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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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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石城(1935年2月28日),为1952年白色恐怖事件“鹿窟事件”的受难人,年仅17岁遭逮捕入狱,入狱十多年(1953—1963)。出狱后担任煤矿工26年6个月,后转职担任礼仪师[1]:336-338并于2000年在水源路大崎脚自费建“抗日忠烈纪念碑”,吊祭罹难抗日义士。[2]

李石城
出生(1935-02-28)1935年2月28日
日治台湾台北州七星郡汐止街
国籍 大日本帝国(1935年–1945年)
 中华民国(1945年–至今)
职业煤矿工(1964-1989)、礼仪师(1989-?)
配偶廖碧霞
儿女李明哲(长子)、李丽娟(长女)、李丽娜(次女)
父母李港(父)、李余花匏(母)

早年[编辑]

李氏家族源自福建省泉州府,本是居于淡水,来台第三代搬至汐止大崎头。父亲李港曾与家族共同参加陈秋菊的抗日军。李石城于1935年出生,家乡地址原为“台北州七星郡汐止街康诰坑三百零七番地”,战后则改成“台北县汐止镇白云里十八邻一四四号”。[1]:23-26李石城八岁时进入十三分国民学校(今森林小学)就读,入学两年后便爆发第二次世界大战,一时人心惶惶,连学校都呈现半停顿状态。1945年日本宣布投降后日子却没有好转,反而因粮食短缺、价格膨胀而生活艰苦。[1]:40-45

鹿窟事件[编辑]

李石城与鹿窟事件核心起事者陈春庆是远房表兄弟,李石城并因两人的熟识而参加少年先锋队,担任联络员。[1]:52-54许多鹿窟事件受难者也有雷同遭遇。[3]据李石城自述,他于1952年12月19日被邻居廖赐告知已有人遭抓捕,本想去一斜坑通报他人,却在半途中得知矿坑内的人都被抓了,于是开始逃亡。[1]:58-59然廖赐的访谈中却提到他并无报信的机会即被抓,[3]:248双方各执一词。

狱中生活[编辑]

1953年4月21日,在被严刑拷打之下,李石城承受不了于是坦承犯案并关进军法处看守所。[1]:1211955年10月,当时有4个看守兵来到李石城所在的牢房门口,要李石城开庭并将他抬出牢房。李石城原本以为会被枪毙,后来被送到法庭判刑10年。[4]至于为何会有这样的状况,李石城觉得可能是隔壁房的犯人要被枪毙,但开庭的通知是一起拿来,看守以为是通通都要枪决的,才会把李石城抬出去。[1]:145-148

李石城在狱中也遇到了不少贵人,像是他在狱中的洗衣工场就遇到同乡又同案的工场负责人潘陈火,见面后就情同父子(当时的军法处看守所所长陈子华希望让政治犯变成生财工具,于是在看守所设立了洗衣工场、缝纫工场、土木工场、砂石工场和农场等设施)。[1]:151-153他在狱中也意外让年少失学的他有了能够读书识字的机会。1958年5月1日,蒋经国到洗衣工场视察机器,李石城为其解说时提及《俄蒙回忆录》,蒋经国见李石城在狱中才开始读书,竟能记得许多事情,于是安排他到好的读书环境,后来调职到三民主义训练班图书馆工作。[1]:172-181

1963年1月25日,李石城服刑期满,正式出狱。[1]:222

出狱后[编辑]

1963年1月25日,李石城出狱,刑期比原本还多了二十七天,回到了家乡母亲早已过世,家中只剩哥哥一家人和自己。[1]:225-226身为政治犯生活上处处碰壁,最终只能做山或到矿坑工作[1]:249,做些体力活的工作,在一次的工作意外中住了院,与妻子廖碧霞结识[1]:260,生下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1970年5月,李石城到了暖暖煤坑当零时工,当天不小心挖到瓦斯,差点因煤堆而命丧矿坑,后来逃出矿坑,隔天天兴煤矿的瓦斯大突出造成了巨大的灾难。1984年起,台湾的矿业进入尾声,矿场的工安事件频传,在短短几年间几个矿场陆续歇业,李石城就转行做起了水泥工,一次的木架倒塌使李石城险些丧命,在那之后李石城开始了现在的职业礼仪师,在狱中他曾学过有关礼仪师相关的知识,1968年他主持了堂哥李山林的丧礼后,竟做出了口碑,于是开始了礼仪师的生涯。[1]:335-336

2000年,李石城自费为曾在日治初期于同样鹿窟在起事抗日的牺牲者,在新北市汐止大崎头建立“抗日忠烈纪念碑”和忠烈祠堂[2]

2018年10月5日,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宣告撤销包含李石城等1270名白色恐怖受难者的罪名,总统蔡英文也公开向受难者道歉。[5][6]

作品[编辑]

李石城著,《八十忆往—李石城回忆录:鹿窟风云》,台中市:白象文化出版社,2015年。

参考资料[编辑]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李石城. 《八十憶往—李石城回憶錄:鹿窟風雲》. 台中: 白象文化. 2015: 336–338. ISBN 9789863585022. 
  2. ^ 2.0 2.1 杨迪文. 紀念抗日忠烈們汐止大崎腳建碑 李石城以對聯記百年前事蹟. 联合报. [2000-09-24].  [失效链接]
  3. ^ 3.0 3.1 张炎宪、陈凤华. 《寒村的哭泣:鹿窟事件》. 台北: 台北市立文化中心. 2005: p,232–233. ISBN 9789570276367. 
  4. ^ 終審裁判資料. 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 1955. [失效链接]
  5. ^ 李秉芳. 促轉會公告1270位政治受難者「無罪」,蔡英文:對不起,讓你們久等了. 关键评论网. 2018-10-08 [2018-10-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4). 
  6. ^ 谢孟颖. 刑求到斷牙、撞柱自殺拖回去繼續打 白色恐怖最大冤案「鹿窟事件」受難者等了60年終獲平反. 风传媒. 2018-10-08 [2018-10-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