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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崇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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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崇銘是台灣桃園人,有多次犯罪前科。2018年10月18日晚,梁崇銘吸毒後和其母親爭吵,此後用多把刀砍其母親37刀,並將母親頭顱砍下扔到樓下。一審法院以其有精神障礙為由不判處死刑而判處無期徒刑,2020年8月20日,二審依刑法第十九條判處無罪,引起社會譁然。此後因其他案件判拘役55天。[1]2021年,經檢方抗訴,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再判梁無期徒刑,並最終定讞。[2]

參考資料[編輯]

  1. ^ 台湾男子37刀弑母后无罪释放,法院:因吸毒失去行为辨识能力. [2020-08-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22). 
  2. ^ 重案回顧/逆子37刀弒母剁頭!「血跡噴四壁」 轉身丟下12樓中庭. ETtoday新聞雲. [2022-03-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14) (中文(繁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