媒;B.中國政府鎮壓了法輪功;C.中共是中國大陸執政黨;所以D.這幾個媒體參與了鎮壓——不是第三方」。我在詢問果園裏的蘋果種紅色的好不好,你過來說蘋果紅色是「葡萄糖含量越多,色澤就越紅,而葡萄糖來自蘋果樹葉子的轉化,如果葉子越茂盛,所結出來的蘋果就會更紅。」等等,你這不是離題是什麼?你問其他參與討論的編者你這是不是離題好了。--MINQI留言2024年6月8日 (六) 19:46 (UTC)[回覆]
難怪他會有原創總結,因為管理員在上方討論 #方針研究 提出的例子及論點也是原創總結,可能該名編輯者是參考了管理員的發言而有這樣見解。
(因為香港可以瀏覽那個網站的資料,由此可見「香港是可以瀏覽的」,其他編輯者可以親身到香港查核是否可以瀏覽那個網站的資料。)(延伸研究:由於其他管理員(包括監督人候選人)對此事毫不出聲,顯然他們是默許這個做法,既然有「默許即支持」意思,由此可見中文管理員支持原創研究。)--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9日 (日) 02:11 (UTC)[回覆]
@Cdip150(但話説回來,把兩個毫不相關的互煮討論這樣聯繫起來是合適的嗎?)。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9日 (日) 05:49 (UTC)[回覆]
兩個討論以現階段來說正也探討原創總結,不聯繫一起簡直是浪費資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9日 (日) 07:32 (UTC)[回覆]
(!)意見-這不是原創研究吧。中共是鎮壓一方,中共所控制的來源,怎麼會是第三方呢?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6月9日 (日) 14:35 (UTC)[回覆]
@MINQI既然你不認可Wetrace上面的這個觀點,那還請你闡述一下你對en:Wikipedia:Independent sources#Conflicts of interest的説法的見解。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9日 (日) 15:16 (UTC)[回覆]
@Sanmosa:任何組織發佈的文章顯然都與該組織有興趣推廣的主題不無關聯,即存在一定利益衝突。我就用Wetrace的口氣來說,歐美政府/人權組織是扶持一方,歐美政府/人權組織所控制的來源,怎麼會是獨立呢?
這就引出了我的疑問:請問你是否閱讀了en:Wikipedia:Independent_sources#Third-party_versus_independent段落?你所給段落隸屬於「Non-independent sources」段落,而我想此詞組翻譯至中文不是「非第三方來源」。另能否請你闡述一下你對上文Examples段落Non-independent中出現詞彙「competitor's website」之見解?--MINQI留言2024年6月9日 (日) 19:32 (UTC)[回覆]
我之所以選擇直接問en:Wikipedia:Independent sources#Conflicts of interest的事情,是因為en:Wikipedia:Independent sources兩度說明enwiki交替使用「獨立」與「第三方」兩詞。我提及en:Wikipedia:Independent sources#Conflicts of interest是因為其中有說明認定非直接的「interest in promoting」的條件為是否「astroturfed」(認定直接的「interest in promoting」的條件應該不用我另外說了),考慮到公共媒體國營媒體本質上的差別,公共媒體一般不能滿足「astroturfed」的情形,故而不能以「扶持」的說辭否定來源的獨立性(公共媒體與國營媒體本質上的差別可以參考領導層更換前後的香港電台,以及領導層更換前後中文維基百科對香港電台的來源的可靠程度的討論共識)。文內唯一一次出現「competitor's website」的地方是在「Examples of independent and non-independent sources for some common subjects」的表格中,然而該詞語是在描述「a business」,因此該詞語在文內顯然只能解釋為「商業上的競爭者」。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0日 (一) 00:07 (UTC)[回覆]
獨立第三方,切入其他觀點
  1. 資金來源,是否單一
  2. 管理結構,管理人員背景是否多元
  3. 自主性,像是是否受到資金來源或其他因素的影響
  4. 透明度,是否揭露足夠多的公開資訊,像是運作模式或消息來源等
  5. 監督性,是否具有外部及內部的監督機制
  6. 受到保障,像是有獨立的法律或政策保護媒體自主,確保不會受到政府、私人、法人單位影響
  7. 社會性,能夠負擔社會責任顧及公益
商業模式通常會直接影響1、3、7。--Rastinition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00:46 (UTC)[回覆]
公營媒體:「在大多數國家或地區,公共廣播的運營資金都來自政府補貼,尤其是向服務接收者收取收視費。而在美國,公共廣播業者可能從聯邦政府或州政府獲得一部分補貼;但是通常,它們的大部分財務支持都來自各大基金會企業的捐贈,以及通過認捐活動而從觀眾那獲得的捐款。」1.很顯然,不論如何依舊是有一定利益衝突,尤其是定向性組織;2.收視費可參考,德國的GEZ;3.參見「List of state media by country」可略知你所稱的「國營媒體」有哪些;4.一面以「一般不能滿足『astroturfed』的情形,但不能以『扶持』/『資助』的說辭」、「已經聲明『不受影響』」來告知其他編者不應否定來源的獨立性;一面強調「記者人員都被要求服從依從共產黨的意志」、「中共黨媒官媒,新聞記者採訪時,依從中共的方針政策要求、不敢違逆」卻無視「實事求是始終是中國共產黨人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實事求是是最大的黨性」以及無法證明「新聞記者在採訪時逾越其新聞記者角色介入該事件」,但告知其他編者應否定來源的獨立性。這叫雙標
商業上的競爭者當然是「商業競爭者」,可見「非獨立」包含對手及其來源。--MINQI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08:39 (UTC)[回覆]
你這裏所説的話代表着你無視了公共媒體與國營媒體本質上的差別,這差別本身甚至與中不中共的完全無關。這樣説吧:臺灣的公視是公共媒體,而央廣則是國營媒體,公共媒體與國營媒體具體的分別可以看這條影片的解説。PRC所營運的媒體沒有一個是公共媒體,這裏我引用一篇發佈到人民網的文章來證明這個説法是實情,另外如果你不信任上面我給的影片的説明的話,這篇文章也有在開首給出公共媒體與國營媒體具體的分別。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0日 (一) 09:33 (UTC)[回覆]
你這裏所説的話代表着你無視了你自己所說的公營媒體與國營媒體本質上的差別,甚至刻意將《中國公共電視頻道的缺位與策略探析 》中所說的「廣播電視」擴大化。另外,我又不否認「PRC所營運的媒體」是國營媒體(我覺得總比某些又當又立的偽公營媒體強)。再再說,你「2024年6月10日 (一) 00:07 (UTC)」和我「2024年6月10日 (一) 08:39 (UTC)」的發言中的「獨立性」全應是「第三方」,有利益衝突就是「非獨立」卻可以是第三方,這點在Wikipedia:Independent_sources#Examplesen:Wikipedia:Independent_sources#Third-party_versus_independent中均有說明與舉例。上文我也解釋過為什麼我會提出此討論,尤其是對YFdyh000閣下2024年6月8日 (六) 11:43 (UTC)所提出的疑問之回覆:需要明確什麼是「獨立」、什麼是「第三方」、兩者關係以及編者把握來源是否可用的尺度。不然就像你、我剛剛那樣說了半天「獨立性」其實是「第三方」,所說來源嚴格意義上都不是「獨立(+)第三方」,甚至另位多年來原創研究刪除觀點。--MINQI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09:55 (UTC)[回覆]
我修正我上面的用詞為「公共媒體」,此外我不認為廣播、電視與其他一般傳統大眾媒體有着足以讓「公共」特質的定義有所改變的差異。我就拿人民網的文章來說吧:裏頭的原話是「公共廣播電視……的職責、傳播內容、組織以及資金來源應該由公眾、由社會上分散的非政府的公共體制來決定」然後與之相對的是「(職責、傳播內容、組織以及資金來源)由政府的公共部門決定」的國營媒體。顯然地,就算拿你上面給的那些例子來説,這依然沒有違背「公共媒體」的定義,你這裏把它們稱呼為「偽公營媒體」(「公營」的用法是我一開始的失誤,這裏要説聲不好意思,如果我一開始的用詞正確的話,你説的應該會是「偽公共媒體」)並不妥當。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0日 (一) 10:27 (UTC)[回覆]
額,我壓根就沒說哪幾個是我認為的公共媒體……。而且我給的那個list也不是我定的……,為了避免更多誤會我說下我認為的非中國大陸國營媒體或者偽公共媒體:DW、BBC部分(BBC是有分的,詳見BBC介紹;VOA等已經在list中就不再贅述)。另外ZDF、ARD就是你所說的公共媒體,我在德國這麼多年所以某種程度我很清楚兩種媒體的區別(一個要交錢的喂!一個再要收錢不怕被德國人自己掀桌子哦![開玩笑的]),雖然我以及很多在德生活者感覺德國公共媒體越來越受到「政治正確」影響。--MINQI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11:12 (UTC)[回覆]
我説的「你上面給的那些例子」是指你在2024年6月10日 (一) 08:39 (UTC)的留言裏的第一項,我的意思是「它們的大部分財務支持都來自各大基金會或企業的捐贈,以及通過認捐活動而從觀眾那獲得的捐款」本身不能直接得出某組織與某公共媒體「有一定利益衝突」的結論(是的,在我看來,政府資金資助公共媒體也同樣不能作為政府與公共媒體有利益衝突的證據),繼而也不能由此聲稱某公共媒體是「偽公共媒體」。維基百科是以「非原創研究」與「力求準確」為原則的,如果沒有充分可靠的來源證明某組織與某公共媒體「有一定利益衝突」,那聲稱某公共媒體為「偽公共媒體」會顯得非常不恰當。(順帶一提,臺灣的公視雖然是公共媒體,但它的營運資金完全來自政府稅收,而不另外收取收視費。)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0日 (一) 13:13 (UTC)[回覆]
我只引用三段內容
1.A conflict of interest (COI) is a situation in which a person or organization is involved in multiple interests, financial or otherwise, and serving one interest could involve working against another. Typically, this relates to situations in which the personal interest of an individual or organization might adversely affect a duty owed to make decisions for the benefit of a third party.
2.Caution must be used in accepting sources as independent. Suppose a non-profit organization named "Grassroots Reach-out Accountability Sustainability ("GRASS") writes a press release calling Foo Petrochemicals "the No. 1 savior of the environment and the planet". Does GRASS have a conflict of interest? Well, the GRASS.com website says GRASS is 100% independent and community-based. However, closer research may reveal that GRASS was astroturfed by unnamed corporations who gave the organization lots of money to pursue these "independent" agendas.
3.公視的經費來源,除了金額逐年遞減的政府捐贈之外,主要有:企業贊助、個人捐贈、其他財源。
囧rz……我沒提媒體名字你就說我並不妥當,挺蘇聯笑話(就「白紙」那個)[開玩笑的]--MINQI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18:50 (UTC)[回覆]
關於你所提的公視,我上文引用有類似情形「而在美國,公共廣播業者可能從聯邦政府或州政府獲得一部分補貼;但是通常,它們的大部分財務支持都來自各大基金會'或企業的捐贈,以及通過認捐活動而從觀眾那獲得的捐款。」;另外,我再引用下國立政治大學傳播學院教授鄭自隆的話「台灣公共媒體的困境在於民主成熟度不夠,制度怎麼改都難避免政黨色彩,造成每次政黨輪替後執政黨都將官方媒體高層『大換血』換成自己人馬,藍綠皆然。」--MINQI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19:28 (UTC)[回覆]

此討論中,桐生ここ建議:「我覺得應該修改高風險主題相關方針,確立一個原則,就是0RR不能長期使用,就像IP不能永久封鎖一樣。」
我認為這有一點道理,故建議修改維基百科:高風險主題回退限制

現行條文

管理員可對特定頁面實施回退限制(如回退不過一回退零容忍

提議條文

管理員可對特定頁面實施回退限制(如回退不過一回退零容忍[a]

  1. ^ 必須加上非永久執行期限

不知大家意見如何?--Cmsth11126a02 (留言) 沈伯洋是被大陸國民黨立委扯衣服導致頭部落地的! 2024年6月9日 (日) 08:32 (UTC)[回覆]

不建議強制限定必須加上期限,畢竟方針的説法是理想的情況下所有的條目都應該是0RR。建議把強制性質改為建議性質。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9日 (日) 13:19 (UTC)[回覆]
你説的理想情況是自願實行,維基百科:高風險主題說的是管理員按這方針強制執行,兩者不一樣。--Cmsth11126a02 (留言) 沈伯洋是被大陸國民黨立委扯衣服導致頭部落地的! 2024年6月9日 (日) 15:26 (UTC)[回覆]
然而無可否認的是如此修訂方針將會起到從根本上否定理想情況的效果。此外,我不認為你能保證未來完全不會有需要不限期實行的0RR。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9日 (日) 15:44 (UTC)[回覆]
如有就到時再改(要求保證本身還是一種WP:BALL),實際上,由回退不過一、到回退零容忍、到永久回退零容忍都需要時間,管理員也可以局部封鎖/頁面禁制/主題禁制某些長期編輯戰者,故「需要不限期實行0RR」是極端假設(本來我想建議高風險主題0RR最長一年,為爭取支持而最後放棄)。--Cmsth11126a02 (留言) 沈伯洋是被大陸國民黨立委扯衣服導致頭部落地的! 2024年6月9日 (日) 16:32 (UTC)[回覆]
現行條文

管理員可對特定頁面實施回退限制(如回退不過一回退零容忍

提議條文

管理員可對特定頁面實施回退限制(如回退不過一回退零容忍[a]

  1. ^ 回退零容忍通常不應該為永久限制

建議可以修改一下用詞。--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6月9日 (日) 18:35 (UTC)[回覆]

比較贊同這個版本的寫法。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0日 (一) 02:29 (UTC)[回覆]
反對修訂,提案人對「不限期」有明顯錯誤的理解。請@Cmsth11126a02搞清楚「永久」跟「不限期」的分別。高風險主題沒有「永久」限制,只有「不限期」限制,而現在在各方針逐漸淘汰「永久」一詞的同時不應繼續繼續加入「永久限制」等本身就不符合方針解讀的用詞。「不限期」0RR意旨「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停止一切編輯戰行為」而不能單純通過任意時間阻止後續的編輯戰,而不是「不管編輯爭議是否停止也繼續」。
根據WP:CTOP#修訂或撤銷編輯限制,任何高風險措施都能由執行管理員或共識在任何時候解除,由管理員自行實施超過一年的限制也能由任何管理員解除。如果0RR已不適用,直接按方針指明的程序解除限制即可,根本用不着刻意加註釋。--西 2024年6月10日 (一) 03:59 (UTC)[回覆]
0RR跟全保護並不相同,全保護完全剝奪一般編者的編輯權,0RR僅是要求回退前先行討論獲取共識,並不阻止編者編輯,「極端措施」說着響亮,但根本就不「極端」,尤其在社群認定有高的編輯戰風險的主題中,實施更嚴格措施直至合理相信不再有編輯戰行為更是不能稱作「極端」。--西 2024年6月10日 (一) 04:03 (UTC)[回覆]
@LuciferianThomas還請你説明一下你反對的是否包括桐生ここ的提議。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0日 (一) 04:22 (UTC)[回覆]
在我眼中兩人的提案毫無分別,「永久限制」一概念已有明顯錯誤。--西 2024年6月10日 (一) 09:14 (UTC)[回覆]
如果只是字詞使用不當的問題,那修正相關字詞就是了:
現行條文

管理員可對特定頁面實施回退限制(如回退不過一回退零容忍

提議條文

管理員可對特定頁面實施回退限制(如回退不過一回退零容忍,惟後者一般不會不限期實施

這種寫法説明了0RR的限制一般不會不限期實行,但如果有確實需要不限期實行0RR的情形,條文本身不禁止如此作為。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0日 (一) 10:35 (UTC)[回覆]
換了字眼仍然是對「不限期限制」的錯誤理解。換了字不代表就對了。任意選擇的限制期間能保證結束後不再有類似的長期或嚴重編輯戰行為?相反,主題在短時間內解決爭端後,就算是不限期限制,不也可以請求解除?「不限期」不是「不能被撤銷」,只是「不會自動解除」。0RR措施本身不限制對條目的善意更新,亦沒有可預見的濫用可能,甚至實施了也不會有任何負面影響,根本沒有限制的原因。上面用戶提出「極端措施」的說法跟「不限期封鎖比有限期封鎖更『重』」一觀念是同樣錯誤,「不限期」是確保問題解決才解除,「有限期」反而是不論情況是否有改善都自動解除,顯然沒有解決問題。--西 2024年6月10日 (一) 13:05 (UTC)[回覆]
你維的不限期事實上是永久,沒有人去申訴,管理員會自己主動看情況撤銷嗎?--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6月10日 (一) 17:18 (UTC)[回覆]
如果你認為「沒有人去申訴」是問題,那麼為什麼不是去鼓勵申訴,而是去管制不限期呢?--西 2024年6月12日 (三) 03:28 (UTC)[回覆]
申訴也會讓後來處理的管理員覺得「我這樣撤銷了,會不會駁了前面管理員的面子」,你看有幾個不限期能申訴成功?而0RR意味着編者要走在鋼絲上,可能沒有回退的意思,但就不小心觸犯了,如果是1RR還有一個緩衝。--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6月10日 (一) 17:22 (UTC)[回覆]
申訴也會讓後來處理的管理員覺得「我這樣復原了,會不會駁了前面管理員的面子」,至今未曾有同樣例子,管理員解除其他管理員實施的不限期封鎖案例眾多,從來沒人覺得這樣是會下了他人的面子。反而更多出現執行管理員不同意解除但最後還是解除了的不限期封鎖,你說的情況連「事實上」都不符合,純屬臆測。
1RR的措施不是給「緩衝」用,實際情況是在回退他人編輯後才發起討論(仍然不是良好的編輯態度),而不是0RR鼓勵的先發起討論再回退。況且,0RR「不小心觸犯了」還可以被警告、還得獲明確告知限制才會構成觸犯,並不是觸犯了就一定是直接封鎖,緩衝本來就存在。下面回覆你的留言的時候已經敘述。--西 2024年6月12日 (三) 03:37 (UTC)[回覆]
建議修改至「設置不限期/永久回退零容忍的管理員需(定期)檢視及在公示版說明檢視結果。」
註:管理員的任何管理行動需向共識交待,而且管理員需要證明該事件只有回退零容忍才能解決問題,定期主動檢視正正可以讓其他編輯者知道管理員有持續關注此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05:07 (UTC)[回覆]
(+)支持設置不限期/永久回退零容忍的管理員需(定期)檢視及在公示版說明檢視結果。防止不限期變成實際上的永久,以及做出決定之後就撒手不管。--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6月10日 (一) 17:34 (UTC)[回覆]
Wikipedia:高風險主題#申訴及覆核中已有覆核機制以修改對條目的限制措施,未見必要。--Mys_721tx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06:59 (UTC)[回覆]
@Mys_721tx這樣説吧:一般性地實行作為限制措施的不限期0RR是否有違比例原則?我不是不信任覆核機制,但我認為可以通過更細緻的規範來避免用戶不得不觸發覆核機制。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0日 (一) 10:35 (UTC)[回覆]
說出「不得不」就完全證明你對「不限期」的理解完全錯誤。問題解決就可以隨時提出解除限制,這從來不是「希望避免」或「需要避免」、不是「不得不」(不情願)觸發的機制。--西 2024年6月10日 (一) 13:09 (UTC)[回覆]
@LuciferianThomas我的用詞或許不夠precise,但我的出發點是管理員有可能錯誤判斷問題的嚴重程度(也就是説有些不限期0RR從一開始就不應該設置),這就是我説的比例原則問題,而這與問題在何時得到解決無關。如果你為了我用詞的問題而忽略我背後的出發點的話,那你就是在因人廢言了。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0日 (一) 13:19 (UTC)[回覆]
我已經很清楚論述,0RR不是一刀切禁制回退,而是要求回退非破壞編輯前先行獲取共識。「通過回退去回應編輯爭議」本來就不屬於用戶的「權利」,用戶並無任何被侵犯、限制的權利,完全不違反比例原則。如果管理員錯誤判斷問題的嚴重程度,那就直接走共識或跟管理員交涉更改措施啊,如果是「錯判」問題的話,那麼應該處理的就是錯判的問題,經申訴、覆核修改實施的編輯限制,這個情況下改方針是毫無意義的啊。
「因人廢言」:不考慮說話者的言論是否合理,只因其身分、品貌不合己意就不採納其意見。指的是人身攻擊的言論,我並沒有發表針對你人身的言論,而是指出你的理解錯誤,正是針對你背後出發點已經存在錯誤這一點去回應。我現在要再次指出你的發言中對「因人廢言」存在觀念錯誤,並必須指出你指控我「因人廢言」屬於誹謗,請為你的不當發言道歉。--西 2024年6月10日 (一) 15:43 (UTC)[回覆]
我認為不應該長期使用0RR的原因並非閣下所說「通過回退去回應編輯爭議」,而是編者可能沒有回退的意思,但在編輯過程中可能修改了別人的內容,造成非主觀意願上的回退或其他人眼中認為參與了編輯戰,造成不自覺的違反了0RR,然後招致封禁。和意圖利用回退進行編輯戰是不同的。如果長期使用0RR,意味着編者永遠走在鋼絲上,可能為了怕違反0RR,直接就不參與編輯了。而如果是1RR則有一個緩衝,讓人放心,即使不小心搞錯了還有一次機會。--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6月10日 (一) 17:32 (UTC)[回覆]
「修改他人內容」並不屬於回退,「有人認為」並不代表「確實違反」;僅有。另,依據高風險主題方針的機制,用戶需獲充分告知編輯限制措施,才會因違反而有進一步管理行動。更何況,管理行動不代表必然即刻封鎖,首犯可發警告處理(當然,有編輯戰前科的用戶可能會被直接封鎖)。還有,0RR正是鼓勵對內容有異議時不要逕自編輯,而是先與其他用戶商討,確認有共識再改,有共識的回退顯然不構成0RR的條件。這麼多緩衝條件還不夠?--西 2024年6月11日 (二) 12:42 (UTC)[回覆]
如果你能確保所有管理員都能做到不把「修改他人內容」認定為回退的話,那你這裏説的話我願意相信三分。此外,WP:編輯戰#豁免情況並沒有提到「有共識的回退」屬於豁免情況,你説的「有共識的回退顯然不構成0RR的條件」似乎沒有方針的明確支持。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1日 (二) 14:07 (UTC)[回覆]
編者未能商定頁面內容而反覆刪改或復原對方編輯的行為稱為編輯戰經討論共識商定頁面內容就已經不構成編輯戰中刪改或復原他人編輯的情況。下面一邊說要看方針的原則,卻連編輯戰最基本的構成原則都忽視了,這是什麼說話態度?--西 2024年6月11日 (二) 15:30 (UTC)[回覆]
我說的是practical的執行情形。當然,我並不鼓勵你衝紅燈。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1日 (二) 16:21 (UTC)[回覆]
空口無憑的說辭真的顯得非常軟弱無力。實際運作上任何管理員不能未曾有案例將「已經達成共識而撤銷他人編輯」視作編輯戰。--西 2024年6月12日 (三) 03:57 (UTC)[回覆]
從你上面的回應來看,你可以説是完全沒有正確理解我提到的出發點(既然如此,那你確實算不上「忽略」我的出發點,也從而算不上「因人廢言」了),我説的是「從一開始」來避免錯誤判斷的發生,而不是錯誤判斷的事後處理,事前與事後兩者在性質上還是有很大的不同的,誇張一點說,這可以類比成事前選擇安全性行為與事後發現懷孕然後選擇墮胎的分別。此外,我認為桐生ここ的意見有一定的合理之處,你完全沒有考慮到不限期0RR可能引申的副作用,畢竟practical的實行狀況還是很重要的。還是說你覺得我說的「副作用」實際上也是「作用」?那只能説我跟你對0RR的理解有着重大差別,而這種重大差別並不能從任何意義上理解成「觀念錯誤」。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0日 (一) 22:29 (UTC)[回覆]
建議性質的限制顯然不能「從一開始」解決問題,「建議」的措施往往形同虛設,在真的要用的情況下還能被拿出來說嘴阻擋。這是我在多個討論都明確說過的。而在這個情況下,0RR也不適合被限制可以維持多久,這是目前提案的核心修改,在我針對提案方對「永久」和「不限期」等詞彙存在錯誤理解經已回應(不限期比有限期更嚴重觀念錯誤)。提案方到底是在提出限制使用0RR還是限制0RR時長?我在針對提案核心「時長」問題提出駁論,提案方給我扯去0RR作用幹嘛?更何況,這裏所說的「副作用」是忽略機制已經存在的其他緩衝條件(警告、明確告知編輯限制等)的說詞。我反對的是限制措施時長,你要規定管理員在針對違規事例的處理手法(要求先行對首犯編輯戰者警告、明確告知回退界線、告知應先獲取共識,再犯才封鎖),我是完全不反對。--西 2024年6月11日 (二) 12:56 (UTC)[回覆]
「建議性質的限制顯然不能『從一開始』解決問題」倒不一定,雖説我承認大部分情況下確實如你所説的一樣,但是這次的情況不一樣。在沒有現在這裏提議的「建議性質的限制」的情況下,VPO那邊依然有相當數量的用戶認為法輪功主題的不限期0RR有不妥當之處,由此可見社羣機制已經初步形成不能輕易實行不限期0RR的普遍觀點,將這個觀點明文化有助於社羣在提議實行不限期0RR時先三思,以及在管理員計劃實行不限期0RR時起監督、檢視之效。
我就再拿上面提到的安全性行為與墮胎的分別來説明吧,在我看來你這裏的觀點可以類比成反對提倡安全性行為,具體的理由則可以類比成認為提倡安全性行為的效果是「形同虛設」的,並且認為提倡安全性行為是部分人對性教育的「錯誤理解」,以及認為警告意欲進行不安全性行為者與告知意欲進行不安全性行為者進行不安全性行為的風險能足夠避免進行不安全性行為的風險。我倒不是説我類比出來的觀點是十惡不赦的,但我個人對於你就0RR的觀點與我類比出來的觀點都同樣抱持着不認可的態度。
WP:何謂忽略所有規則#何謂「忽略所有規則」也有特別提到「規則的精神高於規則的言辭」,由此可見真正重要的其實是文字背後的實際含義,而不是文字表面上的含義,如果文字表面上的含義與背後的實際含義並不對應的話,修改表面上的用辭實際上無濟於事。要是你真的覺得規則文字表面上的含義特別重要的話,你優先做的應該是讓規則文字表面上的含義成為新的實際含義。
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1日 (二) 13:57 (UTC)[回覆]
那邊的討論是「不實施」0RR,這個提案是「限制0RR實施時長」,我針對的是提案中「限制實施時長」的說法,也是明確各方針中「不限期事實上不是永久」,而是在適當時候才提出撤銷措施,不能接受任何「不限期等於永久」的扭曲觀點。在封鎖方針及實行上,不少案例在有限期的編輯限制後仍無改善,只能通過搞事和封鎖的輪迴處理,而現今開始有管理員實踐「不限期不等於永久,在能表現改善態度後即能解封」的「不限期不是永久」原則,該等情況下起碼能儘可能確保問題解決才撤銷編輯限制,而非任意在問題未解決就自動解除編輯限制,然後無限出現擾亂及限制的輪迴。這個本來就是原則
更可笑的是,本地版本的高風險主題就是我推的。我所指出的都是高風險主題方針和機制本地版本設計時的基礎原則,Sanmosa卻完全無視我引入機制時的「規則的精神」,說辭彷彿好像比我還更清楚我自己寫的內容和方針機制的設計,然後把他自己全新詮釋的觀點視作「規則的精神」。並非只有我才能詮釋我的條文,但起碼要尊重一下引入方針者指出引入規則時的想法和精神吧?強硬把不符合規則本身精神的觀點強加於規則之上,然後將其稱作「規則的精神」,這跟閱讀理解卷子問「作者寫這文章時的心態是什麼」連作者都不同意標準答案有啥分別?--西 2024年6月11日 (二) 15:47 (UTC)[回覆]
我感覺我跟你關注的點並不一樣,我很難認為這樣的討論如此持續下去能有甚麼建設性的成果,畢竟我自己現在並不是不推進此案不可的情形,這方面的討論不如到此為止。但無論怎樣說,我並不認為你能有效釋除其他討論參與者對於practical的執行方式的疑慮,如果這個問題不能解決的話,那可以預期的是就算這次的提案沒有通過,此後仍然有可能會不斷出現類似的提案。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1日 (二) 16:16 (UTC)[回覆]
你支持的提案修改的是0RR的時長,而不是整體限制0RR的使用。限制0RR使用時長並不會解決你口中的「執行疑慮」,執行期間仍然會存在你所說的「疑慮」,不會因限制執行0RR時長而改變這一點,限制執行時長反而產生「問題未解決就自動解除措施」的新問題。提案並無實質的針對處理你口中的問題,簡單來說就是你說的一切根本就跟提案無關。--西 2024年6月12日 (三) 03:43 (UTC)[回覆]
既然你都這樣説了,那你嘗試處理其他討論參與者的意見吧,反正我也沒打算繼續參與這裏的討論了。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2日 (三) 06:38 (UTC)[回覆]
這種限制是不是不應該明文寫出,而應該經由實際操作形成慣例?不過若社群有共識,仍然可以寫。——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0日 (一) 18:44 (UTC)[回覆]
同意桐生ここ的「不限期事實上=永久」意見,只考慮不限期的字面意思而無視中維事實往好的說是官僚主義,往壞的說⋯⋯(我不說了,畢竟要AGF)--Cmsth11126a02 (留言) 沈伯洋是被大陸國民黨立委扯衣服導致頭部落地的! 2024年6月11日 (二) 13:33 (UTC)[回覆]

離題

根據WP:INDEF
不限期封鎖是指無失效時限的封鎖,通常用於防止嚴重擾亂維基百科正常運作的行為或嚴重違反維基百科方針指引的行為。不限期封鎖或適合用以阻止持續的不當行為,但仍需注意同樣不是作懲罰之用。 參見:Wikipedia:不限期不等於永久 另需注意「不限期」不應理解為「永久」,即不代表該封鎖永恆不可變,而僅代表未有訂立封鎖時長,封鎖不會自動過期解除。被不限期封鎖的使用者在合適的情況下可獲解除封鎖,並在讓其被觀察的情況下繼續編輯,以確保該使用者未來不再違反維基百科的不同規範。但在特別嚴重的情況下,如無管理員願意解除封鎖,該使用者實際上已被社群禁止編輯。


