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运动会 繁体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運動會 简化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运动会 标音 官话 (现代标准汉语 )- 汉语拼音 Zhōnghuá Rénmín Gònghéguó Quánguó Yùndònghuì - 威妥玛拼音 Chunghua Jenmin Kunghekuo Ch'üankuo Yüntunghui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运动会 (英语:National Game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简称“全运会 ”,是由中国国家体育总局 主办,以中国各省级行政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解放军 、行业体育协会 为参赛单位,以奥运会比赛项目为基本设置项目的的综合性运动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内水平最高、规模最大的综合性运动会,每四年举办一次,一般在夏季奥运会 结束后一年的夏季 或秋季 举行。
1950年代末,在“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口号的激励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 成立10周年为契机,第一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运动会于1959年9月13日在北京工人体育场 开幕。自1984年中国组团参加夏季奥运会 以来,从第五届全运会开始,全运会成为选拔奥运选手和练兵的重要机会,项目设置与奥运会接轨。从第七届全运会起,全运会安排在夏季奥运会 后一年举办,在周期上做到“全运会出人才,亚运会 练人才,奥运会 出成绩”。为了调动各省市区的积极性,1994年,国家体委 在1996年奥运会 前推出了“将奥运会奖牌带入全运会”的举措,即将某省市区运动员代表中国在奥运会上取得的奖牌,作为该省市区成绩计入次年举行的全运会中。为响应“全民健身”口号,从第十三届全运会起增设非专业运动员参与的群众赛事活动项目,并取消了奖牌榜,只公布比赛成绩榜,不再分别公布各省区市的金牌、奖牌和总分排名[1] 。
举办地 [ 编辑 ]
前三届全运会均在北京市 举办,第四至第九届在北京市 、上海市 、广东省 三地轮流举办。2000年12月,中国国务院办公厅 取消全国运动会由北京、上海、广东三地轮流举办的限制,允许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举办全国运动会,所需经费主要由承办全国运动会的地方人民政府自筹,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场馆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自行负担[2] 。国家体育总局一般在运动会举办前6年向全国下发申办工作通知,各地须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名义提出申请。申办候选单位只有一个单位时,该候选单位经审查符合申办条件可自动当选。申办候选单位达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时,国家体育总局将召开专门会议,采用候选单位陈述,国家体育总局领导、机关有关职能部门代表、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代表以及全运会各参赛单位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按照简单多数获胜的方式选举确定。2005年在江苏 举办的第十届 是首次采用申办方式确定承办单位的全国运动会。
比赛项目 [ 编辑 ]
1965年全运会
竞赛项目 [ 编辑 ]
目前,竞赛项目共设34个大项[3] ,除武术 外与夏季奥运会 项目设置大致相同。
群众赛事活动项目 [ 编辑 ]
比赛类 [ 编辑 ]
展演类 [ 编辑 ]
历届全运会举办情况 [ 编辑 ]
国内其他综合赛事:
已取消:
其他:
参考资料 [ 编辑 ]
全球性综合运动会
奥林匹克 协会 团体 残疾人运动会 专业 青年和学生 其它运动 奥运会替代方案1
区域性综合运动会
非洲 美洲 亚洲 欧洲 大洋洲 洲际 部分国家 社群
各国家/地区的综合运动会
亚洲 美洲 欧洲 大洋洲 NCSG 3
历史上的综合运动会
前现代奥运会(1900BC-1852AD,以年份排序) 现代奥运会的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