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板信商业银行大直分行抢劫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板信商业银行大直分行抢劫案是一件发生于中华民国台北市银行抢劫案

事件[编辑]

2020年3月30日,54岁的陈剑辉因缺钱花用,在上午10时40分,著黑衣、戴口罩闯入板信商业银行大直分行,一进门便向银行保全开枪,射伤其大腿,之后朝天花板连开五枪,随后要求女行员将现金装入旅行袋,得手约新台币八十万元[1][2]

3月31日,陈剑辉在下午三时许前往桃园市龙潭区的一间便利商店购物,还没下车便遭到警方包夹,查获赃款新台币六十万元及改造枪一支[3]

参考文献[编辑]

  1. ^ 张铭坤、李亨山. 台北板信銀行遭搶80萬 歹徒桃園龍潭落網. 中央通讯社. 2020-03-31 [2020-03-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9). 
  2. ^ 廖炳棋. 長槍搶銀行 上次已是33年前.  联合报 (台湾台北). 2020-03-31. 
  3. ^ 抓到了!板信搶匪桃園龍潭落網 百密一疏留關鍵證據. 苹果日报. [2020-04-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1)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