建議WP:0RR可以參照WP:INDEF統一「不限期」用法,連同新增上方提及的「持續審視」方案。 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4:31 (UTC)[回覆]

Counterproposal

上面提案方對「永久」的理解錯誤已經使提案不能被採納,但限縮0RR使用的觀點也是有道理。就此提出一counterproposal,以對方針用詞的正確理解去修訂回退限制的描述。

§ 標準措施 §§ 回退限制

現行條文

管理員可對特定頁面實施回退限制(如回退不過一回退零容忍),此對所有編輯該條目的用戶均有效;管理員亦可對經常涉及編輯爭議的個別用戶實施同類回退限制,以此阻止編輯戰,同時鼓勵其優先以溝通處理爭議。

提議條文

管理員可對特定頁面或個別用戶實施回退限制(如回退不過一回退零容忍),鼓勵用戶優先以溝通處理爭議,避免編輯戰延續。任何用戶編輯已實施此編輯限制頁面時均需遵守回退限制。社群及管理員僅應在頁面編輯者持續未能在回退前試圖以討論解決爭議的情況下對頁面實施回退零容忍。

§ 時長

現行條文

高風險主題的編輯限制可由管理員自由裁量,設為任何時長以至不限期。

提議條文

高風險主題的編輯限制可由社群及管理員自由裁量,設為任何時長以至不限期。社群應在問題解決後主動提請覆核編輯限制,確認問題解決後即應放鬆以至撤銷編輯限制。管理員可以依覆核程序主動複審編輯限制,並應在接獲申訴時積極依程序處理。

--西 2024年6月13日 (四) 06:50 (UTC)[回覆]

(+)支持U:LuciferianThomas的Counterproposal。--CaryCheng留言2024年6月13日 (四) 09:56 (UTC)[回覆]
還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4日 (五) 03:42 (UTC)[回覆]
聽上去還行。--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14:17 (UTC)[回覆]
(-)反對:這不能解決桐生ここ的「不限期事實上=永久」,延長及重新確認限制一段説其他管理員可以「在限制生效一年後,延長或重新確認其認為需要維持的原有限制」,但如沒有其他管理員作任何行動就會維持現狀(加上桐生也說過:「我這樣復原了,會不會駁了前面管理員的面子」)。因此我建議:

§ 時長

現行條文

高風險主題的編輯限制可由管理員自由裁量,設為任何時長以至不限期

提議條文

高風險主題的編輯限制可由管理員自由裁量。

§ 延長及重新確認限制

現行條文

任何第三方管理員(包括原執行者)均在限制生效一年後,延長或重新確認其認為需要維持的原有限制;更新限制的管理員將被視作該編輯限制的執行者。

社群共識針對特定頁面實施的編輯限制不適用此程序。

提議條文

任何第三方管理員(包括原執行者)均必須在限制生效滿一年前,更新其認為需要維持的限制,否則限制將在生效滿一年後失效;回退零容忍限制更新前需要確認社群共識;更新限制的管理員將被視作該編輯限制的執行者、更新限制的時間將重新計算時限

社群共識針對特定頁面實施的回退不過一限制不適用此程序。

以上沒有禁止一直實行回退零容忍限制,而是要求最少每年讓社群確認一次回退零容忍限制是否需要繼續,以增加透明度。--Cmsth11126a02 (留言) 沈伯洋是被大陸國民黨立委扯衣服導致頭部落地的! 2024年6月15日 (六) 05:40 (UTC)[回覆]

標記刪除條文及新增條文。--CaryCheng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11:44 (UTC)[回覆]
(-)反對:管理員人數少,社群成員人數多。還是別要求管理員主動記得處理這些限制,而是讓社群成員在時間到了之後申請解除限制,再由管理員排案處理。--CaryCheng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11:52 (UTC)[回覆]
反對閣下的反對。現時維基理論上有60多位管理員,而高風險主題目前只有10個,閣下的憂慮僅源於管理員不作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6日 (日) 02:25 (UTC)[回覆]
  • 咦??反對我的反對??
  • 管理員不作為??我沒記錯的話,現在的情況就是活躍的管理員不足,積壓的工作則是爆炸多,就算高風險主題只有10個,活躍的管理員還是做不完吧...
--CaryCheng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14:20 (UTC)[回覆]
主要是社群的推力太大,中文維基百科社群沒什麼吸引力,基於熱情而開始編輯的使用者(包含管理員)經過一段時間熱情完全消退後,社群也沒有給予動力再繼續,加上互助客棧的討論品質時常不是很好,討論時用戶之間常常針鋒相對,讓人更不想參與,長久下來是推力大於拉力,人變得越來越少,這是我所觀察到的現象。
中文維基百科很多問題不是單一原因造成的,是種種問題累積下來產生的結果。 (--~~Sid~~ 2024年6月17日 (一) 16:26 (UTC)[回覆]
同意。--CaryCheng留言2024年6月19日 (三) 15:42 (UTC)[回覆]
(就Cmsth11126a02的counter-counter-proposal而言)我在下方AARV的討論裏提過引入類似助言日語助言的機制,我認為高風險保護或許可以以同樣的方式辦理,這裏以「有共識後再執行」來處理「管理員獨自判斷」的潛在弊端與下面AARV的情況一樣存在一定程度上不符比例原則的問題。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8日 (二) 13:50 (UTC)[回覆]
(-)反對因對不限期的原則及復原原狀的實際情況存在錯誤理解而發起的提案。不限期並非事實上等於永久,近期管理員多了執行不限期封鎖,並在問題解決的情況下獲得解除,不但證明了「不限期並非永久」,更是證明了不存在「會不會駁了前面管理員的面子」。提案人並無任何例子證明「有管理員會覺得撤銷其他管理員操作是會駁了前面管理員的面子」,反而是大量的解除封鎖操作反證這個情況毫不存在,即使執行管理員不同意,還是會有管理員出面解封的情況。Cmsth11126a02的提案是毫不必要地增加管理員的工作量,且嚴重忽略了高風險主題本質上就是「已知長期存在擾亂編輯」的主題才導致有不限期編輯限制的需求,而單純基於其自己認為社群不願意提出覆核(事實上社群經常且非常願意質疑管理員操作)而作出扭曲「不限期」本意的提案。高風險主題的原意就是在這些高擾亂風險的主題上容許管理員更大程度上嚴格實施編輯限制,堵截持續已久的擾亂行為,此提案的唯一效果並非「保障」編輯權限,而是導致高風險主題賦予管理員在局部主題上更高執行權力的意義全無。--西 2024年6月20日 (四) 02:49 (UTC)[回覆]

提議設立請求封禁機制以及擴大AARV的使用

我建議社群考慮設置類似「請求封禁」的機制,即對於非純破壞行為,有共識後再執行封禁,而非管理員獨自判斷引起爭議。

對於解封請求,我建議擴大WP:AARV的使用,申請人可以選擇請求任何一名用戶協助提出AARV,由社群進行判斷封禁是否適當。

提請各位討論,有關方針條文也請踴躍發表。--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6月14日 (五) 07:53 (UTC)[回覆]

Ping有對提案發表意見的人@日期20220626ChiuHsiao1221ShwangtianyuanHYHJKJYUJYTTY。--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6月14日 (五) 07:55 (UTC)[回覆]
本人是(+)支持,社群考慮設定類似「請求封鎖」的機制,確實能解決很多不必要爭議,非純破壞行為,至於解封請求,建議擴大WP:AARV的使用,我也支持,--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08:10 (UTC)[回覆]
本人亦是傾向(+)支持。針對某位編輯賬號的封禁無異於是在維基百科範圍類對某人「執行死刑」。既然現實里文明國家的死刑都有覆核和救濟制度,那我認為維基社群也應該考慮。除了機械人賬號或純粹破壞行為外,針對其他行為的封鎖賬號行為要給於「擬被封所賬號者」一個申訴和申請覆核的渠道。--Chiu Hsiao (✉️Message) 2024年6月14日 (五) 08:20 (UTC)[回覆]
原則上同意擴大AARV,但實際執行上對社群整體正確解讀及執行方針有極大疑慮。在社群本身已經存在失能、有不少用戶連最基本的方針指引都願意無視的情況下,我不認為當前的社群整體而言有足夠能力作出完全合乎方針指引及背後原則理解,以此判讀管理人員的管理行為是否恰當。光是社群中仍對於「不限期」錯誤理解為「永久」或「比其他更重」的觀點(WP:不限期不等於永久才是正確理解)已經反映社群缺乏判讀封鎖是否恰當的能力。在多個解封案例中,多名用戶未有真的分析封鎖理據、沒有考量方針指引要求、未有從執行人的視角去看事件,甚至只是因為跟管理人員的個人恩怨就直接提出反對,反映社群缺乏作此判斷的能力。原則上AARV是一件好事,但實際需要達到的效果目標及需要的技巧跟擔任仲裁員無異;而仲裁委員會都尚會是社群經選舉選上去的一群人,AARV的參與社群卻是未經社群檢視資質的用戶技能參與,粗暴點說就是平民版仲裁,跟仲裁委員會的公信力還要差個天差地別
請求封鎖有極度嚴重社群程序官僚化及暴民政治的風險,如同上方所述,社群整體而言本身缺乏正確判讀什麼情況適合或不適合封鎖的能力,也往往主張採取不足以阻截擾亂編輯的措施。請求封鎖涉及管理員權限,又是由誰來判讀共識又是一大問題:社群本身缺乏判讀共識的能力(永遠只會點人頭而不看論據強弱),管理員自己判讀共識又產生一個會起疑的點,簡單來說就是沒解決任何問題,還產生了更多的問題的提案。--西 2024年6月14日 (五) 09:57 (UTC)[回覆]
反對引入仲裁制度的人,卻提案引入一個目標近似仲裁的機制,但這機制極度取決於社群能力(惟社群已經展現其失能),卻也完全沒有仲裁要求的嚴謹。在社群缺乏有關判斷能力、扭曲理解方針、無視方針原則的行為獲得控制前,AARV就只是一個跟當前RFDA沒分別,只會製造更多爭議的體制。--西 2024年6月14日 (五) 10:27 (UTC)[回覆]
那這麼說吧,藍桌的調查報告很好,如果封禁非純破壞用戶前,要求管理員寫一份調查報告呢?--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6月14日 (五) 11:11 (UTC)[回覆]
包括所有差異連結,逐條說明為什麼違反方針,決定量刑多久,決定量刑的理由。如果當事人怎樣做可以獲得原諒和解封。或者遭不限期封禁者,多久之後提出申訴可以考慮解封。--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6月14日 (五) 11:17 (UTC)[回覆]
管理員在封鎖理據中已經提供理由和對應的diff即可視作已提供封鎖報告。如果處理每一個非破壞用戶都需要這樣寫的話,用意是好但極度官僚,手續過多可能導致願意處理此類封鎖的管理員越來越少,反而變成放任了這些擾亂者繼續搞事。不過,我是同意可以要求管理員在執行不限期封鎖時在封鎖訊息下寫出不限期封鎖的考量,並在有可預見的改善可能(即不屬VOA、SPA或再次封鎖的用戶)情況下提供WP:不限期不等於永久的說明,並寫說需要對方瞭解什麼方針指引即可獲得解封(第二次機會)。
至於詳細的封鎖報告,則應是在AARV或仲裁的情形下提供。惟發起AARV的門檻過低,除了擔憂AARV參與者素質外,還擔憂會被濫用以針對特定管理員,製造毫不必要的工作量。--西 2024年6月15日 (六) 00:24 (UTC)[回覆]
Wikipedia:管理員佈告板/編輯爭議Wikipedia:管理員佈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已經複雜到我不願意碰了,再弄這個的話更不會沒事去看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17日 (一) 02:14 (UTC)[回覆]
社群針對此議題是不是討論過不少次了?為什麼我感覺幾個月以前纔有一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4日 (五) 12:50 (UTC)[回覆]
基本上這種制度是聊勝於無,比起現在的情況肯定是利大於弊。但也要指出,管理員執行封鎖操作時,理論上已經要確定當事人違反本站政策,「獨自判斷引起爭議」可以是對管理員裁量權的事後合理質疑,但不是限制管理員行使封鎖權限的前提。——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4日 (五) 12:52 (UTC)[回覆]
支持,幫助明確共識。但裁量權目前還是得有。--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14:24 (UTC)[回覆]
理解提案的用意,樂見其成。但在實踐上可能會如路西法人君所說產生更多問題,或許會造成另一個管理員佈告板。明白提案及用戶對管理權運用的憂慮。-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15:53 (UTC)[回覆]
建議統稱「封禁探討」,專門討論用戶行為是否足以封禁,因為有些人請求社群告訴他怎麼辦,提報或申訴可以其他渠道發起。 -- 月都 2024年6月16日 (日) 18:02 (UTC)[回覆]
我覺得也應該探討一下為什麼管理員們不願意碰WP:ANMWP:AN3,如果ANM、AN3都不願意碰,再開一個AARV事實上只會讓管理員的事情變更多,我想這某種程度上並沒有解決問題,反而多了另一個問題,再提醒一下管理員也是"志願者"。
社群願意的話亦可探討為什麼管理員越來越不活躍,還有什麼方法吸引管理員回來幫忙掃地,或是另外尋求一條出路解決這個問題。--~~Sid~~ 2024年6月17日 (一) 13:04 (UTC)[回覆]
額外補充我並不是要反對提案,只是不希望社群設立之後卻沒有達到預想的效果。--~~Sid~~ 2024年6月17日 (一) 13:05 (UTC)[回覆]
以「有共識後再執行封鎖」來處理「管理員獨自判斷」的潛在弊端可能不符比例原則,我更傾向於引入類似助言日語助言的機制,要求管理員在執行不限期封鎖前應先取得至少一位未涉事的第三方用戶的同意,以確保所有不限期封鎖的執行都不違反比例原則。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8日 (二) 13:35 (UTC)[回覆]
我認為這個方法可行。--~~Sid~~ 2024年6月18日 (二) 14:59 (UTC)[回覆]
少打字,修正留言。~~Sid~~ 2024年6月18日 (二) 15:00 (UTC)[回覆]
不合適。破壞者還要助言?說這是明顯例外吧,但又有什麼應該是例外呢?到頭來還是要爭吵。如此官僚主義弊病過重,我想事後複查比事前在那邊極其複雜地商榷認定界線要容易得多。另外我還是要指出,理論上若管理員是依據社群討論通過的方針與指引執行封鎖,就是在確保社群共識得到實踐;故除理據不清之外,通常不能說管理員「未依共識」執行封鎖,至多是對方針與指引認知有爭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8日 (二) 17:46 (UTC)[回覆]
啊,我忘了提及「非純破壞行為」的前設。Sanmosa 蚌埠 2024年6月19日 (三) 05:47 (UTC)[回覆]

格式手冊/電視 及 電影 新增對語言標註的指引

在英文維基格式手冊/電視找到這一方面的規定,但在一些中文維基電視劇、電影條目中,常出現瑣碎標註的現象,例如僅用於劇中少量對話的語言也被標註上。

如該電視劇1條目中「粵語(少許)英語(少許)日語(少許)」,(Special:diff/83041147);該電視劇2條目中「漢語普通話(另有少量英語、日語、法語、意大利語對白)」,(Special:diff/35736053);該電影1條目中「普通話 英語 俄語 法語(少許)日語(少許)韓語(少許)
印尼語(少許)」(Special:diff/58687249);該電影2條目中「普通話 英語 粵語 阿拉伯語」,(Special:diff/70222141);該電影3條目中「 粵語為主,有少許英語發音」,(Special:diff/78342493)。--桃花影落飛神劍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16:51 (UTC)[回覆]

確實瑣碎、含糊、涉原創總結。--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02:33 (UTC)[回覆]
另外,中文維基百科「普通話」標注時常不準,涉嫌抹煞其他(比例更大的)官話,或錯誤翻譯「Mandarin」,實在有必要對「普通話」標注一律要求可靠來源。例如《青春(春)》,在首映前一度在語言一欄只寫「普通話」,依劇情判斷極不合理,可靠公開資料亦非也。--— Gohan 2024年6月18日 (二) 03:16 (UTC)[回覆]
至少中國大陸和香港,澳門對華語都是用普通話稱呼而台灣的話則是用國語。--東姑阿都拉曼賣華公會是出賣馬來西亞華人利益的罪魁禍首--甜甜圈 2024年6月18日 (二) 11:21 (UTC)[回覆]
您是指甚麽,例如是將椒麻堂會的「四川樂山話」改爲「普通話」?此外,Mandarin遠遠不止於標準官話;港澳狀況也有待商榷。--— Gohan 2024年6月18日 (二) 13:30 (UTC)[回覆]
指的是一些配音電影和電視劇例如假面騎士極狐(雖然條目內未提及有中國大陸配音但實際上有)有中國大陸配音和台灣配音都用華語的話顯然不合適的。-東姑阿都拉曼賣華公會是出賣馬來西亞華人利益的罪魁禍首--甜甜圈 2024年6月18日 (二) 14:34 (UTC)[回覆]
雖然大中華區以外作品的話一般只標註原產地語言。--東姑阿都拉曼賣華公會是出賣馬來西亞華人利益的罪魁禍首--甜甜圈 2024年6月18日 (二) 14:43 (UTC)[回覆]
配音版本語言與本話題無關,本話題是關於「語言」項目瑣碎記錄以及如何妥善記錄,此項目不應記錄非原聲版本語言,亦未見有條目瑣碎記錄配音版本保留何種原聲外語臺詞或唱段。配音方或有關發行方宣稱以「國語」配音或「普通話」配音並在配音員章節適當據此標記當然不成問題,需要管制的是因可靠資料只寫「Mandarin」、因自認片中官話或過半對白就是「普通話」或因豆瓣等網聲稱「普通話」而不分青紅皂白地在維基百科「語言」項目上記錄「普通話」的行爲。--— Gohan 2024年6月19日 (三) 02:46 (UTC)[回覆]
但是有部分平台的話是沒有直接標明語言而是只標註原聲和配音(例如愛奇藝的山海情將寧夏當地方言版本視為原聲而將普通話視為配音。)--東姑阿都拉曼賣華公會是出賣馬來西亞華人利益的罪魁禍首--甜甜圈 2024年6月19日 (三) 02:59 (UTC)[回覆]
顯然對於這種情況,在資訊框「語言」項目依據獨立可靠來源標記原聲語言,在此項目不應標記配音語言。--— Gohan 2024年6月19日 (三) 03:04 (UTC)[回覆]

人事任免投票草案

原始提案

目前,人事任免投票存在漏洞。用戶可以先編輯條目50次(小修改不需1小時便可完成),等待7天後便可在無Captcha驗證的情況下利用自動化程式編輯條目1450次,符合人事任免投票的第二條資格,因此提出此草案(由於人事任免投票的保密性,目前尚不知是否有類似案例)。

現行條文

凡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或上任投票開始之前,符合以下兩項之至少一項條件者有權投票:

  1. 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20天前,編輯至少500次;並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9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及用戶對話頁);

2. 編輯至少3000次,或編輯條目至少1500次。

以上所稱「編輯」,均指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編輯,且不含明顯的破壞和測試。

提議條文

凡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或上任投票開始之前,符合以下兩項之至少一項條件者有權投票:

1. 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20天前,編輯至少500次;並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9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及用戶對話頁);

2. 註冊滿120天,編輯至少3000次,或編輯條目至少1500次。

以上所稱「編輯」,均指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編輯,且不含明顯的破壞和測試。


--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6月18日 (二) 10:39 (UTC)[回覆]

具體天數還可進一步商討。--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6月18日 (二) 10:41 (UTC)[回覆]
(+)傾向支持:參與人事任免投票應熟悉方針指引,對申請上任或被解任的人員有一定的了解,限制註冊天數(或像延伸確認用戶一樣限制90天)可以進一步防止傀儡等問題,且大部分一般用戶(理應滿足熟悉方針指引等前述條件的用戶)不會受影響。--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10:49 (UTC)[回覆]
對了,第二條中可以再加上「近9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及用戶對話頁)」。--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6月18日 (二) 10:56 (UTC)[回覆]
聽上去只是增加了籌備的時間成本。希望有更可靠方案對抗操作多重賬號和自動刷編輯。--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12:45 (UTC)[回覆]
請問閣下有什麼(&)建議嗎?--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6月18日 (二) 12:56 (UTC)[回覆]
(就「對抗操作多重帳號」而言)一個很費全域CUer的做法會是要求CUer在投票結束後對所有投票、發言的用戶一律進行查核,但我不認為meta會接受這個做法,這個做法可能在zhwiki再度擁有本地CUer時才比較適合實行。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8日 (二) 13:25 (UTC)[回覆]

提案2

凡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或上任投票開始之前,符合基礎條件,並符合以下兩項之至少一項次要條件者有權投票:

基礎條件

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90天內至少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及用戶對話頁);

次要條件

1. 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20天前,編輯至少500次

2. 用戶參與投票時,註冊滿120天,且編輯至少3000次或編輯條目至少1500次。

以上所稱「編輯」,均指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編輯,且不含明顯的破壞和測試

--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6月18日 (二) 13:51 (UTC)[回覆]

@Sanmosa,YF,自由雨日 我修訂了新的草案版本,請大家檢閱--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6月18日 (二) 14:04 (UTC)[回覆]
代為微調,以免產生歧義。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8日 (二) 14:10 (UTC)[回覆]
個人認為為防止幽靈帳號擾亂投票結果,應以相關公告上Bulletin當刻作準。
「聯署提出前9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使用者頁面及使用者對話頁);--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14:20 (UTC)[回覆]
可以請您詳細說明嗎(我還聽不太懂)--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6月18日 (二) 14:26 (UTC)[回覆]
書面語:本人認為條文應為防止幽靈帳號擾亂投票結果,應以相關公告刊登Bulletin當刻作準。
而非以討論階段作準,因為如非活躍編輯者在看到公告後即輕微修改條目的一隻字,即可繞過限制。而且如果以刊登Bulletin當刻作準,因為編輯者不會知道何時發起這些討論,如果不持續編輯,很難繞過這個限制。--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14:48 (UTC)[回覆]
支持。我之前也在考慮這個問題,但是我把「解任投票聯署或上任投票開始之前」就是理解成「刊登當刻」了……--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14:52 (UTC)[回覆]
其實還有個更簡單會但有點麻煩的方法可以強而有力的防止您說到的情況,那就是每次RFA或RFDA都重新討論一遍人事任免投票條件,壞處是如果社群沒討論好可能會延遲到選舉的進行,還有這種方法會導致每次人事任免投票條件都不同,社群有一部分人可能不會同意。
這只是我想到的方法您們參考看看即可。--~~Sid~~ 2024年6月18日 (二) 14:58 (UTC)[回覆]
我認為限制註冊日期是有用的門檻。不過此條件設計時,本來沒有考慮到會有安全投票這種延遲許久的機制,二來條件分為兩種是有其意義,後者乃保障資深使用者,不用總是在投票前刷編輯數。我覺得改為限定「提名討論發起」之時,即可有效阻止看到通知纔開始「刷編輯」者。不需要修改其餘任何門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8日 (二) 15:58 (UTC)[回覆]
可購順便定義一下編輯必須在本站進行的。免得出現一些好笑的情況。--1233 T / C 2024年6月19日 (三) 08:25 (UTC)[回覆]
無此必要。下文已經註明。—-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6月19日 (三) 10:45 (UTC)[回覆]

提案3

符合基礎條件,並符合以下兩項之至少一項次要條件者(不含機械人及附屬帳號)有權投票:

基礎條件

用戶在提名討論發起前90天內至少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及用戶對話頁);

次要條件

1. 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20天前,編輯至少500次

2. 用戶參與投票時,註冊滿120天,且編輯至少3000次或編輯條目至少1500次。

以上所稱「編輯」,均指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編輯,且不含明顯的破壞和測試

@Eric Liu,唔好阻住我愛國, 自由雨日,Sanmosa, Asid, 1233 根據社群意見,我已再次修改此草案,請大家審閱。

——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6月19日 (三) 10:45 (UTC)[回覆]

可以!--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9日 (三) 13:15 (UTC)[回覆]
還是沒改到重點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9日 (三) 14:13 (UTC)[回覆]
(?)疑問:請問是要把第一句改成限定「提名討論發起」之時嗎?--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6月19日 (三) 23:21 (UTC)[回覆]

技術

天氣模板Template:Weather box,可以添加參數|width=auto以自動適應條目,但是在有信息框的條目中添加該參數並不總是會自適應,比如韋斯卡 (78803227)會在氣候模板上方出現大段空白(可能也是信息框/Infobox的原因)。--Kethyga留言2023年9月5日 (二) 10:03 (UTC)[回覆]

自帶{{clr}}效果?如果沒有,表格在小屏幕寬度下不會放不下嗎。--YFdyh000留言2023年9月9日 (六) 04:14 (UTC)[回覆]
手機網頁和App看了下,應該都要左右滑動。--Kethyga留言2023年9月9日 (六) 08:20 (UTC)[回覆]
應該又是V22皮膚的css更新所致,換成2010版皮膚看是正常的。--蕭漫留言2023年10月10日 (二) 02:44 (UTC)[回覆]
似乎現在顯示效果正常了?--Kcx36留言2023年11月15日 (三) 10:39 (UTC)[回覆]
目前已 無法重現 Willy1018留言) 2023年11月19日 (日) 02:50 (UTC)-- Willy1018留言2023年11月30日 (四) 03:21 (UTC)[回覆]
在條目韋斯卡中,未登錄和Timeless Skin下目前均無法自適應頁面寬度。--Kethyga留言2023年11月27日 (一) 04:11 (UTC)[回覆]
我的顯示效果。--Kcx36留言2023年11月27日 (一) 04:50 (UTC)[回覆]
發現新版皮膚/外觀在未登錄狀態下的右下角有一個切換「全屏寬度」和「有限寬度」的按鈕,如果選擇「全屏寬度」的話就不會被信息框/Infobox遮擋,但是Weatherbox/天氣框仍未填滿空間。另外在條目洛帕中,Timeless Skin下可以正常自適應頁寬。--Kethyga留言2023年11月28日 (二) 01:55 (UTC)[回覆]
@Kethyga英文維基百科也有這種情形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月29日 (一) 17:28 (UTC)[回覆]
@Ericliu1912 en:Wikipedia:Sandbox (1220692034) 在英維的效果,個人認為無問題,右側的信息框一般不會遮擋天氣框。--Kethyga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09:52 (UTC)[回覆]
@Kethyga若直接複製來本地,是否可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4月25日 (四) 15:28 (UTC)[回覆]
得先測試看看了,不知道差異大不大,另外也不知道是否只是 Weather box 的問題。--Kethyga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1:3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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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leFrontend側邊欄故障

[11] Log in(登入)、Settings(設定)、Donate(贊助)、About Wikipedia(關於Wikipedia(隨維基媒體計劃名稱而變))、Disclaimers(免責聲明)均無法被點擊,也無法對其長按彈出瀏覽器菜單,全站(所有語言、所有維基媒體計劃)均發生該問題。--Txkk留言2023年11月29日 (三) 03:05 (UTC)[回覆]

在firefox下未能復現,可點擊,可彈出瀏覽器菜單。但是側邊欄各項一點擊或彈出瀏覽器菜單時(點擊鼠標左鍵或右鍵時),側邊欄就會迅速縮回,雖然點擊的連結打開沒問題(選擇使用彈出的瀏覽器菜單中的功能也沒問題),但是用戶體驗比較糟糕。從前端角度看,很可能算是個bug--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1月29日 (三) 03:20 (UTC)[回覆]
似乎現在mediawiki更新後,這個問題(或類似問題)已不存在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2月15日 (五) 11:56 (UTC)[回覆]
還在。--Txkk留言2023年12月15日 (五) 21:21 (UTC)[回覆]

有沒有人去Phabricator報告問題?--Txkk留言2023年12月25日 (一) 06:46 (UTC)[回覆]

我現在是只有關於和免責聲明點擊後側邊欄縮回,頁面不跳轉--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2月25日 (一) 07:4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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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模板不應該報錯全部的零寬空格

Cat:引文格式1錯誤:不可見字符現在只要有U+200B就會報錯,實際上有些零寬字符是合理且必要的,比如emoji和孟加拉文使用其連接字符。

建議將其改為維護而不是錯誤。--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12月16日 (六) 12:44 (UTC)[回覆]

en:Module:Citation/CS1/Configuration有為特定文字或Emoji添加例外。--Cookai餅塊🍪💬留言 2023年12月24日 (日) 10:10 (UTC)[回覆]
等等,Module:Citation/CS1/Configuration也有indic_script,但Module:Citation/CS1沒有把它排除。--Cookai餅塊🍪💬留言 2023年12月24日 (日) 10:19 (UTC)[回覆]
請問此問題有辦法解決嗎?《亂世勇者》的97號來源出現此情況,但不知道該如何解決。--H2226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0:11 (UTC)[回覆]
要改的是Module:Citation/CS1/Utilitieshas_invisible_chars,en的has_invisible_charsen:Module:Citation/CS1,看有沒有高人要來修。--Cookai餅塊🍪💬留言 2024年4月24日 (三) 04:58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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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使用 ToolsRedirect 創建的繁簡重定向

使用ToolsRedirect自動創建的繁簡重定向,會被該工具錯誤地標記為別名重定向,參見:Special:Diff/82229793Special:Diff/82063339Special:Diff/82063322Special:Diff/82034218Special:Diff/82003931……煩請界管盡快修復此bug,防止掛有錯誤標記的繁簡重定向不斷增加。

由於大量編者均習慣以ToolsRedirect快速創建重定向,因此需要修正的繁簡重定向恐怕已不可勝數,能否讓機械人批量處理使用該工具創建的繁簡重定向,將頁面中的{{別名重定向}}替換為{{簡繁重定向}}?@Kanashimi--蕭漫留言2024年4月12日 (五) 08:22 (UTC)[回覆]

