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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格式手册/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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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纯列出各项名称的列表的存废处理[编辑]

撤回:
提案人撤回提案。Sanmosa 起视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7日 (三) 08:21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现行WP:格式手册/列表#独立列表之存废标准规定“列表不应仅单纯地列出各项名称,而应提供各项名称简介或各项之间可比较的信息等其他资讯,即该列表不应该可简单的由分类取代……是否提供各项名称简介或各项之间可比较的信息等其他资讯,应为区别列表与分类的唯一标准”,中文维基百科亦以此为由经页面存废讨论的程序删除不少的单纯列出各项名称的列表。我个人的观察是大部分以上述规定为由被提删的单纯列出各项名称的列表均未曾得到任何改善,并最终被删除。因此,我认为可以由此得出“单纯列出各项名称的列表一般情况下无法得到有效改善”的结论,并建议设一快速删除条款以加快处理单纯列出各项名称的列表的存废事宜。Sanmosa 起视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6日 (二) 10:09 (UTC)[回复]

拟议条文如下:
A7. 单纯列出各列表项名称的列表条目
该条目的列表部分仅列出各列表项的名称,而未给予任何其他资讯。
  • 如该条目的列表部分并非该条目的主体构成部分,不适用。
  • 如该条目实际上显然为消歧义页面,不适用,此时应加入消歧义模板
  • 如该条目可合理改为指向其他页面的重定向,不适用,此时应径行改设重定向。
  • 使用模板{{d|A7}}。
以上。Sanmosa 起视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6日 (二) 10:16 (UTC)[回复]
条款理解难度疑似较高、可能出现差异,倾向走存废来有效复核。“均未曾得到任何改善”是大部分,也就是仍有部分因存废得到了改善?“未给予任何其他信息”的标准含糊,比如说“[名称]是一种……,包括:”是其他信息吗,新江湖十八本这种八成内容是列表、构成主体的又是否符合。--YFdyh000留言2024年2月6日 (二) 10:37 (UTC)[回复]
@YFdyh000
  1. 我说“大部分”的原因是我不肯定是否全部,但就算真有获改善的情况,也是极个别的例子,而且能够获得改善的原因也不全然是存废讨论。
  2. “未给予任何其他资讯”其实写得很宽松,基本上相当于只要有任何列表项名称以外的资讯就可以了。
  3. 新江湖十八本这种长度如此短的条目还这样列表,我认为属于CSD A1的情况,但如果仅讨论是否可以认定为列表,我认为确实可以,这类型的条目基本上就是挂羊头卖狗肉。
Sanmosa 起视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6日 (二) 11:02 (UTC)[回复]
1. 担心该速删的执行标准不统一。2. 如果很宽松,那么很多能拯救为不符合该速删,只需加上一句定义,而删除又被视为最后手段。3. 介绍目标有唯一性就不是A1。--YFdyh000留言2024年2月6日 (二) 11:24 (UTC)[回复]
回应如下:
  1. 我设想中理论上的情况是凡遇“单纯列出各列表项名称的列表条目”即快速删除,所以还是需要你解释一下你说的这个“执行标准不统一”到底是指哪方面。
  2. 正如我所说,相关获改善的极个别例子能够获得改善的原因不全然是存废讨论,因此可以认为存废讨论不能给予“单纯列出各列表项名称的列表条目”改善的机会,但若是真存在能改善的情形,那直接改善然后删去快速删除模板即可。还有一些情况就是部分“单纯列出各列表项名称的列表条目”的所有列表项均无法合理地添加任何相关资讯。
  3. A1的要求是“使条目不能用以区分其他事物”,其列表部分作为“单纯列出各列表项名称的列表条目”,无法被视为具备“用以区分其他事物”的机能,而该页面中“粤剧的传统开山戏,始自同治七年”的描述不一定具备唯一性,因此也同样无法“用以区分其他事物”。
以上。Sanmosa 起视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6日 (二) 11:56 (UTC)[回复]
快速删除应该确信能无异议地删除才能适用。至少像这类列表个例差异性太多,应该通过存废讨论解决。——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2月6日 (二) 12:50 (UTC)[回复]
@Cwek要不我再加一条“如有争议,可转送存废讨论”?Sanmosa 起视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6日 (二) 13:06 (UTC)[回复]
那就没有SD设立条款的需要,全部都可以用存废讨论解决更好。快速删除不应该出现有异议,如果存在就本来不应该归入快速删除中,过往类似设立的条款最终还是废除而归入存废讨论中。——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2月7日 (三) 07:4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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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族群之知名人物是否需于条目中罗列[编辑]

如题,关于族群之知名人物目前有三种型式:

  1. 以散文形式进行书写,并附加简短说明。如,华人德裔美国人
  2. 以列表形式进行书写,并附加列入理由。如,华裔美国人日本裔美国人
  3. 不书写知名人物内容。如,德意志人朝鲜民族

目前以形式二书写的条目近乎皆成为人物罗列为主的条目内容,甚至成为字节怪兽般存在,是否应该废止形式二的书写方式。以华裔美国人及日本裔美国人为例,前者52,541字节中相关罗列内容便占13,565字节,后者9,359字节中相关罗列内容便占3,000字节。--赤羽苍玄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14:15 (UTC)[回复]

支持形式三。--CaryCheng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15:13 (UTC)[回复]
支持形式三--Wolfch (留言) 2024年5月30日 (四) 09:18 (UTC)[回复]
支持形式三,反正也列不全。--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5月31日 (五) 07:15 (UTC)[回复]
1. 支持形式三,在人数众多的民族和国家主体民族的条目中不列;
2. 支持形式二,在一些人数非常稀少的小民族条目中列出。
保留第二点是因为小小民族内容本就不多,列出名人也无妨。不过要完全一刀切也可以。--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20:28 (UTC)[回复]

因已存在类似的指引规定,从条目探讨改为提出指引增订。通知@赤羽蒼玄CaryChengWolfch向史公哲曰The Puki desu,并按方针指引修订的流程发起征求意见。--西 2024年6月11日 (二) 06:19 (UTC)[回复]

注:Wikipedia:格式手册/列表 § 条目内嵌入人物列表的收录标准。--西 2024年6月11日 (二) 06:20 (UTC)[回复]
支持修订条文。--CaryCheng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5:23 (UTC)[回复]
等等,德意志人朝鲜民族资讯框也有大量人头,近乎散点,逊于散文,应否一并禁制?--— Gohan 2024年6月21日 (五) 02:31 (UTC)[回复]

单纯罗列名称的列表要不要删除[编辑]

看到维基百科:存废复核请求#沈阳市医院列表、成人另类艺术家列表、华纳兄弟电影列表、派拉蒙电影列表等所有仅单纯地列出各项名称的列表里面user:20204622hkus列出了一大堆有价值但仅仅是单纯罗列名称的列表,但根据维基百科:格式手册/列表#独立列表之存废标准,似乎这些列表都应该删除,但单纯列出名称的列表真的值得删除吗?英文维基似乎已经没有这个规定,不知道当初这个规定是否是来自英维?--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5月23日 (四) 02:00 (UTC)[回复]

前一句还包括存在同源条目,或者可以作为不被删除的反面理由?——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24日 (五) 05:58 (UTC)[回复]
列出名称的列表如果几乎每个项目都有内链,就不应该删除。--GX01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6:56 (UTC)[回复]
( π )题外话:我觉得Wikipedia:格式手册/列表需要重新修订过。当中的一个章节条目内嵌入人物列表的收录标准说道“姓氏条目禁止嵌入“著名人物”等人物列表,此类信息应由“分类:×姓”或独立列表体现。”但是外国人的姓氏条目基本只包含了“著名人物”,然而至今完全没有“Category:X姓”(这里的X是非汉姓)这种分类。我觉得该格式手册有问题处颇多,就不一一说了,希望可以彻底修订该格式手册以杜绝各种与列表有关的争议。--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5月25日 (六) 16:53 (UTC)[回复]
显然,对于提删理由如此惟一而违规事实毋庸置疑的列表,只有1)全部删除,或2)全部保留、恢复,或3)全部移动至某空间,才算比较公平。要论此前绝大多数讨论未涉及的“价值”,只可4)全部恢复并发还重审,才能逐一检视此理由是否成立,但是此做法最为费时费力。比较折衷而便捷的做法是,3*)全部(恢复并)移动至草稿空间,不设时限,待到改善至不违规再逐一移回主命名空间。(此外,存在同源条目的列表应可视为此条目篇幅过长的拆分部分,可予保留,但此等被删除者,仍需逐一分辨恢复或发还重审)--— Gohan 2024年5月30日 (四) 04:44 (UTC)[回复]
(+)支持。--☥⚕20204622⚚⚘𒀯космос♾ 2024年6月3日 (一) 01:31 (UTC)[回复]
一眼看去以为在说维基百科:独立列表,本地只有WP:LISTD完全是不够的。目前就是处于特色列表评选用到维基百科:独立列表的标准,而一般列表条目则使用WP:LISTD这个标准。
个人认为最近关于列表的提删和保留争议,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一直都瘸著腿走路,只有特色列表评选姑且有参考英维先进经验,有人用着英维标准直观感觉要保留,但是又缺乏成文的理据(格式指引),最后只是人人都闯红灯拆屋以求开窗。--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4日 (二) 16:5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