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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使用者討論:AHuRh的話題

Kolyma2 (留言貢獻)

就章節「格式」本身而言,並無不妥。猜想您的意思應該是該等內容不適合用「章節」表達,故已修改為「簡單條列」,敬請參考。

AHuRh (留言貢獻)

我的想法也是這樣,只是我懶得整理所以才掛模板,感謝您!