一個疑問,這些簡繁重定向是必要還是不太必要的。是解決可視化編輯器問題的嗎。--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12日 (五) 19:47 (UTC)[回覆]
個人感覺別名(包括地區用詞、外文名)有必要,繁簡必要性不大,條目和模板中可以正常跳轉,只是編輯摘要(或者還有什麼地方)會顯示紅鏈。--Kethyga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00:22 (UTC)[回覆]
若不涉及一簡對多繁或異體字問題,繁簡重定向應該是不必要的。--蕭漫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01:04 (UTC)[回覆]
User:YFdyh000User:KethygaUser:蕭漫:對我來說,簡繁重定向最重要的功能是克服伺服器緩存過多、直接逼User:Cewbot清掉被系統忽略、遺忘的偽藍連,例如我做完Special:PermaLink/82174815不久,機械人就幫我做了這筆清理,不這樣做的話,機械人不會清到這些條目機械人很難清到這些條目。英文維基百科那邊也是這樣,大家可以留意裏面有一條「{{ill|Hundred Flowers Award for Best Writing|zh|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编剧|lt=Best Writing}}」被標示為「The corresponding foreign language page does not exist.」,但中文百科其實有大眾電影百花獎最佳編劇條目,只是繁簡不同而已,如果有簡繁重定向頁就不會跳出這個錯誤。--迴廊彼端留言2024年4月14日 (日) 14:19 (UTC)[回覆]
偽藍鏈是什麼效果。Database reports可能該機械人不支持簡繁機制,不了解有無別的方案。是否要建簡繁重定向似乎多次討論過,有無結論忘記了。--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14日 (日) 14:54 (UTC)[回覆]
User:YFdyh000:偽藍連只有兩種可能,一個是應該功成身退的跨語言連結,另一個是編者寫的不正確或與未來建立條目名稱不同、導致機械人清不掉的連結,兩種最好都不要存在。--迴廊彼端留言2024年4月15日 (一) 14:16 (UTC)[回覆]
我還沒發現本地User:Cewbot/需要修正的跨語言連結中因為繁簡而受影響的情形。如果確實有的話,應該可以考慮重新設計機械人。倒是除此之外,繁簡重定向確實沒有什麼作用。--PexEric 💬|📝 2024年5月2日 (四) 09:35 (UTC)[回覆]
可能需要修改MediaWiki:Gadget-ToolsRedirect.js的識別方案吧,另外還有非繁簡識別成繁簡重定向的,比如82561648--Kethyga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03:1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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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譜無法輸出音樂

丟手絹條目的歷史版本中,樂譜可以輸出音樂播放。在最新版本中,儘管沒有修改樂譜相關的任何代碼,卻無法播放音樂了,鼠標交互顯示為播放File:Undefined。請問是什麼緣故?--三獵留言2024年5月21日 (二) 15:37 (UTC)[回覆]

頁面上有其他多媒體文件時(您在編輯中加入了File:Le facteur n'est pas passé.webm),Score擴展無法播放。見Phab:T363630Irralpaca留言2024年5月21日 (二) 16:14 (UTC)[回覆]
其他條目也可見該問題,如義勇軍進行曲#歌曲中華民國國歌#旋律Irralpaca留言2024年5月21日 (二) 16:17 (UTC)[回覆]
感謝告知。怪不得我前幾天在英維上也遇到過這一狀況。那就坐等修復啦。——三獵留言2024年5月21日 (二) 17:30 (UTC)[回覆]
@三猎問題已於6月13日部署至中維的1.43.0-wmf.9版本中解決,謹此通知。Irralpaca留言2024年6月13日 (四) 23:32 (UTC)[回覆]
@Irralpaca感謝!——三獵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05:25 (UTC)[回覆]

首頁頂欄排版錯亂

今日下午登入中維時發現首頁上的頂欄突現排版錯亂,更換不同瀏覽器和清除Cookie都沒能解決這個問題,這個問題似乎僅在使用Timeless或Monobook作為外觀皮膚時出現,狀況都是「維基百科」四字被放大。--ElectronicGhost留言簽名 2024年5月23日 (四) 13:26 (UTC)[回覆]

可能與#2024年第21期技術新聞的變更有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23日 (四) 13:35 (UTC)[回覆]
前次相關討論。--Cookai餅塊🍪💬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14:19 (UTC)[回覆]
可以給個載圖嗎?--GX01留言2024年5月25日 (六) 03:48 (UTC)[回覆]
見此:https://t.me/wikipedia_zh_n/1839284--ElectronicGhost👻 2024年5月25日 (六) 18:12 (UTC)[回覆]
 已修復MediaWiki:Timeless.cssMediaWiki:Monobook.css--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31日 (五) 12:55 (UTC)[回覆]
Vector皮膚也一樣排版錯亂(包括粵維也是如此);Vector 2022皮膚在URL最後增加?safemode=1禁用JavaScript後正常,以正常模式打開會排版錯亂。--Dabao qian 2024年6月10日 (一) 11:09 (UTC)[回覆]
 已修復 in MediaWiki:Vector.css--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10日 (一) 11:28 (UTC)[回覆]

未有登入的用戶將可以使用外觀選單和新的預設標準字體大小

摘要:基金會計劃將未登入用戶的字體大小改為標準選項(16px),登入用戶維持原狀及為小選項(15px),所有用戶將有選項列表改變字體大小和行高、及開關深色模式。此變更僅影響使用Vector 2022皮膚的用戶。如果沒有任何重大問題,將會兩星期後部署此改動。--SCP-0000留言2024年5月25日 (六) 03:17 (UTC)[回覆]

大家好! 我們是維基媒體基金會網絡團隊。作為本年度年度計劃「閱讀和媒體體驗目標的一部分,我們致力於讓維基媒體計劃的閱讀變得更容易。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我們推出了「無障礙閱讀」測試版功能。這添加了一個適用於 Vector 2022 皮膚的選單,並允許已登入的用戶根據個人需求選擇不同的字體大小和配色方案。

此選單引入了新的標準字體設定。這稍微增加了字體的大小和高度。它是根據多個來源選擇的。您可以在「關於新的標準字體設定」部分找到更多相關資訊。

我們將會發生什麼變化

  • 我們現在已準備好為未有登入的和已登入的用戶提供新的外觀選單
  • 同時,我們將標準選項設定為僅適用於未有登入的用戶之新預設選項
  • 如果沒有發現重大技術問題,我們計劃在接下來的兩週內進行此更改。
  • 稍後,該選單將包括選擇深色模式的選項(該功能暫時仍將是測試版功能)。如希望了解更多信息,請查看我們的專案頁面

關於選項列表

新選單將允許為未有登入的和已登入的用戶設定以下首選項:

  1. 文字大小和行高(現以測試版功能提供):使用者將能夠在「小」(目前預設值)、「標準」(建議更好的可訪問性)和「大」選項之間進行選擇。選擇一個選項將更改文字的字體大小和行高。
  2. 深色模式(現以測試版功能提供):使用者將能夠選擇永久以深色模式查看網站,或選擇「自動」設置,根據裝置或瀏覽器首選項設定淺色或深色模式。
  3. 內容寬度(先前作為切換按鈕提供):我們已將內容寬度切換從頁面底部的圖示移至新選單中標籤的單選按鈕。其工作原理與切換開關完全相同。之前的切換按鈕將不再可用。

此選單已作為測試版功能由不同的維基之專案上的已登入使用者進行了測試,同時我們邀請了一些讀者進行了使用者測試。根據這些測試的結果,我們更改了選單,以提高可發現性和易用性,並適應小工具的相容性。

此選單將顯示在頁面右側,如果已固定選單,則緊鄰「工具」選單的下方。與「工具」選單不同,「外觀」選單預設是固定的,但您可以取消固定預設。一旦取消固定預設,這就會折疊在頁面頂部的圖示下。

關於新的標準字體設置

小字體選項是目前的預設值。對於未有登入的用戶,我們將將此預設值更改為「標準」,同時保留小字體選項作為已登入用戶的預設值。「標準」和大字體選項是根據以下內容構建和測試的:

  • 針對大多數讀者的最佳平均字體大小的學術研究和建議。這些建議表明,我們目前的字體尺寸太小無法讓大多數人舒適地閱讀。這意味着,平均而言,人們閱讀速度較慢,閱讀時眼睛疲勞,或難以清楚地看清文字。預設增加字體大小可以改善所有使用者的這些問題,包括可能沒有足夠時間透過外觀選單或瀏覽器調整設定的使用者。資訊密度同時很重要,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希望在不犧牲資訊密度的情況下增加字體大小。我們不僅透過更改字體大小,同時透過更改行高和段落間距來實現這一目標。
  • 由來自 13 個不同語言、腳本和大小的維基專案中 630 多名維基媒體成員提交的設計。這些用戶中的大多數(約 450 名)選擇了比預設值更大的字體大小。「標準」代表最受歡迎的一組答案(15-20 像素)的平均值。大字體選項代表讀者需要更大的字體尺寸選項,例如 21-26 像素之間的一組尺寸。您可以在此閱讀更多關於我們如何讓志願者參與此過程並確定這些選項的資訊
  • 測試版功能使用情況表明,至少一次與該功能互動的大多數使用者選擇的字體大小大於當前預設值

我們目前為止的工作和下一步

已登入的用戶將暫時保留小字體選項設置作為預設設置,但可以隨時更改為任何其他設定。幾個月後,我們將研究有多少登入使用者切換到標準字體選項,並開始討論已登入的用戶進行的切換是否具有意義。根據測試版功能的早期數據,與該功能的互動中有 55% 選擇使用標準或更大的字體選項設定。

如果您想提供協助,我們有一些簡單的請求:

  1. 請開啟測試版功能 (「無障礙閱讀(Vector 2022皮膚)」)
  2. 請嘗試一下新選單。請問有什麼令人困惑的部分嗎?您了解所有標籤以及選單的工作原理嗎?
  3. 請嘗試不同的字體選項:小尺寸、標準尺寸和大尺寸、配色方案和寬度切換。如果您發現任何錯誤或有任何疑問,請與我們聯絡。

Last-minute FAQ (thanks to SCP-2000 for pointing out these issues:

Zhwiki community has already solved this issue by increasing the font size to 15px with a gadget.
We believe that it's great that you have decided to increase the font size. You are one of few communities which have done that, and we applaud you. But 15px turns out to be not enough.
Why 16px? Do this research and data usage apply to CJK characters?
Yes, they do. 16px is a minimum for any script, including non-diacriticized Latin scripts like English. Since Chinese characters are more complex than Latin characters, the minimum for zhwiki is at least equal to the minimum for the Latin script-wikis.

如果您想了解有關該專案的更多信息,請參閱我們的常見問題與答案。我們歡迎您提出意見和問題。謝謝你![Translated by Venuslui] OVasileva (WMF) & SGrabarczuk (WMF)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2:26 (UTC)[回覆]

我記得@Shizhao曾經解釋過選擇15px的理由,想問一下同樣的理由也適合16px嗎?這個變化至少在我這裏是可感的,而社群當時同意保持15px的理由是儘量避免變化。--碟之舞📀💿 2024年5月24日 (五) 14:11 (UTC)[回覆]
@ShizhaoYFdyh000S8321414Ericliu1912 簡單而言,未登入用戶的字體大小改為標準選項(16px),登入用戶維持原狀及為小選項(15px),所有用戶將有選項列表改變字體大小和行高、及開關深色模式。如果沒有任何重大問題,將會兩星期後部署此改動。副知曾參與相關討論的編者。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6:09 (UTC)[回覆]
如果真的要更改的話,有必要維持兩個選項嗎?我覺得這樣徒增維護成本。--碟之舞📀💿 2024年5月25日 (六) 03:02 (UTC)[回覆]
這功能本來設計就有「小」(目前預設值)、「中」(基金會建議值)及「大」選項,應該不會徒增基金會維護的成本,但始終可能對社群有些影響。--SCP-0000留言2024年5月25日 (六) 03:26 (UTC)[回覆]
也就是說中文的「小」還是會從14px改為15px,是嗎?--碟之舞📀💿 2024年5月25日 (六) 03:34 (UTC)[回覆]
理論上是的。--SCP-0000留言2024年5月25日 (六) 03:49 (UTC)[回覆]
所以現在未登入與已登入的使用者都是小(15px)、標準(16px)、大(20px),只是未登入使用者預設是標準(16px),已登入使用者預設是小(15px)這樣?我是覺得這樣沒什麼問題。--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02:16 (UTC)[回覆]
理論上是的。--SCP-0000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02:34 (UTC)[回覆]
目前已經部署了,將來打算如何調整?--碟之舞📀💿 2024年6月16日 (日) 09:3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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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規範漢字表》以外的簡體字是否應該類推簡化

這說來有點話長,但日前因為在修理相關條目時遇到了「𫛚」這種字(該字位於Unihan擴充C區),接着就發現小苇𫛚小葦鳽並不被系統視為是同個字,所以數天前至WP:TS報修。但稍早前微腫頭龍閣下提及這是因為該字在《通用規範漢字表》以外的緣故,所以需要一些意見討論是否應該將可能會使用到的表外字作類推簡化(並修改轉換表)重定向或移動到合適標題,又或是直接限制僅使用在表內的字或要求使用繁體標題以迴避問題。畢竟實質上不少表外字可能已經被經常使用,而導致部分條目標題實質上是繁簡混雜的,卻因非表內字而無法被正常轉換。

另外現在有個問題是如果硬套{{僻字}}轉換處理的話,有時候似乎會出現蠻可怕的懸浮文字框,但我一時不太知道怎麼處理及觸發的。舉例來說,在大陸簡體模式下大麻鷺屬的右側導航框中的「麻𫛚亚科」懸浮文字。--WiTo🐤💬 2024年5月6日 (一) 16:40 (UTC)[回覆]

有多少字?——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6日 (一) 17:39 (UTC)[回覆]
老實說我不知道,我目前也只是偶然發現有幾個字是這樣的狀況。但辶、門、金、食、馬、鳥、魚等字旁的字個人猜測可能會有不少這種情形,應該會需要電腦協助篩出有在Unihan擴充區內但不在表內的字。範圍上可能從擴充A區就要開始找了,A區的「鷿鷈」疑似就有類似情形(北美䴙䴘属北美鸊鷉屬北美鷿鷈屬,不過這組有牽涉到異體字的問題可能不一定真是如此)--WiTo🐤💬 2024年5月7日 (二) 00:33 (UTC)[回覆]
根據我近期看到的一些中文學術著作,似乎並沒有統一的做法,有人就用繁體字,有人則用簡體字(生物類)--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7日 (二) 09:36 (UTC)[回覆]
僅考慮學術用字的話幾百個應該還是有的,但如果範圍擴大至所有領域恐怕得去到一千個以上(尤其是古人名、古地名)。--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1:43 (UTC)[回覆]
忘了副知提醒我此事的@微腫頭龍閣下及當時先使用了𫛚一字的@Interaccoonale閣下。--WiTo🐤💬 2024年5月7日 (二) 00:40 (UTC)[回覆]
這個討論串是否應該移動到技術版?--——🦝Interaccoonale留言貢獻 2024年5月7日 (二) 01:18 (UTC)[回覆]
我大概說一下我的想法:
  • 從法律上講,之前《通用規範漢字表》的草案有規定過表外漢字不類推簡化,但是正式版把這一條刪掉了,所以含有類推簡化偏旁的表外漢字是應該簡化的。
  • 從實際應用上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對於生物中文名的表外漢字作類推簡化處理,大部分正式學術著作也作類推簡化處理。
  • 從技術上講,如果相關的bug實在太多,我不反對改回原狀,對於表外漢字在簡體模式下顯示繁體字。
我之前有思考過比當前的{{僻字}}模板更優雅的渲染方式,我之前想的是根據當前頁面中包含的擴展區段字符,自動生成一個含有相關僻字的字體文件(字形檔),然後用CSS引入到當前頁面中,就可以避免這種恐怖的懸浮文字框(有時候這些文字會被顯示在Tools-redirect中以及底部的頁面分類裏面,會變得尤其可怕)。比如大麻鷺屬就會自動生成一個僅含有𫛚字的字體文件(字形檔)。
其實如果只考慮自動生成的部分,在技術上還不算太難,以遍黑體為基礎字體(字形)就可以,能在伺服器端編輯字體文件(字形檔)的庫也有很多。但是我不清楚要如何跟mediawiki整合起來。
另一種技術上更簡單(但是操作上更複雜)的方法就是手動將相關字符拆分出來,然後上傳到commons,然後在頁面中引用即可。--——🦝Interaccoonale留言貢獻 2024年5月7日 (二) 01:31 (UTC)[回覆]
若根據NC:COMMON的話,那就應該是要隨名錄名稱類推簡化沒錯了。但希望能以操作上簡易的方式處理,不然像我這種電腦技術笨蛋恐怕就不會操作了,不過命名標題會不會有需要額外調整?另若認為搬去技術版更合適,那還請協助移動。--WiTo🐤💬 2024年5月7日 (二) 03:27 (UTC)[回覆]
我早前用字形wiki的字體做過一個小工具來實現類似你說的這種方法,後來因為技術和安全原因失效了。其實現在仍然可以利用字形wiki的字體資源來實現,只是要把字體之類的資源搬到toolforge上去,然後本地用小工具調用。c區似乎不能上傳字體文件?「根據當前頁面中包含的擴展區段字符」其實並不是一個很好的做法,因為每個人電腦/終端上的字庫未必不一樣,在甲上不能正常顯示的字形,在乙那裏沒準就可以正常顯示。所以最好的辦法是自動檢測某人設備上哪些字形不能正常顯示,不能正常顯示的就即時下載相應的字形文件(可能會遇到一些優化工作要做)。目前來說,我知道的是這種自動檢測方法chrome和firefox下都有解決方案,其他瀏覽器內核的不確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7日 (二) 09:47 (UTC)[回覆]
  • chrome檢測法:將代表不能顯示的字符形狀映射到畫布,然後將文本中的每個字符一個一個映射到畫布並進行比較,如果比較結果一致,就表示該字符無法在這個設備上顯示
  • firefox檢測法:將文本中所有字符設為斜體,如果某個字符不是斜體,就表示該字符無法在這個設備上顯示(比如𱎼家人和𱎼家人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29日 (三) 04:05 (UTC)[回覆]
@T45614631InteraccoonaleEricliu1912我根據知乎上的一些文章整理出來了未被收錄進《通用規範漢字表》的科學技術用字,見我的子頁面User:微腫頭龍/E。這個表肯定是不完整的,歡迎補充。--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6:52 (UTC)[回覆]
這樣看起來的話,有些表外字還是有被正常轉換耶,像是魟、鰠、鎶等,那是被手動增加轉換的嗎?--WiTo🐤💬 2024年5月7日 (二) 07:49 (UTC)[回覆]
那幾個字確實已經加入全域轉換了。這裏有維基百科的完整繁簡轉換表--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9:01 (UTC)[回覆]
所以現在算是有共識要處理這個繁簡問題嗎?感覺上這些字遲早會變成正規簡化字...--WiTo🐤💬 2024年5月13日 (一) 03:47 (UTC)[回覆]
@ShizhaoInteraccoonaleT45614631Ericliu1912所以幾位覺得需要處理這些繁簡問題嗎?還是放着不用理?我個人是覺得需要簡化。--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5月16日 (四) 07:48 (UTC)[回覆]
我是支持簡化的,但還是要考慮顯示的問題?——🦝Interaccoonale留言貢獻 2024年5月16日 (四) 08:16 (UTC)[回覆]
@Interaccoonale其實就我個人來說{{僻字}}就已經夠用了,但如果有更好的方式也可以。我的電腦技術很差,這方面就愛莫能助了。--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5月16日 (四) 08:36 (UTC)[回覆]
目前維護內置轉換表的管理意見,應該是大部分都只轉換到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擴展B區,後面擴展區域的因為大部分設備字體兼容性不足,一般不轉換(大部分類推簡化的繁體本字能正常顯示)。上面有表外漏轉漢字可能要從擴展A區開始找的觀點,我(+)支持這種找法,擴AB兩個區先查一遍看看有什麼沒轉換的。至於後面的擴展區我暫保持中立。--屠麟傲血留言2024年5月17日 (五) 14:53 (UTC)[回覆]
那我就轉到技術區看要有沒有人能處理這問題了。--WiTo🐤💬 2024年5月25日 (六) 03:50 (UTC)[回覆]
拿腳本找了一下Unihan數據庫(裏面可能有不適用的,例如「奨,奬」還有大部分一簡多繁轉換):
篩選出了簡繁皆為基礎及擴AB區的
--User:What7what8🏠 2024年5月25日 (六) 06:51 (UTC)[回覆]
如果通過的話,WP:R3可能也有需要更改。--User:What7what8🏠 2024年6月14日 (五) 03:12 (UTC)[回覆]
如果通過的話Template:繁簡混雜重定向也要改,不過只有幾個頁面應該不難改。--User:What7what8🏠 2024年5月25日 (六) 07:52 (UTC)[回覆]
粗略看來一下閣下列出的,當中有些是違反簡化規則的。比如「㳕,灡」,「蘭/兰」字位於《簡化字總表》的第一表,因此是不可類推簡化的。也就是說,如果有一天「灡」字被列為規範漢字,也僅會對「門」部件進行簡化變成「𬞕」,而不是將整個「蘭」進行簡化。再比如「䓕,薳」,由於「遠/远」也是不可類推簡化部件,所以「薳」也是不必簡化的,剛巧《通用規範漢字表》就有收錄「薳」字。所以閣下的這個恐怕要進行超大規模的整理才能提交啊。而且我覺得沒有具體使用例子的就沒必要簡化了。不過還是要感謝一下閣下把它們整理出來。@What7What8--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5月25日 (六) 13:40 (UTC)[回覆]
另外想問一下哪一種字體支援最完整?——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6日 (日) 03:41 (UTC)[回覆]
應當是宋體吧,因為Unicode的文件也是宋體,Microsoft在顯示生僻字時好像也是默認宋體。--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03:46 (UTC)[回覆]
宋體是字體風格不是一種字體。--Miyakoo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1:05 (UTC)[回覆]
好吧,是我搞錯了兩個概念。謝謝指出。@Miyakoo--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1:09 (UTC)[回覆]
Unifont吧,不過是點陣字形,可以參考Wikipedia:Unicode擴展漢字還有Template:Unihan
( π )題外話Special:鏈入頁面/Wikipedia:Unicode擴展漢字「𰻞𰻞面 ‎ (← 連結 | 編輯)」怎麽全變方框了,還有𱎼家人的標題「家人」也變成方框了,是有什麽bug嗎?--User:What7what8🏠 2024年5月26日 (日) 15:30 (UTC)[回覆]
Firefox正常顯示,Chrome顯示方框。--Kethyga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0:38 (UTC)[回覆]
我這裏不能復現--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29日 (三) 03:28 (UTC)[回覆]
我這也是,認真說應該是我兩台電腦都開chrome,一台正常顯示,另一台則是全方框。--WiTo🐤💬 2024年5月29日 (三) 05:34 (UTC)[回覆]
天珩全字庫(大陸標準)和字雲(日本標準),它們都支援到了I區。--Miyakoo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0:58 (UTC)[回覆]
目前轉換表主要是我在維護,過來解釋一下。確實如上文所說,目前只支持到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擴展B區及以前的規則,B區之後基本只支持了通用規範漢字表表內的規則。這麼做主要還是考慮到大眾用戶的設備顯示,現在大家使用手機訪問的頻率變得更高,但目前手機顯示基本只支持到擴展A區+所有表內漢字,因此不敢妄作擴張,怕反而傷害了用戶的閱讀體驗。—Chiefwei - 2024年6月8日 (六) 13:2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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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Template:」以外的 namespace 測試 styles.css?

我在模板沙盒想要測試NumBlk(User:Justin545/沙盒/Template:NumBlk)及其對應的TemplateStyles(User:Justin545/沙盒/Template:NumBlk/styles.css),所以在 模板沙盒 的 沙盒字首 欄位填入「User:Justin545/沙盒」,顯示頁面 欄位填入「不等」,按下 檢視 鈕後,結果卻看到『頁面Template:NumBlk/styles.css必須具有內容模型「已過濾的CSS」用於模板樣式(目前的內容模型是「CSS」)。』的紅字。

請問要如何才能在「Template:」及「模板:」以外的命名空間測試含有TemplateStyles的模板?--Justin545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06:53 (UTC)[回覆]

找管理員幫手改「內容模型」,或者直接在模板空間下面建立CSS頁(好像只有模板子頁面的css頁才是「已過濾的CSS」,可以用於模板樣式)。——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3日 (一) 08:05 (UTC)[回覆]
謝謝,看來似乎還是要有特殊權限才行,若是這樣「模板沙盒」的用處就比較小了,要在模板空間下的CSS頁才能使用。--Justin545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09:07 (UTC)[回覆]
把你需要的css拉到Template:沙盒/TemplateStyles的子頁面吧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6月3日 (一) 11:44 (UTC)[回覆]
若沒錯的話,雖然該頁面也是屬於Template命名空間底下的頁面,不過它看來有分配子頁面給各別的使用者做測試,可以避免不同使用者搶到同一個頁面來測試的問題。
其實,原本這個「已過濾的CSS」的錯誤訊息一開始是在日文維基遇到的問題,後來發現中文也有相同的問題,所以直接在這裏提問,畢竟日文也是靠Chrome的翻譯,溝通還是可能造成誤會。我可能再找找日文維基有沒有Template:沙盒/TemplateStyles的類似頁面,如果沒有的話,可能就直接把日文維基的Lua module搬到中文維基來用了。--Justin545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15:40 (UTC)[回覆]
註:上述的module為ja:Module:サンドボックス/Ef3/Timeit,看起來像是可以量測模板在做展開時所耗費的時間(第14~20行),不過Lua幾乎沒經驗,也可能有誤解。--Justin545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15:49 (UTC)[回覆]
日文維基我暫時找不到類似的template style放置空間,所以已將前述的Lua module先搬到Module:沙盒/Justin545/Timeit,並加上一點使用的範例。--Justin545留言2024年6月4日 (二) 04:56 (UTC)[回覆]
有一個做法就是隨便建一個Template:沙盒/TemplateStyles/TEST20240603.css之類的css頁然後再直接移動到你的用戶頁(這種頁面移動不會留下重定向)--SunAfterRain 2024年6月4日 (二) 09:18 (UTC)[回覆]
在Template命名空間先建立好CSS頁,然後再把該CSS頁移到其他的命名空間(如User),您是指像這樣類似的做法可以讓移動後的CSS頁面其內容模型保持在「已過濾的CSS」嗎?--Justin545留言2024年6月4日 (二) 10:05 (UTC)[回覆]
@Justin545呃 您從哪裏聽來移動頁面會改變內容模型了 囧rz……如果新標題不能放置那個內容模型是會直接連移都移不了--SunAfterRain 2024年6月11日 (二) 13:14 (UTC)[回覆]
沒聽說也不這麼認為移動頁面會改變內容模型,原本只是想再次確認閣下所述的做法以減少自己誤會的可能。只是沒想到這個再確認「似乎」又造成了另一個誤會。後續有需要我再自行試驗即可,謝謝建議。--Justin545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6:43 (UTC)[回覆]

簡繁重定向不一致

剛剛在1970年約旦內戰編輯時看到一個武裝鬥爭鏈接,重定向至舉事,而武装斗争鏈接,重定向至武裝力量。未知是否有其他類似情況。--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2024年6月5日 (三) 08:34 (UTC)[回覆]

其實可以考慮用機械人偵測列出資料庫報告?副知@Kanashimi。——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5日 (三) 09:49 (UTC)[回覆]
機械人可以做,不過得有時間寫程式。--Kanashimi留言2024年6月5日 (三) 12:56 (UTC)[回覆]
@Kanashimi無妨,您若改日有空再看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2日 (三) 19:41 (UTC)[回覆]
又一例:
2022年英国政府危机 消歧義
2022年英國政府危機 重定向
--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2024年6月7日 (五) 09:31 (UTC)[回覆]
目前後者已被更改重定向至前者--—— Matt Zhuang表示有事按「此」留言 2024年6月7日 (五) 10:47 (UTC)[回覆]

好像就在近期,新出現了不少Module:MapframeModule:Location map的Lua錯誤[12][13],如天門山寺和合石。--Kcx36留言2024年6月9日 (日) 10:35 (UTC)[回覆]

我也注意到了;似乎在條目內將{{coord}}中的display=title改為display=inline,title可以解決報錯。從時間上看,會不會和為了解決上面的問題(#Template:Infobox_body_of_water中的坐標會重複兩次),Shizhao在Module:Coordinates的幾個編輯(82849253)有關?Irralpaca留言2024年6月9日 (日) 11:12 (UTC)[回覆]
看來似乎是Module:Coordinates修改後,導致Module:Location_map#L-122取不到/取錯值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9日 (日) 12:17 (UTC)[回覆]
改為display=inline,title或者display=inline都可以解決報錯--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9日 (日) 12:30 (UTC)[回覆]
測試了一下,Module:Location map用display=title的時候,坐標並不會顯示在標題右上角(直接就不顯示),似乎這樣和coord對參數的聲明不符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9日 (日) 12:36 (UTC)[回覆]

本討論章節會維持開放,暫時不按最後意見發表時間存檔。欲讓機械人存檔,請移除本模板。留言請置於本模板上方。

2024年第24期技術新聞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 2024年6月10日 (一) 20:18 (UTC)[回覆]

訂閱通知之不合適

由於我們中文維基只有二級標題(== 二級標題 ==)才有訂閱通知的功能。所以大量使用三級標題(=== 三級標題 ===)WP:ANIWP:AN3WP:AIVWP:UAA都只有一項訂閱按鍵,即訂閱後所有各人的信息都通知。跟WP:VPWP:AFD的處理不同,沒有多項訂閱按鍵,可以只訂閱某幾項主題。

鑑於存檔也不會用到二級標題,直接存三級標題;原來二級標題的功能也完全能用監視功能代替;我建議把以上WP:ANIWP:AN3WP:AIVWP:UAA的三級標題都換成二級標題。--☥⚕20204622⚚⚘𒀯космос♾ 2024年6月11日 (二) 09:49 (UTC)[回覆]

