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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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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建烈(1909年1月—1990年2月),曾用名方成方永、[1]方圣录范明方[2]山东省新泰县龙廷区(现新泰市青云街道)人。[1]曾任浙江省平湖县人民政府县长。

生平[编辑]

方建烈出生于1909年1月,新泰市北师乡后孤山村人。[2]

1937年8月参加革命,1939年3月由刘建义、刘瑞宝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2]

抗日战争胜利后,方任新泰县各界救国联合会主任,1948年3月,提任新泰县长。[3]:68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浙江省平湖县政府县长、嘉兴专署民政科科长、浙江省民政厅优抚处副处长、民政处处长、福利处处长等职务。[1]

1990年2月,方病逝于杭州。[1][2]

参考资料[编辑]

  1. ^ 1.0 1.1 1.2 1.3 1.4 中共泰安市委党史征集研究办公室. 泰安市中共党史人物名录. 济南: 济南出版社. 2006: 21–22. ISBN 7-80710-071-0 (中文(中国大陆)). 
  2. ^ 2.0 2.1 2.2 2.3 王立秋; 中共新泰市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 新泰革命史简编 1927.8-1949.10. 济南: 黄河出版社. 1996. ISBN 7-80558-775-2. 
  3. ^ 中共新泰市委组织部; 中共新泰市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 新泰市档案局.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新泰市组织史资料(1931.2-1987.11). 山东省出版总社泰安分社. 1989 (中文(中国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