Wikipedia:管理員佈告板/不當用戶名是列項記錄,沒有使用標題區分。WP:ANIWP:AN3WP:AIV則有一個二級標題作為總章節,不確定是個格式需要或者被包含時的需要。(暫時找到Wikipedia:管理員積壓工作裏面的統計Module:AdminBackLog依賴代碼格式)——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11日 (二) 11:27 (UTC)[回覆]
我覺得這個應該可以讓wmf支援就是了,--SunAfterRain 2024年6月11日 (二) 13:01 (UTC)[回覆]
我建議過,基金會似乎對此缺乏意願。--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6:20 (UTC)[回覆]
在哪裏建議過?--SCP-0000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7:00 (UTC)[回覆]
找不到了。也可能只在中文維基討論過。--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05:08 (UTC)[回覆]
最主要就是 怎麼說呢 這種格式的東西一改下去一定一堆小機床器人直接崩掉...--SunAfterRain 2024年6月12日 (三) 15:36 (UTC)[回覆]

互助客棧/條目探討 的英文連結

現時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的英文版本連結至無關的英維法輪功討論頁歷史版本--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2024年6月12日 (三) 03:02 (UTC)[回覆]

找到原因了,Talk:法輪功#從英文維基百科翻譯了一段內容有個直鏈en的跨語言標記,通過RFC嵌入進來了。——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12日 (三) 04:16 (UTC)[回覆]
好奇問一下RFC是什麽?--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2024年6月12日 (三) 04:40 (UTC)[回覆]
WP:RFC(徵求意見)。不過我也不知道是怎麼嵌入到條目探討的……--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05:15 (UTC)[回覆]
本來的討論有人寫錯了跨語言連接。然後被RFC複製到Wikipedia:徵求意見/政治、政府與法律,再通過逐層嵌套引入的。
t:Village pump page header加了判斷子頁面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rfclist,後者嵌入Wikipedia:徵求意見/條目主題,再嵌入Wikipedia:徵求意見/政治、政府與法律。——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12日 (三) 06:08 (UTC)[回覆]

Wikiplus導致Navbar被換行

RT,{{Navbox}}模板最近才出現的問題,啟用Wikiplus後會導致Navbar被換行,粵維無此問題。--Dabao qian 2024年6月12日 (三) 18:19 (UTC)[回覆]

您是指快速編輯按鈕沒有和查論遍在同一行?——暁月凜奈 (留言) 2024年6月12日 (三) 18:51 (UTC)[回覆]
他會不會說的是「編」被挪到了下一行的問題?我也困擾一段時間了,之前顯示是「查·論·編/(快速編輯)」,但近段時間一直顯示為「查·論·/編(快速編輯)」了。--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19:00 (UTC)[回覆]
沒錯,而且粵維的顯示就是正常的「睇·傾·改(快速編輯)」無換行,不知道中維哪個CSS出了問題。--Dabao qian 2024年6月13日 (四) 08:30 (UTC)[回覆]
涉及排版的因素挺多的,不同設備可能區別明顯,我目前未遇到此問題,不過此前也有過。zh和yue的網站設置有一些區別,最近的話可能是zh的字號調整。模板的css似乎並沒有更動。——暁月凜奈 (留言) 2024年6月13日 (四) 08:39 (UTC)[回覆]
Timeless用戶表示已出現了一段時間orz--Tim Wu留言2024年6月13日 (四) 08:48 (UTC)[回覆]
粵維是連「(快速編輯)」都不會換到下一行嗎?(粵維我不是自動確認用戶,看不了Wikiplus效果。)我在中維一直是必看到換行的,只不過之前是「查·論·編/(快速編輯)」這種換行方式,相對來說還算美觀。我以為「快速編輯」肯定會被換行……--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3日 (四) 09:27 (UTC)[回覆]
.navbox-title .navbar { width: 8em; },加上那個按鈕後寬度爆掉了,就這麼簡單。(粵維這行被拆掉了)--SunAfterRain 2024年6月15日 (六) 10:56 (UTC)[回覆]
已修復,但留意到問題:最近@Shizhao修改Common.css後,navbar「查論編」這三個字的顏色,不能被設置了(詳見Template:香港電台頻道該模板在今年4月30日的存檔)。--Tim Wu留言2024年6月19日 (三) 07:46 (UTC)[回覆]
Module:Navbar/styles.css.navbar-mini abbr { color: inherit !important; },加上這個之後顏色就不能設置了。而且font-size: 88%;這行也應該去掉,中文似乎不需要。--Dabao qian 2024年6月19日 (三) 09:25 (UTC)[回覆]
為求省事抄的enwiki--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19日 (三) 13:55 (UTC)[回覆]
不加這行,「查論編」在dark模式下是黑色字,看不清,我暫時沒找到其他的修改方法...--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19日 (三) 14:04 (UTC)[回覆]
8em那個是因為看到有個導航框的標題歪掉了(忘了是哪個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19日 (三) 13:52 (UTC)[回覆]
8em和font-size:88%其實在Template:Navbox寫過說明了。——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19日 (三) 11:24 (UTC)[回覆]

Infobox 配色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請問最近是改了配色了嗎,現在Infobox 邊框顏色改了嗎,或者是改細了?背景白色和Infobox表格內配色太相近了,邊框不清晰,看得眼疼。個人現在這種變化有違無障礙要求的MOS:對比度。--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01:52 (UTC)[回覆]

補充是瀏覽器的變化,直觀感覺是直接套用手機端的樣式,手機屏幕小,Infobox顯示由上而下,所以不太受影響。PC屏幕長寬比更大,讓整體體驗變得很糟糕。--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02:03 (UTC)[回覆]
Vector 2022皮膚又瞎改,{{Infobox}}和{{Hatnote}}都變成了移動版的樣式。--Dabao qian 2024年6月14日 (五) 02:53 (UTC)[回覆]
我是覺得還可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14日 (五) 03:16 (UTC)[回覆]
{{taxobox}}跟{{speciesbox}}家族是不是也遭到一樣的改動?我剛剛一點開才發現資訊框設計整個變了,科學分類層從靠左變成靠右對齊,還整個對歪(詳見我正在慢慢編輯的紅嘴奎利亞雀)看了相當強迫症發作...這有辦法修成比較對齊的樣子嗎?--WiTo🐤💬 2024年6月14日 (五) 03:38 (UTC)[回覆]
Infobox 的表格比例也變了,變成1:1。排版都亂了,原本不換行的變換行,還有直接格式崩掉的,如《極速星舞》。--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05:10 (UTC)[回覆]
要不要將放在MediaWiki:Common.css的infobox樣式遷移回模板樣式中?可能皮膚css對infobox系樣式增加了適應性的調整,剛好覆蓋了我們的MediaWiki:Common.css對infobox的樣式。或者考慮下降到模板樣式,這樣優先級會更高一些,同時也是專項專用。——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14日 (五) 06:03 (UTC)[回覆]
有相當一部分信息框模板沒有使用{{Infobox}}模板編寫,而是直接套用表格語法({{Infobox PRCG}}),這樣怕會出問題,而且這個問題是所有語言版本都有出現。--Dabao qian 2024年6月14日 (五) 06:45 (UTC)[回覆]
參考英文版的討論:en:Wikipedia:Village_pump_(technical)#Thursday_13_June_style_changes--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14日 (五) 06:47 (UTC)[回覆]
英文版也只遷移了一小部分en:Module:Infobox/styles.css,全部遷移好是好,但是工作量巨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14日 (五) 06:49 (UTC)[回覆]
從模板空間找insource:"class=\"infobox"看看那些沒有直接調用{{infobox}},先雙線保留(Common和模板樣式並存),清理掉前面的,再移除Common,到時仍看到有的再補充模板樣式。應該就好了。——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14日 (五) 06:54 (UTC)[回覆]
目前的情況,只能是先等phab那邊給出方案,儘快修改。如果遲遲不解決,再本地解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14日 (五) 06:54 (UTC)[回覆]
拋去那些問題不說,新版的infobox還是挺好看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14日 (五) 07:02 (UTC)[回覆]
比例問題先不提,改了,大部分條目都要重新適配。新版辨識度,體驗很糟糕,不太清楚是否與熒幕材質有關,反正我看得眼疼。--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07:11 (UTC)[回覆]
我說好看,是指整體設計上,細節的確是一大堆毛病。辨識度這點,的確有問題,雖說我電腦上看起來還行,眼睛很舒服,沒之前那麼刺眼了(的確和熒幕有關係,但本質還是配色問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14日 (五) 08:42 (UTC)[回覆]
堅持vector-2010不動搖。不過這部分影響可能只是限定特定皮膚的。雖然navbox、infobox名義上是社群通用設計與mw沒直接組件關聯,但mw直接插手到樣式控制上就有點意外。——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14日 (五) 09:08 (UTC)[回覆]
mw一直在插手,只是以前插手少,沒感覺罷了。這次這個是要搞dark模式兼容、移動版優化以及flex設計,全都攪在一起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14日 (五) 09:43 (UTC)[回覆]

留意到,現在已經換回來了。--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02:0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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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取消點擊右上角「X種語言」時彈出的「缺少XX、XX及其他語言版本」?

想閱讀其他語言版本的條目時,點擊右上角的「X種語言」按鈕,總會在大約1s後在頂端出現「缺少XX、XX及其他語言版本」橫幅。這就導致,比如原本想點擊English,結果在按下鼠標時剛好彈出橫幅,就點到了English上面的一種語言。所以每次只能要麼趁橫幅還沒彈出來趕緊點,要麼就只能等一會兒等橫幅跳出來之後再點,嚴重影響使用體驗。 (註:用的是Vector 2022皮膚)--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08:40 (UTC)[回覆]

一年前已有其他用戶在Phabricator報告了(Phab:T344028),不過似是沒有修復的意向。在bug報告下方有其他用戶提供了使用全域CSS的臨時解決方案,您可前往Phab連結查看。Irralpaca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11:29 (UTC)[回覆]
謝謝!不過我照他說的加入了css並刷新了緩存,好像根本沒有效果……--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11:42 (UTC)[回覆]
另一種解決方法,如果平時不用內容翻譯功能的話,便是在參數設置的測試功能中將內容翻譯關閉。Irralpaca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16:46 (UTC)[回覆]
!!好像確實可行!我確實不用翻譯功能。沒想到這麼容易就解決了……?--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21:05 (UTC)[回覆]
換個皮膚試一下?--Leiem留言·簽名·維基調查 2024年6月14日 (五) 18:13 (UTC)[回覆]
不太用得習慣其他皮膚啊,而且可能和皮膚無關()--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21:05 (UTC)[回覆]
比如我用的Modern皮膚的語言列表是在左下角的,是一長列的形式。--Leiem留言·簽名·維基調查 2024年6月15日 (六) 01:50 (UTC)[回覆]
哦哦,很有道理!用慣了Vector(2022)差點忘了其他皮膚語言連結一般是在側面了。(不過設置里有Modern這個皮膚嗎……)--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02:02 (UTC)[回覆]
Wikipedia:互助客棧/技術/存檔/2024年1月#h-皮膚不可用-20240130070700 ← 在這。--Leiem留言·簽名·維基調查 2024年6月15日 (六) 04:37 (UTC)[回覆]
我也需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4日 (五) 22:10 (UTC)[回覆]
推薦全域屏蔽cx的廣告可以看看經典語言欄小工具。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6月15日 (六) 17:21 (UTC)[回覆]
cx是什麼?內容翻譯嗎?--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17:36 (UTC)[回覆]
en:WP:CX--Miyakoo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17:57 (UTC)[回覆]

請求修改Template:Cite gnis

本人於去年12月曾一度請求修改上述模板,但由於無人受理,加上VPA有人討論本人建立的條目,故不得不再次請求修改。

美國地質調查局於2021年10月將地名信息系統從「http://geonames.usgs.gov/pls/gnispublic/f?p=gnispq:3:::NO::P3_FID:123456」改為「https://edits.nationalmap.gov/apps/gaz-domestic/public/search/names/123456」。英語維基早已於2021年10月更改模板的相應參數,但中維卻至今仍未作出任何改動,導致使用該模板時,會被重新導向到「https://www.usgs.gov/us-board-on-geographic-names」。該模板於2020年因使用頁面過多而被模板保護,需要模板編輯員修改該模板。

本人建議將該模板完全按照en:Template:Cite gnis作出修改。該模板應用於中維數萬篇條目中(約佔中維所有條目的2.86%),私以為對模板作出修改刻不容緩。希望能有模板編輯員參與對該模板的修正,感激不盡。--維基病夫邀請您加入❤️邊緣人小組·🖊️簽到 2024年6月16日 (日) 05:22 (UTC)[回覆]

(+)支持--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6月16日 (日) 19:39 (UTC)[回覆]
試了一下,照搬enwiki有問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17日 (一) 14:44 (UTC)[回覆]
|entry-url={{GNIS URL|{{{1|{{{id|}}}}}}|type={{{type|}}}}}換成|url={{GNIS 3|{{{1|{{{id|}}}}}}|type={{{type|}}}}}除了殘留的英文好像沒什麼問題了。--Miyakoo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21:40 (UTC)[回覆]
{{GNIS 4}}也需要改,參照英維試了一下,沒有問題。--Miyakoo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22:08 (UTC)[回覆]
沒錯,其實需要多更改幾個模板才能解決顯示錯誤的問題。所以才需要花時間討論如何修改模板。--維基病夫邀請您加入❤️邊緣人小組·🖊️簽到 2024年6月18日 (二) 03:25 (UTC)[回覆]
已經更新了{{GNIS 4}}和{{Cite gnis}},請檢查有無問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18日 (二) 07:54 (UTC)[回覆]
所有頁面的對應GNIS資訊頁現在都能正確顯示了,非常感激。--維基病夫邀請您加入❤️邊緣人小組·🖊️簽到 2024年6月18日 (二) 09:01 (UTC)[回覆]

{{Wikipediasister}}不顯示圖標

{{Wikipediasister}}中的圖標不顯示,同樣wikitext在其他Wiki都能正常顯示圖標,經過測試(見User:Shizhao/Wikipediasister),發現只要在表格內一行4個圖標時就不能顯示,調小width就能顯示出圖標。 似乎與這塊代碼[21]有關?

@media screen {
  body.skin--responsive .mw-parser-output a > img, body.skin--responsive .mw-parser-output noscript > img {
    height: auto !important;
    max-width:100% !important
  }
}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16日 (日) 12:39 (UTC)[回覆]

可以禁用max-width或者在表格加一個class "noresize"似乎就能恢復。但為何只有zhwiki有這個問題,其他wiki上我都不能復現?--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16日 (日) 12:43 (UTC)[回覆]
已經參照phab:T367463MediaWiki:Vector-2022.cssMediaWiki:Minerva.cssMediaWiki:Monobook.css上進行了臨時修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17日 (一) 07:14 (UTC)[回覆]

表格內圖片過小

我編寫沖繩縣行政區劃時為表格內圖片逐一設定了大小,當時也是這樣的大小,但我剛才再次檢視條目時發現圖片變得特別小(特殊:固定連結/82846712),設定了表格欄大小才恢復當時的效果(特殊:差異/83064499),不知是哪裏發生了變化,其他裝置是否亦如此。--紺野夢人 2024年6月16日 (日) 15:51 (UTC)[回覆]

包括今天的首頁FL蕉城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在內的一些條目也有同樣問題。至少在6月14日就已經出現。--Kcx36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05:49 (UTC)[回覆]
Vector2010就沒有問題,很有可能是因為近期對Vector2022樣式的改動。--Kcx36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05:56 (UTC)[回覆]
和Wikipediasister模板那個應該是同一個問題:phab:T367463--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17日 (一) 07:35 (UTC)[回覆]
會影響到Vector 2022, monobook和移動版皮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17日 (一) 07:36 (UTC)[回覆]
我在上面對Wikipediasister模板的臨時修復應該也修復了這個問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17日 (一) 07:39 (UTC)[回覆]

一些模板可能導致頁面排版出錯

我目前發現的有Template:routemap,該模板於大都會線等頁面內,移動端視圖會出現排版錯誤,下一章節(甚至多個章節)的標題會與展開的routemap重疊在一起難以查看和點擊。我試圖更改條目的內容佈局但無法解決問題,並且我最新的更改後發現桌面端也出現了同樣的排版錯誤,routemap展開後會超出下一章節的標題和內容。

所以這個問題要如何解決?有沒有其他類似的模板,內容過長展開時也會出現這個問題?--Awdqmb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13:53 (UTC)[回覆]

您可以考慮將{{Clear}}置於{{Routemap}}下方。Irralpaca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23:59 (UTC)[回覆]
我試了一下,問題確實解決了。但我個人認為直接從底層排版邏輯修復這個問題應該很難,畢竟移動端的顯示排版問題一直是整個維百的老大難問題。--Awdqmb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02:45 (UTC)[回覆]
是否和phab:T367463#9894557是同樣問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18日 (二) 02:28 (UTC)[回覆]
看起來不是,不過這個問題我之前在其他語言的維基(比如英維)見過這個問題,直接放入Infobox的Routemap會排版出錯,Routemap所有內容都會自動換行不連貫。但現在這個問題已經修復了,至少英維是修復了。而且我沒在中維見過這個問題(因為我之前就在補充一些線路的Routemap)。--Awdqmb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02:40 (UTC)[回覆]

2024年第25期技術新聞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 2024年6月17日 (一) 23:47 (UTC)[回覆]

「參考編輯檢查」感覺會挺有用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8日 (二) 03:15 (UTC)[回覆]
在過濾最近更改時把拒絕編輯檢查的四個標籤激活,立刻治好低血壓。——暁月凜奈 (留言) 2024年6月19日 (三) 16:41 (UTC)[回覆]

跨項目通知的藍點

近期發現在中文維基百科的頁面中,「常規通知」右側有藍點,一般情況下點擊之後頁面會被標記為已讀狀態。但是跨語言/跨項目的通知的「總」藍點無法點掉(原來是可以的),只能一個個點擊「子」藍點來已讀。例如:

來自另外1個wiki的更多常規通知 ←(1)
中文維基詞典
您創建的[A]頁面在[B]頁面被人連結。←(2)

只有點(2)才會把標記為,而點(1)只有點擊手感,無其它改變。

請問是哪邊有了更改了嗎?--Leiem留言·簽名·維基調查 2024年6月19日 (三) 09:33 (UTC)[回覆]

似乎這個已經有一段時間了。我還以為是特意為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20日 (四) 08:21 (UTC)[回覆]

求助

維基百科消極處理使用代理訪問用戶申請IP封禁豁免

我理解基金會的決定,封鎖一些地區的用戶通過代理訪問濫用維基百科。

但是,請至少給不得不使用代理訪問的用戶提供必要的協助。把申請IP封禁豁免的頁面的編輯權限也給IP限制了,我實在無法想像這是出於怎樣的考慮。通過郵件申請更是杳無音訊。抗議維基百科正在粗暴對待這些不能夠發出聲音的用戶,並且拒絕與他們溝通。--InstantNull留言2024年6月1日 (六) 18:48 (UTC)[回覆]

WMF封鎖所有地區使用代理的用戶。您不如去抗議讓人們不得不使用代理的大象。——暁月凜奈 (留言) 2024年6月1日 (六) 19:15 (UTC)[回覆]
how do you know I didn’t?--InstantNull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17:29 (UTC)[回覆]
經典欺軟怕硬。--Akishima Yuka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07:20 (UTC)[回覆]
經典高華發言--InstantNull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17:30 (UTC)[回覆]
「把申請IP封禁豁免的頁面的編輯權限也給IP限制了」,大概是技術限制,應該沒辦法豁免。「通過郵件申請更是杳無音訊」,最近一年社群已經努力提出各種方案改善這個問題,如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Unblock-zh.org,也歡迎提出更多想法。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6月2日 (日) 07:26 (UTC)[回覆]
我們已經盡力了。--碟之舞📀💿 2024年6月2日 (日) 12:41 (UTC)[回覆]

感謝各位提供的訊息。也感謝@暁月凜奈 @ Akishima Yuka 兩位高貴的不用proxy的用戶,生動地展示了社群對於這一問題的積極態度,令人倍感動容。—InstantNull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17:36 (UTC)[回覆]

您毫無邏輯的發言同樣令人感動。——暁月凜奈 (留言) 2024年6月2日 (日) 17:46 (UTC)[回覆]
「我理解基金會的決定,封鎖一些地區的用戶通過代理訪問濫用維基百科。」——WMF禁止所有用戶使用公開代理進行編輯。meta:No open proxies頁面創建於2006年,遠早於中國大陸等地區對其封鎖的時間。
「請至少給不得不使用代理訪問的用戶提供必要的協助。」——通過郵件等方式進行聯絡是普遍使用的方式。中文維基百科社群為此進行的改進與付出的精力遠多於其它項目。
「把申請IP封禁豁免的頁面的編輯權限也給IP限制了,我實在無法想像這是出於怎樣的考慮。」——對公開代理的封禁包含所有頁面,因為任何人都有可能使用該IP位址進行濫用行為。再者,任何人都可藉此隱藏真實IP位址持續擾亂。允許編輯這一頁面並不能解決問題。
「通過郵件申請更是杳無音訊。」——是不知道如何查看用戶創建日誌還是不知道郵件申請完全由志願者而不是領工資的客服處理?
「抗議維基百科正在粗暴對待這些不能夠發出聲音的用戶,並且拒絕與他們溝通。」——先不說此前來自用戶和WMF職員的種種設想。不知你到底清不清楚問題所在:問題到底是這個非營利組織做的不夠好,還是暴力機器以巨額資金進行網絡審查?別人問你,就是「how do you know I didn’t」,你評價別人就是「高貴的不用proxy的用戶」?是看不到別人用戶權限里也有IPBE?我實在感覺不到你有解決問題的意願。——暁月凜奈 (留言) 2024年6月2日 (日) 18:16 (UTC)[回覆]
我從頭到尾對ip封禁政策本身有過半句微詞?我不知道你對2020以來封禁的規模變化有沒有概念。我也不知道你對中文維基百科活躍用戶數量基本退回到17年左右的數量有什麼看法。也不知道當非洲用戶因為艱苦的網絡條件而不得不依賴p2p代理訪問的時候,您會不會跳出來建議他「抗議讓人們不得不使用代理的大象」?你以為我需要申請豁免編輯嗎?你猜猜看我在替誰說話?--InstantNull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20:06 (UTC)[回覆]
所以您有沒有具體的意見?還是說您只是在這裏表達態度?您總不能讓WMF出錢為非洲用戶建設互聯網吧。還是說,有什麼既能保護用戶私隱,又能防止通過代理進行破壞的辦法?我能想到的是若是利用IP Masking、直連工具,再加上延遲創建或隱藏創建時間的措施,還是有一定可行性的。——暁月凜奈 (留言) 2024年6月4日 (二) 03:41 (UTC)[回覆]
社群層面上可以做的事情不多,除了讓更多用戶處理 IPBE 請求外,也只有放棄封禁代理的做法(這是本地及全域社群的政策,而非基金會),但顯然會出現破壞者不斷換 IP 破壞的情況。
至於基金會可以做什麼,個人也好奇各位有什麼想法的及可行建議。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6月4日 (二) 03:48 (UTC)[回覆]
拙見,至少對於自動確認用戶或延伸確認用戶在登錄狀態下在申請IPBE界面的IPBE exempt我認為是一個開始。--CHNAQW戳我進入討論頁!o(*^▽^*)o~2024年6月13日 (四) 12:46 (UTC)[回覆]

@InstantNull我在今年2月以來有在寫一個網站,專門為了解決你提出的這個問題。由於你正好是我的目標用戶,機會難得,請一定不要拒絕,回答我幾個調研問題,對我會有很大幫助!問題:

  1. 你是通過何種方式訪問維基百科?HTTP代理還是VPN?你所使用的工具是否對與國內外網站區分對待?也就是說是否直連某些網站?如果不介意,可否公開所用的機場?(主要是想知道國際端出口在哪個城市)
  2. 請看[32],這個詢問表單的清晰易懂程度如何?尤其是IP問題的部分,由於擔心某些用戶會直連,我想加入說明文字和其他選項,但那樣就會增加使用複雜度,你覺得一般有翻牆能力的用戶是否能夠理解直連的概念,讓他們把一個網站加入代理名單中這種事情是不是可以承受的指令。
  3. 你後來的問題是怎麼得到解決的?你是否手動填寫了IP位址和查封ID?你在找到自己的IP位址和查封ID這件事情上有沒有遇到困惑?除了等候時間的問題,你有沒有什麼別的困惑?
  4. 你的代理工具是自行搭建(VPS),現成購買(VPN),使用免費方案,還是其他什麼?提前謝謝你的回答。Bluedeck 2024年6月10日 (一) 06:24 (UTC)[回覆]
感謝您的貢獻。已將回答通過郵件發送,希望有幫助。--InstantNull留言2024年6月16日 (日) 20:21 (UTC)[回覆]

基金會對IPBE郵件列表設置的不合理限制

我覺得應該檢討WMF不允許未簽署NDA的用戶查看含有IP信息的郵件列表,導致原本可以處理IPBE的管理員無法處理IPBE申請。

而WMF卻允許使用unblock模板時直接把含有IP位址的封禁ID發上來,這樣一樣看得到IP位址,而且還是所有人都可以看到IP位址。如果WMF真的認為IP位址是私隱,為什麼不禁止前述行為,為什麼不立刻停止匿名編輯顯示IP位址❓

之前在unblockorg的章節也討論過,WMF網站公開IP位址的行為疑似可能違反GDPR,WMF或許需要一個罰單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6月3日 (一) 22:42 (UTC)[回覆]

 ——魔琴留言 貢獻 2024年6月4日 (二) 02:05 (UTC)[回覆]
基金會的政策要求存取非公開個人資料者皆需簽署 NDA,無論本站或他站也是一視同仁。依據今年的年度計劃(WE4.4),最快今年內會停止公開顯示 IP 及現時的 IP 用戶改為「臨時帳號」。
至於為什麼基金會未有禁止「使用unblock模板時直接把含有IP位址的封鎖ID發上來」,建議自行跟法律部門討論。而其實不允許未簽署 NDA 的用戶檢視含有 IP 資訊的郵件列表,只是社群依據基金會政策而作出決定,並不是基金會下令要求的,但個人認為當時討論已明確顯示基金會不會允許未簽署 NDA 者存取 IP 的。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6月4日 (二) 03:39 (UTC)[回覆]
@SCP-2000我有一個疑問,封禁申訴郵件列表unblock-zh也有IP位址資訊,這是否意味着未簽署NDA的管理員無法查閱unblock-zh郵件列表?--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6月4日 (二) 10:44 (UTC)[回覆]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06-05 10:09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https://apps.apple.com/cn/app/soul-%E5%B9%B4%E8%BD%BB%E4%BA%BA%E7%9A%84%E7%A4%BE%E4%BA%A4%E5%85%83%E5%AE%87%E5%AE%99/id1032287195>,想要使用在Soul (應用程式)https://wiki.tuftech.org/zh-hans/Soul_(應用程式)和Soul (app)https://en.wikipedia.org/wiki/Soul_(app)的<Infobox software,目前詞條logo圖片是舊的,需更新為最新的圖片>。 最新圖片的源文件為https://snipboard.io/HRwWds.jpg,請下載這個源文件後再進行更新。 --Lihaiyue88留言2024年6月5日 (三) 10:09 (UTC)[回覆]

完成。--傘木 留言 2024年6月6日 (四) 04:36 (UTC)[回覆]
您好,可以幫忙重新上傳一下嗎?我們要上傳的圖片文件是這個:https://snipboard.io/HRwWds.jpg,Apple Store那個logo變形了,上傳到詞條上不好看。如果可以,麻煩中文和英文維基百科都上傳一下這張圖片,謝謝!--Lihaiyue88留言2024年6月6日 (四) 08:36 (UTC)[回覆]
恕無法上傳來源不明的圖片,見WP:NFC;本人亦無enwiki的上傳權限。祝好。--傘木 留言 2024年6月6日 (四) 16:01 (UTC)[回覆]
謝謝您幫忙,可以幫忙上傳另外一張圖片嗎,謝謝您!維基百科:Soul (應用程式)https://wiki.tuftech.org/zh-hans/Soul_(應用程式);圖片來源於品牌官網https://www.soulapp.cn/;源文件為:https://s3.amazonaws.com/i.snag.gy/f0UkRC.jpg--Lihaiyue88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06:06 (UTC)[回覆]

為什麼其他國家的政治人物都被稱為「X國政治人物」,唯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人物都是什麼「中國共產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習近平李克強王滬寧等--Coddlebean留言2024年6月6日 (四) 05:05 (UTC)[回覆]

阁下这么说就错了。海峡对岸政治人物(包括李登辉、陈水扁、马英九等)的总分类都是分类:中华民国政治人物,而非分类:中国政治人物或者分类:台湾政治人物。至于分类:中国共产党领导人之类的分类也很好理解:习、李、王等人的确都是中共党员,正如陈水扁、蔡英文是民进党党员,蒋经国、马英九是国民党党员。📕📙📒📗📘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6月6日 (四) 06:06 (UTC)[回覆]
那條目也沒說他們是國民黨 民進黨政治人物啊--Coddlebean留言2024年6月6日 (四) 06:41 (UTC)[回覆]
我覺得該描述是多餘贅述,其他介紹和分類完全能涵蓋這句。另外,傾向不單獨強調是中共的政治人物,國家比政黨的政治人物更重要。--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6日 (四) 12:45 (UTC)[回覆]
我在寫導言時,通常會稱這些政治人物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僅此而已,這個介紹已經可以概括人物特性。--Allervous初音ミクのセーラー服 2024年6月15日 (六) 01:14 (UTC)[回覆]
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寫道: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黨的領導人與國家領導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實質區別。這與多黨制民主國家不同。--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6月7日 (五) 23:24 (UTC)[回覆]
然而通常此類人物後面都有長篇大論的黨內職務,實際上一開始不用講「中共」也行。我認為保留「中華人民共和國」即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9日 (三) 17:31 (UTC)[回覆]
參見「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官方術語,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導人,也不是國家和黨領導人,這裏的黨指中國共產黨;國家指中華人民共和國。--223.197.183.130留言2024年6月6日 (四) 10:15 (UTC)[回覆]

在 User:遊魂 放置逝世用戶模板

在早前關於是否應給OA2021中被全局禁制的User:遊魂用戶頁添加逝世用戶模板的討論中,令相關模板{{Death}}、{{Deceased Wikipedian}}表述中性化的改動已經完成。遂提出為該用戶頁加入逝世用戶模板的編輯請求。--2001:708:20:1004:0:0:0:10A7留言2024年6月7日 (五) 21:43 (UTC)[回覆]

應當加入。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6月15日 (六) 16:19 (UTC)[回覆]
本人偶然看到,已加上。謝謝大家。--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16:35 (UTC)[回覆]
似乎用{{death}}更好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6月15日 (六) 17:06 (UTC)[回覆]

Easy Archive使用問題

我明明在我的討論頁添加了{{Easy Archive}},為何卻不出現存檔按鈕,頁面底部也提示「请在本页面加入 {{Easy Archive|to=存档地址}} 来启用 Easy Archive。」?

(其他一些頁面就是正常的,比如Talk:Microsoft_Windows)--古怪的Wang31討論 | 貢獻2024年6月9日 (日) 02:42 (UTC)[回覆]

我以前見到過一些其他的插件會跟easy archive起衝突。要知道具體原因,請在電腦上,在出現問題的頁面,按F12(windows)或cmd+option+I (macos)開啟控制台,截個圖,然後我看一下錯誤消息。Bluedeck 2024年6月10日 (一) 06:11 (UTC)[回覆]
2017年版wikitext編輯器就與Easy Archive衝突,開啓2017年版wikitext編輯器會沒有存檔按鈕。--Miyakoo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18:27 (UTC)[回覆]
實在是費解,因為User:Bluedeck/etc/sandbox/box1718000099936居然好用。Bluedeck 2024年6月10日 (一) 06:17 (UTC)[回覆]
壞消息是,我用的是流動裝置(訪問電腦版網頁),所以沒有F12;但好消息是,它現在正常了(包括您這個頁面也顯示了存檔按鈕)……感謝……--古怪的Wang31討論 | 貢獻2024年6月10日 (一) 07:03 (UTC)[回覆]
我感覺這也不像和別的工具衝突了,畢竟當時其他頁面都還是能用的……
我還懷疑是瀏覽器緩存的原因,但當時我也反覆清除過,理論上也應該是可以排除的。
我剛才又試了一下,[33]({{Archives}}在下方(即原順序,和您的沙盒順序一致))[34](去掉{{Archives}})[35](將{{Archives}}替換為換行)都有問題,而[36](在{{Easy Archive}}後加換行)是正常的,確實令人費解……--古怪的Wang31討論 | 貢獻2024年6月10日 (一) 07:39 (UTC)[回覆]
問題的關鍵是,當模板處在第一位的位置時,Easy Archive模板中會被插入本來不存在,也不應該出現的來源不明的奇怪字段,這些奇怪字段不會造成顯示的問題,但是會導致程序錯誤。我會嘗試用一些其他的方法規避掉奇怪的字段,但是本質上他是mediawiki程序的問題。Bluedeck 2024年6月12日 (三) 04:36 (UTC)`[回覆]

好了,我已經更新了Easy Archive中有關讀取參數的原始碼,目前他不再害怕參數標籤中被加入無意義文字了。由於緩存/快取需要一段時間後更新,在User:Bluedeck/etc/ver顯示Easy Archive達到2024.0.0版本後(目前為2019.3.2),就可以隨意將Easy Archive模板置於頁面的任意位置,而存檔功能仍會正常工作。Bluedeck 2024年6月12日 (三) 05:40 (UTC)[回覆]

2017年版wikitext編輯器與Easy Archive的衝突可以修復嗎?--Miyakoo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06:18 (UTC)[回覆]
請讓我看看控制台報錯信息(請在電腦上,在出現問題的頁面,按F12(windows)或cmd+option+I (macos)則開啟控制台)。取決於複雜程度,我可以嘗試修復。Bluedeck 2024年6月12日 (三) 06:23 (UTC)[回覆]
我對比看了下,開了2017年版wikitext編輯器會多出這個錯誤
「TypeError: Cannot read properties of undefined (reading 'href')
at normal_function_inject_interface (index.php?title=user:bluedeck/source/easy-archive-stage.js&action=raw&ctype=text/javascript:1354:82)
at index.php?title=user:bluedeck/source/easy-archive-stage.js&action=raw&ctype=text/javascript:1392:17
at index.php?title=user:bluedeck/source/easy-archive-stage.js&action=raw&ctype=text/javascript:1423:11
at index.php?title=user:bluedeck/source/easy-archive-stage.js&action=raw&ctype=text/javascript:1425:7
normal_function_inject_interface @ index.php?title=user:bluedeck/source/easy-archive-stage.js&action=raw&ctype=text/javascript:1354
(匿名) @ index.php?title=user:bluedeck/source/easy-archive-stage.js&action=raw&ctype=text/javascript:1392
(匿名) @ index.php?title=user:bluedeck/source/easy-archive-stage.js&action=raw&ctype=text/javascript:1423
(匿名) @ index.php?title=user:bluedeck/source/easy-archive-stage.js&action=raw&ctype=text/javascript:1425」--Miyakoo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06:32 (UTC)[回覆]
請問這個2017版wikitext編輯器是個什麼東西,在哪裏啟用?我找了找沒看到在個人設置中啟用的方法。Bluedeck 2024年6月12日 (三) 06:25 (UTC)[回覆]
Special:參數設置#mw-prefsection-editing
「使用視覺化編輯器的wikitext模式,而非使用其他的wikitext編輯器
此功能又被稱為「2017年版wikitext編輯器」」。--Miyakoo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06:29 (UTC)[回覆]
明白了。看上去,問題本身不是特別複雜。但是,由於維基百科有好多種編輯模式,需要確保不要修好了這個卻弄壞了另一個,因此也是存在一定工作量。我會研究一下。Bluedeck 2024年6月12日 (三) 06:56 (UTC)[回覆]

Module:CNBUS/CS/data有問題

關於公文引用

發現有些人在添加行政區劃調整的參考資料時,只添加了公文名稱和公文編號,或只有公文名稱(如Special:diff/62578866Special:diff/65829766),而沒有添加公文全文在政府網站的網頁連結,這種無連結的公文引用是否屬於無效引用?

ping一下相關編輯者:@高晶Chk2011。--幻光塵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05:41 (UTC)[回覆]

不算無效引用吧?沒有規定來源必須有網頁連結,不論是WP:來源還是GB 7714。當然,有獲取和訪問路徑是最好的。--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07:08 (UTC)[回覆]
應該不算無效引用,發文標題加發文字號可以唯一識別來源。另針對此問題,可以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Template:Cite_act發表意見。在芝山街道 (漳州市)條目中,操作(Special:Diff/65829766/82896384)將來源刪除不妥當,該來源顯然可以查證。--Kethyga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08:25 (UTC)[回覆]
芝山街道 (漳州市)條目一開始添加的來源甚至連文字號都沒有(目前已補全文字號和網頁連結)。--幻光塵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08:48 (UTC)[回覆]
但是仍然是有用的參考資料,可以按圖索驥,而且有些年代久遠、或者一些未知原因,有些公文不一定有在線版本。--Kethyga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08:55 (UTC)[回覆]
那確實,我的想法是能找到連結的最好把連結附上。--幻光塵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01:45 (UTC)[回覆]
有效的,有紙質版存在,書本來源不強求線上版本、url參數。--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11:15 (UTC)[回覆]
有些文件根本不掛網,有個標題最少也能讓別人去申請信息公開。--傘木 留言 2024年6月10日 (一) 12:44 (UTC)[回覆]
非公開出版的來源不應使用。--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14:03 (UTC)[回覆]
不掛網≠不公開。不掛網的文件可能是通過貼在線下公告欄里、在出版的紙質公報里或者放在信息公開室里發佈,通過依申請公開可以取得複製件。不公開的文件無法通過信息公開渠道取得。--傘木 留言 2024年6月10日 (一) 14:38 (UTC)[回覆]
同意。--幻光塵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12:24 (UTC)[回覆]
同意。--Allervous初音ミクのセーラー服 2024年6月15日 (六) 02:26 (UTC)[回覆]
應當儘可能給出在線版本連結。--Kcx36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03:22 (UTC)[回覆]
同Kcx36閣下,能給線上可查詢的來源就給可查詢的來源。不管是讀者還是編者,都方便查閱。雖說只給公文名稱和公文編號不算違規,不過還是儘量不要這樣吧。即使是依申請公開的渠道,我也找相關部門弄過依申請公開,流程時間很長,對一般的讀者來說不方便(話說我自己也在條目里用過一些依申請公開渠道拿到的公文來做維基百科來源,不過我現在也在找相關部門,儘量讓他們把這些公文主動公開,到時候我會更換)。———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6月11日 (二) 04:08 (UTC)[回覆]
如果線上版本提供困難的話,或者參考腳註中引用相應文段作為引文,這樣也可以方便讀者進行核證。——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11日 (二) 06:20 (UTC)[回覆]

關於該項目因用戶匡過多,以致項目爆滿議題,請求獨立出幾個專案項目以減少該項目的負擔。--追隨正義王留言2024年6月13日 (四) 04:50 (UTC)[回覆]

我之後有計劃整編用戶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3日 (四) 20:59 (UTC)[回覆]
或者考慮將這部分的用戶框改連結,顯示效果用戶自行連結過去看。(或者過去就沒想過會放這個多的例子)——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14日 (五) 00:53 (UTC)[回覆]
我覺得大部分都可以刪掉....--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14日 (五) 03:16 (UTC)[回覆]
很多根本不是政治團體。——暁月凜奈 (留言) 2024年6月15日 (六) 02:47 (UTC)[回覆]
{{User Democratic Kampuchea}}{{User polpot}}什麼瘮人的東西,建了還沒人掛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6月15日 (六) 16:18 (UTC)[回覆]
我認為應對跑題且並不適合移動到其它任何一類下,或完全沒有人使用的用戶框提出存廢討論。——暁月凜奈 (留言) 2024年6月15日 (六) 18:34 (UTC)[回覆]
可以考慮請求運行機械人列出所有用戶框清單,並將其中無跨語言連結、且長期(至少數年)無人使用者提刪。——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6日 (日) 04:20 (UTC)[回覆]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06-14 00:31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自行拍攝,想要使用在南京市鍾英中學的資訊框的圖片。 --Liulyxandy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00:31 (UTC)[回覆]

您可以自己在Wikipedia:上傳Wikimedia Commons上傳檔案。--Allervous初音ミクのセーラー服 2024年6月14日 (五) 07:44 (UTC)[回覆]
我在Wikipedia:上傳上點擊「點此開始上傳嚮導」後,提示「您還沒有上傳文件的權限」。--Liulyxandy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00:14 (UTC)[回覆]
您可以諮詢熟悉這方面的管理員User:wcam。--Allervous初音ミクのセーラー服 2024年6月15日 (六) 01:12 (UTC)[回覆]
請提供要上傳圖片的連結以便其他用戶代為上傳。--Wcam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03:07 (UTC)[回覆]
我在Wikimedia Commons上已經上傳了圖片,謝謝。--Liulyxandy留言2024年6月16日 (日) 05:31 (UTC)[回覆]
@Liulyxandy請問你點擊c:Special:UploadWizard能不能上傳?--Kcx36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18:15 (UTC)[回覆]
File:南京市鍾英中學鍾阜校區.jpg,似乎已經上傳了。--Miyakoo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18:25 (UTC)[回覆]
是的,我已經在Wikimedia Commons上上傳了,感謝。--Liulyxandy留言2024年6月16日 (日) 05:31 (UTC)[回覆]

用戶討論:SkEy/結構式討論 存檔 1

好奇這個頁面一直在快速刪除候選上。請問原因為何?謝謝。--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04:55 (UTC)[回覆]

@Manchiu似乎是一個已知問題,見phab:T238427。--傘木 留言 2024年6月15日 (六) 14:55 (UTC)[回覆]
原來如此!感謝。 囧rz……--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16:37 (UTC)[回覆]

如何讓政區條目內的OSM地圖顯示政區範圍(紅線邊界、政區區域加陰影)

我在一些政區條目中加入OSM地圖,結果只顯示一個地點箭頭。我嘗試在維基數據項目里添加該政區在OSM地圖的關係標識符,結果條目中的OSM地圖不僅不能顯示政區範圍(舉例戶板縣 (緬甸)),結果顯示範圍也從正確對應的地方變成了大西洋幾內亞灣的一片海域(舉例戶板縣 (佤邦))。而今年新建的條目勐古縣,維基數據項目里沒有添加OSM地圖的關係標識符,也沒添加其他地圖的標識符,只添加了一個地理坐標,就能讓條目內的OSM地圖顯示政區範圍。請問該如何操作才能使條目中顯示政區範圍呢?--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11:10 (UTC)[回覆]

Template:Maplink有說明:為了能正確顯示開放街圖(OSM)圖征,請在所對應的OSM關聯輸入Wikidata鍵值(並且等待1或2日)—更多資訊請見mw:Help:Extension:Kartographer#External_datamw:Help:Extension:Kartographer/OSM
也就是說要做的是在OSM那邊加上Wikidata的標籤,並不需要在Wikidata中填寫OSM關係標識符。--Kcx36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18:13 (UTC)[回覆]
謝謝。終於找到辦法了。--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24年6月16日 (日) 11:31 (UTC)[回覆]
啊,原來不是及時更新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17日 (一) 02:17 (UTC)[回覆]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06-16 14:16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自行拍攝>,想要使用在拳交的<拳交的方式的詳細說明上>。 --Dead1786留言2024年6月16日 (日) 14:16 (UTC)[回覆]

請求更新中文維基百科的logo圖片

更新說明:Soul應用程式上的舊logo已不再使用。請上傳最新的應用程式logo,全新的logo看起來會更漂亮,辨識度也會更高。

最新logo下載地址:https://s3.amazonaws.com/i.snag.gy/f0UkRC.jpg

最新logo來源:https://www.soulapp.cn/

連結到許可證信息:https://www.soulapp.cn/

作者/版權所有人姓名:Soul APP

要在上使用的文章/上傳原因:https://wiki.tuftech.org/zh-hans/Soul_(%E5%BA%94%E7%94%A8%E7%A8%8B%E5%BA%8F)--Lihaiyue88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01:56 (UTC)[回覆]

已經應你的請求更新過兩三次logo了,有變更的這麼頻繁嗎??--Tim Wu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02:51 (UTC)[回覆]
謝謝您的關注,前面一次是網友理解有誤誤將Soul應用市場的舊logo上傳,上傳後的logo底色是綠色方形圖案,不是很好看。最新的logo來自Soul App官網,全新的logo帶有「Soul APP」文本標識,會更美觀,辨識度也會更高。我也是本着讓詞條閱讀體驗更好的去的,如果大家覺得新的logo圖沒那麼好看,我就不再提了,再次感謝!--Lihaiyue88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07:03 (UTC)[回覆]

開始編輯

大家好,我在英文維基編輯了一段時間了,想來中文維基試試。我有幾個問題:

  1. 編輯條目時,應用哪種中文變體?
  2. 保存更改時的CAPTCHA是否有關閉方式?
  3. 此維基是否與英文維基大致相同?

謝謝。'''[[用戶:CanonNi]]''' (留言貢獻) 2024年6月17日 (一) 02:56 (UTC)[回覆]

中文書寫變體無限制,因為有WP:字詞轉換機制存在。但請使用現代標準漢語寫法,注意Help:翻譯,避免WP:翻譯腔等。過了自動確認的話就可以避免CAPTCHA的觸發。Wikipedia:方針與指引見此,大部分情況基礎理念差別不太大,但具體細則可能有差異。——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17日 (一) 04:15 (UTC)[回覆]
好的,謝謝。 '''[[用戶:CanonNi]]''' (留言貢獻) 2024年6月17日 (一) 04:24 (UTC)[回覆]

怎麼關閉結構式討論

測試功能里好像沒有這個選項了,我想把我的討論頁面的結構式討論關掉。--Vozhuowhisper 2024年6月18日 (二) 04:09 (UTC)[回覆]

感覺是bug,可以請求管理員協助或者在Phab上開個工單?--碟之舞📀💿 2024年6月18日 (二) 07:50 (UTC)[回覆]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06-18 17:18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於該藝術家的個人主頁網<https://www.daiweicomposer.com/gallery?lightbox=dataItem-lirkytqy1>,想要使用在Wznbfc/戴薇 (頁面待審核中)[37]的藝人模板中。

--Wznbfc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17:18 (UTC)[回覆]

編輯條目後,修訂歷史頁面中,本人條目被自動掛上了不合適的標籤

條目為有限單群分類,在我完成編輯並上傳後,發現似乎被掛上了以下的標籤:

移除維護性模板 新用戶加入疑似宣傳性內容 由可視化編輯器切換為wikitext編輯器 消歧義連結

  1. 移除維護性模板:我第一次點擊發佈後受到了編輯器警告,發現自己確實不知何時誤刪了{{NoteTA|G1=Math}}模板,在正確補回模板後重新進行了發佈;
  2. 新用戶加入疑似宣傳性內容:令人費解。我感覺對原本的譯文重新進行翻譯並添加了大量其他相關內容算作宣傳性內容不太算得上宣傳性內容吧;
  3. 由可視化編輯器切換為wikitext編輯器:這個標籤的存在我沒有意見,因為我確實在兩種編輯器之間頻繁切換。
  4. 消歧義連結:原文沒有消歧義連結,我的新版本也沒有,這個標籤的含義是?

總之,本人希望能夠去掉不合理的標籤,我認為這是對我所做的工作的不尊重。提前感謝撥冗給予幫助的朋友! --Perxeonic Acid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18:08 (UTC)[回覆]

@Perxeonic Acid:這些標籤並非人為判定而是系統自動判定,似乎不能去除。不過就1和4,我可以給您解釋:對於1而言,此前的版本有{{roughtranslation}},而該模板被您移除,故有移除維護性模板(該模板屬於維護性模板)。對於4而言,至少Conway為一消歧義頁面。--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4年6月18日 (二) 18:17 (UTC)[回覆]
感謝回復!我已經更正了這一消歧義頁面。--Perxeonic Acid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18:28 (UTC)[回覆]

請求協助修改條目內容

請求協助根據最新活動修改洛陽鉬業條目內社會責任章節部分相關內容。謝謝!--SandroP3l留言2024年6月19日 (三) 05:47 (UTC)[回覆]

需要修改哪些內容?--Lihaiyue88留言2024年6月19日 (三) 10:36 (UTC)[回覆]

繁花》香港收視問題

有關《繁花》香港收視中,提第一週平均收視11.9點,只是新浪微博的會員在TVB收視情報站的貼子上回應,而非「TVB收視情報站」的貼子上顯示出來,不過在「TVB收視情報站」中譾平均收視的只有《神耆小子》及《繁花》的雜交收視,由於我們亦無法知道《神耆小子》每週的平均收視,所以不能以最終的《神耆小子》平均收視15.9點去去判斷,留意返《繁花》收播一星期口,同時段為《神耆小子》(第6-20集)加《繁花》(第1至5集)收為14.9點,只跌了1點,而繁花收視描述的第二週平均收視10.3點更沒有來源,不過在雜交收視中《神耆小子》(第11至20集)加《繁花》(第1至10集)平均只是13.5點,亦只是跌了1.4點,論其平均收視和最高收視不會差太遠。還記得TVB劇集討論曾指出演員的IG的貼子也不可證實,無理由個普通用戶的新浪微博的回應,不過曾有連登有人回應《繁花》兩週都是14點,不過曾有一個只有樓主回應的貼子話第二週只有11.1點,因為這也無法證實消息的真確性只是從《神耆小子》的平均收視推斷出來的,不過連登有用戶把《繁花》第二週收視計出為11.1點,但後向其他用戶道歉,留意返《繁花》播映完第二週收視在記錄上以無了《神耆小子》首兩週收視,按數學上人推算要把15.9減去《神耆小子》首兩週的平均收視在加上《繁花》的兩週平均收視才等於13.9,但由於我們無法知《神耆小子》首兩週收視,亦未能知《繁花》的首兩週的收視。 理論上我們可以《神耆小子》首兩週平均收視是X點,而《繁花》首雨週為為Y點。 15.9-X+Y=13.5點 在數學原理上一條算式出現兩個未知數是無法計算,一定要兩個條算式才能計算,但我們找不到第二條算式。--223.19.216.143留言2024年6月19日 (三) 08:14 (UTC)[回覆]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06-20 03:27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https://en.wikipedia.org/wiki/Moon_landing_conspiracy_theories> --Allentownoob留言2024年6月20日 (四) 03:27 (UTC)[回覆]

可以直接使用文中的圖片。--Kcx36留言2024年6月20日 (四) 07:38 (UTC)[回覆]


條目探討

原創譯名?

閩方言條目命名

1987年《中國語言地圖集》(「第1版」)將漢語方言(指漢語族下除了東干語的方言連續體,下同)分成五個層次:大區——區——片——小片——點。官話區、閩語區兩個方言區列為大區,下設區;其它方言區下設片。閩語的劃分人張振興在載1997年《方言》第4期的《重讀〈中國語言地圖集〉》中說:

2012年《中國語言地圖集》(第2版)中閩語就降格為區,譬如閩南方言原稱閩南區現稱閩南片

今天我注意到@桜花雪 君根據12年地圖集做了一些更改,包括將閩東語移動到閩東片,將長樂話 (閩東語)移動到長樂話 (閩語),將條目中閩語的語(區)改為片、片改為小片等。

我認為首先「閩東片」可能不符合WP:COMMONNAME:谷歌搜尋"閩東語"有一千七百萬結果,"閩東話"三萬六千,"閩東方言"一萬兩千,"閩東片"僅964。閩南語-閩南話-閩南方言-閩南片則是6.7億-673萬-13萬-3220。再看泉漳片:泉漳小片是48700:818,雖然沒有排除2012年以前的數據(忘設置了,懶得重搜)但是幾個數量級的差異面前我認為閩東片還是不適合作條目名稱的。

另外就是12年地圖集中閩語方言的新名字在學術文章的流行度也存疑。找了近年的幾篇文章有用12年地圖集片-小片的,也有按傳統區-片的。

  • 前者如
    • 2024年陳浩淼《再論泉州方言豪韻[-ɔ]和[-o]的關係》(12年地圖集)「歸入閩語閩東片侯官小片的尤溪方言」
    • 2024年陳浩淼《閩北方言豪韻語音層次》「一些閩語閩南片雷州片瓊文片方言」「屬閩語邵將片的光澤方言」
    • 2023年徐睿淵《福建廈門方言的動詞重疊》「據(12年地圖集),廈門方言屬閩語閩南片泉漳小片。」
    • 2022年張燕芬《廣東揭陽(榕城)方言同音字彙》「(揭陽)境內閩方言屬於閩南片潮汕小片」
    • 2022年江裕婷《漢語「缺少」義詞研究》「閩語閩南片的廈門話」
    • 2022年林玲《20世紀中葉浙江方言詞語的地理語言學考察》「屬閩語閩東片方言」
  • 後者如
    • 2024年張愛玲 et al.《探究地名用字「嶼」》「調查了閩南區泉漳片
    • 2023年秋谷裕幸《閩東區方言的{眼睛}義詞及其相關的詞語》「閩南區潮汕片海豐方言」
    • 2022年任翔宇《閩東方言的形成:地理與歷史因素的交匯》「閩東方言南片(侯官片)和北片(福寧片)」
    • 2022年陳澤平 et al.《〈戚林八音〉「遮同奇」初探》「(87年地圖集中)寧德方言屬於侯官片,本文則把它歸屬福寧片。」「莆仙區仙遊方言讀作」
    • 2017年陳偉蓉《福建惠安閩南方言的關係從句標記》「隸屬閩南區泉漳片」
  • 甚至還有顏鈮婷 et al.《永春方言先行事態助詞的形式、分佈及來源》混用。

另外,本站還會參考ISO 639-3,如果將語改片的話會不會很奇怪?但是如果不從12年地圖集的話,可能後續新的方言片的調整會遇到命名難題,無法向後兼容了。

因此我向客棧尋求解決方案,包括代號為cdo的語言的命名,以及對閩語各方言的劃分和稱呼。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5月25日 (六) 21:48 (UTC)[回覆]

《中國語言地圖集》顯然並非唯一且毫無爭議的劃分標準。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6日 (日) 23:39 (UTC)[回覆]
首先、閣下你得要看閩語方言內部劃分的歷史:
「閩東語」這一詞最早也是有中國大陸語言學界提出的、台灣只有也只認閩南語和閩北語兩語劃分稱謂。相反到最後台灣學術界也是慢慢的採用中國大陸的這套劃分標準。
但到了西曆2012年後、閩語方言內部就又劃分成把閩語內部所謂的「語換片」(即:閩東片・莆仙片・閩南片・閩北片・閩中片・邵將片・瓊文片・雷州片)和「片換小片」(即:侯官小片・福寧小片・泉漳小片・大田小片・潮汕小片・浙東南小片・贛東北小片・建甌小片・建陽小片・邵武小片・將樂小片・府城小片・文昌小片・萬寧小片・崖縣小片・昌感小片)。至此劃分情況基本和粵語吳語一致統一定性。
在現有劃分(即:語-片-小片)之前、也有學者對閩語方言內部的(即:語-語)頗有爭議。如:在詹伯慧的一篇『關於聞方言研究的一些思考』的論文裏就提到過:
故此、現已經在『中國語言地圖集』提出了最新版本的劃分、目前看也是沒有爭議的(『關於聞方言研究的一些思考』也是在西曆2012年出版『中國語言地圖集』之前發表)、故此應當引用新標準的劃分更為合適。如果還按照舊制(即:語-語)劃分、說明在維基百科閩語條目中引用的文獻資料有很嚴重的知識年代滯後性、要掛上「此章節是已過時的用法、需要及時更新」的模板、並且要在粵語和吳語或者是其它語言條目引用過『中國語言地圖集』(西曆2012年第二版)的文獻都應該刪掉。--桜花雪爲了儂家各儂其閩越共民族 2024年5月27日 (一) 03:56 (UTC)[回覆]
  • 首先我覺得,根據WP:COMMONNAME採用「閩東語」的條目名稱,和「拒絕採納12年地圖集」根本沒有關係。雖然《中國語言地圖集》並不是國家規範,但其劃分也是學術的(比較重要的)一說,我沒有主張過將12年地圖集的參考資料刪去。
  • 另外,並非只有第一級方言才能用「語」。李榮《漢語方言分區的幾個問題》(1985)2.1 通名部分就舉「閩南語」「蘇州語」的例子。後文也只說「語」「一般用來組成方言區的名稱」:
  • 再者,《地圖集》並不是規範,異說很多,87年提出的晉語、平話獨立還辯了二十年呢(好像一直排他性也得打個問號)。閩語也不是2012年一出版就突然從大區變成區了。87版地圖集A2圖李榮《漢語方言的分區》就提出「閩語大區也許改成閩語區好一點」。張振興《重讀〈中國語言地圖集〉》(1997)也說「閩語大區應改為區」。而從近期的論文來看這種變動並非是廣泛接受的,用舊劃分法的並不是一個兩個。不過原片現小片的可以考慮使用情況改等級(不過如果原來有小片的話就要變成「點」了?好像有點奇怪)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5月30日 (四) 09:20 (UTC)[回覆]
閣下引用的『漢語方言分區的幾個問』、像「福州語」「蘇州語」這種以地級市冠名語的一般不是漢藏語系的學術劃分、反而更是民間對於當地方言的一種別稱、有約定俗成的情況。而「閩南語」則相反、早是在民國時期就已經有在學術界提出來了、這兩種情況不能同日而語。故此像「福州語」「蘇州語」這種以地級市冠名語的不具有學術意義的採用詞彙、這也是為什麼這種地級市+語的稱呼只能放在「又稱」一欄後面的原因。
而且閣下引用文獻的這個時間段根本就還沒有2012年新版劃分的問世。按照正常情況來看、如果說『中國語言地圖集』是具有爭議的劃分書籍、那應該請閣下拿出自2012年以後(不包括2012年以前)在學術界對『中國語言地圖集』(2012年第二版)的反對觀點和意見論文才對、而不是去追究名詞採用的問題。閣下引用支持「語-語」的劃分文獻均是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論證、「歷史文件不具有現實意義」。--桜花雪爲了儂家各儂其閩越共民族 2024年5月30日 (四) 12:09 (UTC)[回覆]
1. 是的,所以我要說語並不是一個方言單位(什麼「語—語」「語—片」,都不是地圖集的劃片方式),大區—區—片—小片—點才是,用「閩東語」也並不違反12年地圖集「閩東片」的劃分,何況這個詞符合WP:COMMONNAME。2. 一部學術作品不可能沒有「爭議」,確實有一些論文對12年地圖集的劃片提出意見,但爭閩語是區還是大區我連寫一篇維基論述都不想寫,想來是沒有論文願意去爭這個。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6月2日 (日) 07:36 (UTC)[回覆]
一・「閩東片」才符合WP:COMMONNAME、因為這也是目前學術能搜得到並且是有官方認可的劃分。如果說是為了WP:COMMONNAME裏的:使用常用的名稱作為標題也更易於讀者搜尋。的話、那直接加重定向即可。也就是說「閩東語」直接可以重定向到「閩東片」去即可。就像民間更多把學術界稱呼的高吸水性聚合物稱呼為水晶寶寶一樣處理。而且水晶寶寶一詞也更為被民間所人知、比高吸水性聚合物一詞說的更多、也更符合閣下所說的WP:COMMONNAME裏的:使用常用的名稱作為標題也更易於讀者搜尋。以及和一般情況下,常用的名稱也是較為簡短的,可以避免條目名稱過於冗長。所以高吸水性聚合物為何不用的水晶寶寶該稱呼?
二・有爭議就應該拿出來看看、這些都是什麼類型的爭議、其次是這些類型論文佔比一共有多少篇、然後再和02年版本的『中國語言地圖集』來相比看哪一個爭議會更多、如果說2012年的『中國語言地圖集』的爭議比02年的『中國語言地圖集』的爭議少、那就應當引用該文獻裏的詞彙。閣下說有論文指向對12年地圖集的劃片提出意見、那就應該展示出來分析裏面到底是講了什麼意見情況。而不是說把這些全部意見都打入到反對2012年的『中國語言地圖集』劃分中去。--桜花雪 2024年6月2日 (日) 11:32 (UTC)[回覆]

閩方言條目是否應採用12年地圖集「閩語—片—小片」的命名方式?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6月2日 (日) 07:38 (UTC)[回覆]
目前臺澎金馬方面有機構正式管理該語,也是某地的官方語言,理應以文化部稱呼命名。如果臺方官方機構仍在稱「閩東語」,那麼這反映部分以該語為官方語言的地區仍然同意「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論證」,而不能視作「歷史檔案」;中國大陸方面的「中國語言地圖集」調整了語言及方言的命名劃分,那就只修改中國大陸簡體顯示模式的變體就好,中國大陸方面的語言政策管不到臺澎金馬,不應該為此就排除了臺方的叫法。此〔閩東語〕→〔閩東片〕移動屬為轉換地區詞而移動條目,應是目前方針不容許的。--西 2024年6月2日 (日) 08:25 (UTC)[回覆]
一些台方官方機構的網站上確在使用「閩東語」這一稱呼:[38][39]--CuSO4 · 龍年大吉 2024年6月5日 (三) 22:43 (UTC)[回覆]
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用「壯侗語族」(或侗台語族)而非「壯侗語系」([40]),在中國知網搜索,「壯侗語族」也呈壓倒性優勢(若使用關鍵詞搜索「壯侗語系」甚至得到0結果),但中維並不採用「壯侗語族」這一名稱。--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6日 (四) 03:29 (UTC)[回覆]
另外除知網外,根據Google也可明顯得出誰是COMMONNAME:帶引號搜索,「壯侗語族」681,000結果,「壯侗語系」僅19,100結果。同樣是常用性有壓倒性差異,同樣是有官方機構採用「語族」,為什麼對壯侗語和閩語的條目命名不同呢?--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03:43 (UTC)[回覆]
這兩個條目的情況並不完全相同,「壯侗語系」這一條目名也並非一定合適或一定不合適。在下已在下方的討論中闡釋了支持「閩東語」作條目名的理據,如果您確實認為「壯侗語系」條目名不妥,可以另行討論。--CuSO4 · 龍年大吉 2024年6月11日 (二) 08:12 (UTC)[回覆]
「閩東片」、「閩東語」乃是觀點上的差異,而非地區詞。--Ghren🐦🕑 2024年6月10日 (一) 06:50 (UTC)[回覆]
在下不是認為這兩個詞應視作地區詞,而是為路西法人君的觀點提供一些參考。在下自己認為應當維持現有「閩東語」標題,並在下方的討論中闡釋了理據。--CuSO4 · 龍年大吉 2024年6月11日 (二) 08:08 (UTC)[回覆]
「閩東片」這種具有官方修正性質定義的才是應當把「閩東語」移動到「閩東片」條目中去、如果其他地區無此共識才是直接使用語言轉換變成「閩東語」。--桜花雪󠄁 2024年6月11日 (二) 11:52 (UTC)[回覆]
「閩東片」這種具有官方修正性質定義的才是應當把「閩東語」移動到「閩東片」條目中去、如果其他地區無此共識才是直接使用語言轉換變成「閩東語」。--桜花雪󠄁 2024年6月11日 (二) 11:50 (UTC)[回覆]

即使「可以把閩東方言稱為『閩東片』」是沒有爭議的,這也不代表「不可以把閩東方言稱為『閩東語』」是沒有爭議的。將條目名定為「閩東語」,並不需要對「閩東片」這一名稱的學術性反對意見,只需要對「閩東語」這一名稱的足夠支持理據即可。

櫻花雪君對WP:COMMONNAME的理解亦讓人難以苟同。櫻花雪君認為「閩東片」才是「目前學術能搜得到」的名稱,說得就好像「閩東語」不屬於「目前學術能搜得到」的名稱一樣。分別谷歌學術搜索2012年以來使用「閩東語」「閩東片」的文章,會發現前者結果數目顯著高於後者。這一事實與櫻花雪君的言論給人造成的印象是相反的。如果考慮到學術界之外的日常使用,那麼就像魔琴君展示的那樣,「閩東語」有着幾個數量級的壓倒性優勢。

此外,櫻花雪君還提出了一種驚人的觀點:櫻花雪君認為,如果將標題定為「閩東語」,就不應引用新版《中國語言地圖集》作參考資料。這種想法完全沒有道理。認為條目應當使用與新版《中國語言地圖集》所用稱呼不同的標題,不等於認為新版《中國語言地圖集》不應用作條目的來源。即使新版《中國語言地圖集》是最高的權威著作,在維基百科條目中我們也可以選擇性地接受其中的觀點,而非要麼完全接受要麼完全拒絕。總之,由於WP:COMMONNAME,此條目的標題應當維持為「閩東語」。--CuSO4 · 龍年大吉 2024年6月5日 (三) 13:16 (UTC)[回覆]

閣下對我認為的想法是純屬子虛烏有。首先、我沒有說過「目前學術能搜得到」這個說法、而且我的完整說法是目前學術能搜得到並且是有官方認可的劃分閣下把我官方後面一句的說法給我斷章取義掉可真有意思。
那既然已經有官方背書的『中國語言地圖集』(2012年第二版)情況下的2012年當初在閩語分支歷史上為何不新增該文獻?還在引用一個20年前的歷史文件?是沒有人更新?還是閩語區的維基人「刻意隱去」?本人不好說。
還有、如果說不是刻意隱去那為什麼粵語和吳語均採用了『中國語言地圖集』(2012年第二版)的文獻資料呢?而閩語就沒人去新添這一重要的文獻資料呢?--桜花雪󠄁 2024年6月5日 (三) 15:01 (UTC)[回覆]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不是中國大陸的語言主管機構。教育部發的稿件2016年還在引用版《現代漢語》的七區說(19年改引12地圖集)。這裏也沒人說不要新增該文獻,只是說標題命名仍然按「語」。首段可以這樣寫:
被ISO 639註冊為獨立語言這點不知道如何插進去,看看有沒人有想法。
侯官小片可以這樣寫:
至於所謂「刻意隱去」,只是沒人更新罷了,晉語官話都沒提到12班地圖集,平話連地圖集都沒說,甚至在{{漢語}}中還歸到粵語下面。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6月15日 (六) 13:23 (UTC)[回覆]
「被ISO 639視為一種語言」這件事依在下之見不用寫,信息框裏有ISO 639-3代碼足夠了。「註冊為獨立語言」這種說法略顯不妥,可能使人誤以為「ISO 639認為閩東語是單獨的一種語言,不屬於漢語」。--CuSO4 · 龍年大吉 2024年6月15日 (六) 16:54 (UTC)[回覆]
 既然按台灣官方的話、明體在台灣的正式官方機構叫做宋體、但是在維基百科上的說明為何標題又是標以明體?本人認可明體在台灣民眾傳播度的情況、但明體只能作為又稱不能作為標題。所以、如果要改的話、也是把閩東語一詞轉移到閩東片去、然後在使用字體轉換到台灣的時候、直接把閩東片轉成閩東語即可。而且如果還要再論接管語言的話、也就只有閩東片閩南片是接管的、其他閩語方言如:莆仙片閩北片閩中片邵將片瓊文片雷州片不受中華民國管理、那這些就應該改成片。而且關於不互通的還有一個例子、吳語
既然吳語也是內部不互通的情況、那又為何分成片?為何也不是把各個地方叫做語?--桜花雪󠄁 2024年6月15日 (六) 23:40 (UTC)[回覆]
宋體/明體字詞轉換了啊。閩東語和閩東片一個是語言(方言)名稱一個是分類地位,感覺不適用字詞轉換。

方言的名目有專名部分和通名部分之別。比方說,「吳語區、吳語、蘇州話」,「區」字是指分佈範圍的通名部分,「語」字和「話」字是指方言的通名部分,……

——1987地圖集A2
如果用1987地圖集的話說就是,一個是方言的通名,一個是分佈範圍的通名。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吳語不分為五個區,大概是習慣使然吧,搜了一下似乎沒有相關論述。另外小片以下好像沒有詞了?(點應該指的是某一處而不是劃分範圍。)陳波《海南方言的分區》(1986)把瓊文方言從區分到小片,改用瓊文片的學者分到小片好像就不再分了。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6月16日 (日) 02:32 (UTC)[回覆]
小片下面就是話了啊。如:閩語-閩東片-侯官小片-福州話・閩語-閩東片-福寧小片-霞浦話。而且閩東片和閩東語兩個都是相同的分類、就只是名稱不同。而且如果要這麼「語-語」分的話、那其他地方的語言應該也要劃分成:粵語-粵海語・吳語-上湖語。而且宋體/明體字詞轉換了、那為何不按照人家的官方的說法來?上面所謂的「閩東語」又引用台灣官方、這個宋體/明體就又不引用官方的了、什麼雙標和選擇性失明?——桜花雪󠄁 2024年6月16日 (日) 03:17 (UTC)[回覆]

關於族群之知名人物是否需於條目中羅列

求考證:這個「Lao Pie-fang」到底是誰?

—此條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於2024年6月13日 (四) 00:14 (UTC)之前加入的。

移動條目「王守仁」至「王陽明」

「王陽明」遠比「王守仁」一名通行,「王守仁」是否應移動至「王陽明」?正如中維用「王重陽」而不用本名「王喆」,用「章太炎」而不用本名「章炳麟」,用「孫中山」而不用本名「孫文」或「孫逸仙」。--Banyangarden留言2024年5月31日 (五) 17:23 (UTC)[回覆]

(+)支持,且早就有人提出了。只是有人打着「陽明是號,以號稱呼其人是一種禮儀,其實無關知名與否。歷史人物在百科書寫時應以本名為宜」的奇異理由反對了改名提議。--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1日 (六) 03:14 (UTC)[回覆]
--CaryCheng留言2024年6月1日 (六) 03:28 (UTC)[回覆]
(?)疑問WP:常用名稱嘛......那麼為什麼蘇東坡重定向到蘇軾、鄭板橋重定向到鄭燮、紀曉嵐重定向到紀昀、唐伯虎重定向到唐寅、祝枝山重定向到祝允明、小野重定向到李遠 (作家)、司馬玉嬌重定向到廖涓琄、馬永霖重定向到馬永玲,而不是反方向?-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6月1日 (六) 07:34 (UTC)[回覆]
  • @克勞棣閣下所舉的例子,情況與「王陽明」與「王守仁」的相反。在學術界,「蘇軾」遠比「蘇東坡」常用;在「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學術期刊數據庫」,「蘇軾」有記錄10666條[41],而「蘇東坡」只有2045條[42],所以按命名常規,應用本名「蘇軾」而不是「蘇東坡」。在「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學術期刊數據庫」,「紀昀」有記錄617條[43],「紀曉嵐」則只有281條[44],所以按命名常規,應用本名「紀昀」而不是「紀曉嵐」。也是在「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學術期刊數據庫」,「唐寅」有記錄429條[45],而「唐伯虎」則只有194條[46],所以按命名常規,應用本名「唐寅」而不是「唐伯虎」。「王陽明」和「王守仁」的情況則剛好相反,在同一個期刊數據庫,「王陽明」有記錄4363條[47],而「王守仁」則只有557條[48],數目遠少於「王陽明」,所以按命名常規,應用「王陽明」而不是「王守仁」。--Banyangarden留言2024年6月1日 (六) 09:04 (UTC)[回覆]
    • 算了!當作我寫了離題的言論。總之,儘管出發點與閣下不同,但我也是支持「王守仁」應移動至「王陽明」的。-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6月1日 (六) 10:42 (UTC)[回覆]
      那"蔣中正"和"蔣介石"呢?--Daniel1023留言2024年6月1日 (六) 13:45 (UTC)[回覆]
      這屬於海峽兩岸命名差異問題。據我所知,臺灣用「中正」者多,至少不亞於「介石」。另外,中正「同時」也是其本名,故更得以採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日 (六) 16:18 (UTC)[回覆]
      (?)疑問:話說……有沒有漢字文化圈人名採用地區詞轉換的先例?我覺得蔣介石/蔣中正應該地區詞轉換😂兩岸都有使用的名稱,即便某一名稱在某地常用而另一地不常用,也無需轉換;但「蔣中正」在大陸地區使用率屬於是極低的(很多人甚至並不知道這一名稱。在CNKI用關鍵詞搜索,「蔣介石」:「蔣中正」=1728:5),要不是人名,按其他類別的名稱來恆量的話完全算作是地區詞了。--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6日 (四) 09:55 (UTC)[回覆]
      但本人的話還是覺得說還是尊重人家本名會好吧?而且即使如果使用地圖詞轉換的話、那介紹那一欄就很難寫了。就比如說如果是把「蔣中正」換成「蔣介石」的話介紹那一欄就得重新改了。而且重新改的內容有多半可能是:「蔣介石,字介石,本名蔣中正,譜名周泰,學名志清。」如果在台灣地區出現的話就會出現「本名蔣中正」一句、那這就顯得很突兀了、因為覺的條目就已經是蔣中正了、然後還要再介紹裏重複寫蔣中正、這不是很怪嗎?故此「蔣中正」問題只能維持現狀了。--桜花雪󠄁 2024年6月9日 (日) 06:41 (UTC)[回覆]
      中維沒有硬性規定首句第一個詞必須是標題詞(只是要求可以的話儘量、且否則也要早出現),所以首句仍然可以不變;或者全句使用轉換,即“-{ zh-cn: 蒋介石,名中正; zh-tw: 蒋中正,字介石 }-”。我認為主要還是看該地區中文文獻的常用稱呼,更何況「蔣介石」也不帶有侮辱義,沒有「不尊重」的意味。當然,蔣介石條目中不論「蔣介石」還是「蔣中正」很多是出現在引文中,這些不應轉換,以及大量的文字都直稱了「蔣」,需轉換的地方不是非常多;但其他一些條目就很混亂了,比如蔣中正考察蘇聯標題是「蔣中正」,蔣介石訪問印度標題卻是「蔣介石」,但首句卻又用「蔣中正」,等等,這些完全可用地區詞。--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02:06 (UTC)[回覆]
      參看中正路。同性質的「介壽路」有「蔣公延壽」之意,規模上不如中正路普遍。--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16:59 (UTC)[回覆]
(+)支持--BigBullfrog𓆏2024年6月1日 (六) 14:30 (UTC)[回覆]
(+)支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日 (六) 16:18 (UTC)[回覆]
(&)建議:我是支持只要正名有一些知名度就採用正名「王守仁」而非外號的,不過我也支持正文採用更常見的「王陽明」,目前貌似正文兩個名字是混用狀態,首先大家可以在正文統一一下。話說孫中山這個條目我其實支持叫孫文的,但既然kmt自己都這麼叫我也就當它「名從主人」了。--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20:19 (UTC)[回覆]
(+)支持。--東風留言2024年6月4日 (二) 04:05 (UTC)[回覆]
(-)反對、人家生前本名就是叫王守仁、王陽明名號在當時只是世人對於他本人的尊稱、與蔣中正和蔣介石名號同理。--桜花雪󠄁 2024年6月4日 (二) 12:32 (UTC)[回覆]
並不同理。「蔣中正」這個「本名」的地位是依循着中華民國《姓名條例》第一條,但是有任何法令規定「王守仁」是本名嗎?如果您說父母或其他長輩取的「出生名」就是「本名」,那麼顯然「蔣中正」、「蔣介石」都不是本名。況且維基根本沒規定應使用本名作條目名,而是講常用名稱,這樣做是有道理的,您知道《湯姆歷險記》的作者是塞姆·朗赫恩·克萊門斯嗎?這肯定是對的,卻與現實脫節。-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6月4日 (二) 16:00 (UTC)[回覆]
那清朝的皇帝呢?--Daniel1023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09:20 (UTC)[回覆]
(:)回應:中國歷代君主條目的命名有專門規定,不受其他命名慣例或原則所限制。-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6月12日 (三) 09:43 (UTC)[回覆]
孔子和孔丘,孟子和孟軻呢?--Daniel1023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10:01 (UTC)[回覆]
這些是諸子百家的稱呼。--宇治浦井留言2024年6月13日 (四) 07:12 (UTC)[回覆]
(-)反對,雖說二十四史列傳是有人物以姓氏+表字的例子,但也只是少數,《明史》列傳可是使用姓氏+本名稱「王守仁」。--D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01:31 (UTC)[回覆]
這裏不是維基大典,命名應主要參考當代學者(即現代漢語文獻)的常用名稱。--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01:49 (UTC)[回覆]
我的意思是,古代人物在正史及地方志、傳記集有立傳者優先採用其列傳的傳名,未立傳的古代人物及近現代人物才依WP:常用名稱使用最常見的名稱。--D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01:57 (UTC)[回覆]
古代人物的名字有何特殊之處,需要繞開維基百科:命名常規?--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16日 (日) 12:59 (UTC)[回覆]
如果都要以「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學術期刊資料庫」搜尋結果為準,那孫武需改名孫子,蔡琰需改名蔡文姬,關羽需改名關公,尉遲敬德需改名尉遲恭,朱之瑜需改名朱舜水,是不是還得為了用別號、表字或本名引據爭論。現代人物就不論了,因為有些人物表字和筆名比本名更有名。古代人物至少有個參考標準,正史及地方志、傳記集的傳名。常用名會隨時代及使用人數變化,但列傳的傳名不會。況且列傳也是以第三方的視角在介紹該人物。--D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01:48 (UTC)[回覆]
1.孫武條目標題不改成孫子,是因為孫子最常用的釋義為為「兒子的兒子」。2.我個人支持將蔡琰改名為蔡文姬,因為谷歌指數顯示「蔡文姬」更具知名度。 3.谷歌指數顯示,關公和關羽的知名度不相上下,而關羽是本名當然可以採用。4.「尉遲恭」理由同2。 5.「朱舜水」理由同2。--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07:36 (UTC)[回覆]
話說如果以二十四史為準,秦瓊應該重定向至秦叔寶,《新唐書》「秦瓊,字叔寶,以字顯」,《舊唐書》「秦叔寶,名瓊」;如果要以「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學術期刊數據庫」為準,那就是維持秦瓊這個名字不動。--傑里毛斯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09:48 (UTC)[回覆]
中國知網是秦瓊多於秦叔寶,台灣的《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只能查到「秦叔寶」查不到「秦瓊」。不知怎樣才算常用人名呢?--傑里毛斯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09:53 (UTC)[回覆]
若是古代人物遇上同一個人物在二十四史、地方志及傳記集的列傳有兩個以上傳名的情形,我的建議是以搜尋結果最多的名稱作為解決方法。--D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10:05 (UTC)[回覆]
從谷歌趨勢的結果來看,秦瓊比較常用[49]。--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07:16 (UTC)[回覆]
《明史》之所以用「王守仁」,更多是和當時的哲學風氣有關吧。清初官方崇宋學,怎可能用「王陽明」這個名稱。--Ghren🐦🕛 2024年6月17日 (一) 16:34 (UTC)[回覆]
我提出就以二十四史、地方志、傳記集及近代各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的人物誌的列傳傳名作為古代人物名稱的解決方法。其命名規律:一、古代人物有立傳者以傳名為主。二、古代人物遇上有兩個以上傳名的情形,以搜尋結果最多的名稱為主。三、古代人物名稱會與現今使用的詞彙釋義發生衝突者,另採其他常用名稱。四、古代人物未見有立傳者,以最常見的名稱為主。--D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23:13 (UTC)[回覆]
個人支持二、三、四。--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19日 (三) 05:23 (UTC)[回覆]
個人認為「唯官修史書論」的想法是有問題的。另外煩請你請解釋一下「傳記集」的涵蓋範圍。--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19日 (三) 05:27 (UTC)[回覆]
這是個人的意見,至少史書列傳的傳名是固定的,名稱不會因為時代變遷及使用人數而變化。「傳記集」是指多人合傳的傳記,如《高僧傳》,《清史列傳》,《明儒學案》,《中華民國外交官列傳》等等都是。--D留言2024年6月19日 (三) 12:24 (UTC)[回覆]
二十四史的範圍嗎?--宇治浦井留言2024年6月19日 (三) 12:20 (UTC)[回覆]
(-)反對,以字號行者在內文陳述即可,條目命名當然應該用人物之姓名為準。->>Vocal&Guitar->>留言 2024年6月12日 (三) 05:54 (UTC)[回覆]
典範條目張伯苓金聖歎薛範荀子標題用的都不是姓名,其中前兩個就是用字。--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09:35 (UTC)[回覆]
魯迅也是(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3日 (四) 20:48 (UTC)[回覆]
筆名、藝名應該不在討論,我只是認為姓+字、姓+號這種都應該移動至姓+名。--。->>Vocal&Guitar->>留言 2024年6月13日 (四) 23:54 (UTC)[回覆]
我感覺在常用名稱方面會有很大問題。上述所有用法都符合「名從主人」,故差別在於常用與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4日 (五) 00:38 (UTC)[回覆]
不甚同意,字為他人稱呼,號本身是別名,與姓連用亦為他人稱呼。只有姓名才是嚴格意義的名從主人。--。->>Vocal&Guitar->>留言 2024年6月14日 (五) 22:19 (UTC)[回覆]
按照你的說法,王明應該移動至陳紹禹,凱豐應該移動至何克全,博古應該移動至秦邦憲,楊絳應該移動至楊季康,汪精衛應該移動至汪兆銘,胡漢民應該移動至胡衍鴻,成龍應該移動至房仕龍,列寧應該移動至弗拉基米爾·伊里奇·烏里揚諾夫,斯大林應該移動至約瑟夫·維薩里奧諾維奇·朱加什維利……--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16日 (日) 12:55 (UTC)[回覆]
古今中外,眾多名人都是以筆名/藝名/化名/字號聞名於世的,這是比較客觀的事實。--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16日 (日) 13:05 (UTC)[回覆]
我上面說過了筆名藝名都不在討論,外國人也不討論。化名我認為需要移回本名,但比如王明博古等,他們在世時正式文件中也是這麼叫的,那沿用也可以接受。你講的這一堆里可能只有汪精衛我傾向於移動。
至於古今中外眾多名人以筆名/藝名/化名/字號聞名於世我當然同意,我也沒有說移動條目名就要把內文的稱呼通通改掉,這是不可能的,所以總體上並不會影響條目的質量。--。->>Vocal&Guitar->>留言 2024年6月17日 (一) 22:59 (UTC)[回覆]
維基百科不是規範性詞典。維基百科條目的標題命名,理應要考慮到現實世界中的流傳情況。--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16日 (日) 12:57 (UTC)[回覆]
其實我一開始就是想到魯迅()後來覺得筆名可能情況不太一樣,不過貌似薛範也是筆名。說回正題,WP:名從主人似乎沒有對漢族歷史人物的這種情況作出詳細說明。我覺得百科類似於傳記,沒有理由要求必須以姓名命名,因為百科(傳記)就是以「他人」(第三方)的視角在介紹該人物,而不是自傳;而且字號並不帶有貶義,或許「當事人」也希望他人或後世人用字/號來為其作傳呢()--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02:18 (UTC)[回覆]
相比稱呼而言,維基百科更重要的是中立性,我認為使用本名是維護中立性最好的方式。或許「當事人」也希望他人或後世人用字/號來為其作傳呢就顯得非常主觀了。--。->>Vocal&Guitar->>留言 2024年6月17日 (一) 23:04 (UTC)[回覆]
按照你的說法,移動孔子、老子、孟子、莊子 、荀子、韓非子、墨子、列子這些條目明顯更能促進「中立性」。--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07:24 (UTC)[回覆]
我給大家另一個方向吧:大家可以考慮一下「王陽明」與「王守仁」這兩個名字裏,哪個名字更具可適別性。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7日 (一) 23:23 (UTC)[回覆]
我個人以為「王陽明」更具識別性(畢竟陽明學也不叫守仁學啊。)--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07:19 (UTC)[回覆]
順帶一提,劉伯溫條目用的是字號。--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07:20 (UTC)[回覆]
此外,項羽、屈原、張仲景、房玄齡、楊士奇、謝靈運、曹雪芹、蘇定方、王實甫、胡雪岩、徐悲鴻、梁實秋、張靈甫等條目用的也是字號,煩請部分編者注意。--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08:01 (UTC)[回覆]
補充:伍子胥、孟浩然、蔣百里、羅貫中、薛仁貴、劉伯承、嚴白虎、八大山人這些條目用的也是字號。--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08:09 (UTC)[回覆]
吳中四才子、鄭板橋等條目遲早也是要改名的。畢竟"以字行""以號行"也是理應記載的客觀事實。--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08:11 (UTC)[回覆]
建議各位討論標題移動的時候,先去谷歌趨勢對比一下,看看哪個名字更常用。(然後再去cnki等各大學術數據庫查詢一下字眼的出現頻率)--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08:14 (UTC)[回覆]
(怎麽我以前聽得多的反而是「劉基」?)這裏我可以粗略地得出一個結論:就以字或號行的人物而言,「姓+字或號」組合的可識別性通常不低於「姓+名」組合的可識別性。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8日 (二) 13:57 (UTC)[回覆]
這是中國人物的一大特色。本名事實上往往遠未有想像中通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8日 (二) 15:44 (UTC)[回覆]

關於法輪功條目的問題

請教「馬爾濟斯」條目移除內容的原因

模板的更改導致人物條目加入紅鏈的生卒日分類,主流語言及傳統百科一般均不強調生卒日,有過度分類的傾向。--Kethyga留言2024年6月4日 (二) 03:41 (UTC)[回覆]

同意現為過度分類。--東風留言2024年6月4日 (二) 04:04 (UTC)[回覆]
建議還原模板。--Nama24Pok留言2024年6月4日 (二) 04:20 (UTC)[回覆]
同上。--BigBullfrog𓆏2024年6月4日 (二) 05:34 (UTC)[回覆]
編輯來源於此。副知@Sanmosa。實際上考慮到近三十萬篇條目使用此模板,相關討論頗為偏僻,採用共識應當是不足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4日 (二) 05:56 (UTC)[回覆]
(○)傾向保留。--☥⚕20204622⚚⚘𒀯космос♾ 2024年6月4日 (二) 08:53 (UTC)[回覆]
我覺得這種分類有沒有都無所謂,但是的確不是很必要。--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6月4日 (二) 10:42 (UTC)[回覆]
@KethygaSanmosaShizhaoEricliu1912現在模板已經不會自動分類出生月日了,但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5/19#批量提刪這些分類卻都還在,是不是應該儘快決定保留或刪除月日出生的分類。隨便什麼結果都好,總不能像現在這樣卡着。--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08:17 (UTC)[回覆]

關於「Iberia」這一航空公司的法定名稱

Iberia西班牙國家航空公司,於2016年6月進駐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並設立「西班牙伊比利亞航空公司上海代表處」。然而,該航空公司的法定名稱是西班牙語所稱的「Iberia Líneas Aéreas de España S.A.」。大家對此有什麼看法?--楫交留言2024年6月5日 (三) 02:30 (UTC)[回覆]

如果是條目內,不能寫兩個嗎?如果要問條目名稱,請根據命名規則。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6月5日 (三) 05:11 (UTC)[回覆]
@春卷柯南論《中文維基百科》之「名從主人」原則,「Iberia」這一航空公司官方微博和微信號都叫「西班牙國家航空」。此外,請看這樣的Google 搜尋。--楫交留言2024年6月5日 (三) 10:13 (UTC)[回覆]
但是,「西班牙伊比利亞航空公司上海代表處」於2019年1月更名為「西班牙國家航空公司上海代表處」。那這兩個名稱是如何?--楫交留言2024年6月8日 (六) 06:21 (UTC)[回覆]
我找@MNXANL來看看了。--楫交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02:43 (UTC)[回覆]
但是,針對西班牙語所稱的「Iberia Líneas Aéreas de España S.A.」,且有兩個全稱,就是「Iberia Líneas Aéreas de España S.A. Operadora」和「Iberia Líneas Aéreas de España S.A. Operadora Unipersonal」。大家對此有什麼看法?--楫交留言2024年6月19日 (三) 03:08 (UTC)[回覆]
(&)建議:標題、模版title使用常用中文名稱(西班牙國家航空+Iberia),正文引述時使用常用名稱或常用簡稱,導語主語使用原文全稱(Iberia Líneas Aéreas de España S.A. Operadora Unipersonal)並介紹常用名稱(西班牙國家航空+Iberia)。同理似乎也可適用於哥倫比亞航空條目--MNXANL 貢獻 討論 2024年6月14日 (五) 03:50 (UTC)[回覆]
(~)補充似乎IB在進入大中華市場前,繁體材料多寫作「西班牙國家航空」(疑似是國泰在加入寰宇一家時搞出的翻譯),簡體材料多寫作「伊比利亞航空」--MNXANL 貢獻 討論 2024年6月14日 (五) 04:06 (UTC)[回覆]
@MNXANL您意思是我完全不理解。--楫交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08:42 (UTC)[回覆]
@MNXANL我只提出的是「西班牙伊比利亞航空公司上海代表處」這個名稱,你直接看上面的解釋吧。--楫交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09:55 (UTC)[回覆]

關於日本車站百選的資料

請問各位熱衷日本鐵路的用戶,有無日本車站百選的相關資料(尤其是報紙新聞等)?比如歷次關東車站百選中部車站百選近畿車站百選選出的25個車站名錄等資料,因互聯網上暫未找到相關信息,特來客棧向各位請教。--Joe young yu留言2024年6月5日 (三) 13:26 (UTC)[回覆]

國土交通省關東運輸所?--Sinsyuan✍️🌏🚀 2024年6月14日 (五) 11:52 (UTC)[回覆]
@Sinsyuan這個我知道,我需要的是日本車站百選舉行時當時的報紙、雜誌或者書籍等資料。——Joe young yu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02:22 (UTC)[回覆]

關於近年的嚴重寒潮部分

移動條目:雙龍汽車

關於抖音詞條中TikTok部分剛剛被獨立拆分的問題

有必要把反共主義這個條目加上這個圖片嗎?

模板Template:Cite act理論上來說應該可以用語中國大陸和台灣的政府公文(法律性質的文件,包含發文字號),但是其目前的格式和中文習慣差異比較大,不知道如何適應中文,又或者比較適合單獨建立一個新的?--Kethyga留言2024年6月8日 (六) 05:22 (UTC)[回覆]

話說……一般中文文獻引用法律是用什麼樣的格式?《信息與文獻 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T 7714—2015)》裏沒有提到法律。似乎法律相關論文中引用法律也有自己特殊的格式(如[50])--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8日 (六) 05:49 (UTC)[回覆]
感覺不太容易兼容多語言。參數看上去不錯,但單獨一套模板和規範、手動整理,目前確有必要嗎。--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8日 (六) 06:07 (UTC)[回覆]
單獨的話,en:Category:Law citation templates有不少美國之外的法律引用模板,中文Category:法律引用模板也有幾個,不過相對少。《法學引注手冊》中,法律條文相對適合{{cite act}},規範性文件(或其他文件)似乎不太適合。用模板主要是為了統一風格和統計,實際不用任何模板都可以。--Kethyga留言2024年6月8日 (六) 06:32 (UTC)[回覆]

我覺得引用法律的話直接在維基文庫里找然後引用維基文庫就好,用{{cite wikisource}},別的地方我不太清楚,但中國大陸的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文庫基本上都是全的。———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6月11日 (二) 03:54 (UTC)[回覆]

維基文庫是否屬於可靠來源?(之前就遇到過維基文庫版本和辭典書證版本中引文不一致的情況,當然當代法律一般是不會不一致。)--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03:57 (UTC)[回覆]
以前在互助客棧我記得聊過這個問題。維基文庫本質上屬於圖書館,問圖書館是否屬於可靠來源其實是一個無解的問題,應該具體判斷圖書館裏的圖書是否屬於可靠來源。--———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6月11日 (二) 04:14 (UTC)[回覆]
我的意思主要是從維基文庫這一圖書館是否「忠實反映圖書原文」的角度去判斷它是否「可靠」。比如之前在馬達加斯加條目,上海辭書出版社的《近現代漢語辭源》中引文中梁啓超《新民說》中用「馬達加斯」一譯,但維基文庫中卻用的是「馬達加斯加」(其他文字也略有出入),我認為維基文庫的「可靠性」是低於正式出版物的。--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04:22 (UTC)[回覆]
所以我說「具體判斷圖書館裏的圖書是否屬於可靠來源」嘛,有些用戶確實在維基文庫上傳文獻時不仔細不認真,拿來當來源確實不好。不過維基文庫一樣可以改,碰到這種情況我覺得可以順便把文庫里的這個錯誤給改掉,這樣你在引用時就是正確的。再就是,既然存在{{cite wikisource}}這個模板(不僅是中文,其他好多語言版本都有),本質上表示社群認可將文庫作為來源。--———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6月11日 (二) 04:33 (UTC)[回覆]
哦,原來您本來就是此意。我覺得「判斷圖書館裏圖書是否可靠」這一比喻容易讓人誤會成判斷文獻本身的「內容」是否可靠,可能「判斷圖書謄抄出版過程是否可靠」之類的會更好些,更突出可靠性會發生問題的重點(也就是錄入文庫這一「程序」)。(尤其是古代的圖書出版,沒有印刷機,純謄抄,就很類似現在的「錄入文庫」這一行為。)另外,提到文庫的可靠性問題,可以ping一下「馬達加斯加」詞源內容當時的主編@Allervous。--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2:20 (UTC)[回覆]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提供含原文影印本的文獻,可能會比維基文庫更可靠。而英文維基文庫有些書籍透過.djvu格式的影印本檔案,大概可以保障「忠實反映圖書原文」,建議中文維基文庫參考一下。--Allervous初音ミクのセーラー服 2024年6月11日 (二) 13:15 (UTC)[回覆]
使用{{cite wikisource}}可以,用{{cite website}}或其他模板也可以,這裏是想討論出一個比較符合實際應用或法學引用的格式。平時引用習慣「標題(發文字號)」,這裏的「發文字號」在這幾個模板中目前似乎只能和標題放一塊,「發文字號」獨立一個參數比較好。--Kethyga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01:55 (UTC)[回覆]
直接在模板里加「發文字號」的參數?--———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6月12日 (三) 02:33 (UTC)[回覆]
不建議。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8日 (二) 14:07 (UTC)[回覆]
我推測{{Cite act}}預設是來引用普通法(相對於大陸法而言)下的法規、法令、法案、條例等的(雖説引用大陸法的法規、法令、法案、條例等應該也沒問題),因此以這模板來引用公文(而非法規、法令、法案、條例等)自然水土不服。現時不存在任何一個專門引用公文的引用模板,我個人推薦在wikisource有文本的時候引用wikisource,其他情況下使用{{Cite report}}(有分卷、期的話也可以使用{{Cite journal}})。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8日 (二) 14:07 (UTC)[回覆]

NBA賽事記錄的時區問題

是否應該將Template:廣東高等院校中深圳理工大學上標修改為「市部共建」

條目名稱 命名一致性

請問下列條目的名稱是否可按NC:一致性統一一下?

有關Iowa戰艦還有一個小問題,已於技術版提出但獲告知應移至此討論。簡單來説,Iowa的簡中似乎應爲「艾奥瓦」,繁中為「愛荷華」,所以未知以繁體「艾奧瓦」命名是否合符規範。另這些題目的字詞轉換可能需調整一下。--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2024年6月10日 (一) 02:21 (UTC)[回覆]

請看註一「 使用地區詞處理至一致也算作一致」。奧花=奧普拉,所以就是符合一致性。--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02:38 (UTC)[回覆]
額那個註完全可以寫在同一行吧。。。那請問「艾奧瓦」使用繁體「奧」,以及繁體標題使用簡體地區詞會否視作違反繁簡統一?--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2024年6月10日 (一) 05:16 (UTC)[回覆]
艾奧瓦+號戰艦(中國大陸譯名繁化+其他)如何判斷,有點卡bug,個人不太清楚這個情況如何處理。--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05:40 (UTC)[回覆]
如果某一簡體用詞在繁體世界也不算罕見個人認為可以予以保留並在NoteTA里寫成:zh-hans:艾奥瓦; zh-hant:艾奧瓦; zh-tw:愛荷華...。反過來亦同理。--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08:08 (UTC)[回覆]
我對「使用地區詞處理至一致也算作一致」的理解為:為了使某一主題下的所有條目命名一致,可以將所有頁面統一至某一地的用詞而不考慮先到先得的問題。--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08:04 (UTC)[回覆]
「所有頁面統一至某一地的用詞」絕對違反另一個指引地區詞
題外話,「一致性」這個原則,是很後期才有的, 2021年5月才通過,而且備受爭議。大部分編輯都在明裏暗裏地不合作抗議,通過次月就被提出刪除(1), 2023年7月的修訂也可以看到有部分人不滿這個做法,最終降低了這個規則的使用方式,從略帶強制的「技術上」變成「命名慣例」。(2
實施前很多條目都不跟這個做法,追溯過去內容,會發現很多衝突的情況。由於潛在反對聲音很多,所以沒有出現從者如雲,普遍推行的情況。--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08:28 (UTC)[回覆]
我覺得可能是為了方便分類?比如說Category:2011年發現的系外行星為例,當中有一大堆开普勒和克卜勒,分類排序起來應該會很麻煩,除非直接用Kepler作為默認排序。或者是可能會遇到地區詞混亂,統一至某一地用詞有助於正確實現地區詞轉換的情況(雖然我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有這樣的情況)。如果可以進一步為各個專題設立自己的「命名一致」規則應該可以達到更好的效果。--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08:55 (UTC)[回覆]
不對吧?是無論用什麼技術手段處理,祇要顯示(給讀者的)結果「看起來一樣」就好。大概正好與您說的相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1日 (二) 15:27 (UTC)[回覆]
可能我們對條文的理解的方式不一樣吧。--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5:35 (UTC)[回覆]
因為除少數技術限制外,僅僅為了實現某種用詞而移動條目或變更內容,正可能構成繁簡或地區詞破壞,同相關方針與指引之精神相違。所以我想大概是相反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1日 (二) 16:25 (UTC)[回覆]
如果不利於地區詞轉換的話,可以考慮移動標題。--東風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05:51 (UTC)[回覆]
最初我正是遇到這個問題。
例如奧花·雲費的條目,#早年的第二段中的「奧普拉·溫弗里秀」,中港臺三地的轉換都令節目名和人名不一致。
我修改前的姊妹艦歷史版本,#軍用例子寫着「愛荷華號戰艦 (BB-61)、...共同組成衣阿華級戰艦」,我不知道大陸該用艾奥瓦還是衣阿华,反正就該一致,港臺版同理。--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2024年6月10日 (一) 06:14 (UTC)[回覆]
艦隊名稱源於美國地名,美國各地翻譯有轉換組,你可以參考裏面的翻譯。--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06:24 (UTC)[回覆]
這我知道,但不知爲何例如百度百科雖然寫艾奧瓦州,但寫依阿華級戰列艦。原因我不深究,反正至少維基的船級和艦名應一致。--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2024年6月10日 (一) 06:33 (UTC)[回覆]
2005年的資料已經是依阿華級戰列艦([51]),當然中維條目是2004年建立的,不排除是循環引用。--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07:57 (UTC)[回覆]
進一步查找資料,1994年的中國大陸軍事雜誌已經使用「依阿華」級戰列艦([52])的說法,可能是為了區分地名和戰艦,以採用了不同譯名。這個情況不適用於「一致性」。只是單純的譯名問題。
PS:對比查證「艾奧瓦級戰列艦」在知網沒有搜索結果。--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08:03 (UTC)[回覆]
「依阿华」/「衣阿华」在戰艦中適用於約定俗成,後出現的「艾奥瓦號」相關新聞不排除是直接套用iowa的中文地名。這裏面的戰艦名和州名要分開討論。--東風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08:57 (UTC)[回覆]
對於一致性的要求,我傾向認為是同主要類型(例如:衣阿華級戰列艦艾奧瓦號戰艦 (BB-61)艾奧瓦號戰艦 (BB-4)可以歸為主要類別是戰艦)或者關聯性衍生(例如:作品條目及其衍生列表條目等)條目有這個需要。對於奧花·雲費奥普拉·温弗里秀,可能是編寫時用字模式選擇導致有差異(在oldid=64924556版本,一致性原則不存在,對於名從、常用衝突的處理是先到先得原則)。——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11日 (二) 06:13 (UTC)[回覆]
「命名一致性」原則問題很多,而且定義模糊。最近才又見到相關案例。我認為相關方針與指引實在很有商榷的必要,此原則一般而言應該僅局限於經社群個別商討確定的個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1日 (二) 16:27 (UTC)[回覆]
分類名稱指引相關內容也需要調整,明確保留原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1日 (二) 16:38 (UTC)[回覆]
依我簡單研究後的理解,NC:一致性所管的主要為「格式」而非「用字」,所以其實應該不適用於此討論串。假設屬實,我所列的條目的用字不一致有否違反任何規定?
  • 假設有,是否需統一,如何統一
  • 假設無
    • 可否統一,如何統一
    • 有否需要增設相關指引
奧花·雲費奧普拉·溫弗里秀的問題,其實在奧普拉·溫弗里秀的頁面補個noteTA就應該可以解決了,該系列戰艦的問題同理。問題在於:
  1. 於其他條目使用這些命名不統一的字詞時(例如姊妹艦),很大機會是不會加noteTA的,這就轉換不了,問題並未解決
  2. 繁體艾奧瓦等情況,尤其是不屬於「簡體用詞在繁體世界也不算罕見」的情況者,如何處理
--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2024年6月12日 (三) 02:50 (UTC)[回覆]
技術上來說沒有,由於其他條文的影響(NC:先到先得),除非是遇到地域詞轉移問題,否則建立條目時如何,之後也如何,就是上面Easterlies提到如果不利於地區詞轉換的話,可以考慮移動標題
我看到艦隊轉換組,艾奧瓦號戰艦是香港地區譯名。個人不熟悉相關領域,無法判斷。若艦隊轉換組內容為真,現在已經是地域詞形式上的「一致性」。--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07:44 (UTC)[回覆]
命名一致性條文訂明「使用地區詞處理至一致也算作一致」,排除地區詞差異,故不追求統一至同一地區詞。同一事物在一篇文章中的不同名稱:若應包含在轉換機制之中,即為任何一地可靠來源最常用用詞及字形,則不作修改,不必強求一致;若不應包含在轉換機制之中,即不屬任何一地可靠來源最常用用詞及字形,一般則需改爲任何一地可靠來源最常用用詞或增設針對同一事物的兩層或多層轉換,以使任何一地用字模式恰當轉換並正確展示用字。但若有名稱在所有6地都常用但皆非最常用,則不必修改;不過這種巧合不多,更有可能出現某個名稱在1地最常用、3地常用、2地罕見等情形,仍需修改用字或增設多層轉換以照顧後2地轉換效果。--— Gohan 2024年6月16日 (日) 02:36 (UTC)[回覆]
這篇文章里的內容可以參考一下(雖然作者是自媒體):https://i.ifeng.com/c/8WebW2hOuBA 標題:「從「愛我華」到「衣阿華」再到「艾奧瓦」,這個州都經歷了什麼」--桃花影落飛神劍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15:45 (UTC)[回覆]
主要的關聯到地區詞處理、常用名稱等概念。譯名的會試着時間和傳播改變的,嚴復早期將telephone翻譯作「德律風」,最後流行的是「電話」。譯名可以溯源,但在本話題作用不大,重點的當前的各地譯名。--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6日 (日) 01:18 (UTC)[回覆]
借用電子遊戲命名方針的思路,這個問題可以倒過來考慮:每篇條目理論上要分別維護6個標題,即zh-cn、zh-hk、zh-mo、zh-my、zh-sg、zh-tw標題。然後確定標題時,每個用字都應該按照WP:NAME來跑一輪,分別得到各自的最優標題。具體到Po主的問題,就是Oprah在zh-cn標題中有沒有統一命名為「奧普拉」,在zh-hk區域中又是否統一譯作「奧花」?
至於條目的實體標題(即zh),應該是上述六個標題之一。但是zh只能有一個,那就跟着創建時版本的用字走,這樣「先到先得」也是標準一致,誰都不會有意見。這樣zh就成了純粹的技術性id,對讀者來說不再有實際意義。而且現在小工具對zh用字會有驅離提示,也算明確表示zh不是給讀者看的
這樣來看,很多時候要討論的是條目字詞轉換,而不是條目標題本身。畢竟讀者看的是轉換標題,而不是實體標題。例如認為要某地的標題需要修改,但又覺得有爭議,那就應該比照移動請求的規格來申請。如果而實體標題正好是該地區,那就條目自然會隨轉換規則的修改而移動😂--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12:19 (UTC)[回覆]
PS:地區詞和簡繁轉換問題要分開。首先明確一個問題:在條目正文裏用簡體打hk/mo/tw地區詞,或用繁體打cn/my/sg,是否算不佳做法?如果答案是「算不佳做法」,那我們就考慮這種正文打繁體字(簡體字),但用詞卻和cn/my/sg(hk/my/tw)標題相同的情況:
  • 繁體字打的詞在hk/my/tw某地最常用,只是對應的轉換規則不對。這自然應該修改轉換規則,沒什麼可說的。
  • 繁體字打的詞在hk/my/tw某地較常用。此時可以認為用詞對該地合適(就像乙醇條目里也可寫「酒精」),亦即不用附加轉換規則。
    • 如果其他地區罕用該詞,則可以附加單向轉換,映射到該地最優名稱(一般為該地條目標題)。
    • 當然處於用詞一致性和維護便利的考量(特別是專名詞),也可以直接修改原始碼來配合轉換組。
  • 繁體字打的詞在hk/my/tw全都不常用,這可能是早期編者複製標題時,條目還沒有定義地區詞轉換規則。這算輸入不佳,應該直接修改原始碼(或者轉簡繁體,或者簡繁不變而改換用詞)。
但是關鍵在於,一般編者可能只熟悉當地用法,如何給其他地區的用法背書😂--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13:49 (UTC)[回覆]
我個人的想法是,簡體區用詞用簡體寫,繁體區用詞用繁體寫。技術上,若不依照此原則,(可能)會影響地區詞轉換的匹配,具體結果就是轉換失敗。
假設有組詞的轉換為「cn:cn; my:my; sg:sg; hk:HK; mo:MO; tw:TW」,小寫為簡,大寫為繁。若今天有人寫了「CN」,甚至「Cn」或「cN」,系統能正確轉換嗎?如無其他相應轉換規則,應該會顯示成「cn/my/sg:cn; hk/mo/tw:CN」吧。完善轉換組(對應簡區常見繁詞、繁區常見簡詞)可能可以涵蓋「CN、MY、hk、mo...」等情況,但也處理不到「Cn、mY、Hk...」,除非。。。
若系統無法處理,就只能 1)改良轉換系統 2)避免情況--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2024年6月18日 (二) 03:58 (UTC)[回覆]
Wikipedia:地區詞處理」序言就有說中國大陸(zh-cn)、新加坡(zh-sg)及馬來西亞(zh-my)的地區詞使用簡體中文;台灣(zh-tw)、香港(zh-hk)及澳門(zh-mo)的地區詞使用繁體中文。違反這個原則是會影響轉換規則運作,極端的案例就是快打旋風,簡繁用錯就直接GG。但是「地區詞處理」藏的比較深,很多人注意不到。而命名常規又只規定了繁簡統一,沒有討論地區詞問題;Wikipedia:命名常規_(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最底部是說X體區有X體標題的問題,但這又只是個領域方針😂--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06:50 (UTC)[回覆]

現在Wikipedia:命名常規的框架可能不好。現行命名常規指出:「條目命名都應當首先使用大多數中文用戶最容易理解、最不容易混淆的文字」。這句話指「條目實體標題全球大多數中文用戶最容易理解的問題」,這就比較有問題:一方面我們字詞轉換,就是因為這點很難做到;另一方面讀者也實體標題,爭這個「中文界最優標題也沒有意義」😂。可能我們是參考英維,但英維是沒有地區詞轉換問題的。我想在中維,這句話的含義是「條目各轉換標題該區域大多數中文用戶最容易理解的問題」。

雖然說從讀者角度,只要轉換標題正確就ok;但是實體標題終歸是存在的,從編者角度也不能不討論。這裏舉幾個例子:

  • zh-Hant-CN/zh-Hans-TW式輸入影響轉換規則,是否應該禁止?目前命名常規只說繁簡統一,這應該就是只考慮無地區詞差異條目的結果。
  • 「快打旋風」有段時間簡繁標題的內容不同:簡體導向街頭快打系列(大陸指Final Fight,而繁體快打旋風是消歧義頁(香港指Final Fight,台灣指Street Fighter。這種做法好處是方便使用簡體的大陸讀者,但壞處是麻煩了簡繁不敏感的用戶。所以只有簡繁(非地區詞)差異的標題是否應該視為一個?
  • 高達系列實體標題用英文,再通過「原文:高達;大陸:高達;臺灣:鋼彈;香港:高達;」將各地標題轉換為中文。這種「實體標題以外語中立,各地標題通過轉換解決」的做法ok嗎?
    • 更廣義地說,如果實體標題和所有地方的用字都不同,我們先假定各地轉換標題是正確的,那這個和任意一地的最優標題都不同的實體標題為何會符合命名常規?
  • 地區詞有分歧時,選擇哪個詞語做實體標題不會吵架?(目前的做法是WP:先到先得

由此可見,實體標題和轉換標題也是緊密相連的。就如同我上面舉的例子:對於有地區詞差異的主題,zh-cn等轉換標題如何判斷,實體標題又該如何選擇;對於沒有地區詞差異的主題,標題又該如何選擇?這是一個高屋建瓴的問題,只在「命名原則和慣例>其他命名慣例>先到先得」這個角落談就很low了。將章節應該改組成大標題「== 實體標題與轉換標題 ==」放在「== 命名原則和慣例 ==」前,先討論要不要處理地區詞,如果要處理地區詞,再根據命名原則敲定各地最優標題,這才是正常的順序。相信這樣做,包括po主提到的一致性問題在內,許多問題會有更清晰的解說--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08:28 (UTC)[回覆]

關於木衛十一(Carme)與加爾尼群的譯名

大量北京舊建築提報關注度

今天Category:自2024年6月主題關注度不足的條目出現大量北京舊建築,請熟悉此主題人士盡早評估、準備。--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12:31 (UTC)[回覆]

User:紅渡廚:隨意抽查了一筆席氏墓碑,我認為該條目的第二條引用資料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的有效介紹,畢竟新華網不是小網站,新聞也介紹了文物的尺寸、內容、形式、發生事件等。建議詳閱通用關注度指引、並重新確認其他提報條目到底符不符合,謝謝。--迴廊彼端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16:25 (UTC)[回覆]
  1. 我在提報前看過席氏墓碑的來源,我也看過維基百科:關注度,我認為這種程度只算順帶提及;
  2. 請問您是哪位?還來「抽查」我?您是什麼維基法官嗎?「抽查」以後不合您的意是不是還要判我的刑?維基百科有那麼多的編者,出現一些不同理解是很正常的事情,閣下沒有資格在我面前說你理解的方針指引就是絕對正確。所以我拒絕重新確認我提報的這些條目是否符合。是,我昨天確實提報了很多條目的關注度,但我對每一個被提報的條目都有確認過來源,我對我提報的每一條關注度都會負責。請閣下以後注意你的用詞,不要再「抽查」其他用戶,謝謝合作。
--———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6月11日 (二) 03:38 (UTC)[回覆]
User:紅渡廚謝謝指正,我對用語不當、讓您不快向您抱歉,也會重新思考該方針。--迴廊彼端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1:30 (UTC)[回覆]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原留言者自願收回,已由日期20220626留言)於2024年6月12日 (三) 15:43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人家說的是措辭不當,可不是說行為不當吶。--Y. Sean 2024年6月12日 (三) 15:10 (UTC)[回覆]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原留言者自願收回,已由日期20220626留言)於2024年6月12日 (三) 15:43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東棉花胡同17-27號住宅外,已由我和User:日期20220626補充來源。--Kcx36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14:18 (UTC)[回覆]
目前除大江胡同32號東棉花胡同17-27號住宅外,我認可其他條目的關注度。--———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6月12日 (三) 14:45 (UTC)[回覆]

剛剛想找一個關於「固定翼」但又不一定是一般視作「飛機」的條目,發現最接近是固定翼飛機,但整篇都是萊特兄弟,波音空客那種飛機。問題來了,英文是en:Fixed-wing aircraft,涵蓋所有有「固定翼」的「飛行器」(aircraft)而不只是「飛機」(airplane)。仔細一看,中文條目頂部有三個消歧義,

  1. 「飛機」和類似名稱重定向至此,關於其他含義,請見「飛機 (消歧義)」。
  2. 此條目頁的主題是是(原文如此)一種有動力裝置的固定翼航空器。關於沒有動力裝置的固定翼航空器,請見「滑翔機」。
  3. 關於指由發動機產生的推力向前推動的固定翼飛機,請見「飛機」。

首先「飛機」並沒有重定向至此,而飛機(消歧義)列出了1.固定翼飛機(此條目)2.飛行機(飛機條目)3.航空器(aircraft)。

然後若然沒動力該去「滑翔機」,有動力該去「飛機」,那這條目的主題是什麽?

正確答案在飛行器#分類樹航空器#分類都可以非常直觀地了解到。

現時這條目大錯特錯,應當砍掉重練,參考英維重寫一遍。--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2024年6月11日 (二) 13:42 (UTC)[回覆]

「固定翼航空器」與「固定翼飛機」應該分成不同的條目。現有的「固定翼飛機」條目不用動,新條目「固定翼航空器」寫好後,改Wikidata對應英維的en:Fixed-wing aircraft。--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6:32 (UTC)[回覆]
之前忘了說條目重寫後應移動至「固定翼飛行器」(或航空器),這樣會更准確。至於「固定翼飛機」條目有否必要存在,我個人極度懷疑,因絕大部分「飛機」都是「固定翼」的,除了如F14可變後掠翼,或NASA AD-1等實驗。--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2024年6月12日 (三) 01:36 (UTC)[回覆]
剛剛查了一下,可變掠翼飛機也歸類為固定翼飛機,「固定翼飛機」應重定向至飛機,新建條目「固定翼飛行器/航空器」。--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2024年6月12日 (三) 05:10 (UTC)[回覆]
同意。查了一下ChatGPT,飛機就是有動力、固定翼的飛行器。--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06:09 (UTC)[回覆]
有嚴格定義的,看這。沒有一項叫做固定翼航空器。--Dragoon17cc留言2024年6月13日 (四) 23:27 (UTC)[回覆]
閣下可否詳細說明一下?該頁面確實沒有「fixed-wing aircraft」一項,但這組字詞是頗爲常見的,「Airplane」的定義就是An engine-driven fixed-wing aircraft heavier than air, that is supported in flight by the dynamic reaction of the air against its wings.,依我理解可以説爲「以引擎為動力的定翼飛行器(航空器)」(外加重於空氣,由翼提供升力)。
退一萬步來説,「固定翼飛機」和「飛機」必為同一條目,而個人認爲「固定翼飛行器(航空器)」條目有一定需求,用以講解「由翼提供升力」的飛行器。--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2024年6月14日 (五) 00:47 (UTC)[回覆]
因為Airplane一定是有fixed wing--Dragoon17cc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12:06 (UTC)[回覆]
言下之意您不反對將現時「固定翼飛機」的內容移至「飛機」吧,那閣下對重寫一個「固定翼飛行器」條目有沒有特別意見?--惣流 明日香 蘭格雷不姓 2024年6月14日 (五) 13:46 (UTC)[回覆]

Template:Wiktionarylang等模板的使用

目前只有極少數語言的條目上標有該模板,請問是全部擁有維基詞典的語言還是部分指定語言需要添加這個模板?--Azure 2024年6月12日 (三) 12:49 (UTC)[回覆]

全加也許是過度推廣(刷存在感)。小眾語言加上,如果詞典品質不行,感覺也不好。--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13:46 (UTC)[回覆]

重要:涉及限制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區討論之政策修訂(續)

近月有修訂共識方針之提案,將限制編者在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區發起討論,大略意涵如下:

一、禁止在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區發起「僅影響單一條目的討論」,也禁止將此等討論移動至客棧,只能發送討論通告;
二、禁止在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區發起「影響多個屬相同主題的條目的討論」,也禁止此等討論移動至客棧,只能發送討論通告;
三、在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區發起「影響多個主題條目的討論」時,應當在主題條目發送討論通告。

因提案已重行公示,且涉及目前此頁面多數討論,故再一次予以公告提醒,請編者注意並踴躍參與相關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2日 (三) 18:25 (UTC)[回覆]

三是筆誤?是第二項所禁止的。--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13日 (四) 06:10 (UTC)[回覆]
根據原提案,三應該是指「影響多個不同主題的條目的討論」,和二沒有衝突。--Wolfch (留言) 2024年6月13日 (四) 09:20 (UTC)[回覆]
@Liuxinyu970226WolfchYFdyh000按所謂「重行公示」版本調整了內容。但我還是有看沒有懂,相信以後其他編者也將如此。行文都這副樣子,未來強行執行之效果恐怕是一言難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7日 (一) 06:34 (UTC)[回覆]
(-)反對二和三,因為自相矛盾,恐存選擇性執行之漏洞,Wolfch的和二沒有衝突說法恐怕語焉不詳。--Liuxinyu970226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06:23 (UTC)[回覆]

關於註釋格式問題。請問現在社群的共識或條目撰寫的要求是註釋內容不需要與後續的正文內容空一格了麼?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我記得以前是註釋內容要和後續的正文內容空一格隔開。

例如:

正文內容,<ref>注釋內容</ref> 正文內容。

現在是不要求空格,還是統一標準而不再空格?

因為最近我在撰寫條目的時候,多次被同一名編輯修改我的格式。如果這個空格格式已經不被允許,我後期編撰條目的時候也可以規避。但如果這個空格格式是可以自由選擇,那該編輯專門針對我的條目進行修改是否算是不遵守社群禮節?

--Chiu Hsiao (✉️Message) 2024年6月14日 (五) 01:46 (UTC)[回覆]

從未要求過空一格,中文環境下也沒有空格的習慣和要求--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14日 (五) 03:17 (UTC)[回覆]
多謝。那我知道該如何撰寫了。--Chiu Hsiao (✉️Message) 2024年6月14日 (五) 03:21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用於表示日本節慶活動的「祭」是否可以視為恰當的中文用法

看到將「Category:琉球節日」改為「Category:沖繩縣的祭」現象,產生的疑惑--苞米()💴 2024年6月14日 (五) 09:14 (UTC)[回覆]

你成功勾起了我對「紀」這個字的心理陰影。--MilkyDefer 2024年6月14日 (五) 12:22 (UTC)[回覆]
大草,你是在說這個?--BigBullfrog𓆏2024年6月16日 (日) 18:38 (UTC)[回覆]
不應視為中文。漢語「祭」無此用法(可查閱《現代漢語詞典》《國語辭典》《辭源》等等)。--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12:33 (UTC)[回覆]
如果此處的祭如同戰祭豐年祭,是指慶典或活動的話,可參見《教育部異體字字典》釋義五。[53]--夜月辰星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12:44 (UTC)[回覆]
如果此處討論的是Category名的話,或許可以參照Category:日本鐵路公司,條目名使用特例的鐵道,而Category名則用慣例的鐵路。--夜月辰星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12:57 (UTC)[回覆]
既然《教育部異體字字典》給出了這個義項,那麼說明「祭」在漢語中確實可以表示「慶典活動」的意思,但我仍不認為可以用來作標題,理由有三:一、《異體字字典》沒有給出詞性說明,不過從例句(例詞)為「雪祭」、「海洋祭」、「音樂祭」等來看,「祭」表示此義時可能只能用作詞綴(例如「作者」「讀者」的「者」字、「產業化」「綠化」的「化」字等),「沖繩縣的祭」中「祭」直接作為成詞語素,這可能是不合法的,至少很不符合語感;二、目前只有台灣的詞典給出這種用法,可能不是所有漢語地區廣泛的用法;三、即便在中國大陸等地區的詞典中找到了這種用法,用「祭」來表示慶典活動在漢語中仍是不常見的,完全可以用更常見的方式來表達。--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12:57 (UTC)[回覆]
意味不明啊?維基人接納某些活動常用名稱為中文就算了,分類可以自己命名就或許不必如此了吧?不過日本相關分類好像都這樣,有整體考慮必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4日 (五) 12:47 (UTC)[回覆]
可以改用祭典。--AT 2024年6月14日 (五) 13:20 (UTC)[回覆]
中文普通名詞「節日」不應換成日語的「祭」,並非是專有名詞。現代標準漢語中「祭」一般是祭祀的意思。反對使用祭典,祭典不是節日。百科全書面向的是普通的中文讀者。--Kethyga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14:05 (UTC)[回覆]
條目祭 (日本)在2007年由武藏創建並使用了「祭」,分類:日本的祭>分類:日本各都道府縣的祭>……亦依從了這樣的命名。如需更改應一併更改,可使用「祭典」。--紺野夢人 2024年6月14日 (五) 14:08 (UTC)[回覆]
如果祭是普通日語詞彙而非有特別意義和限定,不應這樣用。--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14:13 (UTC)[回覆]
同意Kethyga君,貢寮國際海洋音樂祭可以,但Category:沖繩縣的祭不行,因為前者是專有名詞,而且用「祭」表達活動或慶典仍不是中文圈普遍的用法。固然語文是活的、會改變、會交流的,語文也可以有外來語,但此種用法尚未成為中文外來語。-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6月14日 (五) 15:26 (UTC)[回覆]
應該是一種日文漢字借入中文漢字語境的情況,但僅限於專用名詞化(例如札幌雪祭等),如果作為一個獨立語素作為其他語素的被修飾對象,類似上述舉例,應該沒有對應類似「節日」、「祭典」的意思,可能需要對應替換為相應語言的獨立語素「節日」或者「祭典」。——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15日 (六) 00:53 (UTC)[回覆]
但糾結下去的話,「祭」在中文漢字的語言有「對死者表示追悼、敬意的儀式」、「供奉鬼神或祖先」的意思,對應日文漢字其意思也有類似的語義:因為日本這些「祭」的前身有相當是與「供奉鬼神」等的儀式。——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15日 (六) 00:53 (UTC)[回覆]
經我再三考慮,我建議全面廢除「日本的祭」以下所有分類,改以「神道祭事」取代(有需要的話可再按都道府縣細分),與神道無關的如札幌雪祭等則劃入日本年度活動(有需要的話可再按都道府縣細分),只有明確區分祭典和活動才能解決目前的問題。--AT 2024年6月15日 (六) 08:52 (UTC)[回覆]
據我所知,「祭」(名詞)在現代漢語中是不成詞語素,不能單獨作為一個詞使用,即使在日本文化相關的語境下也是如此。因此即使表示日本節慶活動的「祭」可以視為恰當的中文用法,「XX節日」也不宜改為「XX的祭」。--CuSO4 · 龍年大吉 2024年6月15日 (六) 17:12 (UTC)[回覆]
也許從分類命名一致性出發,所有相關分類都應該使用「節日」為後續。現在Category:各國節日分類之下,也就是「日本的祭」顯得獨行獨立。
看了一下日維,對方是ja:Category:各國の祭,日本的分類有點過分名從主人。--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6日 (日) 01:36 (UTC)[回覆]
日本節日是可以有的,但是這不等同於祭,例如御盆節本身是個節日,而非祭,盡管在這些節日期間很大機會舉行各種各樣祭,兩者還是不對等的。因此,神道祭事本身也不打算歸類至各國節日,日本節日則應該是日本年度活動的子分類。--AT 2024年6月16日 (日) 09:48 (UTC)[回覆]
就算是「Category:神道祭事」這個分類,在Category:宗教節日也顯得獨行獨立,其他都是「佛教節日」、「基督教節日」。對比其他語言維基,英維也是「Shinto festivals」(宗教名+festivals),日維是「神道行事」(宗教名+行事)。
還是上面說的日本的分類有點過分名從主人,感覺應該使用「分類命名一致性」處理一下。
就算不說XX祭這個問題,退一步講,當前應該先建立「日本節日」分類,沖繩縣的祭也應該恢復「琉球節日」。--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02:22 (UTC)[回覆]
「沖繩縣節日」與「琉球節日」是否有差別?嚴格意義上肯定有(後者傳統一些),但寬泛一些的分類是否也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7日 (一) 06:36 (UTC)[回覆]
琉球可以指曾經一個國家(琉球國),沖繩縣是現在日本一個行政區。當前的移動本來就很怪。
退一步說,未來有祭祀活動的分類,也應該另建「沖繩縣宗教節日」,在「沖繩縣節日」之下。
關係如下:
琉球節日》沖繩縣節日》沖繩縣宗教節日--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08:01 (UTC)[回覆]
琉球除了是個國家,還是個民族,「琉球節日」在當前語境中更應該不理解為琉球民族的節日--苞米()💴 2024年6月17日 (一) 13:00 (UTC)[回覆]
歡迎補充,那麼你是否支持改回「琉球節日」,以作為整合琉球文化相關節日的分類,再另建「沖繩縣節日」作為下行分類。--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16:52 (UTC)[回覆]
分類收錄的確實是沖繩縣的節慶,這樣命名是考慮到與d:Q8447345對應及與本站既有分類一致(隨討論結果同步修改)。琉球國是沖繩縣的建前歷史(類比Category:夏威夷州>Category:夏威夷州歷史>Category:夏威夷建州前歷史>Category:夏威夷王國),琉球民族是來自這一地域的族群(類比Category:夏威夷州>Category:夏威夷原住民),這樣分類是可行的,如需細分也可再設立子分類。但這已經不是本則討論的主旨了。--紺野夢人 2024年6月18日 (二) 04:02 (UTC)[回覆]

2024全球大選年條目

2024過了快一半,會選行大選的國家也有一半已得出結果。我個人感覺,未來數年的世界大事很大可能都會回溯本年的選舉結果。而且有些選舉可能在國際局勢下是彼此呼應的。請問是否可以就媒體的整合性報道,將各國的選舉脈絡在同一條目中作整合性敘述?還是要等到所有選舉都有結果後再進行?還是這比較適合寫成列表而非條目?還是這種作法根本多餘?還是這種作法別有居心,刻意拔高競爭性選舉的重要性?--2603:8000:500:FB00:10E1:2CFB:E07C:4489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17:47 (UTC)[回覆]

需要有媒體或者學者對「2024全球大選年」這個概念具體報道或者研究,以符合關注度和非原創研究的要求。單獨的「2024年大選」條目似乎沒什麼收錄意義。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6月15日 (六) 12:24 (UTC)[回覆]
至少目前有多個媒體提出過這個概念。([54][55])--東姑阿都拉曼賣華公會是出賣馬來西亞華人利益的罪魁禍首--甜甜圈 2024年6月15日 (六) 12:37 (UTC)[回覆]
至少有多家媒體提過這個概念。(半島中文[56]《紐約時報》中文[57])--東姑阿都拉曼賣華公會是出賣馬來西亞華人利益的罪魁禍首--甜甜圈 2024年6月15日 (六) 12:42 (UTC)[回覆]

為什麼維基百科隨機條目很多都是名不見經傳的小地方?有存在的價值嗎?

甚至很多寫的「面積和人口皆未知」,這樣的條目有沒有必要存在?--Givl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15:44 (UTC)[回覆]

參見WP:關注度。另外,根據統計學規律,越不知名的小地方,乃至越不知名的事物隨機出現的概率越大。--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15:47 (UTC)[回覆]
@SickManWP這些美國地名條目大多都是SickManWP君的副賬號Dawson783建的。倒也沒有說「很多」,Dawson783也就建了三萬個左右,大概佔全體條目的2%吧。
維基百科按照一種稱作關注度的標準判斷是否應該收錄一件事物。有關注度的主題即可收錄,否則則不應收錄。具體的關注度標準您可以點進連結去看,不過中文維基百科有一條關注度原則,即「法律上認定的有人居住地區都具有關注度」。所以許多行政區劃,無論人口面積多少,理論上都符合中文維基百科的收錄標準。
雖然我不是很了解SickManWP君具體操作方法,不過簡單來說這些條目都是(半?)自動建的,從美國地質調查局的數據庫里調出記錄上的地名,坐標,等等信息,即可按照類似的模板建出一批條目。很多美國地名條目寫的「面積和人口皆未知」,即是因為數據庫中沒有包含該定居點這些信息,不是說此地偏遠到甚至世間無一人了解其面積和人口。
您要問「這樣的條目有沒有必要存在?」我會說它們「可以存在」。維基百科並不限制條目數量。不過說到這個,不知道是不是條目模板沒有更新,他用的參考文獻連結https://geonames.usgs.gov/可能是過時了,點進去無法看到具體定居點的數據,而是被重定向到該部門介紹頁。所以這些條目幾乎全都有違WP:V。建議SickManWP君修復一下。Irralpaca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16:23 (UTC)[回覆]
美國地名條目的人口只要查人口普查資料即可知。--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16:33 (UTC)[回覆]
若要修復GNIS連結顯示錯誤,需要編輯Template:Cite GNIS內的連結,該模板因使用頁面過多而被模板保護,需要模板編輯員改動,本人流下了沒有權力的淚水。美國地質調查局於2021年用了新連結,英維早就改了,中維到現在也沒改。我早就在去年12月提出要改那個模板,結果不了了之。只要該模板按照英維版修改相應連結,便能正確顯示相應的資訊頁。--維基病夫邀請您加入❤️邊緣人小組·🖊️簽到 2024年6月15日 (六) 16:53 (UTC)[回覆]
想不到還有這樣的苦衷 囧rz……Irralpaca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16:56 (UTC)[回覆]
你說什麼?--MilkyDefer 2024年6月15日 (六) 17:18 (UTC)[回覆]
顯而易見是在說過去請求模板跟隨英維更新,但是至今沒有消息。(Template_talk:Cite_gnis#Cite_GNIS)也許直接在WP:VPT會快一點?--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6日 (日) 01:25 (UTC)[回覆]
@SickManWP沒有特別提出編輯請求或在客棧持續求助,其實很難有人注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6日 (日) 04:25 (UTC)[回覆]
了解,我這就去VPT請求修改該頁面。已於VPT提出請求。--維基病夫邀請您加入❤️邊緣人小組·🖊️簽到 2024年6月16日 (日) 05:06 (UTC)[回覆]

GNIS模板的問題已經修復。目前本人建立的所有條目都能正確連結到對應的資訊頁。--維基病夫邀請您加入❤️邊緣人小組·🖊️簽到 2024年6月18日 (二) 09:03 (UTC)[回覆]

中國國民黨」條目算不算「WP:CTOP/CSRPS」?

儘管目前中國國民黨已因為「WP:CTOP/1945TWP」被無限期半保護,但我不認同本條目適用WP:CTOP/CSRPS,如果依這樣的邏輯來看,「中國共產黨」是否也要納入「WP:CTOP/CSRPS」?歡迎參與討論。--Sinsyuan✍️🌏🚀 2024年6月17日 (一) 00:54 (UTC)[回覆]

中共也應該納入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7日 (一) 06:35 (UTC)[回覆]
私以為兩者皆應納入高風險主題。--Rice King 信箱 · 留名邊緣人 2024年6月17日 (一) 09:27 (UTC)[回覆]
我不認為按「邏輯」類推是個好主意,按實際需求決定才是正確的處理。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7日 (一) 23:27 (UTC)[回覆]
同意。按編輯戰、破壞的歷史決定。--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23:32 (UTC)[回覆]
當然,如果從你説到的因素來看「中國共產黨」條目確實有無限期半保護的必要性的話,我倒是不反對無限期半保護該條目,我反對的是且僅是以按「邏輯」類推為理由。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8日 (二) 13:53 (UTC)[回覆]

關於以「大興國際機場」為名的類似鄉級單位

北京市大興區有一個名為「大興國際機場」的類似鄉級單位(非正式行政區劃),管轄範圍為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北京部分及周邊地區。@Liuxinyu970226曾將該類似鄉級單位的內容加入北京大興國際機場條目中(見Special:diff/78814217),後本人認為兩者條目應該像北京首都國際機場首都機場街道那樣分立,遂將該類似鄉級單位的內容單獨創建條目。對於這種以機場命名的類似鄉級單位,各位維基人覺得應該在機場條目中列出,還是單獨創建條目?--幻光塵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06:00 (UTC)[回覆]

不好說,如果這都要分立,那恐怕前三島鄉也要分立,山東江蘇各自有管轄各自的前三島鄉部分。--Liuxinyu970226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06:07 (UTC)[回覆]
前三島鄉情況比較特殊(不過前三島鄉在百度百科是分立的);大興機場有一部分在河北省境內(地權屬河北省,管理權屬北京市),這個類似鄉級單位可能管不到河北部分。--幻光塵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06:23 (UTC)[回覆]
典範條目四國島四國地方都沒有分立(都在四國中)……對正式行政區劃單位(如首都機場街道)、或專名不一致的兩個單位——如一個專名是「北京首都國際」(機場)一個是「首都機場」(街道),我更支持分立;但對非正式行政區劃單位(如大興國際機場),我更傾向併入機場本身條目(和統計局「類似鄉級單位」的這種處理其實差不多吧,相當於統計局未單列條目)。--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08:14 (UTC)[回覆]
然而東京國際機場羽田空港 (大田區)是兩個條目。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7日 (一) 23:25 (UTC)[回覆]
如果沒有代碼數據庫以外的來源,我傾向無足夠關注度。類似鄉級單位這個概念,是否有足夠的介紹。--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09:08 (UTC)[回覆]
類似鄉級單位這個條目,對類似鄉級單位進行了介紹。--幻光塵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09:20 (UTC)[回覆]
該條目中沒有第三方來源。政府等文件中對文件本身做的註釋、術語定義,不一定有普適性和充分關注。--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09:24 (UTC)[回覆]
是的。我剛好也在17:23 (UTC+8)掛了關注度(也許具備)模板()--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09:31 (UTC)[回覆]
同意,類似鄉級單位只是統計局的一種劃定,與實際行政管理不一定一致,寫條目時需要參考其他可靠來源。--Kcx36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10:20 (UTC)[回覆]

美國縣級行政區地圖顯示故障

弗吉尼亞州縣級行政區列表密西西比州縣級行政區列表密蘇里州各縣列表馬里蘭州行政區劃愛達荷州縣級行政區列表等列表中的小地圖顯示故障,只顯示一個紅色塊而沒有網格,同時對應各縣的條目的地圖也是一樣的問題,好像是原圖批量出了問題?

--桃花影落飛神劍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15:43 (UTC)[回覆]

是批量出了問題,我建了很多個縣都是這樣子。經調查,這不是本人能力範圍內能解決的,只能坐等一天恢復正常。--維基病夫邀請您加入❤️邊緣人小組·🖊️簽到 2024年6月17日 (一) 15:51 (UTC)[回覆]
是維基共享使用的底圖出問題了,各種語言維基都有顯示問題。這邊不動手,英維那邊也會吵起來,讓相關人員處理。這個應該算是技術問題?大概很快就有{{Tracked}}的工單。--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7日 (一) 16:59 (UTC)[回覆]
懷疑與最近librsvg版本升級有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18日 (二) 03:02 (UTC)[回覆]
根據phab:T367645#9902624的說法,svg文件原本就有問題,只是沒有表現出來,librsvg升級後這個問題變嚴重了。可以參考下這個[58],一大堆的報錯--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19日 (三) 02:25 (UTC)[回覆]

香港車輛號牌使用{{CURRENTMONTH}}時日期格式違反MOS:DATE

香港車輛號牌#民用車輛一節指出現時派發的車牌中,年份及月份是使用{{CURRENTYEAR}}及{{CURRENTMONTH}},但在使用{{CURRENTMONTH}}時,卻被顯示為「06月」,請問是否需要修改{{CURRENTMONTH}}?還是改為每次更新?--132.234.228.191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01:44 (UTC)[回覆]

改成{{CURRENTMONTHNAME}}?Irralpaca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02:12 (UTC)[回覆]
每次更新。用魔術字是假裝更新過?--Miyakoo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02:16 (UTC)[回覆]
不該魔術字,歷史版本會顯示最新日期。截至應該引用來源,否則原創。--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02:38 (UTC)[回覆]

根據台灣作家葉柏祥的著作《台灣廟公連戰傳奇》,內容已經考證此家族是客家人,跟李登輝一樣是福佬客,那個頁面分類有錯誤。--2402:7500:4E6:B6B9:D848:4AD0:E527:D9E5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05:26 (UTC)[回覆]

我倒是認為Category:連橫家族不應納入Category:​閩南裔台灣家族,但也不應納入Category:​客家裔臺灣人。因為這太男性中心了,連橫本人是閩南人還是福佬客,關趙蘭坤連方瑀蔡依珊的族裔何事?她們雖屬連橫家族,但只是連橫的姻親,不是他的後代。其中趙蘭坤、連方瑀就不是閩南裔,亦非客家裔,而是臺灣外省人。-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6月18日 (二) 16:03 (UTC)[回覆]

電視劇演員名單序列

年初編輯《飛常日誌》時我已發起過討論,當時因陳豪 (演員)在官方網頁名列於首,維基條目無奈跟從,此劇男主角實際上是馬國明,而陳豪 (演員)只是客串,均是顯然易見的、無需爭論(撇開拿出官方排名盲目跟從此一理由)的事實。近來留意到《巨塔之后》又出現類似爭議,這次輪到馬國明客串,他到底應不應列為主演。就此,我倡議不論官方或任何傳媒來源,如果在演員名單排序上出現明顯偏離實情的情況,維基人應該酌情討論一個較符合實情的共識,討論中不應再盲目依從來源(如撇除該些來源而有爭議者,則可參考該些來源)。就算是官方排名,也可能是基於一些利益關係去進行排序,一些傳媒來源則可能照抄官方;維基向來對自傳及非獨立/一手來源的中立性有所警惕,因此我認為明顯不符實情的排序可視為不中立,維基人應該酌情處理,不要盲目依從,不顧實情。--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13:14 (UTC)[回覆]

@RastinitionManchiuPyruvateStevencocoboyCyrussKK1230Ckh3111Apple vTw dramaNickiceYau Sze LongBosco64Will629Ricky36SeoTaeRedmi123465BenkwokmarsTanqrsucks任晏延银色雪莉--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13:35 (UTC)[回覆]
你好,我想大概知道發生甚麼事--Tanqrsucks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13:53 (UTC)[回覆]
簡單來說就是如果官方(網頁或海報等)的演員名單排序,把一個明顯只是客串、戲份甚少的演員放得很前,維基條目是應該依從,還是撇開官方而按實情討論。我根據以往及2024年tvb劇集編輯紀錄中看似較活躍者來邀請討論。--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14:15 (UTC)[回覆]
???--任晏延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14:35 (UTC)[回覆]
揚子晚報,「在《新聞女王》中有亮眼表現的馬國明和高海寧,本次將繼續擔任主演角色。」,或許陳豪可能比較知名,算是宣傳手段吧。--Kethyga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13:38 (UTC)[回覆]
當時說明馬國明是男主角,陳豪是客串的報道有不少,問題是Wikipedia:格式手冊/電視有依照官方的演員名單排序的條文,因此便被拿出來當作金科玉律,什麼都不管了。所以本次討論我特意指出官方有不中立的時候,不可盲目跟從。--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14:03 (UTC)[回覆]
  • | X = or ===X===
這個欄位只寫入X
  • | Y = or ===Y===
這個欄位只寫入Y
  • | Z = or ===Z===
這個欄位只寫入Z
  • 因為<ref A>將X、Y、Z混合陳列而在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出現X、Y、Z任2至3項數值混合排序的狀況都是異常的
  • 針對其他部分不表述。分類=分類沒有疑義,排序=排序沒有疑義。分類=排序的議題即使改陳述成排序=分類也同樣不可能存在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14:27 (UTC)[回覆]
從列明來源,非原創研究,中立觀點等角度,按官方名單沒錯,也撇開不必要的責任。
糾偏糾錯要有其他可靠的非數據來源,加入正文或註釋。依賴數據會催生奇怪結論,如角色A的出場時間更多所以該放在B的前面。--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14:41 (UTC)[回覆]
接在YFdyh000後方的原因是我懶得編輯原始碼。但仍大略依YFdyh000提及的文字作為開頭敘述,以我看過的現象,比較少出現角色A的出場時間更多所以該放在B的前面。的情形。
  • 較常看到的狀況是資訊框的 |主演= 使用來源後,沒有完整列出主演,卻依照來源排序將"非主演"列在主演中
  • 首段較常見的狀況是將|主演=的欄位資訊重新複製貼上再增加一些敘述,因為有敘述所以通常也會將來源中的分類用散文形式補上
  • 演員名單或演員表的情形較常見的狀況是將|主演=的欄位資訊重新複製貼上後重製成表格,預留一個關係的欄位插入異常複雜的誰是誰'的誰"資訊
  • 通常經過上面的過程,單一個條目可以連續看到近乎完整的三次演員名單,用3種不同表現方式呈現。(...) 吐槽演員名單連續列明三次,這或許可以稱為演員名單炸彈
  • 第一項通常包含列出的資訊不準確問題(包含不是主演的對象)。第二項因為首段必定散文化,是最沒有問題的。第三項問題很複雜,這牽涉到是否針對演員的性質/角色/劇情分類,因為涉及分類就必定不可能完全按照官方排序陳列。僅有一個情形例外,僅在將性質也列入排列對象時成立。但如果官方名單排序並未經過分類的打散排序時,例外也不存在。
總結為了排序這個目標而排序又希望排序完整,比較可行的位置是首段。但為了可行而刻意每個頁面都生成3組演員名單,是否有這個必要也需要考慮。(~)補充我提出的質疑是為了排序而排序,不太可能寫出像en:House_(TV_series)(劇情分類式寫法)這種品質的頁面,從目標或構成結構的角度都不一致--Rastinition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15:41 (UTC)[回覆]
維基百科對演員的排名不等同對主配的認定。依據官方名單比較省力便捷,依據實情或多方來源則衆説紛紜、莫衷一是、費時費力。如有多份官方名單排名不同,可以第一產地的海報為準。不過,若對單一作品達成強共識,或許可豁免官方名單的規限。此外,戲份居次亦有可能是最爲重要的靈魂人物。--— Gohan 2024年6月19日 (三) 03:01 (UTC)[回覆]
我覺得大部分情況下依從官方是可以,但總有些不尋常的情況,「單一作品達成強共識,或特許豁免官方名單的規限」大概就是這個原則。--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19日 (三) 08:05 (UTC)[回覆]

關於台灣閩南族群相關名稱爭議

台灣是個擁有許多族群的地區,包括使用台灣南島語言為主的台灣原住民族和使用包括各種漢語、日語、越南語、印尼語、泰語、英語等移民語言的移民族群,雖然目前屬於移民後裔的台灣閩南人是台灣最大的族群,但是將「台灣閩南裔相關人事物」排他性的僅以「台灣」冠名,例如:將「台灣的閩南式料理」冠以「台菜」之名,忽視台灣料理同樣也涵蓋許多 非(non-)閩南菜色;以及將「台灣的閩南話變體」冠以「台語/台灣話」,忽視閩南話並非台灣的原生語言、族際通用語言,並且使得台灣的原生語言--台灣南島語言,竟然淪為被客體化、邊緣化的名稱,是否應當如此避免此類福佬沙文主義的說法?--Nkywvuong留言2024年6月19日 (三) 16:11 (UTC)[回覆]

台灣閩南人有權利使用任何名詞來稱呼自己的母語,「台語」就是絕大多數台灣閩南人用以稱呼自己母語的常用名詞,沒有問題,符合方針WP:COMMONNAME。一些人認為該名詞是福佬沙文主義,那只是這一些人自己的意識形態。
再者,閣下提到閩南話並非台灣的原生語言,但是閣下或許不知道閩南話也並非閩南地區的原生語言,敝人建議閣下先去搜尋一下閩南語的歷史。--Matt Smith留言2024年6月19日 (三) 16:47 (UTC)[回覆]
那麼在台灣的其他族群,也有資格以「台灣」形容其在台灣的族群文化,特別是台灣原住民族,更應該優先使用「台灣」的冠名權,而且既然閣下提到了WP:COMMONNAME,我認為所謂的「共識」不應該和「多數暴力」混淆,也許一部分的台灣閩南人認同以「台語」排他性的代指「台灣閩南語」等類似稱呼,但是仍有一些人(包括一部分台灣閩南人和台灣其他族群)並不認同此類稱呼,那麼這類稱呼就不能強行稱為通用名,既然並非通用名,也不符合NC:ID、NC:D、NC:FULL的要求,那麼使用較準確的稱呼,例如:香港粵語,美式英語,巴西葡萄牙語,新加坡華語,墨西哥西班牙語,而非「港語」,「美語」,「巴西語」,「星語」,「墨語」就是共識。2024年6月19日 (三) 17:38 (UTC)--Nkywvuong留言2024年6月19日 (三) 17:38 (UTC)[回覆]
沒有人強迫其他族群必須用「台語」來稱呼台灣閩南語。其他族群當然可以用「台灣閩南語」來稱呼台灣閩南語。但是,如敝人在上面所述,絕大多數台灣閩南人就是用「台語」來稱呼自己母語,而且台灣閩南人在台灣族群中佔大多數,因此該名詞之使用符合NC:名從主人WP:COMMONNAME。--Matt Smith留言2024年6月20日 (四) 02:08 (UTC)[回覆]
常用名稱吧?怎麼定義是一個問題,但「臺菜」這類既有稱呼還要如此計較背後意涵,那是無理的。至於所謂「臺語」問題,我覺得「臺灣閩南語」簡稱「臺語」沒啥問題就是(但國家語言發展法寫「臺灣臺語」則顯然是匪夷所思的「去中國化」行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9日 (三) 17:34 (UTC)[回覆]
那麼「臺灣客家語」能否簡稱「臺語」?-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6月19日 (三) 19:19 (UTC)[回覆]
這要問台灣客家人他們想不想用這個名詞。--Matt Smith留言2024年6月20日 (四) 02:09 (UTC)[回覆]
雖然我是台灣閩南人,無法代表其他族群的意見,但是從部分台灣客家人和其他族群的看法可知,許多台灣客家人相當反對將「台灣閩南語」稱為「台語」,甚至支持將「台灣客家話」簡稱為「台語」,與之抗衡。[59][60][61][62]--Nkywvuong留言2024年6月20日 (四) 05:54 (UTC)[回覆]
那部份台灣客家人完全可以用「台灣閩南語」來稱呼台灣閩南語,隨他們自由,沒有人強迫他們用「台語」稱呼台灣閩南語,甚至他們想稱呼台灣客家話為「台語」,也隨他們自由(雖然這麼做會造成混淆,因為台灣閩南人使用「台語」已經先到先得了)。
敝人還是要強調,台灣閩南人有權利、也有自由使用「台語」來稱呼自己的母語,他人無權干涉。絕大多數台灣閩南人使用「台語」也沒有貶低其他族群的意思,其他族群的人士沒必要想得那麼複雜,更沒必要為了這件事情大搞政治正確、干涉台灣閩南人的家務事,徒增大家的困擾。--Matt Smith留言2024年6月20日 (四) 08:20 (UTC)[回覆]
條目名稱「臺灣閩南語」,內容寫「常簡稱「臺語」」,是較為準確又中立的處理方式。「臺語」條目要消歧義還是重定向,可以討論。--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6月19日 (三) 19:28 (UTC)[回覆]
  • WP:中立:「所有維基百科條目以及其他百科式內容必須以中立的觀點書寫,在儘可能沒有任何偏見的前提下,平等地表達出任何曾在可靠來源中發表過的重要觀點。」
  • 在台灣島上,誰是主體誰是客體、誰排他、誰佔用,請引用可靠來源,將相關的觀點平等地寫入條目中。
  • 參閱WP:FORUM,中文維基百科從來都不是讓任何人用來追求公平正義平等平權的地方,這是一個建立百科全書的協作計劃,要宣揚任何觀點都有更好的地方可以去。
--CaryCheng留言2024年6月20日 (四) 04:46 (UTC)[回覆]

移動條目「臺灣閩南語髒話」至「閩南語髒話」

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條目中提到的大部分詞彙大陸等地的閩南語也有使用。--幻光塵留言2024年6月20日 (四) 04:16 (UTC)[回覆]

此條目中列出的絕大多數詞語對於台灣閩南人而言都是耳熟能詳的。請問閣下確定世界上其它流行閩南語的地區也一樣習慣用這些詞語來罵人嗎?目前條目中引用的可靠來源幾乎都是台灣當地的。建議閣下先試着搜尋世界上其它流行閩南語的地區的可靠來源,確認他們也習慣使用這些詞語之後再移動條目也不遲。--Matt Smith留言2024年6月20日 (四) 05:07 (UTC)[回覆]
在下是廈門人,對條目中一些詞彙有所耳聞,我可以試着搜索並添加可靠來源。--幻光塵留言2024年6月20日 (四) 05:21 (UTC)[回覆]
那不是地域中心的問題,單純是來源收集各種髒話詞語的時候,限於能力、研究目的,或者其他原因,就是只限於收集台灣閩南語的髒話而已。這在學術上是司空見慣的事情。比如劉鎮發有《香港客家話研究》、詹伯慧有《廣東粵方言概要》,他們所描述的詞匯、語法都見於其他地區的客家話、粵語,但因為各種因素才沒有將其他片區的內容一起寫而已。您應該考慮「台灣閩南語的詈詞」這個劃分方式是否合適,是否有足夠多來源支持,需要保留的話如何和「閩南語的詈詞」的來源對接;反過來如果不保留的話如何和那些描寫「台灣閩南語的詈詞」的來源對接,而不是考慮所謂的「地域中心」問題。另外,維基百科不是詞典,單純收集詈詞的解釋是維基詞典的工作。--Ghren🐦🕒 2024年6月20日 (四) 07:00 (UTC)[回覆]

關於「法語系運動會」和「法語系運動會足球比賽」條目的名稱

當前這兩個條目的名稱用的是「法語系」,但這個稱呼不常用且有歧義,因為「法語系」一稱多用於大學院系,想表示所有說法語的國家及地區應該用「法語圈」,「法語系運動會」實在是過於奇怪;此外另見法語地理分佈德語地理分佈英語圈等條目。個人建議將此二條目移至「法語圈運動會」和「法語圈運動會足球比賽」,不知各位意向如何?--BigBullfrog𓆏2024年6月20日 (四) 09:09 (UTC)[回覆]

(+)支持RFI用的也是「法語圈運動會」這個譯名[63]Irralpaca留言2024年6月20日 (四) 10:31 (UTC)[回覆]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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